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学本科 » 女大学生未婚生子托人

女大学生未婚生子托人

发布时间: 2022-09-13 05:44:57

1. 我是未婚生子,孩子的户口是托人上到我的名下,户口本写着是已婚,现需单身证明,以后也可能还要结婚

摘要 你以后结婚去婚姻登记处肯定是要拿着户口本的呀,所以说你直接找到派出所的关系改了就行。

2. 我是未婚生子,孩子的户口是托人上到我的名下,户口本写着是已婚,现需单身证明,以后也可能还要结婚,

申请出具“复无婚姻登记记制录证明“(单身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者丧偶,只要你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在法律上你就是未婚。但是,当事人户籍上显示的是已婚,婚姻登记处是不能为期出具单身证明的,这样,只能到公安部门户籍管理处更改婚姻状况。还有,当事人户籍下还有一个小孩,那就需要当事人出具孩子的出生证明,还可以持单位,村(居)委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3. 大学情侣未婚生子,男方卖子,狠心抛弃女大学生,责任谁来承担

对于司法实践中卖自己生的孩子够不够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前好像看到过,但版是真的忘了。不过看样子好权像是你也参与了卖孩子的过程,或者说是你在知情的情况下把孩子给了别人,如果追究恐怕你也说不太清楚啊

你的遭遇真得很让人同情,自杀真的是最最差劲的选择,你想想你的父母辛苦供你上大学,最后却为了这么一个禽兽不如的人自杀,该有多痛苦,而那个男生却因为摆脱了你而暗自高兴还说不定。

你最好找律师咨询以下,如果可以追究,就不要放过他,如果不能追究或很麻烦,其实也未尝不是好事,你可以再也不用跟这个人有任何纠缠,早早退出这场恶梦,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先毕业,找个好工作,再找个好对象,以往的就让他过去吧,别再为了不值得的人浪费了生命,浪费了大好时光

4. 女大学生未婚先孕怎么办

大学生怀孕就年龄而言本是不应该的,虽然大学生已经成年了,但说到底他还是学生,绝大多数大学生还没有能力承担怀孕并把孩子生下来的后果,甚至于有的时候有些人都承受不住怀孕这件事,从而走向让人痛心的道路!而至于大学生怀孕怎么办,小编我有几点建议:

1:减少知情者人数,俗话说人言可畏,你管不住别人的嘴,不管事情起因如何,但毕竟怀孕成了事实,有时候杀死人的不是事实后果,而是流言本身。尽快慎重考虑从而得出一个结论进而解决!

2:既然事情发生了,作为事件的主要人,男女双方都不要慌,更不应该互相埋怨,互相逃避责任逃避问题!这时候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再多埋怨再多牢骚都已无济于事,两个人首要要做的就是确定是不是怀孕真的,如果只是一场虚惊那皆大欢喜,如果是真的那就确定准确的已怀孕时间,为下一步准备做打算!

3:双方尽快沟通,并沟通彼此父母,毕竟这件事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这是两个家庭的事,而且中间还有一个还未出生的鲜活的生命。彼此沟通是继续保胎还是奉子成婚,毕竟虽然是大学也是尊重结婚的!不要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面子问题就不管不顾,全盘否定!

身为一个过来人,谈谈我的经验吧!

和女友认识的时候,她大一,我大三。都是人生中的第一段恋爱,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她是比较保守的中国传统女性,希望把第一次留在婚房,一年的时间,彼此都是那么相互的依赖。

我希望把自己所有最好的,无论是精神或者物质都尽自己的能力去满足她,当然,她也是特别的理解人!我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遇到她,一切都是以她为中心,因为我也愿意,也开心。

我家里人到知道她,他是感觉自己还小,准备等以后再告诉自己的家人我的存在。

在一起久了难免会擦枪走火,无论自己准备的多么充分,也会有走抢的时候。她大二那年,姨妈推迟了半个月,心情都格外沉重,试纸测速没有怀孕,彼此都虚惊一场,但是还是就换了想法。那就是把第一个宝贝生下来。

大学生怀孕后,如果你们真的彼此相爱,想为对方好!,那就去最好的医院检查,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生或者不生。

量力而行,四周以内的都可以选择是药流,时间长的之内人工。

奉劝大家一句

人生短暂明真爱,陪伴相守有TT.

最后祝福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5. 我是未婚生子,孩子户口是托人落上的,但是我户口一直是未婚,学校需要我和孩子关系的证明,我没办法证

问一下DNA亲子鉴定行不行

6. 未婚生子送养手续是怎样的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法律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法律分析
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的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等,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核实后办理收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5、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送养是需要办理一系列合法程序的。首先应该有女方的身份证和户籍证件副本,如果是选好了送养房还需要送养方的户籍证件以及送养方愿意养子的证明书,如果是社会福利机构提出收养的还需要小孩进入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7. 女生未婚生子托人抚养后失联,为何愁坏育儿嫂

女生未婚生子托人抚养后失联,为何愁坏育儿嫂,这件事情是这样的,女生一名学生,在自己怀孕6个月的时候男朋友离开了自己,家里人让她把孩子打掉,她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然后找了一个育儿嫂照顾自己的孩子,现在孩子4岁多了,但是前段时间孩子的妈妈突然失联了,育儿嫂联系不上她了,育儿嫂说已经拖欠好几个月的工资没给她了,她的家庭条件也不富裕,没有更多的经济来源来抚养这个孩子,真的是愁坏了育儿嫂。

抛弃他们也是法律不允许的,把孩子交给育儿嫂,也要对育儿嫂负责,人家跟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没有义务帮我们抚养孩子,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做事情要学会成熟一些,不要做出一些只有小孩子才会做出来的事情,做任何事情考虑清楚这件事情需要我们付出的代价,是不是我们能够承担的起的,如果一开始就承担不起,不做也罢。

8. 女大学生未婚生子,托人抚养后却“失联”,这是什么故事

女大学生未婚生子,而在托人抚养之后,便玩起了“失联”,至今还欠着保姆四个月的工资。提到这件事情,这位保姆的内心就有些激动,很多时候不是为了自己的工资,而是为了孩子的未来担忧。

这位被托管抚养的孩子,名字叫亮亮,如今已经四岁了;而他的妈妈是一位未婚生子的女大学生,在去年的时候,他的妈妈通过中介找人带孩子,便找到了这位阿姨。

当时讲好了每个月给阿姨2000元的工资,用于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在最初的日子里,这位妈妈还能够按时的将工资给汇过来,可是到后来在看过儿子一次之后,便没有了消息,而且也彻底的失去了联系。

这是一位不负责任的妈妈,更有着一位不合格的父亲;如今的阿姨看着在广场上玩耍的孩子,更多情况下担心的是孩子的未来。

毕竟自己家庭条件也不好,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而且孩子也应该回到爸爸妈妈的身边,这样才是对他最好的关爱,也才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9. 非婚生子作为送养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送养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① 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② 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镇、街道计生部门);
③ 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④ 其中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公安部门、法院);
⑤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证明(法院和单位出具);
⑥ 送养方与收养方必须订出协议。

以厦门市为例,根据厦门市民政局网站资料,http://www.xmmzj.gov.cn/wsbs/cjwt/201208/t20120828_523850.htm
如何办理收养登记: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说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⑤ 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②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该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③ 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
④ 组织作为监护人的,提交其身份证件(福利机构负责人)。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的书面的意见书;
②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⑤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
⑥ 对于双方年满三十周岁的,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我市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⑦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⑧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⑨ 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的书面的意见书;
3、收养孤儿: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组织作为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② 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应提交实际承担责任的证明;
③ 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④ 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还应当提交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生父母死亡证明、户口簿注销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3)被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同意被收养书面意见书(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4、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③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⑤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街道、镇计生办)(夫妻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者方可收养,无生育能力者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有生育能力者必须与常住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协议书)。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② 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镇、街道计生部门);
③ 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④ 其中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公安部门、法院);
⑤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证明(法院和单位出具);
⑥ 送养方与收养方必须订出协议。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同意被收养书面意见(满十周岁以上的)。
5、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⑤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镇、街道计生部门)。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送养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②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③ 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书面意见书)。
6、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② 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③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被收养人一方配偶死亡、离异、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证明(由公安、法院出具);
④ 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同意子女被继父或继母收养意见书。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书面意见书(满十周岁以上者);
② 户口簿、身份证。
7、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子女的,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1)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护照;
② 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护照;
② 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② 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② 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5)台湾居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③ 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8、核准范围:
收养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计划生育的法规、规章。
(1)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 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③ 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① 孤儿的监护人;
② 社会福利机构;
③ 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无子女;
②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③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④ 年满30周岁。
(4)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9、核准程序:
收养社会弃婴、孤儿和儿童,经区民政局审核,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登记,发给收养证书;收养福利机构的弃婴、孤儿和儿童的,当事人直接向市民政局申请,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给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以上所有收养需要黑白照片:
①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照2寸三张;
② 收养人1寸各一张;
③ 被收养人1寸二张。
10、核准时限:
申请收养登记,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给收养证书;受理之时才登报的待登报期满后发给收养证书。
11、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国家物价局、财政界[1992]价费字349号文:
① 申请收养手续费(件)20元;
② 收养登记工本费(件)10元;
③ 收养登记调查费(件)220元;
④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件)100元。
12、接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窗口受理时间,下午为整理内业资料时间。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