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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的类型

发布时间: 2022-08-05 19:23:24

⑴ 在大学生违法犯罪中,什么属于首位

近年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1.犯罪人数逐年增加。从2000年至2004年大学生犯罪的绝对人数不断增加的,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男性大学生的数量是女性大学生的4至5倍。

2.犯罪主体中,女性犯罪逐渐增多。2002年我局刑事拘留的女大学生为15人,2003年23人,2004年为29人。女大学生犯罪基本上以盗窃为主,这与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有一定的关系。有的是因为家庭条件差而行窃,有的因为存有侥幸心理去偷别人的东西,还有的是因为学习上竞争,或者因相貌差、谈恋爱受挫等,为改变所处的劣势而采取违法犯罪方式。

3.大学生犯罪涉罪的类型。

(1)主要以盗窃和故意伤害为主。从海淀区2000年至2004年大学生犯罪案件,盗窃和故意伤害案件所占的比重比较大,2000年盗窃案和故意伤害案约占54.5%,2001年约占90.6%,2002年约占69%,2003年约占71.5%,2004年约占61%。

在盗窃案件中,一是以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手机、信用卡、随身听、钱包等物品为作案目标,且涉案金额相对比较小。这类案件约占盗窃案件的60%-70%;二是作案地点基本上都在校园内,侵害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同班或同宿舍的同学或者是本校的校友等。因为彼此间生活在一起,对对方的生活规律、物品的摆放位置都比较了解,作案很容易得手;三是作案手段比较单

一,对象确定,较易破获;四是盗窃的手段主要是溜门入室或顺手牵羊。大学生在自己的宿舍和自习室内对自己的随身物品疏于管理,放置比较随意,易给他人造成可趁之机。

在伤害案件中,一是造成的伤害基本上以轻伤害为主;二是造成伤害的理由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校园内同学间的小摩擦引起的,有的是帮他人出气或者一时头脑发热造成他人伤害,但以因感情纠葛动手的居多;三是案发后嫌疑人一般能主动调解并承认错误。

(2)伪造证件的案件逐渐增多。近两年大学生犯罪涉罪的类型逐渐,过去很少发生的伪造证件案件开始增多。2003年至2004年我分局刑事拘留涉嫌伪造证件的大学生共21人,主要是伪造英语

⑵ 必答[简答题]除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外,大学生群体还有可能成为何种类型犯罪的

除了电信网络诈骗灮罪外,传销也是大学生犯罪的重灾区。不仅骗人,也被人骗。

⑶ 大学生犯罪具有哪几种类型

大学生犯罪有以下类型:
1、主要以盗窃和故意伤害罪犯罪居多;
2、其次侵犯财产罪居首位,并以盗窃、抢劫、诈骗为主;
3、大学生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主要类型。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⑷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特点如下:
1、暴力犯罪比率不断上升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暴力犯罪是对社会危害最为严重的一类犯罪,青少年的暴力犯罪尤为突出。大学生作为青少年中特殊的群体,近年来在故意杀人、抢劫、伤害、投毒、放火、爆炸、破坏等暴力犯罪中的比例不断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有10大类422个罪名,目前大学生犯罪已涉及5类共10个罪名。如盗窃、抢劫、诈骗、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权案件有所抬头的趋势。
2、侵财犯罪依然多发
国内外犯罪类型统计分析的相关资料表明,侵财犯罪是统计中常见的犯罪类型,尤其是盗窃公私财物的犯罪,约占全部犯罪案件50%以上,居各种犯罪类型之首。据统计,目前70%以上的大学生犯罪涉及盗窃、诈骗、抢劫等类案件,这些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过于追逐物质和金钱带来的快乐和幸福,穿名牌用高档逐渐成为大学生追求的时尚。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同学之间物质条件差距较大,部分条件不好的学生盲目攀比,寻求刺激,满足享乐。当家庭提供的费用无法满足需求,自我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极低,又遭遇强烈的物质诱惑的情况下,一些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的大学生就会选择捷径,选择无需投入而又快速成为有钱人的非法手段,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性侵犯罪持续增长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驱使下或在反社会意识的支配下,为满足性欲而对异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侵犯他人性的权力,妨害、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人际关系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为。性活动是人类的本能,以生物属性、心理属性和社会属性为基础,性行为与性冲动是青春期两性正常生理现象。大学生作为年青的群体,正处于性活跃期和性待业期,躯体的欲望、心理的渴望和现实的无法满足是造成大学生性罪错的客观因素。近年来,我国从中小学到大学都在普及性健康教育,但是传统封闭的性观念、性知识贫乏、性的伦理道德标准模糊不清、性心理的矛盾冲突、不正确的性行为方式等仍然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性行为。来自同伴间的体验、寝室的“卧谈会”、网络的黄色信息,这些非正常方式成了大学生乐于接受的实用性教育。随着西方性解放、性自由文化的传播,大学生的性观念越来越开放,从“谈性色变”的极端走到了“性爱自由”的另一个极端。自慰、同居、淫乱等非主流的性行为公开化,卖淫、嫖娼、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增长,性罪错已经严重威胁着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少数人为满足极端的性欲望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4、团伙犯罪屡禁不止
团伙犯罪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也就是《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近年来,大学生团伙犯罪不断出现,屡禁不止。大学生身处他乡,为了获得渴望的群体归属感,过分追求同学情、老乡谊、哥们义气,在某些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成为引发团伙犯罪的诱因。在大学校园里,很多大学生拉帮结伙,寻找相互的理解、支持和保护,在相互怂恿、交叉感染中结伙犯罪的意识不断强化,出现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甚至纠结形成犯罪集团。
5、智能犯罪崭露头角
智能犯罪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利用掌握的知识、积累的经验、聪明的智慧或实用技能达到犯罪目的,在作案前表现为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或在作案后有计划逃避公安机关的侦破和打击。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智能犯罪向着利用高新技术和现代高科技产品实施犯罪的方向发展。大学生心智水平普遍高于同龄人,接受高等教育获得了良好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高新科学技术应用的能力,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智能犯罪的行为也越来越多。犯罪大学生在思想、观念、思维水平、行为方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具有一般青少年犯罪的共性之上,更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预谋性和智能性。大学生犯罪的智能性表现在犯罪技能更为成熟,作案手段和方法较为高明,犯罪工具更为先进,犯罪心理结构更加稳定,犯罪心理更加成熟等。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很注意发挥自己的智力优势,充分运用心理学、逻辑学和科学技术在犯罪中的作用。如:侵害计算机网络、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制作和传播淫秽音像物品、利用生化知识研制毒品等等。

⑸ 大学生常见犯罪现象有哪些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⑹ 大学生的犯罪行为

以前看过一些大学生犯罪的案例,发现大多数大学生犯罪的父母本身就很专有问题,比如有吸毒酗酒为人属不道德不讲道理等不良习惯,但是媒体在总结的时候,却总是把重点放在“大学生”上,而忽略了孩子父母本身的不良品性,似乎在保守派看来,为人父母哪怕再差,只要养出大学生,就是对得起子女了。放纵自己的品行,不讲道理,也会影响下一代。

⑺ 大学生犯罪特点是什么

特点如下:
1、暴力犯罪比率不断上升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暴力犯罪是对社会危害最为严重的一类犯罪,青少年的暴力犯罪尤为突出。大学生作为青少年中特殊的群体,近年来在故意杀人、抢劫、伤害、投毒、放火、爆炸、破坏等暴力犯罪中的比例不断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有10大类422个罪名,目前大学生犯罪已涉及5类共10个罪名。如盗窃、抢劫、诈骗、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权案件有所抬头的趋势。
2、侵财犯罪依然多发
国内外犯罪类型统计分析的相关资料表明,侵财犯罪是统计中常见的犯罪类型,尤其是盗窃公私财物的犯罪,约占全部犯罪案件50%以上,居各种犯罪类型之首。据统计,目前70%以上的大学生犯罪涉及盗窃、诈骗、抢劫等类案件,这些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过于追逐物质和金钱带来的快乐和幸福,穿名牌用高档逐渐成为大学生追求的时尚。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同学之间物质条件差距较大,部分条件不好的学生盲目攀比,寻求刺激,满足享乐。当家庭提供的费用无法满足需求,自我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极低,又遭遇强烈的物质诱惑的情况下,一些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的大学生就会选择捷径,选择无需投入而又快速成为有钱人的非法手段,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性侵犯罪持续增长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驱使下或在反社会意识的支配下,为满足性欲而对异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侵犯他人性的权力,妨害、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人际关系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为。性活动是人类的本能,以生物属性、心理属性和社会属性为基础,性行为与性冲动是青春期两性正常生理现象。大学生作为年青的群体,正处于性活跃期和性待业期,躯体的欲望、心理的渴望和现实的无法满足是造成大学生性罪错的客观因素。近年来,我国从中小学到大学都在普及性健康教育,但是传统封闭的性观念、性知识贫乏、性的伦理道德标准模糊不清、性心理的矛盾冲突、不正确的性行为方式等仍然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性行为。来自同伴间的体验、寝室的“卧谈会”、网络的黄色信息,这些非正常方式成了大学生乐于接受的实用性教育。随着西方性解放、性自由文化的传播,大学生的性观念越来越开放,从“谈性色变”的极端走到了“性爱自由”的另一个极端。自慰、同居、淫乱等非主流的性行为公开化,卖淫、嫖娼、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增长,性罪错已经严重威胁着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少数人为满足极端的性欲望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4、团伙犯罪屡禁不止
团伙犯罪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也就是《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近年来,大学生团伙犯罪不断出现,屡禁不止。大学生身处他乡,为了获得渴望的群体归属感,过分追求同学情、老乡谊、哥们义气,在某些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成为引发团伙犯罪的诱因。在大学校园里,很多大学生拉帮结伙,寻找相互的理解、支持和保护,在相互怂恿、交叉感染中结伙犯罪的意识不断强化,出现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甚至纠结形成犯罪集团。
5、智能犯罪崭露头角
智能犯罪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利用掌握的知识、积累的经验、聪明的智慧或实用技能达到犯罪目的,在作案前表现为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或在作案后有计划逃避公安机关的侦破和打击。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智能犯罪向着利用高新技术和现代高科技产品实施犯罪的方向发展。大学生心智水平普遍高于同龄人,接受高等教育获得了良好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高新科学技术应用的能力,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智能犯罪的行为也越来越多。犯罪大学生在思想、观念、思维水平、行为方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具有一般青少年犯罪的共性之上,更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预谋性和智能性。大学生犯罪的智能性表现在犯罪技能更为成熟,作案手段和方法较为高明,犯罪工具更为先进,犯罪心理结构更加稳定,犯罪心理更加成熟等。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很注意发挥自己的智力优势,充分运用心理学、逻辑学和科学技术在犯罪中的作用。如:侵害计算机网络、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制作和传播淫秽音像物品、利用生化知识研制毒品等等。

⑻ 什么是大学生性罪错型犯罪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驱使下或在反社会意识的支配下,为满足性欲而对异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侵犯他人性的权力,妨害、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人际关系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为。性活动是人类的本能,以生物属性、心理属性和社会属性为基础,性行为与性冲动是青春期两性正常生理现象。

大学生作为年青的群体,正处于性活跃期和性待业期,躯体的欲望、心理的渴望和现实的无法满足是造成大学生性罪错的客观因素。

大学生犯罪现状已经是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犯罪之后,行为人会受到法律制裁,被判刑或者拘役。

这时,学校一般都会开除其学籍,因此,大学生犯罪之后还能继续读书的希望是很小的。即便去其它学校,如果有案底的话,有的学校是不接受的。当然,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和是否犯罪也没有必然联系。

⑼ 大学校园的犯罪分析

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普通刑事案件中,出现了一个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大学生犯罪的出现备受社会各方关注,这些生活在大学校园中的青年学子们,正处在无忧无虑的花样年华,他们为什么触犯了法律,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带着这些疑问,笔者对本院四年来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研究。下面就调查的具体情况进行简要地分析:
一、松北区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
从2004年4月建院至2008年3月,我院侦查监督科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447 件579人,其中大学生犯罪17件17人,约占受案总数的3.8%件2.9%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4人,因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3人;后提起公诉15件15人,不起诉2件2人。
二、松北区大学生犯罪案件的特点
1、案件的数量对比。2004年侦查监督科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83件,大学生犯罪为2件,约占受案总数的2.4%;2005年侦查监督科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123件,大学生犯罪为4件,约占受案总数的3.25%。2006年侦查监督科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127件,大学生犯罪为7件,约占受案总数的5.5%;2007年侦查监督科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94件,大学生犯罪为3件,约占受案总数的3.2%;2008年1月至3月,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20件,大学生犯罪为1件,约占受案总数的5%。从受案数量看,2006年大学生犯罪案件的数量最多。
2、犯罪的类型。大学生犯罪案件的性质多为侵犯财产类、侵犯人身权益类,罪名集中在盗窃、故意伤害等。
3、从犯罪所针对的目标、对象看,主要发生在同学之间。尤其是盗窃犯罪,受害人全部为学生,且多为同寝室的同学;盗窃的物品首选笔记本电脑,然后依次是手机、现金、存款。伤害案件在同学之间屡有发生,其次是同学之外的人,如大学生在校内打伤外来人员或在校外打伤他人。
4、犯罪地点。盗窃案发地点集中,主要集中在教学楼的自习室、图书馆、宿舍等学生主要活动区。伤害类案件多发在校园内,其次是校园的周边地带。
5、从犯罪学生的性别来看,全部是男同学。
6、从犯罪学生的年龄来看,主要是大一、大二年级的学生。
7、从犯罪学生的人数来看,没有团伙犯罪,全部为单独作案。
8、犯罪手段都比较简单,犯罪情节也不复杂。
9、犯罪学生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后的认罪态度都比较好。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10、犯罪的起因往往因为同学之间的小矛盾,但也出现了因为男女关系问题而导致的犯罪。
11、激情犯罪、偶然犯罪较为突出。
激情犯罪是一种强烈情感的外在表现,具有突发性、短暂性和难以抑制性等特点。大学生犯罪和社会中的其他人犯罪的不同之处是大多没有深思熟虑、预谋策划过程,往往因琐事产生矛盾,发泄对对方的不满而犯罪或有偶然间的机会而一时冲动犯罪。
12、从最终处理结果上看处罚一般都较轻。有一些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其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居多;在审理程序上适用简易程序较多。
三、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其自身的因素,也有学校、社会、家庭的原因。
1、个体原因
(1)观念因素。
很多大学生犯罪都源于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大学生不认为盗窃手机是犯罪行为。有些大学生顺手牵羊盗走同学的手机,只是由于看到他人的手机比较新潮、漂亮,想自己把玩,所以才实施盗窃。盗窃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的行为,盗窃之后也没有想到要如何处理。在讯问过程中,很多犯罪的大学生都提到并没有想到有这样严重的后果。
(2)心理不成熟。
大学生自尊心较强,心里起伏大,自控能力不强,遇事不冷静容易冲动。如:杨某故意伤害案,杨某只是因听到同学说其坏话,就用拳头将对方鼻骨打折,致使对方受轻伤 。胡某故意伤害案,胡某回学校寝室想早点休息,同寝室的同学没有按照胡某的要求早点熄灯,两人争吵了几句,胡某便用水杯将该同学头部打伤,造成该同学受轻伤。
很多大学生在远离亲朋好友开始相对独立的生活后,对突如其来的挫折与困难还没有心理准备,一旦遇到难以解决的事件,不知道怎么解决,容易产生消极心理,导致失足犯罪。如:王某盗窃案,王某因在大学的生活并不如意,又特别喜欢上网,因此其每次盗窃的物品均为笔记本电脑及电脑配件,至案发时其多次盗窃的数额已经超过人民币两万元。
大学生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都有限,在走向社会的过程中还需要一个过程,男女交往不顺利也导致部分人有过激的行为。如:付某故意伤害案。付某在校期间结识了同校的女友,二人经常在周末到校外租房度周末,后二人交往期间付某怀疑女友与别的男同学关系亲密,用木棍几次将女友打伤,最严重的一次导致其女友四肢均有损伤,已构成轻伤,家长发现后报警。后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3) 盲目讲义气。
很多同学,重感情讲义气是好事,但有的时候却因为帮助朋友而大打出手,结果造成了伤害案件。
如:赵某故意伤害案。某大学的几名学生因一名女同学被工地的工人用言语侮辱,对该工人进行殴打,其中的一个学生赵某竟手提片刀砍伤这个工人,造成其受轻伤,后赵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黄某故意伤害案。黄某的同学在网吧上网时与他人因座位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在校园中又相遇厮打起来,混乱中黄某用刀将自己一方的一个同学刺成重伤,并造成对方的两人受轻伤。黄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可见,同学之间盲目的讲义气,只懂得采取简单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仅没有帮助朋友,反而害了自己。
(4)自我管理放松。
大学生要依靠自我管理,有的人马上就适应了,有的人就放松甚至放纵了,导致犯罪行为。很多伤害案件都是由于酒后滋事引起的。如:吴某故意伤害案。吴某和同学在饭店吃饭的过程中与其他学校的学生发生不快,吴某酒后用啤酒瓶子将对方一人的打伤,造成该人受轻伤。
(5)互相攀比。
过强的竞争意识在有些大学生身上转变为不良的攀比心理,且这种攀比是在物质享受方面。有一些大学生确实家境不好,还有一些则是自己花费较大,家长提供的钱不够花,又想拥有名牌,维持高消费,所以才进行盗窃。如:谭某盗窃案。谭某家境比较困难,但平时总是追求时髦,所以开销很大入不敷出,盗窃同学的手机等物品想卖钱,结果在销赃时被抓获。
(6)心理不健康。
因为学业压力、社会竞争、就业等多方面的因素,很多学生的优越感没有了,对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成功的期望降低,因此导致有些学生心理不健康。如:雷某盗窃案。雷某在同学寝室盗窃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的物品,用销赃所得给自己购买了一系列的电子产品。雷某在供述中称偷东西让他很有快感,感到快乐。
2、社会原因
以前人们常形容大学是象牙塔,大学生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但是现在的大学校园也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市场经济带来了我国经济的繁荣,人们对金钱、奢侈品等物质利益的追求不像以前一样犹犹豫豫,这样的社会风气影响了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念。在校园中,很多人贪图享乐。大学生盗窃,除了少数人是因为生活穷困,大多数都是因为希望得到更好的享受造成的。其实,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物质利益的看重无可厚非,但采取非法的手段是极其错误的。如:田某抢夺案。田某想买一个笔记本电脑,但是钱不够,其在校园内僻静处看到一女同学手提一个笔记本电脑,遂冲过去将该女生的手提电脑夺走,已构成抢夺罪。秦某盗窃案。秦某将同学的存折盗走从中取出人民币3000元,秦某被抓获后供述犯罪的原因是自己购买名牌开销大,缺钱才盗窃的。
3、校园管理疏忽
大学生在上大学之前,在家有家长照顾,在学校由老师管理,但一上大学之后,这种情况就改变了。大学校园都在力图为学生营造一种宽松的环境。但有的学校因为校区分散学生众多不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学校的安全保卫措施也有漏洞,也没有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的大学生在学校内多次盗窃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
4、家庭教育的缺陷
很多家长只重视智力培养,孩子在学校的成绩得高分就行,不注意道德品行的培养。孩子在远离自己,到外地上大学后,又将注意力放到经济支持上。尤其是一些贫困的学生家长,能供孩子上大学就很不容易,也没有精力关心孩子的现实表现及思想变化。一旦子女犯罪,他们才感到惊讶和难以置信。如:刘某盗窃案。刘某家境很好,千里迢迢从南方来到北方读书,但是却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盗窃了同学的两个笔记本电脑。问其原因,刘某答自己并不缺钱,盗窃时没多想,只是一时糊涂了。后来其家长得知此事,从南方赶来,感叹离孩子远了,只注意多给孩子钱,没关心道德品行很后悔。
5、大学生犯罪的外在诱因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某些大学生犯罪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使某些大学生容易顺手牵羊实施盗窃;在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已经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结果造成自身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四、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对策
这些犯罪行为的发生,不仅危害了社会,而且使大学生们自毁前程。因此,我们应当采取预防措施,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案件的发生。
1、 加强学校管理。
近日,南京市工商、公安部门在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中通报了一起特大传销案件,令人震惊的是,834名受害者中除了一名是高一学生外,其余全部是清一色的在校大学生。家长得知后纷纷到公安机关举报,有很多大学生还在该传销组织中任职,有的大学生还因为此案中途退学。可见,学校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大学生受到犯罪分子的诱惑、利用,增强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2、有组织的进行社会实践。
大学生的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都有限,因此很多大学生都愿意利用闲暇时间打工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社会实践是好事,有利于大学生们了解社会生活,增长见闻。认真组织大学生参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3、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及思想教育。
从实际情况看,大学生犯罪很多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发生的,很多大学生文化知识很丰富,但法律知识却很匮乏,甚至是无知。因此,必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引导大学生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要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4、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大学生犯罪的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单纯依靠学校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努力。
社会治安问题十分敏感而复杂,它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也是社会法治状况的一种反映,与社会经济、政治及文化的发展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要依法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文化、娱乐、商业经营活动的管理,坚决取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处理侵害学生合法权益、身心健康的事件和影响学校、社会稳定的事端。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并为之努力的事情,要做到预防、打击、改造并举,以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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