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招生目录
⑴ 天津音乐学院每年有音乐博士招生计划吗
天津音乐学院官网的招生公告有本科生招生、研究生招生、留学生招生、成人教育招生、附中招生。没有博士招生计划。

2020年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2020年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学历(学籍)须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专业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往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在本市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报名流程
1、选择报考点
(1)全市共设35个报考点,其中设置高校报考点19个,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设置区报考点16个,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滨海新区(汉沽)、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大港油田)、静海区、武清区的招生办公室。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考生须选择报考点。所有在天津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支付说明“2020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费用网上支付说明”)。
(2)凡报考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等19个院校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所报考的院校;上述19个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所属高校作为报考点。
(3)其他考生,其报考点可自主在16个区招办报考点中选择。因考场数量限制,16个区招办报考点均对报名考试规模有限定,请考生关注各区招办报考点公告,尽早报名。
(4)报考天津音乐学院的考生,必须选择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在天津音乐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和初、复试。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的报考费有效)。
(2)网上填报信息:凡拟在天津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天津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天津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9日(具体工作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本人图像采集。
(3)确认程序: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核验。
2020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⑵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3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中医高等院校之一,座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校园以湖水景观为特点、中药植被为标志、中医药文化为主线,建成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心、中医药防治疾病中心、中医药国际教育和交流中心、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医药文化中心,并建有天津中药植物园、天津中医药博物馆等。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政府三方共建高校。
学校以“进德修业,继承创新”为校训,以中医药对外教育和转化服务为特色,以科学研究为优势,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学、理学、文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落实“六卓越一拔尖”计划,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下设16个学院、1个学部,1个研究院,6个学科门类,25个本科招生专业,本科在校生近万人,硕博研究生近4000人,留学生及港澳台侨生2000人。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中药学专业为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2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
学校现拥有国家一流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及特色学科群5个、天津市高校“十三五”综投第五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9个,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建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现代中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天津市高校智库等高层次研究机构30余个。
学校坚持“做精医学,做强药学,做实健康相关专业,做大社会服务”发展战略,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建设高水平、外向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相关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以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的录取调节。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5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国内28000元/生/年,在英国就读期间学费约1.8万英镑/生/年,由诺丁汉大学依据其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依据房间床位数收取,四人间标准为:1200元/生/年,六人间标准为:7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儿科)、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录取规则。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专业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如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江苏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上海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江苏省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折算后如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对于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分别执行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地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调剂环节;英语高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的省市,考生所得分数不得低于110分(满分为其他标准的省市,参考该比例执行),具有较好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且考生具有良好的化学基础。
第十六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我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
第二十条:护理专业由于工作性质需求,建议男生身高1.65米、女生身高1.55米以下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二十二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请假,得到学院、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和保留学籍手续。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新生学籍注册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学业警示管理办法》、《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纪律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部分专业实施大类培养,为学生提供了先了解专业再选择转专业的机会,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贯穿到教学管理全过程,严格课堂教学管理,严格考试管理,严把毕业出口关,严格执行最长修业年限等规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天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是我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二十九条: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是我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要求设立的专业,经过培养,各项考核合格,达到要求,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为适应国家招考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双一流学校的建设实施方案,中医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按大类招生。
第三十一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0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网址:www.tjutcm.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022)59596333 59596151
传真:(022)59596150
监督电话:(022)59596101
⑶ 申请天津医学院直博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在职申请中医博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学校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一考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3-5年。
三、报考条件(以下条件需全部具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临床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身体健康,年龄45岁及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
3.具有硕士学位且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2014年7月31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
4.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5.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且目前仍从事医疗工作;
6.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须为所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医学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13日。
(二)报名地点: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105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到我校网站(http://yjsy.tjutcm.e.cn) 研究生院—下载中心—招生表格一栏下载“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在职临床医师申报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报名下载表格”压缩文件。
(1)填写完整的“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在职临床医师申报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数据库”Excel表格,文件名称为考生姓名。
(2)考生个人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规格要求:① 照片背景为单一蓝色,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②照片尺寸:宽:390像素,高:567像素;照片大小:≤200K;照片格式:JPG;③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④电子照片必须用数码相机拍摄,不得采用翻拍或扫描的照片;⑤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姓名 例如:120104200810240212王刚(身份证号和姓名之间不要空格)。
3.报名时需按以下顺序交验纸质材料:
(1)准考证(填充电子版照片,彩色打印);
(2)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在职临床医师申报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填充电子版照片,用A4纸张双面打印),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其它内容可打印或手写;
(3)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专家须是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考试语种如选日语的考生须提交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申请书。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提供.
(5)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须同时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只提交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专利、获奖证书、科技项目任务书等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须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他人代报。报名材料须齐备合规,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五、报名费:报名费120元/人,采取网上支付的缴费方式,具体交纳时间和方法现场报名时通知。
六、考试: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国家文件为准)。
2.初试地点:天津中医药大学校本部教学楼。
3.初试内容: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三门。
(1)英语: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一考试(含听力,英语考生须个人准备外语考试专用耳机);
注:考试语种以英语为主,有选择日语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申请书(日语考生不需要准备耳机,听力为外放形式);
(2)专业基础课(招生目录中2×××);
(3)专业课(招生目录中3×××)。
(二)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一般在4月底。具体复试时间与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我校不再采取其他方式给考生个人发放复试通知。
划定外语及总分数复试线,复试按学科分组,主要考察学员的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医德医风等。复试形式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医学全.
七、录取
根据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与入学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招生栏目中通知。
八、学费
在职临床医师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学年每生20000元,共收取3年,缴纳学费需要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完成,逾期不交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一旦放弃,再次入学须次年重新报考。
九、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完整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由于报名信息错填、漏填而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个人联系电话从报名之日起至录取结束,始终保持开机状态,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院。
3.考生考试期间食宿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辅导班,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5.考生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6.考生须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一考试,(外语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否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7. 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为非学历教育,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但无博士毕业证书,学校也不履行派遣手续。凡选择报考本类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兼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8. 在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将严肃处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⑷ 天津中医药大学就业情况
就业很好。
天津中医药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三方共建高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医学人文素质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联盟成员单位。
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单位”、世界中联“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

学科建设
截至2020年8月,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天津市“十三五”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3个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以上内容来源:网络-天津中医药大学
⑸ 天津中医药大学代码是多少
天津中医药大学代码是10063,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天津中医药大学(Tianjin-University-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简称“天中”,位于天津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三方共建高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医学人文素质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联盟成员单位;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单位”、世界中联“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入选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合作交流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为68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学历生近5300名,特色短期研修培训项目为8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中医药人才近7000人。2015年,学校来华留学生总数2496名,来自68个国家,其中本科生644名,硕士112名,博士46名,进修生1344名(含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和短期进修生)。
学校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1992年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院牌,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会长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教育部和外交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单位”、世界中联“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学校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项目唯一中医药院校。学校于2008年成立全球首家中医孔子课堂——日本神户东洋医疗学院孔子课堂。学校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院校、医院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举办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荣获“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奖”最佳国际合作项目提名,两校国际教育合作被列为中英两国卫生领域的国家战略合作之一。
⑹ 天津中医药大学 求简介
“天津中医学院”已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 花园式校园 走进天津中医学院你会置身于花园之中。学院及附属医院占地17.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特别是新建22400m2的国际学院大楼和5200m2的学生公寓为国内外学生提供先进的学习、生活环境。 良好的学习氛围 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是办好中医学院的重要思路,学院加强了教学辅助体系的建设。图书馆建成了电子阅览室、总控机房。图书借阅实行计算机检索,电子借阅实现了采编流检计算机管理,图书馆以藏有稀世孤本、善本为特色。学院还加速建设了电教馆,满足不同类型的电化教学需要,现有语言实验室、多功能多媒体视听教室、播放室。摄、录、编等电教设备,总计价值200多万元。 中医药对外教育的窗口 天津中医学院于1992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加挂了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的牌子,在全国创办首家对外中医药教育机构。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以质量为生命不断推动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交流,促进中医药早日走向世界。 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学院具有一支专业素养较高的师资队伍。要求这支队伍具有面向21世纪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新思维,有培养学生个性和创造性的能力,具有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具有对外教学,把中医药推向世界的能力。在天津中医学院院长、著名血液病学专家戴锡孟教授的带领下,全院有专业技术人员225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的122人,副高级职称的391人。 1992年学院有4名青年教师被评为"天津市百名科技新星"。 1994年有2名青年教师被评为"全国百名科技新星"。 1995年有1名教师获全国百名青年中医铜奖及天津市十大科技新星称号。 1994年以来有12人被评为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楷模。 科学的教学体系 天津中医学院现有中医、针灸、中药等三系四部、三个专业。有四个博士点、十个硕士点。形成以本科教育为重点,研究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港澳台教育和国外留学生教育等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教育体系。有长学制七年制的本硕连续,也有注重技能培训的三年制新高职班,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报考不同层次学历,不同专业的课程研读。 创新的课程结构 为了使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更加符合人才培养目标,随着未来医疗事业对人才的需求,学院以创新的精神,调整课程结构,提出"拓宽方向,加强基础,趋同主干,注重素质,强化实践,提高能力"的课程设置的思路。在实施崭新的课程中,注重加强了素质教育,强化能力培养,拓宽专业口径,使学生达到一专多能,增加临床课时,提高了临证动手的能力,受到了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高规格的临床实习基地 培养高级的中医药专家必须有高规格的临床实习基地,天津中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分别为学院第一、二临床教学部,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全国知名中医医院,在院长石学敏院士的带领导下,医院被确定为"全国临床针灸医疗中心"、"全国省级示范中医医院",具有规模大、带教师资强,病种齐全等特色,第二附属医院是集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继承创新的办学理念 继承创新是中医学几千年蓬勃发展的不竭的动力,在知识经济风靡全球的今天,让古老的传统医学绽放新的光华,为生命科学的发展注入中华民族的智慧。学院以尊重个性,铸造名医为育人之本,以继承不泥古,创新求发展为先。吸收传统和现代的教育思想、方法和手段,探索和实践名医成功之路,使每个学子的潜能和个性得以发挥和发展,使有志于热爱祖国传统医学,成一代名医梦想的青年,在这里得到实现。 广阔的就业前景 学院瞄准社会需求办学,为学生的就业创造了广泛的前景。学院在积极办好本科教育的同时,针对中医教育缺乏长学制的不足和社会对中医高级人才的需求,于2000年开始正式招收七年制本硕连续的学生;针对城市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求,从今年开始正式招收三年制的新高职学生,为社区医疗和基层医药卫生工作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应用能力强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此外学院还不断拓宽办学范围,开办针灸推拿等实用性较强的专业。社区的发展,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保健需求的提高,西部的开发以及中医药本身在治疗、养生、康复方面所显示的优势,都为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展现一片锦绣。
⑺ 2021天津中医药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天津中医药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⑻ 2013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
这个你们买了一本叫《招生简章》的书了吗,这上面都有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3。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邮政编码:300193。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中医高等院校之一,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校以“进德修业,继承创新”为校训,以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以科学研究为优势,以中医药学为主,医、理、文、管、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建设高层次、外向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校长直接领导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学费收取执行政府制订标准。普通类本科3200~4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9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3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部分本硕连读专业前两年在天津外国语大学培养,按照培养学校的标准收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第十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安排到尚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
第十一条:天津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如投档后排名在我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在高考分数与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若分数相同,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如,文科考生可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可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江苏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
第十三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先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院校录取时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政策性加分的规定。专业录取时不考虑政策性加分。
第十六条:在高考分数与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以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一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报考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 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低于100分者(江苏为80分),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每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我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
第二十一条:护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体态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二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二十三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育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天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七年制授予学士和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3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tcm.e.cn
电话:(022)59596333 27429103
⑼ 天津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专业有哪些
1、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请考生查询天津中医药大学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也可以暂时参考2016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般来讲,招生专业每年变化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