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法学博士招生简章
⑴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多少人计算机学院2021年
没有准确数据。
浙江大学2021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以及生物与医药等工程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教育等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2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于专项计划考生,学院将上报复试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在读博士须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2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⑵ 中国社科院和浙江大学的民商法学还有国际法的博士,哪一个更好考一些
肯定是浙江大学好考些了!
⑶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委员会
为了促进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卓越发展,浙江大学决定将光华法学院作为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的“特区”。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规律与学院特点,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推行特殊政策,进行改革试点,具体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华法学院可以自主决定引进人才标准,提出引进人选,报请学校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待遇保障;在评鉴机制方面,光华法学院参照国内外一流法学院的学术评鉴标准,自行制订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导师资格之评鉴标准及学术期刊标准,并按评鉴标准自主评审院内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生导师资格,报学校批准;在人才培养方面,光华法学院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学校的指导原则自行制订和实施本科生课程方案,制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员会的成立
为了推进光华法学院的学科发展迈向国际一流水准,2007年4月,浙江大学决定在光华法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聘请王泽鉴、安守廉、刘铁铮、吴志攀、孙笑侠、陈长文、季卫东、张文显、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组成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2010年1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接替常务副校长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员会委员。
(二)教授委员会的职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在学校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与政策,决议学院之学术事务,包括专业与课程设置、教师之聘任与解聘、教师职称之晋升等事项。
举荐光华法学院院长和常务副院长,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经院长提名副院长,教授委员会决议副院长人选,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员会的设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由十席委员组成,设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人品雅正,在法律学术或实务上具有杰出贡献,同时具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资格(包括各类特聘和兼职教授等)等条件。
教授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第一届教授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校方依据前项之标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组成之。所余名额,由教授委员会三名以上委员提名增补,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届起之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员不少于二人,全体委员在法学院教授大会上过半数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员会主席由三名委员提名,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员均可连选连任。
(四)首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简介(以姓氏笔划为序)
一、王泽鉴
王泽鉴先生1938年生,台湾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于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间,以第一名考取台湾教育部公费留学,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到慕尼黑大学,师从二十世纪大陆法系最伟大的民法学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1968年获得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先生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曾担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长,创办台大法学论丛,并出版台大法学丛书,前者已有三十余卷,后者多达数百册;开设民法总则、债编、物权、比较民法,民法与特别法等课程。
先生并曾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为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湾大学卓越计划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数国语言,曾先后在德(柏林自由大学)、英(剑桥大学)、加(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澳(墨尔本大学)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学说及判例研究、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并是极少数曾在德国最高水平法学刊物发表过数篇论文的亚洲学者。依据南京大学数据库统计,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法学人才之培育与海峡两岸之法学交流等,均可谓贡献至伟,被两岸法学界公推为当代华人法学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国人。
先生1970年毕业于阿姆何斯特学院,1972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1974年获耶鲁大学中国研究硕士学位,1975年获耶鲁大学中国历史硕士学位,1977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JD学位。 现任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Henry L. Stimson教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研究领域主要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当代美国著名的中国法专家,并在国际经济法领域有重要的影响。
三、刘铁铮
刘铁铮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学学士、美国南美以美大学硕士、美国犹他大学博士。曾任政治大学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长,兼任许多著名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曾获1981年度法科学术著作奖、1982年度杰出研究奖。曾经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为国际私法领域著名学者之一。
四、吴志攀
吴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常务副书记,北京大学法律总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并为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与1997年美国艾森豪威尔威尔威尔威尔基金会学者。
先生的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金融法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五、孙笑侠
孙笑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高访学者。自1992年起,历任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书记、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光华法学院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5),国家“百千万工程”入选人员(2007)
社会职务有: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理学与法史学研究会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法理学、公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先地位。
六、陈长文
陈长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于1967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69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1972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S.J.D)。现任浙江大学客座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讲座。
先生曾任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副董事长兼首任秘书长,多次代表海基会参与两岸事务会谈。
社会职务有: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兼执行合伙人(注释:理律法律事务所于1940年代原创办于上海市,于1940年代末迁至台北,现为亚洲最具规模之一,并为华人世界中规模最大的法律事务所,该所拥有超过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专业人士)、台湾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长、财团法人台北欧洲学校董事长、财团法人理律文教基金会董事等。
先生于法律实务界之成就,着称于华人世界,并专精于超国界法律及法律伦理之研究。著有《财经法律与企业经营-兼述两岸相关财经法律问题》、《企业家跨国财经法》、《认识超国界法律》、《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等,并曾于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七、季卫东
季卫东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3年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日本神户大学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曾经被遴选为社会学国际协会法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CSL)指定理事;现任日本法社会学会(JASL)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CIDEG委员、专业期刊《法社会学》(意大利)学术编委、综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纪》(香港)执行编委。自2006年起兼任国际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员。先生法学造诣精湛,被公认为改革开放后于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学学者,深受日本法学界敬重。
先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八、张文显
张文显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吉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83年至85年于美国哥仑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于美国华盛顿大学研修。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后任吉林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社会职务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及法学部主任,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当代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和法律政治学,尤其在法理学与当代西方法哲学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毕业于原杭州大学哲学系, 1989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司法部(中国)法制日报社法学专家顾问、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于1995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1997年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学,在行政法学领域居领导地位。
十、罗卫东
罗卫东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员。
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本科学习,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教师,期间1989年7月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科研二处副处长,期间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静冈大学国际关系学部客座研究员,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1997年10月晋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处(部)处(部)长,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学校长助理兼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浙江省政协委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经济学
(五)教授委员会秘书简介
谢英士
谢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湾人。东海大学法律学士、中正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曾任记者、公证人、开业律师、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高雄21世纪都市发展协会理事、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北京律盟知识产权公司副总经理、台湾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台湾红十字总会顾问。
赵 骏
赵骏,男,籍贯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国际经济法学士学位,2003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律博士学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别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师事务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做律师。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任教,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商法的研究与教学。

⑷ 关于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比如2011简章上说,法律硕士非法学方向招收65人。请问这六十五人中保送名额多少
您好,具体保送多少,当年的招生简章都会指出来的。
如果没有说保送,就全部是考录的。
祝您成功。
⑸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招生比率大概多少啊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招生比率大概在11比1。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招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 年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同时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一般只招收与浙江大学签有协议的国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凡要报考工学、农学、临床医学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教育部网站。
⑹ 浙江大学法学博士
还是挺难考的,浙大导师一般都很忙,尤其是职务多的导师更是,要找关系得有强后台支撑,还是看实力吧,实力够了就行
⑺ 2014年九大法学专业博士点排名.
一、法学理论排名
1、吉林大学 A++ 2、北京大学 A++ 3、中国人民大学 A+ 4、山东大学 A+ 5、南京师范大学 A 6、中国政法大学 A 7、西南政法大学 B+ 8、武汉大学 B+
二、法律史排名
1、中国政法大学 A++ 2、中国人民大学 A+ 3、华东政法学院 A 4、北京大学 A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B+ 6、西南政法大学 B+ 7、武汉大学 B
*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排名
1、武汉大学 A++ 2、北京大学 A++ 3、中国人民大学 A+ 4、中国政法大学 A 5、浙江大学 A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7、苏州大学 B+ 8、西南政法大学 B+
四、刑法学排名
1、北京大学 A++ 2、中国人民大学 A++ 3、武汉大学 A 4、西南政法大学 A 5、中国政法大学 B+ 6、吉林大学 B+ 7、华东政法学院 B+
五、民商法学排名
1、中国人民大学 A++ 2、清华大学 A++ 3、中国政法大学 A+ 4、武汉大学 A 5、厦门大学A 6、西南政法大学 A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B+ 8、北京大学 B+ 9、吉林大学 B+
六、诉讼法学排名
1、中国政法大学 A++ 2、中国人民大学 A+ 3、西南政法大学 A 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A 5、四川大学 A 6、北京大学 B+ 7、武汉大学 B+ 8、南京师范大学 B+ 9、湘潭大学 B+
七、经济法学排名
1、西南政法大学 A++ 2、北京大学 A++ 3、南京大学 A++ 4、中国人民大学 A+ 5、中国政法大学 A+ 6、华东政法学院 A 7、武汉大学 A
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排名
1、武汉大学 A++ 2、北京大学 A++ 3、中国政法大学 A 4、西南政法大学 A 5、中国人民大学 B+
九、国际法学排名
1、武汉大学 A++ 2、厦门大学 A++ 3、华东政法学院 A+ 4、北京大学 A 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6、中国政法大学 B+ 7、中国人民大学 B+ 8、西南政法大学 B+ 9、复旦大学 B+ 10、大连海事大学 B
⑻ 浙大少帅班的招生简章,谁有
浙江大学经济管理少帅班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浙江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现任校长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固体力学专家杨卫教授。
浙江大学的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门类。学校现有112个本科专业,326个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学位授权点;33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浙江大学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以严谨的求是学风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以执著的创新精神创造出了丰硕成果,蜚声海内外,曾被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学校设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等5个校区,占地面积5.18平方公里,分布于杭州市区不同方位。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与西湖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继续教育中心(CCE)为浙江大学最具规模和权威的经济管理培训教育机构,是培育经济管理类高级人才的摇篮和经济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心办学9年来,接受培训人员数万人次,为众多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管理高层提供了优良的学习交友、促进事业发展的优秀平台。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开阔视野,优良管理素质,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
办学特色:
依托浙江大学丰富教学资源办学,同时引进具有企业丰富实战经验的导师和国外教育专家联袂执教。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广泛开展国际交流活动,以中心强大的企业资源优势,搭建创业平台,为学生推荐就业。
学习安排:
全日制授课,授课、住宿地点为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学员完成学习,考核合格将颁发浙江大学经济管理少帅班结业证书及相关课程职业技能证书。
为提高学员学历层次,拓宽学员发展空间,学员在入学后,可自主报名参加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习,通过相关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起本/专升本文凭。同时推荐部分成绩优异学生出国留学(费用自理),推荐至英、美、澳、加、新、马、泰等高校学习,完成相关专业学习可获得国际认可的国外院校学位证书。
主干课程:
英美文化、商务英语、学术英语、财务管理、商务基础、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计算机商务应用基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运营战略管理等。
选修课程有三个方向:国际贸易方向、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
招生对象:
1、大专以上学历企业在职管理人员,高中以上学历企业家二代接班人。
2、参加2008年高考,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三本录取线以下50分,有创业能力的应届毕业生。
招生人数: 面向全国招收150人。
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高考准考证(复印件);近期1寸、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各8张。
即日起开始报名,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同时接受网上申请,登陆网站:www.zju.zj.cn,即可填写报名表 (传真至0571-88210851)申请报名.
现场报名咨询: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一楼306室(国际合作部)
收费标准:
学费:25000元/年(食宿费自理,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200元/月),学费一次性交清(现场缴纳现金或直接汇款至浙江大学统一帐号: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浙大分理处 户名:浙江大学帐 号:1202 0246 0990 8808 891)。
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一楼306室(国际合作部)
报名电话:0571 88273288 88272832 赵老师 崔老师 传真:0571 88210851
⑼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李浩培先生作为近代中国国际法学及中国参与国际司法实践的代表人物之一,广为人知。李浩培掌院时,海内外名家云集,学术淹贯,遐迩相传。后因院系调整,原浙江大学法学院遭遇解散,历经波折,但为建设法治社会培养人才的理想未尝一日放弃。1980年,原杭州大学法律系立,大法学文脉再续,终能薪火相传、授业不辍。1学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1学院于2012年入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2于2015年入选“2011计划”中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