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招生
1. 武汉大学4月16号考完博士分数出来了吗
出来了。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社会学院于2022年5月3日顺利完成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经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评议及面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排序情况及剩余招生计划指标数,确定社会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如下:普通计划11人:招生导师:慈勤英 录取考生:简安琪招生导师:桂 胜 录取考生:王聪,招生导师:桂 华 录取考生:刘波、易航宇,招生导师:贺雪峰 录取考生:任亮亮,招生导师:吕德文 录取考生:李佩娴、任知言,招生导师:龙 斧 录取考生:谢苗苗,招生导师:伍 麟 录取考生:丁雅婷、柴梦然,招生导师:徐 炜 录取考生:谢莎莎,对口支援专项计划1人:招生导师:慈勤英 录取考生:刘旭君,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2人:招生导师:桂 胜 录取考生:刘欢,招生导师:徐 炜 录取考生:邹敏,已录取硕博连读7人:招生导师:桂 华 录取考生:于巍招生导师:贺雪峰 录取考生:周新成、蔺紫璇,招生导师:吕德文 录取考生:张壮,招生导师:龙 斧 录取考生:孙德昊,招生导师:杨 华 录取考生:何志逵、李沁怡
2.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的历史沿革
新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历史上建设的学科专业总汇: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几经历史沿革变制,经查证,所属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的专业有下列49个:原武汉大学时期学院相关学科专业1945年——1949年 游离层实验室电子信息学院源于1945年建立的国立武汉大学游离层实验室,桂质廷教授是最早的奠基人和创始人。1945年,时任武汉大学理学院院长的桂质廷教授,从美国引进了一套电离层垂直探测仪,并于当年创建了我国第一个电离层与电波传播实验室——武汉大学游离层实验室。 1946年元旦,该室开始对四川乐山的电离层进行常规观测,同年8月,该室迁返武汉进行电离层长期正规观测,由此揭开了武汉大学空间物理和无线电物理研究的历史。在桂质廷教授的领导下,一起在游离层实验室工作的有理学院的梁百先、龙咸灵、王燊 、周玮、舒声、莫纪华和工学院电机系的许宗岳、叶允竞、杨恩泽、周克定、陈锦江、张肃文等人。游离层实验室建立伊始,就坚持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并重(王燊是该实验室培养的第一位研究生),取得了不少成果,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使该实验室成为世界知名的科研机构, 桂质廷 教授被遴选为美国著名的《 JOURNAL OF GEOPHYSICAL RESEARCH》编委。1949年——1958年电离层与电波传播专业1949年武汉解放以后,人民政府极为重视并拨专款资助游离层实验室的建设,从此,武汉大学的空间物理和无线电物理研究的掀开了新一页。1953年,全国进行“院系调整”,武汉大学以“游离层实验室”为基础,在物理系设置“电离层与电波传播”专业,继续开展科学研究和本科生、研究生培养。1956年,“电离层电波传播”专业被高等教育部确认为“重点专业”。1958年——1966年 无线电专业设立1958年,武汉大学物理系正式设立无线电专业,同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其后,无线电专业迅速发展,取了多项科研成果。自1957年至1965年,无线电专业每年招生人数增至近100人,分学无线电技术和电波传播,学制为5年。从“游离层实验室”到1966年,本学科共培养10名研究生。1966年——1976年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至1969年,因“文革”爆发而停收新生。从1970年开始,物理系又开始招生,其中有无线电技术和电波传播与天线两个专业。文化大革命时期,科研工作从未间断,特别是围绕我国核武器的研制,在电离层探测、电波传播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有70余人次参加过我国核爆炸实验。1977年——1984年 空间物理系、 空间物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1977年恢复高考后,经教育部认定,无线电电子学、电波传播专业,继续招收本科生。 1978 年从物理系分出有关专业成立空间物理系,设有无线电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空间物理学三个专业和无线电电子学、无线电波与传播、空间物理和基础理论四个教研室,在无线电物理、空间物理、无线电电子学三个专业重新招收硕士研究生。同年武汉大学成立空间物理系和电波传播与空间物理研究所,师生源于物理系的无线电电子学和电波传播与天线两个专业,龙咸灵教授为第一任系主任,兼任研究所所长。1981 年,空间物理系建立空间物理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梁百先教授为博士生导师,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1984年——1991年 无线电信息工程系1984 年,为适应电子信息科学的发展,武汉大学成立无线电信息工程系,其师生大部分源于空间物理系的无线电电子学专业,张肃文教授为第一任系主任。无线电信息工程系设有无线电电子学(硕士)、 无线电电子学、无线电技术(本科)三个专业。 1990 年,无线电信息工程系的电路与系统专业获硕士学位授权点。1984年 —— 1991年 空间物理系空间物理系设有空间物理学(博士、硕士)、无线电物理(硕士)和电波传播与天线(本科)三个专业。 王燊、 候杰昌先后任系主任。1991年 —— 1994年 空间物理与电子信息学系1991 年底,学校为集中学科力量,形成更大优势,成立了空间物理与电子信息学系。候杰昌教授任系主任。1994年 —— 1999年 电子信息学学院成立1994年10月,武汉大学在空间物理与电子信息学系的基础上,成立电子信息学学院,管荣生教授、柯亨玉教授先后任院长。下设四系:电子信息学系、通信与电子工程系、无线电物理学系、空间物理学系;两所:武汉大学电波传播与空间物理研究所和武汉大学图象及信息技术研究所, 前者属国家级研究所, 是我国从事电波科学、空间物理科学研究的中心之一。一中心:教学实验中心。一个国家重点学科, 一个国家专业实验室(1990年由国家从世界银行贷款45万美元建成),一个博士后流动站和一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空间物理学;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空间物理学、无线电电子学、电路与系统、无线电物理;三个本科专业:电子学与信息系统、无线电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电子工程。1999年 —— 2000年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学院1999 年,电子信息学院与物理学院合并组成物理与电子信息学学院,熊贵光教授任院长。1985年 —— 2000年 分析测试中心1985 年,分析测试中心分析测试技术专业(专科)开始招生。 90 年代初,分析测试中心(现代分析测试科学系)精密仪器专业开始培养本科生。 1996 年,分析测试中心开始培养精密仪器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8 年,精密仪器专业名称进行了调整:本科专业名称为测控技术与仪器,硕士专业名称为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2001年 —— 电子信息学院2000 年 8 月, 原武汉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原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成 新的武汉大学。 2001 年 1 月,新的电子信息学院成立,她 由原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和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计算机系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组成。 柯亨玉教授任院长、蒋锁奋同志任院党委书记,晏蒲柳(任职时间: 2001 年 1 月至 2001 年 5 月)、仲思东、郑建生教授、霍泰山、李晓蓉副教授任副院长;刘村、张燕同志任党委副书记(任职时间: 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3 月);原各校区的专业和人员重新进行了整合,学院下设电子工程系、通信工程系、测控技术与仪器系、光电信息工程系四个系以及教学实验中心和党政办公室。2001 年上半年度,各校区仍延续原有的秩序,包括教学计划。本科生、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仍由各校自主进行(尚未划定统一录取线)。下半年度,学院统一了 2001 级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并对 2000 级学生的培养方案作出了调整。 1999 级及以前的在校生,仍按原方案进行培养。至此,电子信息学院实现了初步整合,并踏上了新的发展征程 ……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时期学院相关学科专业1957 年 —— 1978年 电测室1957 年,我国著名水利学专家、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院长张瑞谨根据水利学科研的需要提出:通过对模型试验中的各种非电量进行实际检测,以求获取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为此,以唐懋官等老师为主要骨干在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水利系成立了电测小组。 1963 年,电测小组划归电力系,并在电力系建立了电测室,唐懋官任电测室主任,由此开始了非电量检测的专门研究工作。1978年 —— 1989年 量测新技术研究室1978 年,电测室划归水利水电研究所,并改名为量测新技术研究室,唐懋官任实验室主任,曲本泉、林腾龙任实验室副主任。随后,量测新技术研究室发展为两个实验室:非电量检测技术研究室、传感器研究室,曲本泉、唐懋官分别为实验室主任。在唐懋官、曲本泉、林腾龙、王孝栋、黄天戍等同志的带领下,经过多年的努力,非电量检测的研究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非电量检测技术研究室开始筹备新专业——检测技术及仪器。1989年 —— 1992年 检测技术及仪器 专业经过多方努力,一直到 1989 年专业才开始招生。当时的专业是挂靠在电力电子技术专业下的检测技术及仪器方向,招收大学专科学生; 1990 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 1991 年,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获取了批准并正式成立。 在初办的几年中,专业一直挂靠在“利水电科学研究所”。1992年 —— 2000年 测控技术及仪器专业1992 年,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决定将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调整到计算机系。 1997 年,专业改名为测控技术及仪器。2000年 —— 测控技术及仪器专业进入 电子信息学院2000 年 8 月, 原武汉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原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成 新的武汉大学。 2001 年 1 月,新的电子信息学院成立,测控技术及仪器专业整体进入电子信息学院。柯亨玉教授任院长,蒋锁奋同志任院党委书记。
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时期学院相关学科专业1958年——1966年 测量仪器制造系、无线电技术专业1958 年 4 月,武汉测绘学院(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的前身)提出“掌握物理测距、雷达测距、电子计算机及其应用技术”即光、机、电、测发展方向。同年 7 月,经批准学院增设测量仪器制造专业,随后成立了测量仪器制造系,纪增觉为系主任。在此期间,在龚瑾、朱光世、纪增觉等同志的带领下,为专业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1959 年,新增无线电技术专业(本科)和计算机技术专业(本科),同年招收第一届无线电技术专业本科生。此后,无线电技术专业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直到 1966 年停止招生。1966年 —— 1974年 教学中断、学校撤消1966 年至 1973 年停止招生 8 年, 1970 年学校被撤消,直至 1974 年才恢复招生。1974年 —— 1984年 光学测绘仪器系、电子测绘仪器系1974 年恢复招生后,次年 8 月,测量仪器制造系分为光学测绘仪器系和电子测绘仪器系。刘葆梁、袁宇正分别为两系系主任。 9 月,测量仪器制造专业改名为光学测绘仪器专业;无线电技术专业改名为电子测绘仪器专业。电子测绘仪器系设有两个本科专业:电子测绘仪器、计算机及其应用;光学测绘仪器系设有一个本科专业:光学测绘仪器。1984年 —— 1988年 光学仪器系、电子仪器系、计算机与无线电工程系1984 年电子测绘仪器系改名为电子仪器系,袁宇正为系主任;光学测绘仪器系增加一个专科专业:光学仪器检校,并开始招生。 1985 年电子仪器系又改名为计算机与无线电工程系,袁宇正为系主任。 1986 年,光学测绘仪器系改名为光学仪器系,高宝山、陈晓东先后任系主任。1988年——1994年 光学仪器系、电子工程系1988 年 3 月,计算机与无线电工程系发展为二个系,即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和工程系, 袁宇正任电子工程系系主任。电子工程系设有二个本科专业:无线电技术、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一个专科专业:应用电子技术。 1989 年成立电子工程研究所,袁宇正兼任所长。光学仪器系建制没有调整。1994年 —— 1996年 电子信息工程与精密机械学院1994 年 11 月,由光学仪器系、电子工程系合并组建为电子信息工程与精密机械学院,袁宇正任院长。学院设有二个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光学仪器、信号与信息处理;三个本科专业:电子工程、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光电技术与光电仪器;四个专科专业:机械制造工艺及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及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1996年 —— 2000年 光电工程学院1996 年电子信息工程与精密机械学院更名为光电工程学院,何平安任院长。同年新增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物理电子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1999 年,谢宝康、蒋锁奋调至光电工程学院分任院长、书记。2001年 —— 电子信息学院成立2000 年8 月, 原武汉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原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成 新的武汉大学。2001 年 1 月,新的电子信息学院成立,光电工程学院进入电子信息学院,柯亨玉教授任院长,蒋锁奋同志任院党委书记。

3.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4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9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1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硕士生导师33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6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3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多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18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 我校“单独考试”限“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Z2)”、“金融学(专业代码020204)”及“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7日—12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8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办学地点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50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100
2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资源管理
20
3年
2.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20
待定
待定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保险
20
3年
3.6
详见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
400
3年
4.3-5
会计
160
3年
4.3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
艺术
15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20
3年
2.8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55
2年
2.75-3.6
详见招生简章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与经济管理
15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35
2年
2.9
详见招生简章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30
2年
3.5
武汉大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各专业
25
3年
2.2
武汉大学
专业学位各专业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120
2年
2.5
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40
2年
3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
20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9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120
2年
2.8
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80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65
2年
2.2
武汉大学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
20
3年
2.2
武汉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学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4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护理
30
3年
6.8/3
武汉大学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30
2年
2.5
武汉大学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
60
3年
2.2
武汉大学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人
二等奖
1.5
0-400人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gsrecruit.whu.e.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陆续更新中)。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4.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科学类怎么样 在武大算好的专业吗 就业前景如何 学生成分如何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科学类还是不错的,在武大算好的专业,就业前景也不错。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985工程”、“211工程”。

学科建设
截至2020年7月,武汉大学有10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36个一级学科被认定为湖北省重点学科;有4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武汉大学
5.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博连读问题
比较难,要求高,但是【首先要先通过武大计院硕士的初试
然后复试时请告知复试小组参加“硕博连读”遴选】
一.遴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德优秀;
2.属于推荐免试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拟录取的普通类研究生(不包括强军计划生、单考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
3.培养潜质好,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遴选名额
1.被遴选学生占博士生导师2011年的博士招生名额,原则上我院2011年硕博连读生名额不超过2012年博士招生人数(按45人计)的40%;
2. 人事关系在我院的博导2011年原则上可招收一名硕博连读生。
三.遴选程序
1. 符合上述遴选条件的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2011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两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推荐信及其它相应的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经历证明、英语水平证明等);
2. 接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考核,并签署意见;
3. 复试时请告知复试小组参加“硕博连读”遴选;
4. 4月20日前上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5.复试领导小组考核审议,并签署意见,确定最后名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遴选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将占位博士生导师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请各位导师慎重考虑,严格遴选,统筹安排,保证博士研究生科学的生源结构和质量;
2.各位博士生导师自愿选择是否参加“1+4”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比较重要的是 提前 与硕士博士导师见面,吃个饭,认识一下,留个印象
人之常情(因为我同学的妈妈是XX大学某教授)
希望采纳,祝你成功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