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说明
⑴ 南开大学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选拔方式细则
南开大学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选拔方式细则
根据《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拨指导意见》的精神,南开大学讲席教授、杰出教授、英才教授、“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招生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占导师招生指标。现就具体申请、审核、考核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文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及导师意愿开展“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具体能够招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导师名单,请参见9月份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2017年文学院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备注信息,考生需在“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2. 文学院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资格要求与学校一致,根据《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拨指导意见》第五点,申请条件如下: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
A.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b、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c、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d、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e、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B. 外语语种为小语种(德语、法语、俄语、日语)的考生,外语水平由申请学院另行审核。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
二、审核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初审: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3. 复审:院长任组长的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做具体评估,从学习成绩、硕士论文、科研及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定。
根据审查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将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挂在文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上。
三、考核办法
学院组成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申请导师在内的5名以上教授组成,考核形式可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比例由“综合考核专家组”研究决定。
考核结果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入围名单审批通过后,文学院将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天。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应遵循以上原则。
;⑵ 天津大学2015年博士招生目录何时出来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46所高校:\r\n 【北京市】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央财经大学\r\n 【上海市】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政策专场解读\r\n 【天津市】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r\n 【重庆市】重庆大学\r\n 【江苏省】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r\n 【浙江省】浙江大学\r\n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r\n 【安徽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r\n 【湖北省】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r\n 【湖南省】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r\n 【吉林省】吉林大学\r\n 【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r\n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r\n 【福建省】厦门大学 \r\n 【山东省】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r\n 【四川省】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r\n 【广东省】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r\n 【甘肃省】兰州大学\r\n 你所需了解的几个问题:1、获得学费资助的留学生必须是上述46所院校的学生;2、申请条件主要是对申请对象及申请项目的要求。一是对象必须是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的留学人员,二是申请国外院校必须是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涉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学习的专业或从事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且难以获得学费资助的专业)。同时,申请资助学费的人员须获得国外正式入学通知,外语须达到国外接受高校的入学要求。3、留学人员学费资助采取学生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所属大学项目候选人资格是由个人向所属学校申请,学校在校内专家评审的基础上产生的。而后,由校方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委再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留学候选人进行评审后,确定拟资助学费人员名单及资助期限,报教育部国际司、财务司审批。4、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联合培养博士或联合培养博士在外转为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因而做出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其所在院校须是本校的友好学校或友好院系的要求。
⑶ 2016年南开大学在职博士何时进行报名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详情如下: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
⑷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是什么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有:工商管理(MBA)、心理学、会计学、金融学、行政管理、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应用经济学、世界经济、民商法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经济法学等。南开大学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了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
1978年,南开大学恢复招收研究生。1984年9月15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南开大学作为全国首批22所单位之一试办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教育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

南开大学研究生专业及学科:
南开大学现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等多学科门类研究生学位,有博士学位授权专业75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116个,国家重点学科18个,市级重点学科13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
以上内容参考:南开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⑸ 2015南开大学历史博士生录取公示
这个在各个学院网站都有公布吧。
⑹ 清华博士招生起全面实行“申请-审核”制
从2017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清华大学全面推行“申请-审核”制,与传统的博士生招生以外语和专业笔试为主的选拔方式有所区别。
据介绍,“申请—审核”制,是指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和综合考核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申请—审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查、综合考核和择优录取四个阶段。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清华大学于2011年起开始试点实行“申请—审核”制,今年起决定全面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清华大学校长邱勇院士说,“申请—审核”制对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学校综合改革中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举措,有利于发挥院系招生自主权,促进院系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2017年我校对普通招考考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专业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三、实施范围
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学院、学科专业或导师范围自主确定实施范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将在各学院《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没有标识的导师不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范围内。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按原办法执行,不在此选拔范围)。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5日9:00-11月5日15:00。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1)《南开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一般在2016年11月30日前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考生可通过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进行查询。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院可对“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
3、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cn/。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4、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5、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⑺ 求问,南开大学的推免到底是怎么个流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迎水道校区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00号;
泰达学院(包括物流管理、工业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和国际商务4个专业)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3号。
津南新校区,正在建设中,预计2015年9月投入使用。
第三条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四条南开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文理并重、基础宽厚、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是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学科门类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军事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六条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接收基本条件
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第八条已经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第九条申请接收学科为文科经管类学科的同学,英语六级要求不低于425分(日语要求国际一级,俄语要求专业四级);申请接收学科为理工农医类学科的同学,英语六级如低于425分,需参加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英语统一测试并达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分数线。(南开大学本校学生的接收条件以南开大学推荐条件为准。)
第十条不允许国防生推荐免试到专业学位。
四、接收流程
第十一条推荐免试生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最终名称及网址以教育部最新通知为准),进行志愿申报、查看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接受待录取。接收流程安排为初步计划,请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英语六级成绩的提供办法另行通知,请随时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栏目的最新信息。
第十二条凡是申请推荐到南开大学的免试生,均需通过以上网上接收流程(含南开大学本校生)。
第十三条为了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质量,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遇被举报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目前的工作计划,9月28日-10月25日为接收阶段,最终时间安排请以教育部最近通知为准。
五、附则
第十五条请申请推荐免试到南开大学的学生认真阅读《南开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网址:http://graate.nankai.e.cn/admissions/master/files/jianzhang.htm
第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及时发布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栏目中,请考试随时留意最新信息。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⑻ 南开大学2013年的招生简章
《12年都还没招生呢。哪有13年简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这个~
南开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浏览次数:165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中的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迎水道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00号;
泰达学院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3号。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四条 南开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开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适度调减在属地安排的计划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九条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的各项规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学校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优先选择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在分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并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部分征求志愿的省份,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可参考当地政策加分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安排专业。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录取专业时不考虑照顾分。选测科目和等级以招生计划中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对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的录取专业。我校在高考录取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B的数目,以此类推。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语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类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市、区)招办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第九届“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南开大学在当地投档线,专业服从调剂,南开大学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在公布专业计划时,公布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专业。提醒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条 依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1年4月10日审查通过,适用于南开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cn
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nankai.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⑼ 南开大学在职博士同等学力招生要求是什么
同等学力形式报考在职博士的话,需要报考者获得硕士学位后满五年的工作经验,另外需要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
以上是基本要求,你可以参考一下。
⑽ 南开大学mpacc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计划招生名额
2016年南开大学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人数待定。
三、考试科目与形式
● 初试:
1. 英语二(科目号:204):管理类联考,笔试;
2.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号:199):管理类联考,笔试。
● 复试:
1. 专业知识:南开大学自主命题,笔试;
2. 综合素质:南开大学自主命题,面试。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 地点:参看准考证。
五、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官网www.moe.e.cn及“研招网”上发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 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缴费(部分报考点已经实现网上缴费)、照相。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南开大学的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确认地点以我校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网上报名时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在哪里确认则在哪里考试。经过确认后,报名才生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学习方式和学制
实行学分制,在职学习,学制2.5至3年。
七、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南开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南开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
收费标准:2015年的收费标准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考指南栏目,网址:http://yzb.nankai.e.cn/sfbz/list.htm,提供给各位考生做参考, 2016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23502334 23508941
网址:http://www.nankaimpacc.org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南开大学商学院B区602
十、说明
● 学校不提供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