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护理博士招生简章
① 求中山大学 2008年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08年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
第二条 校 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办学类型和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原则和规定
第六条 录取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由计算机按事先设定的规则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投档;录取时,以考试分数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 政策性加分:我校原则上认可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高考实考文化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九条 院校级差: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设置院校级差分(每一级差为30分,即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30分,第三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60分,依次类推)。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关于志愿投档的规定。非第一志愿考生若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出档,将减去院校级差分后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专业录取;若未同时出档,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第十条 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分数级差的计算方法为: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中无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则视为不服从在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录取,即使填报了专业服从,亦不安排到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录取。若考生全部填报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志愿且填报了专业服从,则只安排在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中录取。我校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临床医学(眼科视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
第十一条 日语、法语、德语专业可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相同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定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体检受限专业,按我校招生简章各专业备注执行。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逸仙班”选拔:我校在物理、化学、生物及经济(理科)类专业入学的新生中,择优选拔120位学生组建“逸仙班”。“逸仙班”以理科基地为依托,按学科群打基础,因材施教,优生优培,致力于加强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协调发展,着力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以上四类专业具体是指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物流管理、微电子学、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等18个专业。
第十四条 “博雅班”选拔:我校面向传播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法学院相关专业入学新生中择优选拔120人组建“博雅班”,通过集中全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跨学科博雅教学、国际化办学、双语教学、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创业项目实践等改革于一体的新机制,着力培养一批有较强学术创新潜能、团队协作精神与创业实践技能,善于参与国际竞争,并有一定的领导才能的精英人才。入选“博雅班”的学生可获得课外调研、校外实习、创业实践等实践教育的专项资助,并享有辅修上述四个学院各专业课程的优先机会。以上四个学院的相关专业具体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政策学、法学、新闻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等18个专业。
第十五条 少数高考成绩优秀的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新生入学后经选拔可以调整到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就读。
第三章 其他类招生
第十六条 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中央民族大学。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第十七条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执行;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保送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国防生的录取按照《中山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四章 其他相关说明
第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目前共有四个校区,各招生专业(方向)报到地点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或致电咨询我校招生办。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08年3月31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08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1598、84036491(传真)
网址:http://admission.sysu.e.cn
② 中山大学护理学研究生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http://nursing.gzsums.e.cn/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于1998年5月8日成立,是在原中山医科大学护理系和原中山医科大学附设卫生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首任院长是副校长汪建平教授。
中山医科大学护理系始建于1985年,是我国首批恢复高等护理教育的院校之一。学院于2000年被批准为专业设置硕士学位授权 单位,并于同年正式招收专业设置硕士研究生。自开设高等护理教育以来,全日制教育和继续教育共培养本专科生1036名,现 有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共1021名,其中全日制学生411名(其中研究生23名),夜大学生633名。
学院位于广州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建筑面积9087平方米。内设办公室、课室、图书室、阅览室、电教室、语言实验室、护理技能教学室、学生宿舍。学院现有教职工45人,其中副高职称12人,中级职称22人。
学院全日制专业设置分为研究生、本科、大专三个层次。继续教育中的学历教育包括夜大和自学考试两种形式,其中夜大分本科、大专两个层次。1994年开设了广东省专业设置(大专)自学考试项目,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确定为护理学大专自学考试的主考单位,同时开设护理学大专自学考试的辅导课程。已有6000余名护理专业自考学生获得大专文凭。非学历教育设有护理专业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护理师资进修班、造口治疗师学校。
1998年,我院获得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CMB)200万美元的资助,用于创建多层次的中国高等护理教育体系,培养适应新世纪需要的护理专业人才。我院还获得广东省科委攻关课题3项、省科委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课题1项、学校启动基金课题2项、学校教学改革课题5项。主编和参加编写国家级高等医药院校规划教材8种。
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和澳大利亚University of Ballarat 签定了正式合作与交流协议。在长期和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中,使我院逐步与国际护理教育接轨。 我院不但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而且还建立了由学院与中山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合组成的护理专业临床实习指导小组,拥有先进的、大规模的临床教育基地,使教学质量得以稳步提高。学院不但注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发展学生的健全人格。
护理学硕士研究生
2004年我院继续招生护理学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国内广大立志于护理学专业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中山大学是我国知名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丰富。2003年我校进行改革,实行了多个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2年制的新模式。我院拥有雄厚的师资、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资源,已招收4届共30多名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我院与国内外多所护理院校有着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为了进一步与国际护理教育接轨,我院从2003年开始将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从3年制改为2年制。
报考我院研究生可分别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和我校组织的在职人员研究生入学的单独考试。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在当地研究生考试报名点报名;参加在职人员研究生入学单独考试的人员请与我院研究生科联系,需按要求到广东省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需摄像)。
凡报考我院的研究生可与我院研究生科联系购买《护理综合》复习大纲;并可于10月份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收办公室购买往届旧试题(均不办理邮购)。
联系电话:(20) 87334851 联系人:汪宗芳老师 E-mail:[email protected]
呼呼`别人那看来的,希望对你女朋友有帮助!
加油^_^!
③ 考博 我想考中山大学的博士,管理学院。
考博还要事先联系好导师呢,你如果连推荐信都没有勇气去找人,你怎么去跟导师沟通
④ 中山大学博士生招生情况
http://graate.zsu.e.cn/zszl/zszl_frameset.htm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网址
① 博士招生简章(8月5日更新)
② 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通讯录(9月7日更新) ③ 博士生招生目录(9月12日更新)
⑤ 中山大学博士初试的考试科目都有哪些是否能提供参考书目
1、中山大学博士初试的考试科目是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具体取决于报考专业,因为不同专业的专业课是不一样的。
2、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的附件就可以了解各个专业的初试科目名称。
3、招生简章明确规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公布往届试题。
⑥ 中山大学护理研究生招生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5、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
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眼视光医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报考。

(6)中山大学护理博士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
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
认)手续。
⑦ 护理学考博士研究生,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吗,探讨一下
请问你有护理学历的本科或者大专吗 如果有 那么考博士研究生就不难的了 如果没有 那么就相对会有难度 而且在报考上也有可能受限 但具体是怎么样 还是要看你报考的学校的要求
⑧ 中山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山大学强基计划”,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成才目标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基础医学。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物理学
理工
必须选考物理
化学
理工
选考物理或化学其中一门
生物科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生态学
理工
选考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中一门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
必须选考历史
历史学
文史
选考历史或地理其中一门
哲学
文史
无
基础医学
理工
化学和生物均须选考
注: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为150名。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9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考生可填1-3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考核办法
7月26日前,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较)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时间:7月31日-8月1日
考核方式: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 我校组织专家分组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学科兴趣、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
2. 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科目为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50米项目的考生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更换测试项目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测试以下项目: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
项目
及格标准
男生50米跑
<9.2s
女生50米跑
<10.4s
男生引体向上
>9次
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
>25次
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若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我校不予录取。
体质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三甲医院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有效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制定单独的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配备资深导师团队,创造一流学术氛围,设计“科学性、完备性、竞争性”的课程体系,开设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沿课程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课程。以科学问题为导向,强化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跟随导师组定期解读国家战略需求、研读重大科研专项指南、参加学术会议,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国家战略需求,了解关键技术难题,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绩点、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生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三)其他激励机制
强基计划学生具有专属发展通道。单独编班、单独设计培养方案。课程上建设强基专属模块、科研上设立强基专属课题、保障上设立强基专属经费。奖学金评审、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等方面,按教育部指导意见给予政策倾斜。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实验条件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集结全球优质资源,深化与世界顶尖大学和科学中心的战略合作,提升强基计划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
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强基计划的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强基计划考试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山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山大学监察处检举控告:020-84115582, [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⑨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中山大学是211 985全国重点院校 不存在专科 二本专业
看你的资料是山东的吧
第一 文理录取线是不一样的 所以最好说一下是文科还是理科
第二 近三年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在山东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没有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