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杭州租房
㈠ 杭州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一、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为: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㈡ 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一:补贴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二:发放次数
第一笔补贴发放后,补贴续发不超过5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11次。
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补贴领取,第3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一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已按原政策申领过前两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4次补贴领取,第5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二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三: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第一笔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一笔补贴后次月起,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
四: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五:申请入口:杭州亲清在线平台
六: 申请时限
第一笔补贴申请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申领第一笔补贴同时需满足毕业后1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3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4年内)。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之后6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7年内)。
七:业务流程
每笔补贴均需提交申请。提供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两个渠道。申请人可申领“杭州人才码(大学生青荷码)”并提交申请,申请时需进行个人诚信承诺;也可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 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比对,审核通过后,由“亲清在线”支付系统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拨付资金;审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亲清在线”申报并提出异议处理(提交异议处理的时限应在审核未通过后3个月内)。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政府职能部门保留后续进一步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及不实申报等违规追责的权利。
八:所需材料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及证件号码、申请人银行卡等基本信息。其他所需学历、社保、房产及租房优惠政策信息均通过“亲清在线”数据共享、系统比对获取。若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结果有异议的,需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九:受理审核管辖
市属用人单位按注册地址由相应的区、县(市)受理审核部门负责;区、县(市)属用人单位按纳税归属(企业)、隶属关系(行政事业单位)、发证机关归属(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由相应的区、县(市)受理审核部门负责。
十:部门职责
(1)市住保房管局负责政策解读、宣传培训、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提供并更新主城区(含钱塘区)房产数据和享受市级租房优惠政策人员相关数据及相应异议业务的受理审核工作。
(2)市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并更新社会保险数据、婚姻登记数据。
(3)市数据资源局负责“亲清在线”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系统开发及所需数据归集。
(4)各区、县(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并更新区、县(市)社会保险数据、婚姻登记数据、房产数据、享受租房优惠政策人员相关数据,相应异议业务的受理审核工作。
(5)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经费由所属区县(市)财政先行全额拨付,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按规定纳入年终体制结算。
十一:其他
(1)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3)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租房优惠政策,享受时间与其他租房优惠政策并计算。
(4)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策待遇的个人和用人单位,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相关概念解释。“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新引进应届大学生“无房”指主城区(含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用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主城区(含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范围无房产(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无房产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用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市)范围无房产(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无房产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新引进应届大学生“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指申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或货币补贴、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购房)补贴、公有住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㈢ 杭州租房补贴
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申请时限
第一笔补贴申请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申领第一笔补贴同时需满足毕业后1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3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4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之后6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7年内)。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第一笔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一笔补贴后次月起,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申请入口:杭州亲清在线平台
补贴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发放次数
第一笔补贴发放后,补贴续发不超过5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11次。
己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补贴领取,第3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一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已按原政策申领过前两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4次补贴领取,第5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二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㈣ 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申请租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
3、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㈤ 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1
2021年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为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毕业后在本市市区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租房补贴:
1、在锡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在锡科研院所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或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2、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根据QS和THE高校排名修订学校名单。
租房补贴注意事项:
1、租房补贴须在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并在初次申领4年内领取完毕,逾期不再发放。申请人如已经申领购房补贴或市级其他安居补贴支持,则不再领取租房补贴;
2、租房行为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为依据确认,原享受租房补贴申请人租房发票到期之后无需续办;
3、大学生房屋租赁备案期满,如未能及时提供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将暂停发放无租赁备案月份的租房补贴,待重新上传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审核后续发。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㈥ 杭州市大学生租房补贴条件
一、申请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的条件是: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毕业时间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后(以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算。其中,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
3、毕业后一年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2如下:
1、补贴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2、发放次数:
第一笔补贴发放后,补贴续发不超过5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11次。
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补贴领取,第3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一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已按原政策申领过前两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4次补贴领取,第5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二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3、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
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三、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具体标准为: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㈦ 杭州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法律依据:杭州市人力社保《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㈧ 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
2020年4月起实行。
杭州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新引进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家庭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发放三年。
㈨ 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2
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2如下:
1.补贴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2.发放次数:
第一笔补贴发放后,补贴续发不超过5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11次。
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补贴领取,第3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一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已按原政策申领过前两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4次补贴领取,第5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二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3.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
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