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① 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校
第九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完成培养计划,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所有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执行。考生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所规定的各批次报考资格条件(如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报到地点、教学地点和住宿校区以及其他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具备教育部保送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史类或历史类、理工类或物理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比例的要求和生源情况,学校合理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普通类(文史类或历史类、理工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理工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二条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测试,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就读。
第二十四条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西藏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广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上述省份(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色盲色弱的考生有严格的专业限制,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纳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7660元_人每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6850元_人每学年;管理类、法学类专业6060元_人每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700元_人每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学校每年拿出专项基金,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奖学助学机制,学校承诺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就学机会,支持每一个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
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黄老师
监督电话:020-61648149
传真:020-61648149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64850261648504
传真:020-6164852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smu.e.cn/
招生网址:https://portal.smu.e.cn/bkzs/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南方医科大学授权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② 南方医科大考博要去广东考试吗
需要 不过今年以后不需要现场确认
③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推荐信需要哪些专家
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各一份(属我校以外专家须专家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职称证明);
④ 南方医科大学有自主招生吗
一、根据2017年南方医科大学的招生简章的内容显示,南方医科大回学有自主招生。
答二、南方医科大学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现有校本部、顺德2个校区,占地面积1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4.5万平方米,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地区招生。现有17个学院,开设本科专业30个,其中7个国家特色专业,9个广东省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约2万人,研究生4300余人,博士招生规模位列全国独立医学院校第二。
⑤ 高考南方医科大学需要多少分数线录取
你好,你是哪个省份的呢,南方医科大学在每个省份的录取分数线都是不同的,你可以参考一下历年学校在你们省份的录取分数线。
如果你是广东本地的话,可以参考下图:

⑥ 南方医科大学有专升本吗
南方医科大学有开设自考本科段的专业,所以它是有自考专升本。
南方医科大学在自考本科段只开设了两个专业,分别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和护理学 ,两个都是学校的特色的专业,值得报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非本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需要加考三门课程。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和护理学两个专业的就业前景好,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毕业的学生,可以从事医疗、快速消费品、酒店等行业工作,发展空间很大。
护理学专业的学生就业就更加容易了,国家人口老龄化严重,社会缺乏大量护理学相关专业的人才,因此想要找到一份好工作,报考护理学是明智的选择。

(6)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南方医科大学(Southern Medical University)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唯一一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广东省共建高校,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唯一开设八年制医学教育的独立医科院校。
学科覆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7大学科门类。医学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数居广东省首位,全国医科院校中排名第二。博士招生规模位列全国独立医学院校第二,广东所有高校中排名第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位居全国独立医科院校首位。
参考资料: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参考资料:网络-南方医科大学
⑦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每年多少全日制博士
南方医科大学招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专、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属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药学、护理学、特种医学),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公...
⑧ 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授予的是临床医学博士学位,那么我要考医学博士PhD还要重新考一遍吗可以在读八年
临床八年制,母校于2004年第二批被批准办学,开设八年制可以说是比较早,和四医大 三医大 二医大 还有华西医大 湖南医大(湘雅) 中山医大 武汉同济医大 山医 湖北医大 上医 都是一批被批准办学的,教学不管在一医大时期还是在南医大时期都是不错的。这点你可以放心。综合实力是前10(算上另外所军校)
广东的两所有名医学院校就是我母校一医大 和中山医大。
母校一医大于2004年转归地方。广东省办学。两个出名的附属医院 南方医院 珠江医院 都是很有名的的。 还有非直属附属医院 著名的广州总医院 武汉总医院 南京总医院 北京总医院 都是南方医大的非直属附属医院 这些军队非直属附属医院是在一医大军队时期,与那些医院建立的关系。
南方医院以 肾脏病 肾移植和消化病 肿瘤内科 外科 而出名,肾移植全国第二(第一是武汉同济医大 同济医院)70年代研究器官移植。消化病是周殿元等老一辈专家带起来的,虽然周老已仙逝,但是实力仍然算得上国内顶尖。有3个院士。
至于分数,中山医大临床八年制 南方医大临床八年制,分数其实真的差不多 临八是两个学校的金牌, 实话实说,如果你高考分数线,上不了635 最好不要想着南医临床八年制 。有一年南医大分数线663,最低的一年分数线是621 一般情况下南医大分数线都是在630-635之间,中山临床八年是640左右,两个学校一般情况下,临床八年制差5-10分。有的时候,南医大分数和中山医大刚好一样。
因为南方医科大学前身是军校,根红苗正,虽然脱下了军装,但是这老传统,改不掉。临床八年制前2年要在湖南国防科技大学学习!全军事化管理!大一大二在国防科技大学学习,大三回广州校本部。
就业方面,在比南方医院弱的医院或者比南方医院弱的大学附属医院就业,肯定没问题。大点的三甲那更不是事儿!呵呵,南方医院和中山一院都不爱要自己的学生的。读到博士也很少要的。要比自己更好的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
当然,如果你成绩突出,很可能留在南方医院,鲤鱼跃龙门到中山一院也是有可能的!
祝你在2015年考上你自己理想的学校。 金秋十月sjb
⑨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1、非医学背景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临床医学背景的临床医学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

1、医学类核心期刊范围为2012年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制定的《南开大学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表》。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博士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以等同于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在两篇论文中,已确定发表但尚未刊出的论文至多为一篇,且须提交出版单位确认公函(内容包括发表日期或卷、期)及论文清样(或论文文本)。
5、在学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以所在临床教学医院及南开大学作为署名单位。
6、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须与其学位论文相关。
7、医学背景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共同第一作者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的论著(导师为另一作者除外),要求论著影响因子≥5。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南方医科大学
⑩ 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博士有第二轮申请考核吗
有的。2022年第二轮“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
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否则录取考生的学位类型将于入学时由专业学位变更为学术学位。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