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突发事件案例
『壹』 关于大学生难以独立而死亡的案例
文昌一女大学生坠亡 疑因不堪考证求职压力
2014年5月9日凌晨,文昌海内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一名女大容学生坠楼身亡,经警方认定其为自杀。其自杀原因,据称是因为不堪求职考证等压力所致。该女大学生名叫莫某芳,今年20岁。来自海南省定安县。事件发生在9日大约凌晨5点。9日上午,该校早起的学生看到,九号楼拉起警戒线。文昌警方派出民警到学校调查。
据文昌警方称,他们在该女大学生日记中发现类似遗书的文字。这段文字记着该女大学生自杀前求职考证等各种压力大,不堪忍受重负的心态。该校九号楼一名男生向记者表示,据说自杀的女大学生曾经准备考幼师资格证,又担心考试不能通过。
该女大学生自杀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在第一时间通知了该生家属。其家属从定安赶到学校。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一位工作人员称,家属对警方和学校的调查结论表示接受。没有向学校提出格外要求。
『贰』 大学校园安全事件案例有哪些
案例一:隐瞒行程、翻墙进校,一大学生被立案调查2022年4月6日,安徽肥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称,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深入流调溯源发现,安徽某高校学生郭某东(无症状感染者)存在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曾8次翻墙进、出学校。
肥西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的郭某东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学院负责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员郭某英和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平依法行政拘留,并视情将对学院其他负责人依法追责。
案例二:私自翻墙出(入)校园并隐瞒行程
2022年3月11日下午, 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校园进入封闭管理,学校三令五申,禁止学生翻墙出入校园。校园封闭管理后,仍有学生肆意妄为,翻墙出入学校。学校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原某某,文化传播学院何某某、商学院郑某某,航空学院许某某等10人私自翻墙出(入)校园,且未主动汇报行程,经研究决定,给予原某某等10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三:隐瞒行踪,擅自离返校
2022年3月13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文化传播学院学生连某某未经审批私自返校。返校后,该生隐瞒实际行程,拒不配合进行隔离,经学院多次谈心谈话才如实汇报情况,了解到其3月11日未经审批私自离泉。经研究决定,给予连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四:麻痹大意,未按规定及时参加核酸检测
2022年3月20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许某某等7位同学未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核酸检测,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风险,对维护全校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不良后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许某某等7位学生警告处分。
案例五:违反规定,擅自伪造脚本程序
2021年7月,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校计算机学院黄某某擅自篡改伪造“进出校园二维码”脚本程序并将其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2022年1月7日,该程序被“信息安全管理平台”(教育系统安管平台)监测发现,触发学校网络安全和疫情防控预警,影响恶劣。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黄某某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六:伪造通行码,隐瞒行程近期,
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校在摸排学生出入校园情况的过程中,发现教育科学学院杨某某同学隐瞒行程,夜不归宿,伪造通行码,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影响恶劣。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某同学警告处分。
『叁』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 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16日,广东恩平市沙湖镇一所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至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住院接受治疗观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现中毒症状,另外数十人主要基于心理影响要求住院。
11月14日早6时左右,山西省沁源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据沁源县交警大队介绍,至少已有21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多数为学生和教师。沁源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南新燕介绍,事故发生在沁源县一段乡村公路。一辆大货车撞向路边的师生导致事故。
时代的警钟在向我们呼唤,危险时时演绎,络绎的人生里,我们需要安全!
——题记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学生而言,没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们却时常能看到一些有关中学生安全事故的报导。
事例一
在州市纳溪县观音砣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车祸已经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伤。
一辆泸州当地车牌由泸县开往敦梓的大客车左侧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车窗玻璃散落一地,现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不远处一辆贵重牌照的大货车车头则已完全变形。
据现场目击群众介绍,车祸是由于大客车与货车相撞所致。据当地群众称,当时准载三十人的大客车上乘坐了二十七名泸县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学生。死亡学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学生,而受伤的十三名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点多,刚考完期末考试,6名中学学生相约到一水塘边捕鱼。结果发生溺水事故。当晚,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打捞。学生暑假安全问题再度敲响警钟。
据悉,6个学生中的3个因为下水到对岸取鱼网时,由于过度慌张,2个不幸遇难,一个勉强游回岸上。当游回来的王某呼救时,为时已晚,2个学生已沉入水底。
看着这一段段惨痛的经历,我们不禁开始颤抖,开始哭泣,开始落泪……每个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当我想象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时,忍不住的辛酸。曾经或许他是个很优异的孩子,全家人以他为傲,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结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许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会把别人的门玻璃打碎,但是总是有他的地方就欢声笑语,可是现在这笑声已成了哭泣声;或许他是一个正做着许多美好的梦,有着数不清的理想,有着天一般的高标,要努力去实现,不过却再也无法努力了……
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不要因为一次的贪玩,一时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远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让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养育自己父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父母的着想。难道怀胎十月,养你十几年,得来的就是一滴滴眼泪吗?好好想想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你们愿意就这样离去吗?五彩缤纷发世界,难道就不想看了吗?生成命诚可贵,不知道,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肆』 学校里安全事故的事例
1、学校集会造成学生被挤死挤伤案
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伍』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踩踏事故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 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16日,广东恩平市沙湖镇一所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至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住院接受治疗观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现中毒症状,另外数十人主要基于心理影响要求住院。
时代的警钟在向我们呼唤,危险时时演绎,络绎的人生里,我们需要安全!
——题记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学生而言,没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们却时常能看到一些有关中学生安全事故的报导。
事例一(交通事故)
在州市纳溪县观音砣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车祸已经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伤。
一辆泸州当地车牌由泸县开往敦梓的大客车左侧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车窗玻璃散落一地,现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不远处一辆贵重牌照的大货车车头则已完全变形。
据现场目击群众介绍,车祸是由于大客车与货车相撞所致。据当地群众称,当时准载三十人的大客车上乘坐了二十七名泸县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学生。死亡学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学生,而受伤的十三名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2007年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提示: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点多,刚考完期末考试,6名中学学生相约到一水塘边捕鱼。结果发生溺水事故。当晚,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打捞。学生暑假安全问题再度敲响警钟。
据悉,6个学生中的3个因为下水到对岸取鱼网时,由于过度慌张,2个不幸遇难,一个勉强游回岸上。当游回来的王某呼救时,为时已晚,2个学生已沉入水底。
看着这一段段惨痛的经历,我们不禁开始颤抖,开始哭泣,开始落泪……每个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当我想象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时,忍不住的辛酸。曾经或许他是个很优异的孩子,全家人以他为傲,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结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许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会把别人的门玻璃打碎,但是总是有他的地方就欢声笑语,可是现在这笑声已成了哭泣声;或许他是一个正做着许多美好的梦,有着数不清的理想,有着天一般的高标,要努力去实现,不过却再也无法努力了……
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不要因为一次的贪玩,一时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远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让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养育自己父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父母的着想。难道怀胎十月,养你十几年,得来的就是一滴滴眼泪吗?好好想想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你们愿意就这样离去吗?五彩缤纷发世界,难道就不想看了吗?生成命诚可贵,不知道,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第二部分 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心理事故)
【案例26】这起学生出走事件的责任是教师吗
某初中二年级学生姜X和李X,经常在校内吸烟,多次受班主任刘老师的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一日,姜、李二人在教室里抽烟,并把烟分发给其他男同学,恰巧被刘老师碰到,没收了他们的香烟,并当众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同时,刘老师责令他们当场写出书面检查,二人写好后,刘老师在上面签了字,并告诉姜、李二人把书面检查带回家去给父母看,由其父母签署意见后明天带回学校。姜、李二人买香烟的钱本来就是从家中偷偷拿出来的,这一次回家事情败露,考虑到肯定少不了挨父母打骂,由于害怕,放学路上二人商量了好久,最后商定,暂时出走,避一避风头再说。当天晚上,姜X从家中偷出现金3000元,第二天早上俩人结伙出走。刘老师闻讯后,马上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遂请示学校与姜、李二人的父母一同寻找。可是15天过去了,仍无踪影。姜X的父母又气又急,便找到学校大吵大闹,咬定是刘老师赶走了孩子,并说抽烟是坏习惯,但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是刘老师的做法使得孩子没有退路,所以才出去的,声称:万一孩子出现什么问题,刘老师必须负全部责任。
请问: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
[相关法条]《教师法》第8条第五项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案例28]违反纪律本不该,自杀身亡更轻率
1990年4月20日,某中学举行期中考试,在下午的语文考试中,初二学生王某违反考场纪律,在试卷中夹带纸条,被监考的李老师发现。李老师当场把该生的试卷撕碎,并送他去校长室处理,学校通过广播对王某进行了通报批评。该生回家后,一时想不开,喝农药自杀身亡。第二天一早,王某家人把尸体抬到学校,要求学校赔孩子的性命,并把李老师毒打一顿。后由派出所出面,让家长把尸体抬走,学校才得以正常上课。
请问:这是不是一起意外死亡事故?学校和李老师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课间休息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原告:某某某,男, 7岁,莲湖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
被告:西安市莲湖区某小学。
原告某某某家长诉称, 2003年 12月 24日上学期间,原告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在学校操场的体育器械上玩耍不慎摔下,造成原告左大腿骨三分之一处骨折,后原告母亲将其送往红会医院治疗,住院 17天, 2004年 4月 26日再次住院 18天,出院后一直由母亲照顾,其母为此停止工作。因这次伤害事故在校园内发生,学校未能履行对学生的管理保护义务,对此有过错,且未对低龄学生建立相应的管理保护制度,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 7582元,赔偿原告监护人误工费 5000元,赔偿护理费 4500元及营养费 1000元。
被告莲湖区某小学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原告受伤是在下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滑梯底层支架上攀爬,由于自己不慎摔下,并非在教师指导的教学活动中受伤,另外校方也及时将原告送往附近医院治疗,最大限度地履行了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且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学生日常活动中,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不仅制定了学生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设有学校安全机构和学生安全监督岗,教室有安全公约,活动器具有警示标志,体育器械无安全隐患,总之在此次伤害事件中学校无过错,工作无失误,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另原告通过被告在保险公司已获赔大部分医疗费,原告实际支出不足千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某某某于 2003年 12月 24日下午第一节课后,课间休息时间,其在学校操场上的滑滑梯上玩耍,当时骑跨在滑梯支架的最底层不慎摔下,当时无法行动,该校老师随将其送往某医院门诊部治疗,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初诊为左股骨中上三分之一处骨折,建议转红会医院处理。后原告母亲赶到,并随同老师将其送往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先后两次住院,合计医疗费 11231元,保险公司先后赔付 9925元。此后双方对此次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提起诉讼。
【分析】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学校与未成年人之间为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在未成年人进入学校后,学校应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本案原告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有警示标志而无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械上以不合规范的方式进行玩耍而不慎摔落致伤,对此后果学校不能预见和避免,且被告方在日常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设有安全机构和监督岗以防意外发生,故原告的损害后果与学校的管理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原告方亦无有利证据证明被告对此伤害事件有过错,且在事件发生后被告方及时将原告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损失的扩大,尽到了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因此,原告起诉要求赔偿,无法律及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某某某要求被告西安莲湖区某小学赔偿各项损失的诉讼请求。诉讼费 733元由原告承担。
校园火灾事故案例
为了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我们根据有关资料整理了一些发生在校园内火灾事故案例介绍给大家,旨在提醒广大师生员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以预防火灾事故在我校的发生。
2009年3月11日上午8:20左右,湖北三峡大学教工住宅楼一外教居室内发生火灾。经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火势迅速被扑灭。火灾中有一名三十余岁来自挪威的德国籍女教师从楼上跳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教师于二00八年八月来三峡大学从事英语教学工作。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女生寝室失火,过火面积达20平方米左右。因室内火势过大,4名女大学生从6楼寝室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当场死亡。失火原因为寝室的女生用“热得快”烧水所致。
2008年9月1日上午北京理工大学13号宿舍楼5层发生火灾。2007年以来,北京市各高校共发生火灾159起,约占北京市火灾总数的8.5%。
2008年5月5日,(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8号楼6层S0601女生宿舍发生火灾,当时正值上课时间,部分学生并未回到宿舍,火灾发生时,立即引发楼道内的报警装置自动报警,校方随即报警。宿舍最初起火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部位,当时该接线板插着两台可充电台灯,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线板。该接线板部位因用电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火花引燃该接线板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事发后校方在该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1300余件违规使用的电器,其中最易引发火灾的“热得快”有30件。
2003年9月12日,北京工商大学新宿舍楼三层女生宿舍发生火灾,从小商小贩处购得的劣质电池充电器成为罪魁祸首。
2003年6月28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公寓5号楼发生火灾,原因为长时间使用白炽灯将周围可燃物引燃。
2002年12月1日晚,位于南京老虎桥附近的南大成教院宿舍楼电线老化引起发生大火,宿舍内的学生衣物等贵重物品均被付之一炬,损失惨重。
2001年12月17日深夜,四川大学东区一座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学生寝室内电脑、电视等所有物品全遭焚毁。 失火原因为劣质台灯使用时间过长引燃床单。
2001年8月22日下午,某校张某某,请来张某(男)等数人帮忙,在打扫完教室后,张某坐在后排吸烟,然后将烟头随手向后一扔,恰巧扔到后门缝,引燃在门后堆放的杂物,引起大火,烧毁三间大教室,价值数万余元。
2001年5月16日,广州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发生火灾,造成8名正在准备高考的学生死亡,25人受伤。这是自1999年发生夏令营火灾并造成19名儿童死亡以来发生的另一起校园火灾惨剧。火灾是未熄的烟头引燃了一间休息室的沙发后引起的。
2003年11月 24日凌晨,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六号楼学生宿舍发生火灾。200名学生被烧伤, 41名学生被烧死。其中有中国留学生 46人烧伤, 11人死亡。
2001年5月16日,韩国京畿道广州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发生火灾,造成8名正在准备高考的学生死亡,25人受伤。这是韩国自1999年发生夏令营火灾并造成19名儿童死亡以来发生的另一起校园火灾惨剧。警方在现场调查后分析说,火灾可能是未熄的烟头引燃了一间休息室的沙发后引起的,也可能是乱拉的电线引起的。
暴力事故
2001年12月,山西襄汾县的古城中学发生一起初中生伤害事件。这所中学的陈某因与同学发生矛盾,用稀释硫酸制造了一起致使20人受伤、13人被毁容的惨剧。
家长是根治“校园暴力”的重要环节。“校园暴力”的主要实施者是不良学生,社会上不良少年针对校内学生实施暴力行为前,往往都与在校不良学生相互勾结。家长要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要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科学教育方法,言传身教,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帮助他们树立起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远离不良少年,远离校园暴力。与此同时,家长要充分理解学校教育的局限和苦衷,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正常的学校教育工作。即使与学校教育工作出现分歧,也应加强沟通,通过正常的、理性的渠道求得解决,切不可对“校园暴力”推波助澜。
『陆』 校园安全事故事例
1、从2017年11月22日,有多名家长在微信群中陆续反映自己家的孩子在幼儿园内遭到虐待。该幼儿园是处于朝阳区管庄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而这些小孩是该幼儿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家长提供了照片,证明在孩子身上发现了针痂。
2、2017年2月24日,在贵州省凤冈县的何坝第四小学,有十三名学生产生了腹痛和呕吐的现象,经医院检查,他们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疑似食品中毒。

3、在2009年12月7日,在晚自习过后,学生为了躲雨,纷纷选择离学生宿舍最近的通道,结果发生了踩踏事故,造成了8名学生不幸遇难,26名学生受伤的后果。
4、在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的校车与另一车辆相撞,造成了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的悲剧。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该校车严重超载,允许载9人的校车一共载了64人。
5、从2001年到2012年长达12年的时间内,数名幼女遭到安徽一位乡村小学的校长杨启发的多年性侵,年龄集中在6岁到10岁之间。
『柒』 大学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近日,东莞莞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与北隅派出所联合行动,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成功破获系列抢劫学生财物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缴获事主被抢手机1部,有效地维护了莞城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稳定。
今年11月6日、13日,位于莞城北隅辖区的东莞市卫生学校附近连续发生两宗学生被恐吓、持刀抢劫的案件,3名卫校学生分别被抢去两部手机和100元现金。案发后,莞城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强化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和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梁沃深要求办案部门一定要重拳出击,尽快破案,还校园平安。刑侦大队大队长庾泽文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与北隅派出所共同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通过串并案分析,侦查民警发现,发生在市卫校附近的抢劫学生财物案与周边一些镇街发生的一系列同类案件作案手法如出一辙,于是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利用调取的视频资料,结合调查走访,综合分析,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本地辍学的青少年,且极有可能有吸毒或其它犯罪劣迹。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进一步梳理掌握到的信息和线索,最终锁定李某乐(男,17岁,莞城人)等2名嫌疑人。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卢向东带领专案组民警在辖区学校周边及较多学生流连的场所进行蹲点伏击。经多日守候,12月2日下午,专案组最终在东正辖区安靖乡安靖路将李某乐抓获。经审讯,李某乐对伙同他人恐吓、殴打、抢劫学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在莞城、东城等地作同类案件共8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