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
㈠ 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 英文怎么写
回答和翻译如下:
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
Doctoral students' short term study abroad fund.
㈡ 简要的介绍清华大学的特点
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简称“清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亚洲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清华—剑桥—MIT低碳大学联盟成员,被誉为“红色工程师的摇篮”。

(2)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扩展阅读
清华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清华大学具体情况制定了《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基金管理规定》。
其中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基金分为:博士生出席国际会议基金、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基金。截至2013年,清华大学历年入选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有110篇。
2016年,清华大学通过面向博士生选派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联合培养博士生275名,攻读博士学位学生44名赴国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研究;面向研究生开设联合培养双授联授学位项目43项和英文学位项目20项。
㈢ csc访问学者是什么具体有哪些要求限制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二、派出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4.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5.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6.国外合作项目。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7.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㈣ 如何考公费出国博士生
申请研究生公费留学,申请者可以直接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有关表格,仔细阅读有关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要求提供材料一式七份(原件一份,复印件6份,其中1份复印件需要学院领导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同意推荐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其中填写《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
2015年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1月5日起报名
2015年计划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5000名。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 (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㈤ csc 博士回国后能出国访学吗
不行,身份不能再变更了。国家留学基金官网上明确说明: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部分具体要求会显示在你所留学读博的学校官网上,如英国大学的话,UCL就明确说明:学生完成学业后需立刻回国服务2年时间。
㈥ 要多少分才能考上清华大学
如果高考满分是750分的话,一般不会低于650,一般都在670左右。
清华大学根据预先安排的入取名额,再根据报名考生的实际水平按名次入取滴,当然最低也不可能低于重点线。至于实际分数那还要看考试当年的试卷难易程度以及整体考生的考试情况啦,一般是全省的200名以内,北京市除外,分数一般需要670分以上,当年试卷比较简单的话,可以需要700分。

博士教育
清华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清华大学具体情况制定了《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基金管理规定》。
其中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基金分为:博士生出席国际会议基金、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基金。
1999年至2013年,清华大学入选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共115篇。
㈦ 博士有出国访学申请24个月难度大吗
博士有出国访学申请24个月难度大
访问学者主要是职场人士国外为期3-24个月进修学习的重要渠道,学术资源覆盖北美、欧洲、澳洲、东亚等主流学术区域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所,访问学者申请为各领域学术、技术交流提供更加自由开放的国际交流平台。
申请者普遍学历较高,学术背景良好,申请访学主要是参与教授的研究课题,扩大自己的视野并提升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短期目的为镀金评职称,长期目的是增强自己的研究写文章能力和国际化。
㈧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的机构设置
中国语言文学系 创建于1926年。至1952年,先后执教于中文系的著名学者有陈寅恪、赵元任、杨树达、闻一多、朱自清、刘文典、俞平伯、浦江清、王瑶、王力、吕叔湘等,倡导和建立了包括戏曲史学、文学人类学、诗史互证之学在内的一系列新的学科方向,被公认为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发祥地。
1952年院系调整,中文系停办,师生分别转入北京大学等兄弟院校或其他学术单位。
1985年中文系复建,重视师资队伍、学科发展和学术建设。有教师24名,其中教授15名,副教授7名,有博士学位者15名,22名教师有国外长期学习、任教或合作研究的经历,是一支高水平、有活力、国际化的师资队伍。2006年获得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2007年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下设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汉语言文字学共6个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点,“语言学研究中心”、“中国古典文献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跨语际文化研究中心”、“中国书法与文化研修中心”、“中国西南地区濒危文化研究中心”等多个学术研究中心。承担多项国家、部委重要研究项目,出版和发表多种高水平学术著作,获得国内外同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中文系重视人才培养,秉持“中西融合,古今贯通,文理渗透,综合创新”的学术范式,本科生注重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中西融合优势的人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致力于培养扎实宽厚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中文系积极开展留学生人才培养,留学生本科生的培养目标是对中国语言文学及中国文化有较系统完整的了解,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具有较强的理解、研究中国语言文学及文化的能力。同时,每年接收来自各国多所高校的交换生。
中文系重视开展学术交流,每年都有多位教授出国讲学、访学,亦有多位国内知名学者和海外名校教授应邀来系从事各种学术活动。
现任系主任刘石教授,副主任张美兰教授、刘颖副教授,党支部书记王中忱教授。 历史学是清华大学历史最悠久、成就最辉煌的学科之一,1911年建校初期就开设有中国史、西洋史等课程,1926年正式成立历史系。著名学者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等都先后在历史系执教,并形成了中西交融、古今贯通的学术传统,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高水平的史学人才。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清华大学历史系并入北京大学等校。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清华大学逐步恢复包括历史学科在内的人文学科。1985年,清华大学成立思想文化研究所,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研究;1993年,历史系恢复建制;2001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清华,艺术史学科也成为清华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历史系与思想文化研究所合并,成立了新的历史系。清华历史学科依托清华大学良好的学术环境,已经形成了以历史系为中心,多学科密切合作,名家汇集,梯队合理,优势集中,特色明显,图书资料积累量大,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的学术格局。
历史系下设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思想文化史等教研室,以及礼学研究中心等专门研究机构。2008年,历史系还与化学系、图书馆等单位合作,成立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从事清华简等出土文献的保护整理与研究工作。2011年,以该中心为主建立的“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中心”获批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历史系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0余人,另有兼职教授多人;专任教授中有欧亚科学院院士、中央文史馆馆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历史教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级学会会长、副会长等。历史系可以招收中国史、世界史两个一级学科各相关领域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外国留学生,并设有中国史和世界史两个博士后流动站。
现任系主任刘北成教授,副主任刘国忠教授、彭刚教授,党支部书记张勇教授。 清华大学外文系 始建于1926年,初名西洋文学系,后改为外国语文学系;在建系早期的名师中,有首任系主任王文显,他早年负笈英伦,主要从事戏剧创作和文学研究,所著英文剧作在国内外上演均获得热烈反响;有开中国比较文学之先河的吴宓,“新批评”理论的大师瑞恰兹等,当时半数教授均为外籍教员。
在名师的引领下,清华外文系陆续培养出曹禺、李健吾、张骏祥等戏剧大师,享有“戏剧家的摇篮”之美誉;此外,文化昆仑钱锺书、学界泰斗季羡林,查良铮(穆旦)、杨绛、赵萝蕤、田德望、曹葆华、李赋宁、王佐良、许国璋、英若诚、许渊冲、宗璞、资中筠、胡壮麟等都是清华外文系的骄傲。
1952年院系调整,外国语文学系并入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为培养外语师资和外事翻译,清华大学曾分别于1965年、1970年和1974年招收英语、日语和德语专业本科生。
1983年复建外语系。现设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等三个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英语、日语和英语双学位三个本科专业。面向全校开设英、日、德、俄、法等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20余年来,外语系在学科发展、学术研究、教学改革和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对外合作交流、教学辅助基本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发展和长足进步。在两次(2004年和2008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我系均名列第五,2008年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在北京市重点学科评审中被评为重点学科,2008年英语专业被评为教育部特色专业。
2010年清华大学外语系更名为清华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简称清华大学外文系。曾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多项,国家精品课两门。在读各类学生804人;其中,国际留学生411人。培养出邓亚萍、李昕晢、焦三牛这样备受瞩目的优秀人才。
1983年复系以来,在学校的领导与支持下,外文系加强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引进工作,先后引进多名学术带头人。同时,我系又鼓励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攻读博士学位。通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使我系的教师队伍结构和水平整体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外文系承担了全校的公共外语教学课程以及部分文化素质选修课程等大量的教学任务,在清华大学的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中占据着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外文系现为清华大学38个教学科研实体二级单位之一,下设英语专业本科生教研室、英语专业研究生教研室、日语专业教研室、大学英语基础课教研室、大学英语选修课教研室、大学英语研究生教研室、德语教研室、俄语教研室、法语教研室等9个实体教学科研单位以及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欧美文学研究中心、外国语言学研究中心、翻译与跨学科研究中心、语言与心理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大学外语学习环境研究中心、大学外语测试研究中心、大学英语写作研究中心等9个虚体研究机构。
在学术研究方面,外文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本系教师主持承担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国家级、省部级和国际合作项目达4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多项,国家精品课两门。自2001年以来,全系教师每年平均在国内外出版学术专著5部以上,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篇以上,覆盖了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文学理论与比较文学、翻译研究、文化研究、影视传媒研究等学科领域;在国外权威刊物发表的英文论文中,有50余篇被SSCI和A&HCI收录,在全国同领域中名列前茅;统计数据表明,我系教授在国内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内的影响力连续保持在全国同领域中的前列。
为推进学术研究走向国际前沿,本系不断扩大同国内外大学的联系和学术交流,经常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讲学,并聘请他们担任兼职教授。外文系每年还派遣教师出国进修、讲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我系还是国内外一些重要学术团体的总部或办公地,如: 国际文学理论学会秘书处,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后现代研究中心,中国修辞学会文体学研究会、北京市大学英语教学研究会等。此外,我系有多位教授在国际著名学术刊物、国际学术团体或学术机构担任编委、顾问或学会负责人。本系先后与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牛津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合作举办文学批评、语言学和翻译研究等方面的高层次学术研讨会。
前辈大师确立的贯通中西的学术传统,是一条奔流的文脉,将一直在清华外文系流传。
现任系主任刘世生教授,副系主任吕中舌教授、何红梅教授、张为民教授。系总支书记张文霞教授。 清华大学哲学系始建于1926年,是中国大学最早建立的哲学系之一。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冯友兰、张申府、邓以蛰、贺麟、沈有鼎、林宰平、潘怀素、张岱年、任华、周辅成等先后任教于此,形成富有原创思想风格的“清华学派”。1952 年院校调整以后,清华大学哲学系并入北京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2000年5月,清华大学哲学系正式复建。
哲学系2003年开始招收哲学专业本科生;拥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哲学博士后流动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逻辑学、美学、宗教学、政治哲学等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人员。
从复建伊始,经过多年人才引进,哲学系会集了一批哲学领域的著名学者和国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归国人员,形成了一支高学术水平、高影响力的科研与教学队伍。任职教师有二十余人,其中教授 16 人(含外藉教授1人,学部委员1人),副教授5人;哲学系还延聘了多名国内外著名学者为兼职教授。他们在中国哲学、西方哲学、伦理学、逻辑学、文化哲学与文化批评、马克思文献研究、政治哲学等重要专业领域代表着国内领先水平。
通过组织实施“ 三一学术工程 ”(“清华哲学研究系列”、“清华哲学教材系列”、“清华哲学翻译系列”、《清华哲学年鉴》),并集中力量在伦理学、西方哲学、中国哲学等方面寻求优先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多个专业领域取得了具有海内外学术影响的标志性成果,逐渐形成了一个在精、专、深基础上重视会通与原创的学术团队。哲学系今后的建设重点是,在巩固与扩大原有学科专业的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养护原创思想,努力使清华哲学系成为一个酝酿新思想、传播新思想的思想策源地。
现任系主任卢风教授,副主任黄裕生教授、刘奋荣教授,系党支部书记邹广文教授。 清华大学对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成立于1988年,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一批前东欧国家外交官进入清华大学学习汉语,揭开了新中国对外汉语教学的序幕。美丽壮观的清华园不仅是现代中国高等教育的重镇,亦是新中国对外汉语教学的发源地。
配合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作为学校开放式校园和推进国际化的重要窗口,对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多年来积极致力于国际汉语推广,在稳步扩大教学规模、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努力进行学术研究、逐渐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进展顺利,成就斐然。每年在中心学习的各国语言进修生、普通进修生、交换生等各类学生千余人,开设有初级、中级、高级汉语和中国文化必修课与选修课程,课程体系较为完备,并注意引导留学生将学习汉语和体认中国结合起来,鼓励留学生打下扎实的汉语基础后攻读学位继续深造。
中心已与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国多所大学合作开办短期汉语学位课程并派遣中方教师前往任教。此外,中心还承担了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合作开办商务孔子学院,以及面向港澳地区推广普通话的教学任务。中心还为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设了学术级汉语学分必修课。
2010年中心与清华大学中文系合作申获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现任主任孙明君教授,副主任丁夏教授、董士伟副教授、刘冬副教授。 人文学院培训中心依托学院完善的学科体系和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每年面向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举办企业管理、公共管理、国学等研修班。中心的培训宗旨是通过教师系统性地讲解,及时把经济、社会、科技等理论前沿和研究成果介绍给参训学员,把学员们头脑中原本不成体系的知识点串起来,使政策制订者和执行者做到境界高、眼界宽、理念新,从而不仅在制订政策时能更多地考虑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并且制订出的政策也能够更具科学性、长效性。
我们的培训特色是在课程体系中加入传统文化的内容,一方面提升学员的人文素养,另一方面引导广大干部有意识地亲近传统文化、弘扬传统文化,从而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意识地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院通过培训工作这个平台,把我院的学生工作、科研工作与之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大庆、通辽、漯河等地方政府成立了“清华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加强了学校与地方的合作,更加凸显了大学的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

㈨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cn查阅)。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八、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㈩ 大学有公费出国留学的吗
有,我们学校有去欧盟的,所谓公费,也不一定是政府包全部费用的,我把我们学校的要求贴在下面,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能有所帮助:
关于“Erasmus Muns 世界之窗连接欧洲与中国”全额奖学金项目选派学生赴欧洲留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9-29 13:46:17 点击数:3759 ]
根据”Erasmus Muns世界之窗连接欧洲与中国”奖学金项目协议,我校做为该项目合作伙伴之一将从2010年开始选派学生赴7个欧盟国家大学开展校际学生交换。现将2010年选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 选派名额
我校2010年共选派17人,其中本科生4人,硕士研究生6人,博士研究生5人,博士后2人。具体名额根据申报人数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 选派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2、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国外环境的学习和生活。
3、有较高英语水平,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学习。
4、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排名靠前。
三、 留学期限及类别
1、 留学期限
本科生:可申请6个月或10个月;
硕士研究生:可申请6个月、10个月或22个月;
博士研究生:可申请10个月或34个月;
博士后:可申请6个月或10个月。
2、 留学类别
如申请留学期限为6个月只能作为交换生赴外学习。如申请留学期限为10个月(含)以上可作为交换生赴外学习也可申请攻读学位,根据申请人意愿及外方接收院校学制要求确定。
四、 选拔对象
交换生:在读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应届毕业生除外。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申请攻读博士后:应届博士毕业生。
五、奖学金内容
1. 生活费:本科生、硕士生1000欧/月,博士生1500欧/月,博士后1800欧/月。
2. 保险费、国际旅费、学费(3000欧元)由项目支付;
六、时间安排
2009年9月25日-10月15日,各学院通知、宣传。
2009年10月中下旬,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面向学生召开项目说明会。
1、第一次选派:博士生、博士后
2009年11月1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上交“北京林业大学欧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一),并登陆项目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网上申请表及提交申请材料(附件二)。各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后将申请表及申请人汇总名单(附件三)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11月10日是网上填报最后期限)
2009年11月-12月,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欧盟接收院校对申请人进行选拔,确定选派名单。
2010年1月-2月,选派人员派出。
2、第二次选派:本科生、硕士生
2010年2月1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上交“北京林业大学中欧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一),并登陆项目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及申请材料(附件二)。各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后将申请表及申请人汇总名单(附件三)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2010年2月1日是网上填报最后期限)
2010年2月-3月,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欧盟接收院校对申请人进行选拔,确定选派名单。
2010年8月30日-9月10日,第二次选派人员赴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参加夏令营。
2010年9月,第二次选派人员开始在接收院校学习。
其他说明:
1. 有关项目详情及信息请查看www.ua.ac.be/connec,我校属于target group1,外方院校可申请的专业将陆续在该网站上公布更新,请密切关注。
2. 有意向申请的学生请务必参加项目说明会,有关问题将在会上统一进行解答。项目说明会时间请关注学校网页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通知。
3. 联系人:覃艳茜(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62338271,咨询时间:每周三、周五上午8:00—11:30。
4. 本办法解释权在北京林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