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博士生招生
㈠ 想考西北大学考古学博士
西大考古学貌似不招收外专业的博士生吧!一般考之前基本就定好了,博士先要经过导师的同意或默许考上才有把握。博士一般招生之前都要和导师沟通的。更何况考古也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好呀。建议你首先把考古这个学科了解清楚,包括学科研究对象、理论和方法、就业等等。确实想考的话不妨直接到院系找老师咨询,考博士很必要的。呵呵……
㈡ 西北大学2020世界史博士招生普通招考不能报名吗
报考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版历的权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报考时间:每年10月网上报名,11月现场确认。每年具体时间参看 研招网。
㈢ 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是多少
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是029-88302210。

(3)西北大学博士生招生扩展阅读
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微信: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微博: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8302210;Email:[email protected]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根据《西北大学大事记》记载,最早有“研究生”的表述始于1909年(宣统元年)陕西法政学堂附设陕西省自治研究所之学员“称谓”。最早的研究生招生始于1938年国立西北联大师范学院师范研究所和1939年国立西北联大师范学院教育系小学教育通讯处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建国以后,研究生招生始于1956年,至1966年共在10个专业、18个研究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57人。
1978年国家恢复研究生招生工作后,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和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之一,先后获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授权,形成了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硕士学位等多层次、多类型、较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2011年9月经教育厅批准,成为最早设立研究生院的陕西省属高校。
回顾过去,西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展望未来,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紧紧抓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机遇,围绕“双一流”建设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按照“协调发展、内涵提升、分类管理、体现特色”的方针,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强化过程管理为切入点,以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保障,努力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创新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㈣ 西北大学2022博士招生为啥要现场确认
你好:考博都是报考学校自主招生,都事先在网上报名,最后去报考学校的研招办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主要目的是:
一是最后确认一下考生本人到底能不能参加考试;
而是再次确认考生的资格无误;
三是为确定考试人数做最后的准备,现场确认后,学校就会准备印制试卷的。
一般学校为春季考试,秋季入学。有部分院校考博时间有2次考试,秋季和春节,例如中科院有的所。
㈤ 请问请问西北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地点
你好,看来你是第一次考博吧?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是需要你报考学校的研究生网站公布的,你现在可以参考一下河海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果对英语方面的复习有任何疑问就联系我们博宸教育吧。
㈥ 陕西省哪些高校可以招收博士研究生
陕西省可以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大学不少,主要名单如下: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大学
长安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㈦ 外校考西北大学博士,好考吗 一般一个导师招几个博士生
考博士最好和导师取得联系,把你的想法和他交流交流,这样最好。博导一般每年带一个。
㈧ 西北大学2022博士资格复审什么时候公布
3月9-10日。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工作安排,经过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学科专家组初选审查,33名考生通过审查。定于3月9-10日对于初选审查合格申请人进行复核审查。
西北大学2022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指导教师等信息详见西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由各院系根据报考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在职定向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直博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不低于拟招生人数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