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窝
①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冤不冤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 到底冤不冤?(资料来源:新京报)
保护动物不能光靠严刑峻法,如何引导社会大众“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普及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才是治本之策。
河南一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后又掏4只。11月30日,记者获悉,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别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
打开跟帖,网友几乎众口一词地吐槽量刑过重。那么,这两位年轻人到底冤不冤呢?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小闫和朋友猎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构成犯罪是不存在问题的。
那么本案量刑过重了吗?换言之,掏鸟16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了吗?最高法在《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说得很明白,所有隼科动物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分别为6只和10只。如此看来,法院的量刑也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网友的吐槽却击中当前动物保护的“软肋”。很多人既不认识燕隼,也不知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更不知道“上树掏鸟”违法的严重后果。其实,别说燕隼,就是猎捕蛤蟆、壁虎等常见动物,也可能构成犯罪。在保护动物上,政府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够,民众与法律脱节,有些人稀里糊涂就违法犯罪了。这种情况下,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被吐槽并不奇怪。
保护动物不能光靠严刑峻法,如何引导社会大众“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普及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才是治本之策。
② 大学生掏鸟窝事件都可以有什么观点
此事件倒是发挥了法律的震慑作用,但是法律或者说法官的自由裁定权也太大了;平民的内罪刑往往定在上容限,而贪官却尽量判为下限,从“许霆案”以及那些贪官案里就可以看出些道道来。现在讲究实施犯罪的“情节”,有些罪名可以从三年十年直至无期徒刑;其中看重的就是情节,你一个农村大学生所犯的是危害极大的罪行就是“情节”很严重,贪官们大都有坦白(从宽)的“情节”因此......。此案还在上诉审理中,让我们拭目以待,法律到底怎样才是公正的。
③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违反的相关法律
如果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说,这个判决并没有什么不妥!
问题主要围绕一内个:大学容生掏鸟窝的动机!!
如果大学生知道这个鸟可以卖出高价钱、知道是国家级濒危保护动物、以谋取利益为动机而去掏,那么法院的判决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而如果大学生不知道这个鸟的珍贵性,动机单纯的话,这个案子可以按照触犯此刑法的最低标准去衡量或从轻处罚!
④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刑 求作文
长这么大,很少看见有一个鸟窝里有12只鸟的情况,什么鸟能这么生?回
再者,检方的证据已经指答明了他是知道自己卖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最后再来说说媒体报道的在家门口掏鸟窝,燕隼是猛禽,产蛋一般一窝4个,能有两只存活都算不错了,他掏了12只,就至少要6个窝,而猛禽类都是有领地的,范围还不小,可见这12只是需要跑多大的范围才会捉齐,除非这些燕隼都改了习性,不再有领地范围了,然后都在他家门口筑巢,并且还把蛋下到一个窝里,不然哪来的家门口一窝12只,所以可以充分说明他是有预谋的犯罪,这样的人有什么可值得同情的,媒体报道肯定是有人在后面给他家人支招,想通过社会舆论来减轻刑罚,所以才故意在报道中误导大众
⑤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到底怎么回事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事件经过:
1、10只鸟卖给三个人
201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7月14日,小闫和朋友小王发现村外树林里有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只小鸟。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后来,小闫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就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一个小伙子。
2、再次掏鸟引来警察
7月27日,两人又发现一个鸟窝,又掏了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到小闫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第二天两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逮捕。去年11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权威部门鉴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今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闫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新乡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小闫的家人11月30日透露,他们已替孩子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
(5)大学生掏鸟窝扩展阅读: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闫的情节是属于特别严重的。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为,“被告人闫某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⑥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半有期徒刑冤吗
冤个屁,明知是珍稀鸟类还捕捉贩卖谋财,媒体给包装一下,一个劲强调大学生,就掏个鸟窝,呵呵好像就在家门口掏掏鸟窝似的
⑦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怎样看待
法制社会,这是应该做的,就是为了惩治本人,警示他人。作为一个当代大学生,不懂法律,蔑视法规,私自售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怎么办,法律是社会可以稳定和谐的保障,如果因为其学生的身份,而且不知法的渊源轻罚或者免罚,那么法律就失去了他原有的作用。所有人犯法后都可以说是我不知道不了解,那么社会不就乱了吗。诚然这个大学生有点让人可惜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个大学生,社会中的高学历,按理说不会做这样违法乱纪的事情,但,他不禁做了,而且在网上公然的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风气,如果他不受法律严惩,那么人们就会想我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干,毕竟有钱赚啊。那么保护环境保护动物植物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何谈生态文明,现在每天都有一个物种在灭绝,这仅仅是我们知道了,还有许多我们没有发现就已经灭绝了的,不严格保护,那么总有一天,我们的世界就会是单调的。所以说,十年对他来说,是一个惩罚,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警告,也是一个提醒。当然了,这个只是我的个人观点,我也同情他的遭遇,我也是个大学生,明白这十年光阴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也为他感到酸楚,但是,我们的同情要建立在理智上面。在法律层面上,不能让情感战胜法则,如果一个人杀人了,杀的是一个坏蛋,大家都认为他对,但是,法律依然会惩罚他,法官会依法对她做出判决,这个就是法律。法无明文不成法,但是有了,违反了,那就应该受到惩罚,无论什么原因,什么情况。希望他可以改过自新,早点重新回归社会,像他自己说的一样,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先行者,做一个社会栋梁。ps
白岩松主持了一个关于这个问题的采访,你可以看看,希望对你有用,我觉得非常好
⑧ 大学生掏鸟窝让我们如何认识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此事件倒是发挥了法律的震慑作用,但是法律或者说法官的自由裁定权也太大了;平民回的答罪刑往往定在上限,而贪官却尽量判为下限,从“许霆案”以及那些贪官案里就可以看出些道道来。现在讲究实施犯罪的“情节”,有些罪名可以从三年十年直至无期徒刑;其中看重的就是情节,你一个农村大学生所犯的是危害极大的罪行就是“情节”很严重,贪官们大都有坦白(从宽)的“情节”因此......。此案还在上诉审理中,让我们拭目以待,法律到底怎样才是公正的。
⑨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究竟怎么回事
2014年7月,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暑假期间,在河南省辉专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属暑假。7月14号,他和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时,在邻居家门口发现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后来,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他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另一买鸟人。
2014年7月27日,二人又发现一个鸟窝,掏出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拿到闫啸天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第二天二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批准逮捕。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小闫和小王分两次非法猎捕燕隼和隼形目隼科动物共16只,小闫从平顶山市张某手中购买凤头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只。
来自网络~
⑩ 怎么看待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刑10年半
法律规定,这个在中国就是问题,实际国外很多类似情况,当事人被判处重刑。不知法,不是免除责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