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士招生计划
⑴ 考研!中山大学和浙江大学教育类专业
我也觉得中大会比较好~
中山大学是一所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名牌大学,也是最早开始研究生教育的国内高校之一。目前,中山大学的在校研究生规模已达19100多人。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国家政策为指导,针对不同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 硕士生招生
招生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选拔形式: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分为全国统考、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及推荐免试。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单位按规定组织。
全国统考中部分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联合考试是教育部批准的特定学科、专业的部分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如MBA、法律硕士。
单独考试是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其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一致,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按教育部规定,优秀应届本科生经所在学校推荐,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相关说明:中山大学目前有24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硕士研究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史学、文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我校一般每年8月向考生公布下一年度的硕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经上述选拔形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 博士生招生
招生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选拔形式:
公开招考:由我校组织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人员初试时加试政治理论课。
提前攻博:从我校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医科临床型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
硕博连读:从我校新入学的硕士生(医科临床型除外)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
直接攻博:我校特定学科和专业(以基础学科为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所在院系推荐,免初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相关说明:中山大学现有博士授权点177个,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史学、文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我校一般每年8月份向考生公布下一年度的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入学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为了鼓励博士研究生安心从事科学研究,我校通过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加大对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从07年开始,我校对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资助面达100%。同时,我校还有一系列面向博士生的专项资助项目,资助在校优秀博士生到海外访学、参加国际会议,最高资助额达每年6000美元。
三、 港澳台招生
招生对象:
硕士: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学位的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博士: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学位的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选拔形式:报名及初试均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考生在全国规定的四个报名点报名,并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考试。初试科目为一门外语和两门报考专业的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复试一般为面试,地点一般在考生所报考的院系。
相关说明:
我校一般在每年8月份公布下一年度的港澳台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比照在我校就读的大陆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报考自费全日制的港澳台考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四、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
招生对象:符合特定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同专业有不同要求,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招生类别:
(一)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目前我校的招生类别有:法律硕士(J.M)、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其中工程硕士的招生领域有:光学工程、材料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环境工程、物流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地质工程、软件工程、项目管理。
(二)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每年约有二十个文理科专业招生,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不脱产在职学习,一般在周末上课。
选拔形式:法律硕士(J.M)、公共卫生硕士(MPH)、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的入学考试科目3-5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一般安排每年 月,其余科目为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
工程硕士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工程硕士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其余考生的“GCT”成绩仅当年有效),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相关说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报名当年的7月31日。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7月。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为非学历研究生教育,按规定完成学业者,可获相应的硕士学位。
五、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生对象:一般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年龄不限。
入学方式:免试入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院系办理报名手续,额满为止。
相关说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属于学历教育,是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育形式,学制二年,业余学习,一般周末上课。
我校一般每年5月公布当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和招生简章。
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按要求完成学业者,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入学前获学士学位并已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符合国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课程班学员,可以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二○○八年四月七日
⑵ 请问:全国高校西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院校有哪些
全国高校西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涵盖了全国大多数名校,主要以下几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
全国高校西部计划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⑶ 中山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山大学强基计划”,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成才目标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基础医学。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物理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化学
理工
选考物理或化学其中一门
生物科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生态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
必须选考历史
历史学
文史
选考历史或地理其中一门
哲学
文史
无
基础医学
理工
化学和生物均须选考
注: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为150名。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9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考生可填1-3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考核办法
7月26日前,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较)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时间:7月31日-8月1日
考核方式: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 我校组织专家分组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学科兴趣、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
2. 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科目为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50米项目的考生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更换测试项目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测试以下项目: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
项目
及格标准
男生50米跑
<9.2s
女生50米跑
<10.4s
男生引体向上
>9次
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
>25次
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若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我校不予录取。
体质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三甲医院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有效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制定单独的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配备资深导师团队,创造一流学术氛围,设计“科学性、完备性、竞争性”的课程体系,开设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沿课程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课程。以科学问题为导向,强化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跟随导师组定期解读国家战略需求、研读重大科研专项指南、参加学术会议,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国家战略需求,了解关键技术难题,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绩点、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生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三)其他激励机制
强基计划学生具有专属发展通道。单独编班、单独设计培养方案。课程上建设强基专属模块、科研上设立强基专属课题、保障上设立强基专属经费。奖学金评审、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等方面,按教育部指导意见给予政策倾斜。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实验条件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集结全球优质资源,深化与世界顶尖大学和科学中心的战略合作,提升强基计划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
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强基计划的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强基计划考试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山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山大学监察处检举控告:020-84115582, [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⑷ 中山大学提前批招收什么类型的学生
中山大学没有设置提前批招生
中山大学普通类招生,艺术类招生以及专项计划招生都是在本科批招生。
中山大学并没有设置提前批招生。

截至2020年5月,中山大学设有5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5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据2020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有广东省重点学科37个,其中攀峰重点学科20个、优势重点学科17个。
⑸ 中山大学本硕博连读有哪些专业
中山大学本硕博连读,
有临床医学专业。
可上学校招生网,
查看历年招生计划。
祝你好运。
⑹ 求中山大学 2008年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08年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
第二条 校 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办学类型和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原则和规定
第六条 录取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由计算机按事先设定的规则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投档;录取时,以考试分数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 政策性加分:我校原则上认可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高考实考文化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九条 院校级差: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设置院校级差分(每一级差为30分,即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30分,第三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60分,依次类推)。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关于志愿投档的规定。非第一志愿考生若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出档,将减去院校级差分后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专业录取;若未同时出档,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第十条 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分数级差的计算方法为: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中无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则视为不服从在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录取,即使填报了专业服从,亦不安排到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录取。若考生全部填报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志愿且填报了专业服从,则只安排在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中录取。我校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临床医学(眼科视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
第十一条 日语、法语、德语专业可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相同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定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体检受限专业,按我校招生简章各专业备注执行。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逸仙班”选拔:我校在物理、化学、生物及经济(理科)类专业入学的新生中,择优选拔120位学生组建“逸仙班”。“逸仙班”以理科基地为依托,按学科群打基础,因材施教,优生优培,致力于加强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协调发展,着力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以上四类专业具体是指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物流管理、微电子学、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等18个专业。
第十四条 “博雅班”选拔:我校面向传播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法学院相关专业入学新生中择优选拔120人组建“博雅班”,通过集中全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跨学科博雅教学、国际化办学、双语教学、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创业项目实践等改革于一体的新机制,着力培养一批有较强学术创新潜能、团队协作精神与创业实践技能,善于参与国际竞争,并有一定的领导才能的精英人才。入选“博雅班”的学生可获得课外调研、校外实习、创业实践等实践教育的专项资助,并享有辅修上述四个学院各专业课程的优先机会。以上四个学院的相关专业具体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政策学、法学、新闻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等18个专业。
第十五条 少数高考成绩优秀的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新生入学后经选拔可以调整到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就读。
第三章 其他类招生
第十六条 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中央民族大学。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第十七条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执行;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保送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国防生的录取按照《中山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四章 其他相关说明
第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目前共有四个校区,各招生专业(方向)报到地点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或致电咨询我校招生办。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08年3月31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08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1598、84036491(传真)
网址:http://admission.sysu.e.cn
⑺ 中山大学医学系本硕博连读以往一年招多少人左右
中山大学的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专业2015年在全国共招生120人左右,其中广东省今年计划数是48人。
其他省份计划数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
http://admission.sysu.e.cn/index.htm
⑻ 广州中山大学博士英语听力是广播播放吗
是的。
我校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国家专项计划的定向博士研究生,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我校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不招收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统考制”招生单位招收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比例控制在学术学位招生计划的2%以内(国家专项计划除外),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⑼ 中大导师招生名额什么时候能确定
复试工作结束后。具体等学校通知
拓展:中山大学(Sun Yat-sen University),简称中大,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是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广东省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国家“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等,是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联盟、大学通识教育联盟、粤港澳高校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与供应链创新联盟成员。1924年,孙中山亲手将广州地区多所高校整合创立国立广东大学。1926年定名为国立中山大学。如今该校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于2001年10月合并而成。截至2021年5月,中山大学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开设138个本科专业;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9个,专业学位类别37种;有全日制学生55447人,其中本科生32140人,硕士研究生15517人,博士研究生7790人;专任教师447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