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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30 01:49:18

⑴ 如何制定和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改革重点从降低总学分,加大选修学分比例;强化通识教育,推进公共课改革;加强课程整合和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等几个方面逐步推进。

(一)构建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对我校现有的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素质拓展必修课进行梳理、改造和整合,将通识教育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含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中外文化与人文素养、数理基础与科学探索、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体育艺术与审美体验等四大模块。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教学改革如下:

1.推进《大学英语》课程分级分层次教学

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要求,设置基础英语课程和高级外语拓展类课程,开展大学英语的分级分层次教学。适当压缩学分,实施小班化教学,为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提高及个性化学习和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具体方案见《福建师范大学<大学英语>课程分级分层次教学实施方案(试行)》(闽师教〔2016〕13号)。

2.试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改革

以培养学生“计算思维”能力为核心,以差异化教学、多元化评价为宗旨,开展大学计算机公共课程综合改革,通过改革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努力提高本课程的教学质量。具体方案见《福建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闽师教〔2016〕12号)。

3.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新时期大学生的思想特点,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课程内容,减少理论课课内教学时数,增加讲座和社会实践课程教学时数。倡导“对话式”教学方法,变革终结性课程测评方式为全过程、多方式的考核方式,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

4.整合素质拓展必修课程

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和军事训练等素质拓展必修课程纳入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调整优化个别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二)完善专业教育课程体系

1.打造专业核心课程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有关要求,开足开齐各专业在本科人才培养中具有基础性和骨干支撑地位的核心课程,并进行重点建设。同时,结合专业发展目标和福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好若干特色课程。

2.开设专业导论课程

适应大类招生的需要,帮助新生全面、深刻、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专业的基本情况,明确专业学习的方向和目标,减少个别学生转专业的盲目性。各专业应在第一学年面向新生开设专业导论课程,该课程可采用系列讲座等方式开设,一般应由各专业有影响力的教授承担。

3.开放部分专业课程

选取部分专业试点面向全校开放专业课程,供全校学生选读,实现课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办学效益。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选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4.完善创新创业教育

将创新创业的理念和意识融入并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学院应在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评方式上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进行探索改革。以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为契机,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在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增设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开设涉及创新创业基础、政策、技能、实践等方面的必修或选修课程。各学院应聘请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学校建立或引进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类的慕课、微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修读,学生应至少选修1门,并获得相应学分。

⑵ 诚求一份南京师范大学“基础心理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⑶ 西安交通大学转专业 大一就可以换吗

同学你好!我就是西安交大的学生,现在大一,前几个礼拜学校已经开始接受大一转专业的报名了,我不知道你是想从哪个专业转到哪个专业,这样吧,下面是我选的其中一些交大关于转专业的通知,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有你想转的。
医学院的我已经添上了。

-------------------------医学院的-------------------------------------
关于医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文件《关于2009级本科生转院、系(专业)的通知》精神,结合医学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接收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各专业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 18名
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 2名
护理学专业(四年制) 3名
法医学专业 2名
药学专业 3名
制药工程专业 3名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2009年入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均在70分以上。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四、工作程序:
1.咨询:
5月10日—5月16日下午学院接受拟申请转业学生的咨询。
地点:医学院行政楼一层教学管理办公室112室
电话:82655039转605
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老师
2.报名:
5月24日前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
2)组织面试确定接收名单并予以公示。
3)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本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或学分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予增补。
4)对复审合格的学生,报医学中心、教务处审批。
5)凡经学校审核批准转入医学类专业的学生需按各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见附件)完成相关课程的补修。

医学院

教务处
2010-5-4 22:53:40

关于理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交教[2010]26号文件《关于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理学院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09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本校2009级在册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能有补考),且学年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
4、第一学期(学年)英语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
5、具备与人沟通的良好能力;
6、修读高等数学的学生第一学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提交“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第一学期(学年)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均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个人简介与转专业申请(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4、《补修课程确认书》;
5、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三、接收2008级转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名称及计划
数学与应用数学 2名
信息与计算科学 4名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3名
材料物理 3名
应用物理学 4名
应用化学 3名

四、遴选程序
1、为了创造公平、公正、客观的选拔标准,保证转入学生具备今后学习所需的必备基础,对申请转入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组织数学课程考试,按照《高等数学》的基本要求,并涵盖《线性代数与几何》的基本内容进行命题考试(试卷满分120分,其中线性代数2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估计在6月初);
2、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予以优先)、学期学分排名状况及加试的理学院考试成绩(仅对数学2个专业)综合审查,按各专业实际接收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未被初选的学生不再另行通知;
3、被初选入围的人员由各专业组织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4、根据面试成绩,按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学生;
5、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第二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或英语成绩低于70分者,或高等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年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6、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理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7、进入理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需补修以下课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数学分析
192
12

高等代数与几何
160
10

大学化学(Ⅱ)
52
3

大学物理Ⅰ
80
5

大学物理实验A
32
1

应用物理、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专业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经典力学
48
3

电磁学
64
4

大学化学(Ⅱ)
52
3

普通物理实验
64
2

应用化学专业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无机化学Ⅰ
56
3.5

无机化学实验Ⅰ
32
1

分析化学
48
3

分析化学实验
32
1

大学物理Ⅰ
80
5

大学物理实验A
32
1

注:①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这两个专业《大学化学》已修2.5学分以上、《大学物理Ⅰ》已修4学分以上、《大学物理实验A》已修1学分以上免修以上3门课程;
②应用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应用化学这四个专业《高等数学》已修10学分以上者免补修《高等数学Ⅱ》、《线性代数》已修3学分以上者免补修《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Ⅱ》。

五、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5月 13日—5月14日 每天工作时间
地点:理科楼理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理科楼103室)
电话:82668740

理学院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教务处
2010-4-28 13:03:40

关于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今年接收转院、系(专业)(以下简称转专业)学生有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一、我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办学条件,今年我院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五个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58名。
二、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
1.满足学校《关于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中转专业的申请条件,且第一学期未出现不及格课程;
2.选修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的学生第一学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75分,选修其它高等数学的学生第一学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85分;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低于75分或已通过CET-4。
三、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转专业申请书(内容包括转专业的理由、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及对未来学习的规划等,要求手抄稿)
2.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单(所在院教务盖章)
四、转专业审核程序
1.根据第二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的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者参加能动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综合面试成绩提出初录名单并报教务处;
4.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揭晓后,对初录人员进行复审,凡该学期有课程不及格或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0分或数学、英语成绩达不到“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的条件”中第2条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5.复审合格的学生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最终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公布。
五、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规定
按照我院本科生培养方案(2006年修订版)规定,各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应修课程见附件一。转入学生如已通过学分不低于相关专业“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该课程无需补修;如未修或虽已修、但学分低于“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必须补修该课程。
六、转专业咨询安排
1.面向学生咨询: 时间: 5月13日~5月14日下午16:30~18:30
地点:东三楼甲223
2.电话咨询: 时间:5月10日~5月14全天
咨询电话:82665756 徐老师 胡老师
七、附则
该办法的解释权归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教务处
2010-4-28 12:34:59

关于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交教〔2010〕26号文件《关于2009级本科生转院、系(专业)的通知》精神,结合公管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09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2009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2、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英语成绩在80分以上。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学分成绩计算公式:学分成绩=∑(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提交“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均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三、 考核方式:
由学院组织人员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审核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学期学分排名状况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不超过接收计划人数的120%)。
2、根据学期成绩和面试考核情况综合审查并进行排名,按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
3、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本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或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0分,英语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在参加面试的学生中依次增补。
4、 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公管学院学习。
五、咨询时间及地点:
时 间: 5月12日—5月14日下午
地 点:文管大楼617室(公管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 82664542 (吴老师)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教务处
2010-4-27 17:34:53

关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交教[2010]26号文件《关于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及《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的精神,结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各专业接收2009级转专业本科生的计划:
信息工程专业 8人
自动化专业 8人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11人
微电子学专业 5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0人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本校2009级在校本科生;
3.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4.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
5.第一学期英语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提交“西安交通大学一年级学生转院、系(专业)申请表”及“补修课程确认书”同时附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均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2.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四、课程考试:
为了创造公平、公正、客观的选拔标准,保证转入学生具备今后学习所需的必备基础,对申请转入电信学院各专业的学生组织数学课程考试。按照《工科数学分析》的基本要求,并涵盖《线性代数》的基本内容进行命题考试(试卷满分120分,其中线性代数20分)。考试由理学院命题、阅卷。
考试时间暂定于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校教务处主页及学院网页,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
五、审核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予以优先)、学期学分排名状况及加试的数学成绩综合审查,按各专业实际接收计划人数的120%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2.初选入围的学生由各专业组织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根据面试的情况,按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学生;
4.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本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或英语成绩低于70分者,或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5.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电信学院相关专业。
六、咨询安排:
5月12日下午4:30~6:30在西一楼电信学院学术报告厅。
网上咨询临时信箱:[email protected](5月12日全天)

电信学院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教务处
2010-4-27 17:31:27

关于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交教[2010]26号文件《关于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精神,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特制定接收2009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 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含补考通过),且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

4、有良好的英语和计算机基础;

5、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只接收相关专业转入的,具有一定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基础的学生;

6、有专业特长的学生优先;

7、生物工程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学生;

二、 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补修课程确认书》;

3、个人简历;

4、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教务章)。

5、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三、 专业课程安排
除学校统一安排的两课、国防教育、体育英语、人文社科及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外,生命学院各专业在第一学年开设的自然科学、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如下:

1、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1
COMP1011
程序设计基础
56
3

2
MATH1016
高等数学(I)
192
11.5

3
MATH1022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I)
56
3.5

4
MACH1103
工程制图
32
2

5
MACH1401
工业系统测量(工程训练I)
32
1

6
PHYS1009
大学物理(A)
64
8

7
PHYS1007
大学物理实验(A)
48
1.5

8
BICH1001
生物化学
48
3

2、生物工程专业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1
MACH1103
工程制图
32
2

2
MATH1023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II)
48
3

3
COMP1010
大学计算机基础
56
3.5

4
MATH1017
高等数学(II)
176
10.5

5
CHEM1003
无机化学
72
3.5

6
PHYS1009
大学物理(A)
64
8

7
PHYS1007
大学物理实验(A)
48
1.5

8
CHEM1004
分析化学
72
3.5

9
BIOL1001
普通生物学
48
3

注意:生物工程必修补修的课程:普通生物学、分析化学

四、 考核方式

1、采取以往学习成绩与学院综合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包括英语口语)。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教务处主页及生命学院主页)。

3、面试合格的学生,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公布初审名单。

4、本学期期终考试结束后,对通过初审的学生一学年成绩进行审核,待教务处批准后公布正式名单,学生方可办理学籍转移手续,进入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三、 咨询时间、地点

咨询时间:2010年5月11、12、13日下午3:00—5:30

咨询地点:教二楼北315(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教二楼北413(生物工程专业)
联系人:李老师(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82668128

马老师(生物工程专业) 82668463—413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教务处
2010-4-27 17:15:24

关于软件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交教〔2010〕26号《关于2009级本科生转院、系(专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软件学院对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一、审核内容:
1.2009级在册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所在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得出现补考或重修),且学年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的学生。
二、部分课程要求:
1.“高等数学”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英语”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
3.计算机相关课程不得出现补考或重修。
三、补修课程:
1.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Ⅱ) ;
2.离散数学结构(Ⅰ) ;
3.程序设计方法;
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
四、提交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第一学期有效成绩单;
3.补修课程确认表;
4.个人简历(包括本人特长及爱好,对软件工程专业的认识等)。
五、考核方式:
采取综合面试(英语口语与综合能力测试)。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高等数学”成绩占总成绩40%,“大学英语”成绩占总成绩25%,计算机相关课程成绩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5%的原则,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七、咨询时间:2010年4月27日~5月23日
地点:软件小楼A111室 路老师
咨询电话:82664760
软件学院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教务处
2010-4-27 17:06:28

⑷ 求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

当然招啊!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5-12 招生办公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二、学校代码: 13663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 办学地点: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634号
六、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七、学校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原大港区政府)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 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
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艺术专业为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之和)平等竞争、公正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 第一志愿报考人数未满招生计划时,学校接受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的分数不能低于第一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第八条 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即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各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九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 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提档,但录取时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安排专业,不考虑加分因素,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及文科(语、数、外),理科(数学、外语)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条 根据天津市普通高校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以及我校具体情况,对天津市考生的录取 执行天津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平等竞争、公正录取。
一、 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加分)安排专业,
1 、高考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
2 、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相同则优先安排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好的考生;
3 、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优先安排高考单科成绩(文科生:语、数、外、理科生:数学、外语)高的考生。
二、 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 8 个学科取得 6A 以上(含 6A )的考生,如果投档后排名在我校前 10% 的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 6A 以上(含 6A )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三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先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如果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退档处理;如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则按高考单科成绩低(文科生:语、数、外,理科生:数学、外语)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四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果 A 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 B 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个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五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须为 A 者,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 2010 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情况, 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方能按我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美术类考生录取原则详见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2010 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我校普通类专业学费为 12000 — 15000 元 / 生 / 年,艺术类专业 18000 元 / 生 / 年,住宿费 1200 元 / 生 / 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被学校录取后下发的 2010 级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规定处理。
第四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则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奖学金设立
1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① 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且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者,获新生奖学金 6 万元;② 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地一本录取线以上的文、理考生,且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者,获新生奖学金 1 万元(名额不限);③ 如同时符合 ①、② 条件规定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2 、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 24% 。
3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奖金 8000 元;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金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 5000 元;获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 10% 以上。
第二十条 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
第二十三条 凡是在招生咨 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0 年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 我校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考生可随时查询。
网址: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 022 — 63304918

⑸ 如何修订和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如何修订和优化本科人才培养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灵魂,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具有导向、调控、激励和评价功效。有效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对教学目标的理解与把握,教师对教学目标的理解与把握越好,并在课堂教学中紧紧围绕教学目标进行,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随意性、盲目性、模糊性,提高教学的方向性、针对性、有效性

⑹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35号)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2012年6月修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2年6月19日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2012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生实习经费的管理,保证各类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本科生实习经费是指用于本科生在校期间认识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所需的经费(以下简称“实习经费”)。

第三条 实习必须切实贯彻“保证质量、就近就地”的原则,按培养方案执行。一切费用应本着勤俭办学的精神,有计划地开支,专款专用,使实习经费的使用达到效率最大化。

第二章 预算编制与执行

第四条 教务处根据当年教学计划,编制当年实习经费预算,纳入学校当年预算。

北戴河、周口店实习经费由实习队根据实习计划编制预算,由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包干使用;实习费年度增量由主管校领导统筹安排使用。

二至四年级学生实习经费,按文管类专业不超过350元/人·学年、理工类专业不超过400元/人·学年的标准执行,其中艺术专业1000元/人·学年。

第五条 实习经费实行限额管理的办法。教务处根据当年学生人数分配到各教学单位统一掌握使用。

第三章 经费支出管理

第六条 实习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租车费、实习材料费、资料费、接收实习单位收取的管理费、讲课费及少量必须开支的不可预计费用。

第七条 在周口店、北戴河实习基地进行的实习和教师外出指导学生实习采用凭票报销的方式。其他实习学生实习经费报销可从“凭票报销”和“以领代报”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如果采取“以领代报”方式,学生实习补助领取的经费支出项目,标准由各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在学校下达的实习经费预算额度内讨论确定。

第八条 实习期间的旅费及住勤补助标准:

1.教职工外出实习在途期间乘坐各类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7〕37号)执行,差旅补助每人每天50元。

2.教职工在北京市及周边地区(当日往返学校)指导实习及差旅补助每人每天25元。

3.学校统一安排的周口店、北戴河基础地质教学实习,指导教师在野外工作期间按100元/天·人给予野外补助。

第九条 采用“以领代报”方式报销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实习经费领取汇总表及明细表”,由各学院实习经费负责领导审查签字,经教务处审核,到财经处办理发放手续。教师在实习结束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各学院实习经费负责领导审查签字,再到财经处办理报销手续。

凭据报销的,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学院实习经费负责领导审查签字,再到财经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 为保障实习安全和经费的规范使用,实习站实习租车应选择具有运营资质的公司,经过相关优选程序确定租车公司,并签订租车合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3〕119号)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财经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领取汇总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发放明细表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领取汇总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发放明细表

经办人(签字): 学院(签字): 教务处(签字):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报财经处,一份报教务处,一份学院留存。

⑺ 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工商管理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2、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得到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工商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一定的工程技术、计算机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
2.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 掌握工商管理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4. 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 熟悉我国有关企业管理、政策与法规及了解国际工商管理的惯例和规则。
6.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7.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专业主干课程
管理学基础、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学、销售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生产与运行管理、财务管理学
4、毕业合格标准
本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方可准予毕业。
5、授予学位类别
管理学学士

⑻ 本科生大四了人才培养方案变化是根据入学年那个培养方案审查还是新的培养方案。急求,谢谢!

您好,本科生大四了人才培养方案变化是根据入学年那个培养方案审查。
教育部对于入学的培养方案应该都是有注册登记的,这点可以放心。
望采纳,谢谢。

⑼ 大学修双学位具体过程是怎样的

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位。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所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不低于一定学分,且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范围是本校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
学位证书是颁发第一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专业的学位,即两个学位。
毕业待遇:既可按第一专业就业,也可按第二专业就业,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时按研究生毕业对待,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待遇高于本科,低于研究生。
下面以武汉大学申请修双学士学位为例,供楼主参考,因为学校各异,建议楼主向本校老师询问就最清楚了,希望对你有用只有规定的开了若干个专业:除了wto学院的几个专业,其他大部分不是热门,所以我也只关注了wto学院,这里有介绍申请2005级武汉大学WTO(双学位)实验班的通知
申请2005级武汉大学WTO(双学位)实验班的通知
武汉大学各学院、武汉地区普通高校2005级各位同学:
武汉大学2005级WTO法学与WTO商学实验班,于2006年2-6月开始招收第五届学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在本网站首页阅读新的培养方案修订的通知,并认真阅读本网站项目各栏目的资讯,清楚、全面了解项目的情况和申请方式;
2.热情欢迎那些有强烈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学习能力和学习条件的学生加入本项目的学习;
3.申请对象:武汉大学各学院2005级普通本科生;武汉地区普通高校2005级本科生(另外,武汉地区2006级研究生可以以获得武汉大学(WTO)法学辅修证和(WTO)商学辅修证书为目的申请本项目)。
4.申请时间:2006年2月15日至9月15日;
5.课程与学分:WTO法学班,19门课程,51学分,论文6学分;WTO商学班,19门课程,51学分,论文6学分。其中--WTO法学班,开设国内民事实体法、程序法,国际民事实体法、程序法,WTO法与规则,构成调整经济的系统的法律理论与实务知识平台;另开设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的专业核心课程,对从事法律职业提供坚实的经济学与商务管理基础,同时系统开设民事法律的实务和专业英语课程。
--WTO商学班,开设经济学、贸易、金融、货币银行、国际投资、财务会计、公司理财等经济、管理核心专业课程,构成系统的经济管理理论与实务知识平如,另系统开设调整经济的国内民事法律、国际民事法律和WTO法,提供学习者坚实的经济法律背景。
两班提供13门选修课程,进一步培养学生优秀的职业从业技能。
6.教学进度:共6学期,其中第1-4学期18门课程,第5学期1门课程,论文选题;第6学期第1-6周,学士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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