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女大学生
① 女大学生入伍当兵有什么要求,有什么好处
征兵的主要政策规定是: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为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的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的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
优惠政策具体为: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修完规定课程或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在部队立功的,复学后可部分减免或免交全部学费。退役大学生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龋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安置。
② 在校女大学生当兵政策
这是2010年的流程
为鼓励大学生走向军营,国家规定,凡今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将享受包括减免部分学费、立功者复学后可转其他专业或保送读研究生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学生在入伍后,原学校将保留其学籍,在退伍后准其复学,并不会影响其学业。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方面将优先安排。
就业方面的政策到是没听说,但如果是在部队的话,可以当士官,另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在部队立功的,复学后可部分减免或免交全部学费。退役大学生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受到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安置。1)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
(3)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4)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5)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已交的当学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
(6)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原学校复学,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7)应征入伍学生服现役期间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并由学校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8)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学生,由学校报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
(9)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等方面应给予优待。
(10)应征入伍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给予优待。
(11)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12)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13)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4)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由原就读学校安排复学。
(15)本市入伍的大学生,每年享受1.5万元优待金(2010年已增长到1.8万元,相关文件即日下发),由其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的区县解决;外省市籍在京入伍的大学生,服现役满1年后,可凭入学前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优待金证明,到本市批准入伍的区县,补助解决与本市义务兵优待金差额的部分,保证外省市籍入伍大学生享有与本市籍入伍大学生同等的优抚待遇。
(16)凡从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正常退伍时,由批准入伍的区县给予一次性助学经费,每人1万元(市政府已将此助学经费提高到各区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相关文件很快下发。目前,本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2.4至6.7万元不等)。
③ 大学生女兵参军条件是什么
女兵的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征集年龄:17-22周岁。
女兵征集的基础项目体检标准
1、身高:158cm以上。
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陆勤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4、征兵体检心电图:
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
5、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3)现役女大学生扩展阅读:
女兵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通知要求的时间,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2、系统审核阶段
对完成报名的适龄青年,系统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全省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系统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本人。
3、打印审核表
系统自动审核完毕后,初选预征对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初审初检阶段
初选预征对象按照应征所在地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高中应届毕业生同时持高考成绩单)、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参加实地初审初检,经审查合格的初选预征对象择优确定为送检对象
5、体检政审阶段
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参加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6、批准入伍阶段
经批准服现役的女青年,9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
女兵入伍流程-全国征兵网
女兵征集的基础项目体检标准-全国征兵网
征集女兵的基本条件-全国征兵网
④ 女大学生参军需要什么条件
女大学生当兵的要求:
(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预科、专升本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
(2)、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8级以上)。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
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获得相关毕业、学位证书。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别不低于1.66米和1.60米。双眼裸视不低于4.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9岁和34岁。
(4)、大学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可以报考军校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部队工作,被授予正连级上尉军衔!
⑤ 女大学生服义务兵国家有没有奖励
大学生义务兵津贴有多少
1、当前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第一年每月津贴7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820元;若两年后晋升士官,领取工资,下士约4500元左右,中士约5400元左右,上士约6400元左右,四级军士长约7400元左右。各地区因为艰苦环境不一样,略有不同。
2、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家庭优待金,城镇籍义务兵标准为每户每年12000元-15000元,农村籍义务兵每户每年4500-6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这个各地区也略有不同。
3、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年2000元,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大学生义务兵优惠政策
一、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
(1)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安排他们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3)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三、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四、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500元以上的津贴费,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8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25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3000元以上的工资。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
五、奖惩规定。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2008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大学生义务兵转士官条件
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在本级最高服现役年限内,按照岗位编制规定确定服现役时间。
⑥ 女大学生当兵条件
你明年就毕业了,但是你的年龄够参军条件,可以明年十一之后去你户口所在地街道报名。关于参军的条件很多,以下这些你可以看看。
公民应征体检标准:
外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不低于下列标准合格:
(一)男性:
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
潜水员,身长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54千克。
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勤人员身长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除外);可自行矫正的轻度脊柱侧弯、驼背。
(二)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空降兵超过4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痿,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厘米或超过二个),经常发炎、出血的内外痔,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各类人员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部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二个,直径小于0.5厘米)。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 轻度腋臭(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除外)。
(二)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着夏装
非裸露部位)、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二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改变体位反复听诊确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发的期前收缩,一分钟不超过三次,确无心脏病变者。
(三)心率每分钟56至110次之间。
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上述三项从严掌握。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钙化点,数量在3个以下,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纹理增强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变形。
第十六条 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超过6单位或硫酸锌浊度试验超过12单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大于1:16。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精神病、梦游、晕劂史及神经官能症、智力低下、遗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一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口吃,不合格。
轻度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除潜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外,合格。
耳、鼻、喉科:
二十三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各类人员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一侧耳语5米、它侧不低于3米,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 眩晕症,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空降兵、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 视力,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4.9,左眼裸眼视力4.8。
(二)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坦克乘员每一眼裸眼视5.0。
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视力可放宽至4.9。
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深入角膜不超过2毫米,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各类人员合格。
第三十五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各类人员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二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厘米,深复合超过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齐,轻度牙周病,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切牙缺失一个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
(三)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上颌侧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不合格。
大学生入伍体检主要项目:
1、身高、体重
男生:身高162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
女生:身高160厘米,体重45公斤以上。
2、 视力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指挥、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 (0.8)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 有传染性疾病,不合格。
有传染性皮肤病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不良纹身等情况不合格。
4、 血压超出下列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5、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6、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7、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⑦ 女大学生入伍需要什么条件
在校女大学生当兵入伍条件:
一、身体条件:
1.视力,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2.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二、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三、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
四、年龄条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兵征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
五、文化条件: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征集农村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高中(中专、中技、职高)以上学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⑧ 女大学生当兵2021年政策
女兵是指对在国家军队中服役的女性军职人员的称呼,包括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其职责与男性士兵一样,都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政府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女兵因体力问题而很少被分配作步兵;女兵多被分配到后勤部、机关、军医与院校等军事设施工作,女兵也时常分配到空军与海军作飞行员和通信员。她们中有士兵、士官、军官三种军衔,有卫生员,文工团员、话务员、军医、炊事员、饲养员、理发员等职业。现代中国最早的成建制女兵是组建于1927年2月12日北伐战争时期的国民革命军黄埔军校第6期武汉分校女生队(共计130人),并于当年夏天参加了对夏斗寅军队的作战。中国女兵入伍后必须剪齐耳短发,不染发,不化妆,不染指甲。部分适用于美国等西方国家。
《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1、征集对象和范围。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2、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组织实施。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女兵征集工作在省级统一组织,或在地市级统一组织,或划片集中隔年轮换组织。县级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4、在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中确定预征对象。按照总参、总政、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的程序和办法,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确定工作与男性应届毕业生同步进行。年底征集时,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女青年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参加省或地市组织的女兵征集,依据其综合评定分数高低,与其他应征女青年统一衡量。未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学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可以根据征集公告直接前去报名应征。 5、发布女兵征集公告。冬季征兵开始前发布女兵征集公告,重点说明女兵征集条件、程序方法,明确报名时限、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征集公告要在报名前至少一周时间发布,并在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张贴。 6、报名组织。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设立应征女青年报名站,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织实施。在征集公告明确的报名时间内,对前来报名应征的女青年,均要予以受理。 7、查验证件。应征女青年报名时,大学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在校学生需查验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 8、初审。报名时,公安部门人员负责审验应征女青年的户籍、年龄;教育部门人员负责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审验学历。户籍、年龄和学历符合条件者参加身体初检。 9、身体初检。体检人员负责应征女青年的身体初检,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 10、体检对象确定。身体初检合格者参加体格检查。身体初检合格人数超过征集任务数3倍,可根据身体素质评定分数和学历评定分数加上政治面貌和年龄得分后,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上站体检人数可以控制在征集任务数的3倍以内。 11、体检组织。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征兵体格检查工作。设置封闭式体检站,体检现场切断有线电话,设立无线电话干扰器。体检现场邀请纪检监察和新闻媒体部门参与监督。 12、身体素质评定。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女青年进行身体素质评定。设定身高合格值、视力合格值、体重标准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身体素质打分。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具体标准: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视力合格值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多加15分;体重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最多减15分。 13、学历评定。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对体检合格女青年的学历情况进行评定打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 14、面试考查。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面试考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查。对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进行考查评定,考查组成员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现场公布。每人面试考查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15、综合评定。将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三项分数相加,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给予加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15分,年龄22岁的加10分,21岁的加20分,17至20岁的加30分。最后得分为综合评定分数。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把能够纳入预定新兵范围之内的确定为参加政审人员。 16、政审组织。确定政审的应征女青年,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政治审查。 17、身体复查。定兵前,组织对预定新兵进行身体重点科目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预定新兵资格。 18、审定新兵。由组织征集的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综合评定分数高低,择优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19、预定新兵名单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及各项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对举报和反映有影响定兵问题经核查属实的,以及政治审查、身体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根据后续的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20、入伍手续办理。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21、优先征集对象。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非子女等亲属不在优先征集对象范围之内。 22、优先征集审定。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由烈士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军队干部子女,由干部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女青年应征报名时提交证明函。组织征集的省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优先征集政策的青年,取消其优先征集资格。 23、优先征集办法。享有优先征集政策的女青年,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初审、初检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者可以不参加面试考查、综合评定打分,直接参加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批准入伍。预定新兵名单公示时,优先征集对象按其优先类别,在得分情况栏中注明“烈士的子女、烈士的同胞姐妹或部队干部的子女”。 24、监督检查。征兵期间,上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和定点督查等形式,对女兵征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5、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出具优先征集虚假证明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擅自篡改初审、初检、体检、政审、面试考查等结果的,私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有吃拿卡要行为的,对坚持原则的工作人员进行诬告、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学历、出具虚假优先征集证明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已经到部队的作退兵处理。
⑨ 大学生女生服兵役
一、应届毕业女大学生参军条件需要哪些
女兵征集年龄要求为: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二、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
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国家对复员军人的安排
国家为了保障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对军人及其家属给予一定的优待。比如,《国防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和社会优待现役军人家属,在就业、住房、义务教育等方面给予照顾”。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在其转业后,国家给予安置。对于二级士官《兵役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农村出去参军人员复员后要重新回到农村去,国家不予安置工作,由政府扶持自谋职业。也就是对于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国家给予安置工作,对于农村参军的人员来说,就是非农业人口。但是对于二级士官来说还是属于农业人口。
⑩ 女大学生大学期间服兵役,考军校有什么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当兵,在部队考军校,考试内容以高中知识为主,这对高校在校生来说,就是最大的优惠政策。 一、高中生士兵 非统招、非全日制以及函授、自考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士兵或者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通过军事共同科目考核。 二、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含直招士官) 招生对象及条件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含)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不得推荐;其他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程序 (一)高中生士兵报考程序 高中生士兵报考须经过个人报名、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审查、旅团级单位考核审批的程序。考生体检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也可根据军区级单位招生办要求,由所在师级单位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军事科目考核,包括军事共同科目和军事专业科目。报考指挥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和军事专业科目;报考非指挥专业的,只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军事科目考核合格者,方能参加文化科目考试。 (二)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程序 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先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基层军人委员会组织民主推荐;连级党支部和营、团级党委逐级研究,并组织公示;师(旅)级单位组织资格审核和体检,并负责上报考生的档案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对考生档案和学籍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考生参加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军事科目考核主要考察军事共同科目,考核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军事科目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文化科目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