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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8-19 09:18:27

1. 校园学生社团如何管理

关于如何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一强化社团建设的导向性功能。学生社团活动在培养学生的能力素质方面起到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组织能力。学生社团活动要求全体成员参与,各自担任自己的角色,这样锻炼了社员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指挥、和领导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共同攻关的能力。B自学能力。社团成员大都是对某一方面很感兴趣的同学,通过社团创造一个良好的自学环境,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形成自学的积极性。C思维、创造能力。社团活动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灵感,这种灵感来自自身的兴趣和社员之间的合作与激励作用。D表达能力。社员在参与社团开展活动时,会不断地与社团内部和外部的同学打交道,在频繁地沟通中无形地增强了自己语言运用能力。通过社团包罗万象、异彩纷呈的活动还可以潜移默化地对学生渗透做人的教育、合作精神的教育、奋斗精神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互相协作精神、勇于进取的品质和科学的思维方式以及高品位的文化素养。

二强化实践,鼓励创新,提升社团活动层次。学生加入某一类社团是希冀在发展、自身爱好的同时,不断使自己某一方面的技能得到锻炼,并且希望在不断向社会和他人展示的同时,获得较强的自我认同感,加强自身的自信心,从而为培养健康的人格打下基础、尤其是许多科技类的社团,因为对具体动手实践有较高的要求,许多学生趋之若骛,希望在社团中学到实际动手技能,如电子科技协会的社员通过对电脑等高科技产品的亲自观摩、拆装来对电脑等科技产品熟稔于胸,这些一技之长不仅可以促进专业的学习,更对社员走向社会的未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因而,社团活动的发展方向应与课本知识接轨,将课内理论知识消化于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演练中,从而增强社员的综合能力。同时,社团应深化其实践环节,加强社团活动与学校教学工作的相互促进,将社团建设成为第一课堂的有力补充与延伸,建设成为培养兴趣、引导需求的阵地。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让思想政治工作以大学生乐于接受的社团活动形式开展,寓教育于活动之中。要通过组合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品味健康、格调高雅的社团活动,在友好、理解、双向交流的氛围中达到教育的目的。

三打造精品,创造品牌社团、建立品牌社团,不但可以提高整个学校社团的形象,而且在社团中还会形成一种比、赶、超的局面,有利于带动社团更好的发展,以此带动全体社团向着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因而,在社团工作中我们应注重鼓励思想性、实践性强,能推动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活动的优秀社团脱颖而出;而对那些思想性、实践性差,或对校园文化有负面影响和误导倾向的社团予以撤消或注销、由此,在全院社团 ,形成一种良性竞争、共同发展的态势,从而推动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也为打造和谐校园增添新乐章、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社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作为高等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学生社团是由学生在共同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起的按照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学生社团工作要纳入学校学生工作的整体规划当中。学生社团要本着“为学校教育服务,为学生成才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第二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学校宣传、学工、教务、科研、保卫、后勤等部门要在活动场所、活动时间等方面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 学校设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社联为学生社团的管理组织,在校团委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社联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同学兼任。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及注册登记
第四条 成立学生社团,须经社联审核,并由社联报请校团委审批、注册,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五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利于学校校园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二)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拥有一定数量的成员;(不少于20人,不超过200人,特殊情况要超过200人的需报校团委审批。)
(三)具有明确的社团章程,规范的组织结构;
(四)社团的性质没有与学校现有社团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五)不具有跨校、跨地区的性质;
(六)社团负责人没有处分记录;
(七)必须有指导教师的书面意见,每个社团必须至少有一个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如果是校外人员,须有该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意见。学校提倡社团有校内挂靠单位,有挂靠单位的社团还需要提供挂靠单位的书面意见。
第六条 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制定章程。学生社团章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团的规范名称;
(二)社团宗旨;
(三)组织结构设置,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四)会员资格;
(五)会员入会手续;
(六)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七)社团负责人的产生方式和任期及罢免的程序;
(八)社团资金来源、用途、财务管理方法;
(九)相关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申报成立社团时,社团负责人应首先向社联提出申请并领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报表》,按要求填写清楚,并附上其挂靠单位的书面意见书。申请者必须备齐以下资料:
(一)社团申请书;
(二)社团章程;
(三)社团活动计划;
(四)社团负责人的简历及其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对其书面的鉴定;
(五)挂靠单位开具的证明。
(六)聘请教师作为社团指导老师须经老师本人书面同意,社团在聘请老师时,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指导老师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应有社团挂靠单位或指导老师所在院系党委或团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社联批准并登记后,方可聘请为指导老师。
第八条 社联在受理申请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答复。
第九条 经核准登记的学生社团,发给学生社团登记证书,给考核合格的社团干部颁发聘书。各社团干部数量规定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干部编制制度》。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证书》是学校颁发的用于证明学生社团合法身份之用的证件,内容包括学生社团的类别、级别、业务指导老师以及指导单位等,有效期为一年。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一般在九月份),由社团负责人持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重新注册并更换新证。
《学生社团登记证书》应由社团负责人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内容更改,须及时向社联声明。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登记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出借,不得超出本社团权利的行使范围。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雕刻印章,凡有需要盖章证明的,统一加盖校社联的印章。
第三章 社团的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开学后向社联递交学期工作计划(包括活动安排、经费预算等),经社联审批后方可实施;学期末向社联递交学期工作总结(包括社团发展状况、学期活动总结、经费收支情况和资产登记)。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原则上每年换届一次(一般于社联换届后一周内进行),新任负责人通过本社团章程规定的负责人产生方式产生,报社联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纪处分;
(二)有为学生社团工作的愿望和热情,熟悉本社团的业务;
(三)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作精神,能处理好社团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招募社员的活动,必须在社联统一安排的时间内进行(一般为每年9月底10月初),招新场地自行安排,未经批准,其他时间不得擅自扩招。招新时必须出具社联统一印制的会员登记表,并于招新结束后,报送社联财务部。社团必须先注册后招新,具体入社条件由社团自行拟定。
第十六条 学生可以同时参加几个社团,可在几个社团内担任干部,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团内担任负责人。对于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纪和社团章程等行为的社员,社团有权对其除名,情节严重的移送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违反法律的交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各学生社团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社团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会员登记表、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记录、财务收支记录活动图片资料、所办刊物样本等。各社团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搜集、管理,每学期末整理一次并报送社联备案。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经费主要由社团自筹,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一)社团可依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经社联审查同意(但社联不鼓励收取会员费),收取一定额度的会员费,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2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社联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该会员费将由社联代为收取、管理,以实现社团财务的统一管理。具体操作如下,社联收取会费时开具三联发票,社联、社团、会员各执一联(社联持白联,社团持黄联,会员持红联)。如有社团私自收取会费,一经查出必将严惩。招新相关事宜详见《社团招新管理办法》。
(二)社团欲接受校外企业或部门(必须是合法企业且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分析研究,看其是否真诚相助、产品质量是否过关等)以资金、实物等方式进行的捐赠,必须报请校团委同意并备案;
(三)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校团委批准可以向校外企业或部门(该企业的产品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有损于学校、社团的形象)争取赞助,并将该赞助合同(必须加盖商家印章)的复印件附于活动申请表,否则,活动将不予批准;
(四)社团接受捐赠或争取赞助过程中不得承诺社团章程规定允许范围之外的条件。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的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有关方面正常活动,不得挪为私用。对严重违反规定,因其恶劣影响的的社团,校团委将追究社团负责人责任并报学校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必须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使用社联统一发放的账本,有清楚完整的账务记录;同时实行账务公开,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接受会员和社联的监督。社联成立财务部,负责管理社团会费,审查和监督社团财务状况。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资产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一般不得外借或私自挪用。因活动需要而购买的设备,应记入本社团固定资产帐目,并报社联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社团的固定资产,凡是本社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使用权归社团自己所有。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与管理,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领导机构换届或调整时,原社团所有档案、物品、经费、会议记录等必须在社联的监督下进行交接,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学生社团解散要将遗留经费和物资上缴校社联。由社联对社团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第二十四条 对社团实行定期评优制度。社联每学期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考评范围包括:活动次数、活动内容、活动效果、会员参与率、规章制度、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公开形象、工作报告、例会出席等;校团委每学年根据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考评情况,评出校“十佳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成员”等进行综合表彰,同时对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社团成员、成绩突出的指导老师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对有突出贡献且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报学校另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由社联提出处理意见报校团委后批准执行。对社团的处理意见包括警告、记过、限期整改、取缔,社团一学期受到处分达到2次将直接取缔。
(一)违反规定开展活动,如开展具有商业性质的活动
(二)一个学期内无一次社团公开活动;
(三)一个学期内无一次会员大会;
(四)账目不清(经审核确定后);
(五)社团负责人连续三次无故迟到或不参加社团联合大会;
(六)私刻社团公章
(七)逃避社联对社团活动,会员大会,选举大会,成立大会的监督和考评,经社联多次催促不按时上交社团相关文件。
(八)由社联主席团会议认定的其他违规情况。
第二十六条 校内所有合法社团均可通过规定程序向社联借用宣传板。借用宣传板需提前三天向社联交申请书(注明归还的时间和宣传板数量),经社联办公室同意,并以学生证作为抵押,借用的最长期限为七日。
第四章 社团成员
第二十七条 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专长,申请加入社团。
第二十八条 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必须承认该社团章程,并根据要求,经考察或其他方式选拔合格后可成为社团干部,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干部登记表》后,方可成为该社团正式干部。
第二十九条 社团成员可以加入其它社团,数量不限。
第三十条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并在其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二)发挥自己的专长,热心帮助同学,服务教学、科研,奉献社会。
(三)需要交纳会费的要定期足额交纳会费(统一由社联代为管理)。
第三十一条 社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社团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
(二)在社团内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社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本社团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如有问题,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社联设有监察部,可直接到社联办公室投诉),并要求在十天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三十二条 社团成员有退团(会)的自由,社团成员要求退团(会)必须向社团相关部门递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社团常委会决定除名。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违背社会公德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除名,情节严重的报送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社团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开展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的培养发展目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富于开拓精神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各项法律的有关规则和校纪校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地接受社联的监督和管理,服从学校工作全局安排。
第三十七条 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应向社联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并填写计划表。并将各自财务收支预算报送社联财务部,具体规定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各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社联提出申请。申请程序:
(一)社团提前一周提交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计划、人员、时间、所需设备、场所以及经费等),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表》;
(二)社联办公室值班人员做好登记记录;
(三)社联主席团讨论后,签署意见,报校团委审批;
(四)校团委接到《活动项目申报表》后两日内给予审批意见;
(五)社团派人于三日后到社联办公室领取审批单。
第三十九条 社团原则上不得开展跨校、跨地区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挂靠单位的书面意见交校团委、校保卫处备案,由校团委上报团省委、省民政厅,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对不履行上述手续擅自开展活动的社团及其负责人,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社团如需要使用学校的教室等活动场所,应先向社联申请,由校团委盖章,教务部审核后方可使用。具体程序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关于值班、例会及借用教室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各社团活动结束后应有书面总结材料交社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社联邮箱,以上材料将由社联办公室统一整理、保存,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活动将会发布在社联网站上,进行一定的宣传,并成为社团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 社团公开贴通告、通知、海报等宣传品,必须署以社团的正式名称。
第四十三条 各社团出版刊物必须经校团委审核并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每次刊物出版后交社联备份,如有电子版,则发到社联邮箱,将由社联办公室统一整理保存。
第四十四条 校团委每学年不定期对社团负责人进行统一培训。社团负责人和骨干人员纳入校团委团学干部体系,其从事社团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学年度推优评奖和综合测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章社团的变更、注销
第四十五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由社联提出书面报告,校团委视其情节,分别予以口头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活动直到撤消登记、强令解散的处罚。
(一)社团组织管理混乱,没有活动安排,已不具备继续开展活动能力者;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社联注册者;
(三)所招会员人数低于20人
(三)开展与社团宗旨,活动范围不符,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并不听劝告者;
(四)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学校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者;
(五)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以社团形式活动者;
(六)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以学校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不听劝阻者;
(七)违反本办法之规定者。
第四十六条 学生社团改变名称、负责人及类别,应当至少提前一周向社联提出申请,社联常委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校团委审批,校团委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七条 学生社团自行解散后,应当由最后一任负责人向社联申请注销登记,经社联报校团委核准后,收缴学生社团登记证书(此条例同样适用于被强制注销的社团)。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求大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条例,有的发我谢谢~ 复制的也要复制点有用的,别弄些莫名其妙的OK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登记与管理,维护学生社团的正当权益,促进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山东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山东大学学生在共同志向、兴趣、爱好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织的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非营利性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 社团实行登记注册成立、学期注册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第四条 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学校利益以及其他学生组织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第五条 社团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推动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六条 社团的活动经费通过会费缴纳、学校学生活动经费及企业赞助等其他合法方式获得。社团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七条 社团由学校党委领导,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 社团成员及管理机构 第八条 社团的所有成员必须是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第九条 社团负责人和骨干成员纳入学校学生骨干培养体系,外籍及港澳台学生担任社团负责人须到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第十条 学校团委指导成立山东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全校社团的登记管理、指导监督、考核评比等工作,社团须接受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 社团需具备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应是山东大学所属机关部门、学院、科室、研究所等,指导教师应是山东大学正式编制教师。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需对所指导的社团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 社团需根据发展需要和团员人数成立团支部,接受共青团山东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的领导。第十三条 我校学生社团实行校院两级社团管理体系,校级社团在校团委登记注册成立,在各机关单位、学院、科室、研究所等指导单位的具体指导下面向全校纳新并开展活动。院级社团在学院团委登记注册成立,在学院团委或学院有关科室、研究所的指导下面向所在学院纳新并开展活动,院级社团名称前需冠有学院名称。院级品牌社团和特色社团的重点活动,经院团委认定有必要面向全校开展的活动,报经校团委同意后,可以面向全校开展活动。院团委可参照本章程制定本学院的社团管理章程及实施细则等。第三章 社团的成立 第十四条 申请成立校级社团,需先在所在学院团委注册成立院级社团(院级社团成立办法请咨询所在学院团委),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与发展,社团在全校社团年度评比中成绩优异或院团委认定该社团日常表现出色,可由院团委报校团委批准予以注册成立。该社团原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不变。校团委每年也将根据全校社团建设与发展规划定期安排部分品牌性院级特色社团集中转为校级社团。校团委也可根据规划,直接面向全校学生征募急需注册成立的校级社团。第十五条 转为校级社团或直接注册校级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冠以"山东大学学生XX协会/俱乐部/社"等字样,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且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二) 有相对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和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和指导单位须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学生社团可以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须事先征得校团委同意。第十六条 转为校级社团,社团负责人应当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向学工部或研工部提交下列文件:(一) 筹备申请书(二) 章程草案(三)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四)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单位)情况登记表。第十五条 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 名称;(二) 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三) 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四) 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五)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六) 章程的修改程序;(七) 社团的终止程序;(八) 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在收到申请2个周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 社团的宗旨、任务不符合本章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的;(二) 已有性质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社团; (三) 发起人、拟任负责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四) 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 有校规校纪禁止的其他情形的。第十九条 经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应当自批准筹备之日起1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并申请成立注册。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第二十条 社团不得刻制公章。社团注册成立后,可向校团委申请,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为该社团刻制一个统一规格、统一字样的方形图章,以便开展工作。图章的图样须报校团委备案。社团负责人对图章的保管与使用负有相应的责任。第四章 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社团开展活动,应当在社团成员内部依照其章程在学校校园内进行。社团活动应当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需要署全名,未经允许,任何社团不得擅用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社团活动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由社团和社团负责人自行承担。第二十二条 社团开展活动,需要提前1周将有指导教师和社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指导单位公章的活动方案提交给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并报校团委审核备案,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在社团网上予以公布。对于不符合学校和社团有关规定的活动,将不予以备案,该活动不得举行。第二十三条 社团举办重大活动之前,须按规定向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和校团委提交申请报告,经初步审核同意后提交一份包括经费预算和安全预案等在内的完整活动方案,经共同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社团举办涉外和港澳台活动还须经学校向关主管部门批准。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和校团委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汇报。第二十四条 社团举办各类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和具有一定安全风险的活动,必须按《山东大学学生社团举办各类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详见该细则)的相关规定,召开活动可行性论证会并办理《安全监督书》;开展出国出境活动,须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五条 社团活动的责任由社团自行承担。社团负责人和骨干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重大过错的,其个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分。第二十六条 社团负责人和骨干成员必须接受社团内部成员的监督。社团成员发现社团内部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等不良行为,可以向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举报。第二十七条 社团创办内部刊物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须经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同意后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第二十八条 社团网站(网页、论坛等)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社团建立网站(网页、论坛等)必须按照校党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和校团委的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着手进行。社团及社团负责人对其网站(网页、论坛等)上的内容负全部责任。第二十九条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校团委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并撤换社团负责人;情节严重的,予以注销登记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一) 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二)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检查的;(三)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四) 侵占、私分、挪用社团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五)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六) 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七) 财务制度混乱的; (八) 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九) 社团成员滥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十) 社团在两个月内未进行活动的;(十一)有其他违纪行为的。第三十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学生社团的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学生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学生社团继续以学生社团的名义进行活动的,由校团委会同学工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 社团财务 第三十一条 社团经费由各社团自行管理和支配,社团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社团举办活动所需的各项合理支出。社团的财务工作接受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该社团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社团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需要定期向校团委和社团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社团的年度预决算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审定。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提出质疑,社团负责人需要予以准确答复。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不定期抽查社团的财务使用情况。第三十二条 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校团委对社团举办的具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的活动,以立项审批的方式予以支持。第三十三条 社团可以通过举办活动寻求校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经费支持。社团接受的任何捐赠资助,须事先向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如实汇报,征得同意方可使用。第三十四条 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社团负责人之外的专人负责,每月须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财务支出,每学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支出,接受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社团成员的监督和审查。第三十五条 社团应秉承节约原则,合理规划、利用有限的资金组织满足同学需求的社团活动。社团财务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第三十六条 社团财务记录应力求准确、规范,做到收支明确,票据完整。第三十七条 社团财产由社团集体占有使用。社团解散,其财产由校团委根据社团章程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第六章 社团的注册、变更与注销 第三十八条 社团注册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到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理注册,未参加注册的社团不得开展社团活动。第三十九条 社团变更社团如需修改章程或变更其他社团登记事项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报批准部门审核备案。第四十条 社团注销(一)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的社团或持续一学期不开展活动的社团,校团委将责令其解散,并追究该社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四)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第四十一条 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后,校团委将对其财务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学生社团不得进行与审核无关的活动。社团应当自审核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并向审批部门备案。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指导教师或指导单位签名盖章并经会员大会通过的《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大学校内所有经合法程序审批成立的社团(院级社团由所在学院团委参照本章程给予指导)。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山东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委员会,校团委可以依据本章程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文件制定。)

4. 如何管理好一个社团

一·制度化管理。高校应规定学生社团专门的管理和指导部门,并根据学生社团存在和发展的实际需求,遵循学生群众性组织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学生社团成立的条件、登记注册程序、开展工作和活动的要求、考核评定的办法等。高校学生社团在规章制度下拥有完全的自主发展空间。需要注意的是,制度不等于管制。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社团发展的方向,使高校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走规范化道路,对于提高学生社团工作和活动的质量有很大的帮助。另外,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力求科学化,注重学生社团责、权、利的有机结合。

二·经费调配管理。从目前高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筹措的渠道来看,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解决:1·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部门的行政拨款;2·社会企业、商家的赞助;3·社团成员自缴会费。由于赞助经费的不稳定性和自缴会费的小额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最终还是依赖于学校拨付的款项。社团管理和指导部门可以通过对经费的有效调配,来引导社团的运作。如对于公益性社团(环保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党章小组、邓小平理论研习会等)、学生科研性协会(创造性社、大学生科技协会等)以及一些宣传性社团,应用行政拨付的方式给予重点扶持和保障。另外,按照“谁得益,谁付酬”的原则,对于社团提升内部成员自身素质、技能的培训,如摄影摄像技巧的培训、英语口语提高训练等,经费的主要部分可以由参加培训的社团成员自筹自支。但对于社团组织的、面向高校广大学生的、影响力大、反应效果好的活动,可以将其纳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和活动的整体范畴,其经费可以采取行政支付的方式。还有,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对在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表现优秀、作用较大的社团,可以奖励其活动经费。

三·培训后管理。高校学生社团由于其自身的性质和特点,社团的运作情况通常与社团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和管理水平有着密切关系。社团负责人及主要骨干成员素质高、能力强,社团发展状况就好,社团负责人及主要骨干成员素质低、能力差,社团就可能一团糟。因此,负责对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的部门必须把对社团负责人及骨干的培训放在首要的位置。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行动。通过培训,使社团负责人和主要骨干能正确认识高校学生社团的发展规律,在社团建设和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学会用人、学会管理人,学会培养人,社团才能上水平、上档次。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部门负责社团干部的培训,培训后的社团干部负责社团的管理。在这里,既体现了我们对学生社团的指导,也体现了学生社团自主发展的原则。

四·服务型管理。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部门,其职能之一,就是要为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在高校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有许多问题不是社团自身所能解决的,特别涉及到社团发展理念、社团外围环境等。因此,管理和指导部门既要积极探索高校学生社团的发展模式,为社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理论指南;又要积极热情、认真努力地为社团发展提供各种帮助,解决社团存在和发展中遭遇的各种具体问题,包括力所能及地帮助提供社团活动的场地、设备、资料;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组织社团之间的沟通和经验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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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学生社团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有哪些

大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有三种:

  1. 是社团内部的会费收取。

  2. 是企业、单位的赞助。有可能的赞助单位是学校附近的服务性行业,也有可能是知名度高的企业等大学生喜欢的品牌企业第三是考证类培训单位,

  3. 是学校的资金支持。


6. 如何管理好一个大学生社团

首先我想说的是作为学生社团是一个非盈利性质的组织。社团要有好的发展,就必须有凝聚力,凝聚力的形成需要有一群有共同想法的人去营造,从而吸收更多的新鲜理念。
1、社团内部建设:有明确的组织规划及社团定位;
2、社团成员建设:大学社团可以说每个大学生都可以承担,但是有一点就是要让成员有激情去开展社团活动,要善于发挥成员之间的优势;
3、社团活动建设:大学社团的核心所在,社团活动的影响力及生命力直接影响整个社团的发展。开展活动并不一定要多,但是一定得贴近学生的生活,能得到学生的支持及参与。
4、社团文化建设:把社团当做自己的家或者自己的事业来经营,社团的每个成员是我们的兄弟姐妹,让所有的人都重视自己所处的位置。
以上仅是根据个人学生社团工作的一点想法,希望能有所帮助!

7. 大学社团应该有什么规章制度

换届制度

1、鉴于新老负责人交替的实际需要,社团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换届选举。

2、社长和副社长的换届工作实行原社长推荐制度和社长推荐制度,即新社长由原社长推荐,新副社长由社长推荐,并一同通过社团成员。

3、各部部长经社团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临时需要的可暂由社长任命。

4、成员1/3以上或社团成员的半数以上要求社长改选的,社长必须接受。

5、成员1/3以上反映某部部长不称职,社长有权终止其工作,并组织新的选举。

(7)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选择大学社团

1、参加学生会。学生会是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在这里你会参与或者组织很多活动,可以锻炼组织能力、策划能力,领导能力以及执行力。在学期末,评优、评奖学金的时候,参加学生会有很多加分,相比其他没有参加学生会的同学来说,就有很多优势。其实,基本上,很多荣誉之类的,都是学生干部得了。

2、大学社团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但并非所有的都适合自己。大学生选择社团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自己善长什么和是否感兴趣。各人的兴趣、爱好不同,善长文艺的同学可以 到话剧团、合唱团或舞蹈团;喜欢演讲的同学可以找到演讲协会、文学社;爱好运动的同学有自行车协会作为挥洒兴趣的天地。

8. 社团管理办法

英语沙龙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对社员提出的关于社团建设和社员自身权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予以高度的重视,尊重社员的意愿,对社员负责。社员在按照有关制度享有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同时在社团组织中要服从英语沙龙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英语沙龙
社团规章制度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 1」 「 2」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委,任何人(团委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9. 如何加强大学社团的管理

“所谓学生社团,在《中国大网络全书·教育》中,对学生社团的解释:中国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自愿基础上自由结成的群众组织。这些社团可打破年级、系科以及学校的界限,团结兴趣爱好相近的同学,发挥他们再某方面的特长,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而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是这样定义的: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1](R105-106)大学生社团是高校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建设一流校园文化的重要任务,亦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随着高校社团组织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社团逐渐成为广大青年学生培养兴趣、爱好、开拓知识领域的重要平台,也日益成为高校中较为普及的组织。“据抽样调查结果统计显示,我国各大高校约有85%以上的在校学生都曾经参加过一个或多个学生社团。”[2](R58)可见社团作为学生交流平台之重要性,而现在社团的发展却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学生社团制度不健全,重视程度不够,活动质量不高,缺乏对大学生社团干部的培养等等。针对高校社团存在的问题,新形势下我们如何加强社团的管理,使其能有效地促进教育教学,已经成为高校学生工作的新任务。
一、提高社团组织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
1、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拓展自身素质的一个平台。 学生社团的发展状况往往标志着校园文化的水平和高度原则,同时,学生社团又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窗口,集中展示和突显了校园文化的特质和追求。学校要把社
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紧抓不放,建立一批能够满足大学生多元化需要的名社名团,使他们成为学生活动的重要平台、学生工作的重点、校园文化建设的亮点。
2、加强高校社团管理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学生社团的主体是大学生,大学生社团是社团活动的主要场所,社团活动的内容又集中于大学生的政治修养、思想修养,学术研究、专业技能培养和文体娱乐等几个方面,社团活动的方式也多以讲座、展览、竞赛、研讨等为主。所有这些都表明,学生社团的活动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方式、目的相一致。另外,大学生通过加入社团,参与系列活动,感受到集体活动的乐趣、集体的力量,从而能够增强集体荣誉感,树立全局的观念;通过积极地参加社团活动,能够促使社团成员自觉地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逐步成长为政治进步、思想成熟的社会主义人才。
3、加强社团管理,可以不断提高青年大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在信息高速发展的新时代,只有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的综合型人才,才能适应知识经济的挑战。除在第一课堂学习专业知识外,大学生应加入某一个社团,以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第一,大学生可以在社团活动中积极地发展自己的爱好。第二,同一个社团的学生来自不同的专业,在活动中可以互相学习,感受到不同专业同学的思维方式,从而提高社团成员的能力论文提纲怎么写。第三,实践与理论的有机结合,可以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拓宽视野。正如王乐在《大学生社团:理论、管理、案例》中指出:“学生社团也是学生观察社会、了解社会的窗口,是学生接触社会、服务社会的通道。”因此,要规范和加强社团的管理,使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社团活动,把课堂所学和课外知识结合起来,提升自己的文化素质。
二、高校学生社团管理的原则
现代管理的原则是按照管理运行特点及规律来确定的,它是实现管理目标的保证和前提。高校学生社团同样有其自身特有的运行规律,其发展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培养大学生个性化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中,尽管会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但活动的主体是学生原则,因此人始终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社团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的组织管理能力、思想素养、价值观念等直接影响到社团的发展,所以,在大学生社团中,要为社团营造一个相对和谐宽松的环境,要充分尊重社团成员的地位,对每位成员的主体地位,对每位成员的主体精神、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和尊重,以便于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其次是集体主义原则。 学社社团是学生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而自发组织起来的学生组织,每一位成员在社团中都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为整个团队的共同利益而努力工作。具体表现在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一切,杜绝社团组织中的个人主义。在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中,如果有个人主义滋生,社团的发展必将受到极大限制。反之,在社团中成员具有集体主义荣誉感,整个社团就会逐渐形成共同的良好氛围,成员的价值观念都会互相影响而趋于一致,具体体现在对社团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整个团队的凝聚力、感召力以及对广大青年同学的吸引力。
最后是多样化原则。多样化原则指的是学生社团建设必须遵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学生社团是满足不同兴趣和爱好同学需要的,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打破单一或者统一的模式。多样化的原则是学生社团得?苑比俸头⒄沟母荆彩桥嘌鲂曰氐愕闹匾U稀?
大学生社团是实现高等教育目标的一个重要载体和有效平台,所以,学生社团建设必须要适应高等教育目标的多元化,在学生社团发展中,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引导机制,一方面,是发挥各个社团的优势;另一面,又要充分满足广大学生不同的爱好和兴趣。在学生社团多样化的体制下,培养不同个性和特点的学生,以满足现代社会对综合性人才的需求。
三、提供保障 ,切实加强社团管理
(一)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引导社团建设
要把引导各类学生社团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创先争优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作为社团文化的重要内容,以完善学习方法、健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涵、培养学习骨干、学习沙龙等形式,不断扩大理论学习的覆盖范围,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1、学习内容规范化
对不同类型社团要“分来指导、分层要求”,在学习内容上分类指导,在学习目标上分层要求,力求学得深一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敏锐、理论扎实、联系实际、富有科学态度的大学生研究队伍。
2、学习形式多样化
通过组织社团成员实地考察原则,理论学习,结合形势政策开设学习讲座等形式进行交流,组织征稿、演讲辩论赛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活动,形成活跃的学习氛围。
(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加强高校对大学生社团的领导
学校应领导应高度重视,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团的指导,全面协调思想政治教育进社团的工作。同时,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社团的影响。高校各级共青团组织,更要承担起思想政治教育进社团工作的具体任务,把社团工作纳入团学工作中的一部分,社团中的青年学生纳入团组织的评价体系,从而形成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参与、保障有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社团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
2、重视社团的党团建设工作
在社团建设和发展中要重视党团组织的建设。学校要尝试在一些发展成熟、机制健全、团员集中的社团中建立团组织,将社团建设纳入共青团的组织体系,使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体体现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团支部,这既是社团开展工作的需要,也是在社团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学校党组织要重视社团的党建工作,指导社团的民主生活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向党组织输送优秀的社团成员,充分发挥党团的组织力量,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以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团体凝聚力构建党团组织新的平台,实现社团的持续健康发展。
3、配备专业指导老师,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指导
在社团建设和发展中,要加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指导教师是社团开展创新活动的指导者,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要有一位专业知识丰富、善于创新,实践能力强的教师。因此,指导教师(顾问)在社团活动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为学生社团配备指导教师的同时,要定期召开指导教师会议,进行互相交流,通过指导教师沟通学生社团与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活社团活动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逐步建立完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激励机制。
此外,对社团要进行分类指导,打造品牌。在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上找准切入点,以激发学生专业兴趣为主要立足点,营造校园学术氛围,使这些社团逐步成为高校社团发展中主导力量。再则,对文学社、书画社等社团原则,要加强引导,强化管理。以发挥同学的特长为基础,以陶冶情操、共同进步为目的,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格调高雅的竞赛活动,让同学们在比赛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实现学生第二课堂生活的多样化,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4、加强社团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管理指的是对学生社团主要干部的管理。学生社团的干部是学生社团的核心,在社团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社团活动的方向、质量、作用都与社团干部紧密相关论文提纲怎么写。”[3](R47)所以,高校要将学生社团骨干作为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选拔、培养、考核及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社团干部的队伍建设。一是培养学生社团干部的科学工作理念,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社团干部的领导和管理能力,确保学生社团日常活动有效开展。二是针对学生社团干部流动性强的特点,把社团干部的梯队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三是要完善对社团干部的建档工作,对其任职期间的活动进行记录,并进行考核,纳入学校优秀干部的评选。这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对社团干部的激励,以调动其积极性。通过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文化活动,提升社团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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