海南师大本科生招生网
『壹』 (急!!!)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电话
你好,我是海南师范大学的在校学生。
这段时间是全国各省市的志愿填报期,所以招生办版的电话可权能很难打。你尝试可以在中午打。尽量在人少的时候打进去。
招生办的电话只有那一个,0898-65888710.
我可以提供你另一个电话是学生处的0898-65882918.你也可以去咨询下。
还有一个是学术交流中心的0898-65881100.
有些东西,他们应该也是知道的。你可以试试。
『贰』 海南师范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海南师范大学是一本高校。学校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有各类全日制学生2万多人(本科生19034人,研究生1352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137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245人,副高级职称人员39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历人员460人。

海南师范大学其他情况简介。
学校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中央直接联系专家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海南省杰出人才8人,领军人才65人,拔尖人才195人,其他类高层次人才254人。
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5人,海南省“百人专项”人选6人。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建成院士创新平台18个,成立海南省首个人文院士工作站。
以上内容参考海南师范大学——学校简介
『叁』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658),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英文校名为“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注册龙昆南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邮政编码为571158。桂林洋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邮政编码为571127。
学校主页:http://www.hainnu.e.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cn/
咨询电话:0898-65888710 65880571(传真)
第三条 海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是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的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国务院侨务办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菲律宾研究中心,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
第四条 海南师范大学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学士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同时建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符合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报考我校与美国德保罗大学合作办学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修满德保罗大学的学分后,可获得德保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理学学士学位。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修满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相关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可获得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颁发的相关专业文凭。
报考我校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简称安艾艾迪)校企合作共建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完成NIIT课程并通过NIIT软件工程师国际认证考试的基础上,由安艾艾迪为学生颁发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修完本科课程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可申请攻读英国雷丁大学特定硕士课程(4+1项目)。
第五条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海南师范大学设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重要招生政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8-6588201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海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港澳台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仅招新疆生源)、“3+2”“3+4”联合培养计划(仅招海南省生源)、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仅招海南省生源)、专升本、港澳台联招与对台学测免试。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海南师范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生源较好的地区调整;同一批次生源差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到生源好的专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专业。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计划的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类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类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类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类志愿,直到满足志愿为止。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类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类,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江苏省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级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在高考投档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类关联度高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类未录满的情况下可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类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我校录取没有专业级差。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有关省市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六条 为强化综合性与个性化培养,学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专业类招生以及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部分学生入校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培养大类: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经济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设计学类。学习一年半后原则上根据学生个人志愿和学业成绩绩点等综合素质在所属培养大类里进行专业分流,学校将根据学生自愿,优先将学生安排到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
学生可以在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申请跨培养大类转专业,但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互转,且不能转到其他普通类专业;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联合办学项目及高收费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各专业招生和培养具体安排以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的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 报考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须符合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有既往病史的要如实填写,如违反规定可做退学处理。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区)合格生源。考生经录取后则可视为愿意与学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回定向市县(区)服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1:3的比例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合格的学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
第十八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分为普通类和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两类,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培养方向是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第十九条 除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等专业提前招生外,我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体育专业成绩均符合所在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高水平运动队及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或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业选拔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批次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原则上录取到体育教育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我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并取得我校校考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的统考合格证)。在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音乐类考生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舞蹈类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组织书法学专业校考的省份,录取时将书法学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分。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绘画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还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按以下三种情况录取:
1.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
2.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不允许互调,则我校除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其他艺术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
3.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允许互调,则我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若艺术类理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若艺术类文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原始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且需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英语口试,则不作要求。报考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的学生,高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日语、德语、俄语、韩语、法语、西班牙语、泰语和乌尔都语等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我校地理科学、英语、翻译、日语、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类文理兼招。
第二十五条 软件工程(NIIT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志愿优先。
第二十六条 我校所有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理工、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收费4620元/年,文史类收费4180元/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收费600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方向)学费为12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8800元/年; 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收费370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收费57000元/年;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收费136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每生500——1470元/年不等。
2020年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目前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借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我校历年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肆』 海南师范怎么样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首批批准设立的华文教育基地,科技部、教育部等四部委第二批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海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海南师范学院,创建于1949年秋,是海南最早成立的高等学府。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62年,全国高校院系再次调整,海南教师进修学校、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师范专科学校、海南工业专科学校先后并入海南师范专科学校;海南师范专科学校是当时广东省保留下来唯一的一所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恢复海南师范学院校名。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2004年,教育部同意在学校现有基础上筹建海南师范大学,2007年5月8日,正式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现有15个教学系部,18个科研机构。有17个硕士点,38个本科专业。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海南省网络中心均设在这里。
海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191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3人,全日制本专科生10901人,民族预科生28人,外国留学生5 1人,成人教育学生7997人。其毕业生素以基础厚、素质高、能力强而深受社会欢迎。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和造就了8万多名中学教师和其他专门人才。在全省中高教师队伍中80%以上、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和其他教学骨干中90%以上是该校毕业生。
海南师范大学现有专任教师732人。全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40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1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325人,其中博士106人,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占44%。现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人,全国劳动模范2人,海南省优秀专家26人,海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5人,海南省中青年学术骨干3人,海南省级教学名师3人。
海南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热带岛屿海滨度假旅游城市——海南省海口市。占地面积3346.86亩,其中现校区面积841.26亩,桂林洋校区面积2505.6亩。现校区校园椰风流韵,芳林叠翠,环境优美,是海口市花园式单位。
海南师范大学基础设施配套,教学科研条件较好。校舍总面积33.48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7507.09万元 ,图书馆藏书总量170.51万册,其中纸质文献113.21万册,电了图书57.3万册,并拥有多种数据库,中外文纸质刊物2235种,中外文电子期刊8400多种,是目前海南省规模最大、藏书总量最多、海南地方文献资料最丰富的图书情报中心。
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实践中,海南师范大学形成了“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优良校风。
海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有关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互派学者访问讲学,互派学生交流培养,开展学术交流或合作办学。
在新世纪,海南师范大学将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适应海南基础教育、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具有教师教育优势和较强综合实力,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具有一定特色与影响的,以教学为主兼顾学术研究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伍』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的预考生可以读中文专业吗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的预考生,
当然可以读中文专业。
可上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官网查看。
也可直接询问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
『陆』 海南师范大学有哪些专业
海南师范大学一共有17个学院,各个学院下又下设不同的专业:
工类有内:信息科学技术学容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育技术系、电子商务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物理系、电子信息科技系、自动化系)、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系、应用化学系、制药工程系)、生命科技学院(生物科学系、生物技术系)、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系、统计学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管理系)
其他的有: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系、心理系)、初等教育学院、文学院(汉语言文学系、对外汉语系、新闻传播系、历史系)、政法学院(政治系、法律系)、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日语系)、音乐学院(音乐系、舞蹈系)、美术学院(美术系、艺术设计系)、体育学院(体育系、运动系)、地理与旅游学院(地理科学系、旅游管理系)、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大学最好的专业是中文和英语!
『柒』 想调剂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
简单,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在B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基本要求。
2017年海南师范大学考研调剂公告
三、调剂基本要求
(一)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在B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基本要求。
(三)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代码相同为同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为同一级学科),应优先考虑相同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四)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1、应优先考虑统考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
2、调入教育硕士专硕及新闻与传播专硕,外国语考英语一和英语二均可。
3、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硕士者,不能调剂到学术型学科专业。
(六)优先考虑全日制本科对口专业报考的考生。
(七)我校不接受以下类型考生的调剂申请
依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接受以下类型考生的调剂申请:
1、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生。
2、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国防生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八)学院和学科有调剂附加要求者,须书面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发布。
四、调剂复试工作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及时修改、更新本单位各专业的生源缺额状态及或缺额数量。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注考生只能查询到或填报招生单位公布缺额的专业,不公布缺额的专业考生查询不到也无法填报)。
3、复试有选考科目的学科,要提前明确考生的选考科目,并在上报调剂名单时进行相应标注。
4、经审核符合调剂要求,双方达成调剂意向后,对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发放复试通知。
5、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48小时内),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否则取消调剂资格。
6、调剂考生按我校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
7、参加复试后,我校研招办将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设置为“待录取”。
8、待录取的调剂生须在限定时间内,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未在规定时间(48小时内)做出答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捌』 海南师范大学分数线
海南师范大学在不同省份,不同专业分数线是不同的,具体可以询问学校招生部。
海南师范大学(Hainan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简称海南师大、海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

院系设置
截至2021年6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设有23个学院,开办65个本科专业,并形成了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海南师范大学
『玖』 急 海南师范大学升本
我记得海南师范大学升本的专业中没有计算机专业,因为我的女朋友是海职的,内她也想在海南升本,所以报了一家升容本的培训班,我陪她去的,没有看到有招收计算机这个专业的升本的院校,但是海大、海师招收的都有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专业。海师好像还有会计等专业,具体的你可以到海师问一下,这样更保险一些。
『拾』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是省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完整的本、硕、博及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现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生,在校学生2万余人,已从单一师范院校向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奋进!
学校详细情况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hainnu.e.cn/
二、申请资格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2020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申请者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三、招生名额和专业选择
1.招生名额将依据报名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单列。
2.招生专业请参考附件一,申请者可选择2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
四、申请流程
2020年5月20日前,申请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下述申请材料(部分材料模板详见附件二),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台湾免试生,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同时请将下述申请材料1、4、5、6、7、8的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5月20日前用EMS邮寄,以寄送邮戳时间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2020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字样。收到申请材料后,我校将回复邮件确认,申请材料一经寄出后概不退还。
收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邮编571158)
收件人: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话:+86-898-65888710
申请材料明细及电子版格式要求:
1.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1份(PDF格式);
2.台湾地区免试生申请信息表1份(Excel格式);
3.证件用标准照1张(JPG格式,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头像轮廓清晰,大小500kb左右);
4.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1份(PDF格式或JPG格式);
5.本人当年度学测成绩单复印件(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须清晰)1份(PDF格式或JPG格式);
6.推荐函2份(PDF格式),并附推荐者或推荐组织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填全表格信息,“授权人签名”栏须手签,不能打印,然后扫描成PDF或JPG文件。(PDF版或JPG版);
8.其他证明本人经历或能力的证明材料1份。
五、选拔录取方式
1.审核: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择优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公示预录取名单:6月上旬,预录取名单将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cn/)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以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
3.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确认和联招办审核后,7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4.台湾地区本科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七、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地区本科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规定收取。
八、其它
1.学生在校期间,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2.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3.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九、监督机制
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898-65882013。
十、联系方式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邮编571158);
办公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黄华康体育馆二楼;
咨询电话:+86-898-65888710;
传真电话:+86-898-6588057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二申请材料明细及部分申请材料模板.zip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