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犯罪心理
㈠ 帮忙找3个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案例和分析,要关于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案例一】感情受挫 竟做“黑客”
近日,某公司向洪山警方举报,由该公司提供服务器服务的家政府网站被侵入,政府信息发布很受影响。警方调查发现,武汉某高校一名大三学生小君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讯,小君交代了作案动机和过程。原来,小君因失恋,便想报复社会泄愤。但生性胆小的他不敢采取暴力方式,就想到了做网络“黑客”。于是,他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知识,专门找到挂靠政府网站较多的服务器,通过ADSL拨号上网的方式,非法侵入服务器,破坏政府网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相对而言,大学生犯罪率要远远低于其他人群,从犯罪手段、情节和危害结果来看,大学生犯罪大多数属轻微刑事犯罪。同时,大学生犯罪也具有可控性。但是,由于培养一名大学生,对国家、学校、家长乃至本人来说,都极为不易。因此,社会各界应关注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预防大学生犯罪,使“天之骄子”们健康成才,少一些冲动。
【案例二】盗窃室友 只为报复
去年10月,洪山区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盗,丢失的东西包括: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笔记本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2800元;小洁的MP4一部,价值人民币315元;小兰的耳机1副,价值人民币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则未丢任何东西。
警方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小芸发现事态严重,主动投案认罪,并将所有物品归还了失主。事后,经调查得知,小芸父母均为国家干部,家庭条件很优越。但因与室友相处不和,小芸便“想教训她们一下”。于是趁室友上课之机,盗得以上物品。
【案例三】顺手牵羊 知法犯法
小常是武汉某重点大学应届法学硕士毕业生,虽毕业临近,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家庭条件本就不好的他,经济上更加捉襟见肘。
前不久,小常像往常一样回宿舍。忽然,他发现公寓楼一宿舍房门大开,室内却无人,而且桌面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想起自己近来生活费紧张,小常竟不自觉走进该寝室,盗走笔记本电脑。
被抓时,小常懊恼不已:“知法犯法,都是一时糊涂啊!”
㈡ 大学生如何预防犯罪心理
大学生呀,那个做防范心理课程有那个防范心理的课程。昨年教育做好教育。讲解那个法律知识。
㈢ 从大学生犯罪心理看如何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大学生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群体,对于一切皆属于是懂非懂的认识,而此阶段的心理教育完全都源于家庭教育,学校所负责的更多的是知识方面及思维方面的教育。
所以,这个问题应该分为学校教育及家庭教育两方面来分析。
家庭教育方面:是作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最重要的阶段,绝大多数心理存在问题的未成年人都源于家庭教育的不当,所以必须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话,就必须加强家长的教育方式。
学校教育方面:只能作为家庭教育中的一个补充,无法起到决定性左右。
㈣ 大学生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特征
1、心理迷乱,情绪失控。大学生心理的素质教育跟不上,呈现亚文化现象。亚文化(sub-culture)是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或者为某一社会群体特有的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而言的。【4】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他们热情浪漫、追求时尚、充满创造和叛逆精神,而网络、短信、影视作品倡导的个性张扬、叛逆精神正好迎合了大学生的追求,亚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为大学生的不良情绪的发泄和心理压力的释放提供了空间。
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同学斤斤计较,强烈的情绪冲动加上理智控制能力较弱,突发性事件一触即发。因为大学生因为情绪失控而犯下罪过的案件屡见不鲜。2004年10月26日,21岁的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学生蒋晓峰,在宿舍内与同校学生吴某因借水发生争执。之后,吴某纠集持木棍的郝某、关某、赵某等人,与持铁管尖刀的蒋晓峰殴斗。蒋晓峰用刀砍伤郝某、赵某(均为轻微伤),刺中关某胸部,致其关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蒋晓峰回忆,事发当晚,一个自称是隔壁寝室的人敲门进来打开水,态度蛮横,二人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后被同寝室的人劝住。争执过后,气不过的吴某没过几分钟就带着几名同学拿着木棍来到蒋晓峰的寝室。把蒋晓峰宿舍的门砸了一个大洞,随即冲进屋内,在群殴中,蒋晓峰的铁管尖刀砍伤了两名同学,又扎进了关某的胸部。【5】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多次参加奥数竞赛并获奖。一向表现良好、没有劣迹。就是因为他情绪失控,易冲动而酿下苦果。十年寒窗苦读,毁于一旦。
2、思想不成熟,幼稚冲动。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迅速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对社会的认知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有时甚至可能出现偏差,因此基于自己错误的判断作出了错误的选择,致使犯下严重错误。大学生是一群特殊的群体,他们有别于社会上的青年人,他们热情敏感、激情四射拥有良好的性格的同时,亦存在一些消极的方面,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自我定位不准,挫折承受力较差,一旦遇到较大的压力,容易产生过激行为。
去年初上海某著名高校计算机专业大四学生陈慎,因在寝室盗窃走进了铁窗。他坦言,作案是为了让自己失败得更彻底。由于想当然认为自己能当“领导”,做“伟人”,加之从中学以来养成的自我中心和盲目乐观的心理,当在现实的学业与班干部竞选中受挫折时,他不是努力缩小理想我与现实我的距离,而是自我放弃,经常逃课。最后,他成了全系最差的学生,无法正常毕业。面对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当初专业选择的错误,并最终以犯罪的方式来渲泄自己的苦闷。正如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王建中教授指出,陈慎一案暴露出现今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自我定位不准,挫折承受力较差,一旦遇到较大的压力,容易产生过激行为”。【6】
3、动机单一,不计后果。轰动全国的云南马加爵事件,仅仅是因为打牌发生了争执,马加爵残忍杀害了四名同校同学。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的凶手罗吉军和卓科,他们把抢劫杀人得来的钱财美其名曰“创业的第一桶金”。西安音乐学院骄子药家鑫撞伤人后不仅没有及时抢救受轻伤的受害者,还凶残了将之杀害,其行凶的原因只是因为看到被害者在记他的车牌号,怕被害者纠缠他的家人。真的很难想象他们行凶的动机如此的简单,到底是什么让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犯下如此荒诞的罪行?
4、藐视法律,铤而走险。“警察叔叔,我女友在老家生病了,等着我回去,明天我能出去吗?”一位涉嫌盗窃犯罪的大学毕业生在被送往市看守所的路上,对身边民警如此发问,民警无奈感慨:“现在的大学生是怎么了?不论出于何种动机,一旦有了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付出代价,他们连这点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
大学生大多对法律条文的规定有大致的了解,有的甚至攻读法律专业。在犯罪大学生中,有的学生明明晓得那样做是违法的,但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手段比较高超,不会被查获,所以不惜铤而走险。所谓激情犯罪的背后,凸显出一个可能早被忽略却非常可怕的事实:当今不少大学生的内心世界,德育和法律意识已出现真空。
㈤ 大学生犯罪心理方面的书籍
</TD>犯罪心理学(第4版)作者:张保平,李世虎 编著出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出版日期:2007年08月本书保持了原书的篇章结构和主要特点,同时重点对第九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等章节作了修订。第九章原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心理,这是因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只是流动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且流动型犯罪是当前,一定也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种突出的犯罪形态,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实践中加强应对。第十二、十三、十四章修订,使得全书的体例更趋统一和科学,同时,修订者也注意到,网络犯罪作为一种全新的犯罪样式,是需要学术界加以认真研究的,而其中的重点又是青少年、网络犯罪,对此,本书的修订者给予了应有的关注。http://www.xinhuabookstore.com/proct/730557/
㈥ 犯罪心理学就业前景
犯罪心理学属于什么专业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分支学科,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作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2学犯罪心理学专业好找工作吗
犯罪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十分可观,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科研、教育/培训和公务员,毕业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鉴定人员、犯罪心理研究员、犯罪调查员、执法人员、警务人员、狱警、感化主任、假释官、社会工作者等。
法学类共 5 个专业,犯罪学专业在法学类专业中排名第 4 ,在整个法学大类中排名第 30 位。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2年4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犯罪心理学就业前景怎么样
在我国如果你学的是犯罪心理学,就业方向一般是在警察队伍,如果你想加入警队的话一般不会到基层单位,都是去厅一级的单位,属于特殊人才,但是文凭要高,越高越好就业。作为女生,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在性别方面的要求有不同,但这一行业也需要女生,就看你运气怎样,当年招人是否要女生。如果你不想进警察队伍,学这个专业到话也可以到高校当老师,如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相关高校应聘。
㈦ 大学生偷东西的犯罪心理
这种属于偷窃癖
偷窃癖属于意志控制障碍范畴的精神障碍。其表现是反复出现的、无法自制的偷窃行为,虽屡遭惩罚而难于改正。这种偷窃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不具有其它明确目的(如挟嫌报复、窃富济贫或引人注意等),纯粹是出于无法抗拒的内心冲动,据此可与一般偷窃行为相区别。
简介
这种人除强迫性行窃这一单一表现之外,并无其它精神异常,也没有智能缺陷,据此可与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疾病或智力发育迟缓的偷窃行为相区别。偷窃癖是一种少见情况,只占偷窃犯罪中的极小部分。一般是从童年或少年期就开始发生,每次行窃后心理上都会感到快感与满足。对偷的东西或收藏,或随手舍弃,或偷偷送还原主。
特点
偷窃癖的特点是有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偷来的物品并非自己所需,也不是为了物品的价值。患者往往是把偷来的物品丢掉或偷偷的送回原地或隐藏起来。这种偷窃冲动似乎有一定的周期,当冲动的紧张度升到一定程度,偷窃行动既带来满足。患者没有预谋,如果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偷,则不属于“偷窃癖”。应对患者进行教育训练,并结合心理治疗。
分类
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看法,按偷窃时的心理状态,可以分为蓄谋型和偶发型。而就心理动机而言,有虚荣心理,报复心理,侥幸心理,空虚心理以及偷窃癖。
如果不是职业偷窃,那么我想侥幸心理和空虚心理要占大多比例了。再加上如果本来生活条件尚好,就得考虑虚荣心理。
最后一种偷窃癖是在变态心理支配下表现出一种反常行为。患者常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对偷什么无明确目的,偷什么便什么,也不以攫取经济利益或供自己使用为目的,而是将它们藏起来,或者送给他人,或者暗地退还物主,或者扔掉,以此来满足变态的心理需求。
心理学上常把譬如偷窃癖这一类的变态心理归结与环境使然。觉得后天经历的环境是主要原因。通常,人的个性心理是主要原因,后天环境是辅助因素。每个人自小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个性品质,姑且称之为遗传。有的人个性品质好,有的人个性品质稍逊。
秉性(即气质)——个性的内在表现——难以改变,而个性的外显表现(性格)却会随着心理过程的发育,学习,锻炼,环境等诸多因素改变。如果假想每个人的后天环境因素都是顺应着他的气质走的,那么他的性格内在和外显就达到一个一致的高度。世界也就很容易分别出来个性心理的差异,换句话就是说好人坏人很容易就分得开来。但事实是后天环境的无比复杂性使得大多数人难以发展完善自己的个性性格,导致了内在和外在的偏离。所以形成种种色色的性格的人。如果后天环境严重影响到了秉性,发生了内在和外在的严重偏转,甚至完全是背道而驰,那么他就会始终找不准自己该定位在哪里,严重些就会发展成变态心理等反常行为,比如偷窃癖。
看来自我反省和认识,完善真正的自己是非常重要的。
主要表现
反复出现偷窃冲动,并付诸行动。患者偷窃的物品多是不用或无重大经济价值的物品。
人格缺陷:偷窃癖患者以偷窃为乐
精神疾病
有人频频偷东西,多次被抓却屡教不改,且大多数这类偷窃对所窃物品不是用来自己能享受,而是将其加以藏匿,或丢弃。对这类人我们不能简单粗暴的采取常用处罚方式,否则将产生更为不良的后果。因为这属于精神病学上的一种疾病──偷窃癖。
患病原因
有研究证实,有偷窃癖的人大多有性格缺陷,如自幼倔强、好强、比较自私狭隘、交往狭窄。另一个较显著的特点是“报复心”极强,无论是家人的责骂、还是同事朋友的批评,都容易在他们心中产生一种报复的冲动,而这种报复心理往往就是通过偷窃行为发泄出来。
事实表明,患偷窃癖症者最初常常都有一种报复心理,是想通过偷东西来报复伤害过他的人。但以后的行为似乎与这种报复方式并不直接相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使然。
变态心理行为
从精神病学的观点看,偷窃癖确为一种特殊的变态心理行为。其特征多表现为: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其达到一定紧张度时,自控能力下降而去作案,以满足变态心理的需要。所窃物品无明显选择性,不是获取经济利益和使用为目的,有些甚至是废物,将之扔掉或收藏起来,从不使用;偷窃前无预谋,均由行窃前的冲动所致,且是单独作案;此行为逐渐产生,持续进展,长期迁延,矫治较困难;多数患者都有一定的人格缺陷,大多数比较要强,好胜,心胸狭窄而自私。此类行为与家庭教育方式,所遭受经历等有一定关系。此外,患偷窃癖的人多为女性,其症状在17~20岁充分暴露。并且与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文化程度没有必然的关系,甚至不少为智力水平、文化程度都很高。
㈧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动机表现在罪名上
表现在罪名上,就看他的行为触犯了那一条法律了,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㈨ 大学生犯罪特点是什么
特点如下:
1、暴力犯罪比率不断上升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暴力犯罪是对社会危害最为严重的一类犯罪,青少年的暴力犯罪尤为突出。大学生作为青少年中特殊的群体,近年来在故意杀人、抢劫、伤害、投毒、放火、爆炸、破坏等暴力犯罪中的比例不断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有10大类422个罪名,目前大学生犯罪已涉及5类共10个罪名。如盗窃、抢劫、诈骗、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权案件有所抬头的趋势。
2、侵财犯罪依然多发
国内外犯罪类型统计分析的相关资料表明,侵财犯罪是统计中常见的犯罪类型,尤其是盗窃公私财物的犯罪,约占全部犯罪案件50%以上,居各种犯罪类型之首。据统计,目前70%以上的大学生犯罪涉及盗窃、诈骗、抢劫等类案件,这些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过于追逐物质和金钱带来的快乐和幸福,穿名牌用高档逐渐成为大学生追求的时尚。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同学之间物质条件差距较大,部分条件不好的学生盲目攀比,寻求刺激,满足享乐。当家庭提供的费用无法满足需求,自我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极低,又遭遇强烈的物质诱惑的情况下,一些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的大学生就会选择捷径,选择无需投入而又快速成为有钱人的非法手段,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性侵犯罪持续增长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驱使下或在反社会意识的支配下,为满足性欲而对异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侵犯他人性的权力,妨害、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人际关系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为。性活动是人类的本能,以生物属性、心理属性和社会属性为基础,性行为与性冲动是青春期两性正常生理现象。大学生作为年青的群体,正处于性活跃期和性待业期,躯体的欲望、心理的渴望和现实的无法满足是造成大学生性罪错的客观因素。近年来,我国从中小学到大学都在普及性健康教育,但是传统封闭的性观念、性知识贫乏、性的伦理道德标准模糊不清、性心理的矛盾冲突、不正确的性行为方式等仍然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性行为。来自同伴间的体验、寝室的“卧谈会”、网络的黄色信息,这些非正常方式成了大学生乐于接受的实用性教育。随着西方性解放、性自由文化的传播,大学生的性观念越来越开放,从“谈性色变”的极端走到了“性爱自由”的另一个极端。自慰、同居、淫乱等非主流的性行为公开化,卖淫、嫖娼、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增长,性罪错已经严重威胁着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少数人为满足极端的性欲望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4、团伙犯罪屡禁不止
团伙犯罪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也就是《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近年来,大学生团伙犯罪不断出现,屡禁不止。大学生身处他乡,为了获得渴望的群体归属感,过分追求同学情、老乡谊、哥们义气,在某些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成为引发团伙犯罪的诱因。在大学校园里,很多大学生拉帮结伙,寻找相互的理解、支持和保护,在相互怂恿、交叉感染中结伙犯罪的意识不断强化,出现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甚至纠结形成犯罪集团。
5、智能犯罪崭露头角
智能犯罪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利用掌握的知识、积累的经验、聪明的智慧或实用技能达到犯罪目的,在作案前表现为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或在作案后有计划逃避公安机关的侦破和打击。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智能犯罪向着利用高新技术和现代高科技产品实施犯罪的方向发展。大学生心智水平普遍高于同龄人,接受高等教育获得了良好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高新科学技术应用的能力,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智能犯罪的行为也越来越多。犯罪大学生在思想、观念、思维水平、行为方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具有一般青少年犯罪的共性之上,更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预谋性和智能性。大学生犯罪的智能性表现在犯罪技能更为成熟,作案手段和方法较为高明,犯罪工具更为先进,犯罪心理结构更加稳定,犯罪心理更加成熟等。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很注意发挥自己的智力优势,充分运用心理学、逻辑学和科学技术在犯罪中的作用。如:侵害计算机网络、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制作和传播淫秽音像物品、利用生化知识研制毒品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