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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2-04 08:41:03

『壹』 浙江大学医学院每年招多少博士

413名
2020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13
名(含学术型293、专业型120),具体以实际招收人数为准。

『贰』 浙大博士复试是走过场吗

浙大博士复试是走过场吗
不是走过场
具体时间将通知到每一位进入复试的同学(按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方式通知)。各学科招生计划见附件3,之后录取计划如有微调,以实际录取为准。

复试要求:

1. 初审通过且资格审查通过者(含博士普通招考考生和申请秋季硕博连读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各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学科自身特点组织复试,对考生的知识背景、专业素质、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逻辑、创新能力、文献查询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可要求考生报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考生须提交近三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复印件),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

3. 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和面试。专业课考试由各博士招生委员会负责,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课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

4. 复试程序:资格复核→复试→产生复试成绩→形成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方式、导师及专业、学位类型(学生签定意向书)

三、资格审查

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博士普通招考考生须按时参加各学科的资格审查,包括提交初审材料的原件供复核,并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在“钉钉”中上传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供核查: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生的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往届生的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在线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如为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出示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4)现役军人应出示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5)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调剂

医学院不接收本校其他院系的普通招考考生调剂。由于原报考专业无法录取的优秀考生,可申请调剂至院内相近专业缺少生源的导师。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向原报考学科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院内调剂申请表》,由原报考学科及申请调剂学科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审批后进行。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调剂至学术学位专业录取。

五、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各博士招生委员会综合评定考生的初审成绩、复试成绩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时上报,经研究生招生处批准后由学院(系)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公示。

1. 录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初审成绩符合学院复试要求。

(3)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考试合格,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高校支援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5)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讨论,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择优录取。

2. 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资格只在录取当年有效,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考生在选择专业、学位类型后,因牵涉到学制、培养计划、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环节,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专业、学位类型。

六、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表于5月30日前(包括直博生)寄到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大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602 收件人:林老师邮寄电话:0571-88208117),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

七、其他说明

1. 除资格审查材料外,各学科可以要求考生提供复试录取所需的其他材料。

2. 考生拟录取后安排调档和政审,非应届生需要于6月2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和邮寄地址请见调档函和政审表,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招处网上公布为准!)。

3. 定向生签协议:拟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须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叁』 2009年浙江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绝大多数大学不招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最接近在职博士这个概念的是委培的博士研究生,但是招生也属于公开招考的

『肆』 考研397分能上浙大医学院吗

按照往年的分数线,397分稳稳能上的。2021年浙江大学医学考研分数线为330分。
浙大医学院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以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的培养目标为基础,以行业胜任力为导向,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培养顺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具有优秀临床能力、创新科研思维、良好人文素养和国际竞争力的引领医学事业发展的卓越领军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类型
浙江大学医学院2022年计划在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公共管理共8个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医学基础学科(含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实施硕博“统筹招生”和“贯通培养”。招生计划以浙江大学正式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确定。

『伍』 浙江大学非全需要定向吗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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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22-02-25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收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和计划

浙江大学在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和交通运输(代码0861)等8种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定120名。具体招生学院(系)及招收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如下:

招生学院(系)名称

工程专业学位类别

电气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能源动力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水利、交通运输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机械、生物与医药

环境与资源学院

资源与环境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电子信息

药学院

生物与医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

航空航天学院

电子信息、机械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

能源工程学院

能源动力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材料与化工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

海洋学院

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

地球科学学院

资源与环境

微纳电子学院

电子信息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考生学业水平和工作经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具有三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历(到2022年9月);
(2)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历(到2022年9月),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7.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本人目前正承担或承担过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或来自承担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四、报名和考核程序

(一)报名阶段

1.考生可结合工作和学习经历的专业背景,联系我校招生学院(系),咨询相关情况及导师信息。网上报名只需填报学院(系)、工程类别和方向,不选报导师。具体报考类别及方向请点击查询《2022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22年3月7日至4月6日期间,根据《浙江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的通知》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报内容包括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材料上传以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50元。

3.报名申请材料具体清单如下:

(1)《浙江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须本人签名和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领导签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和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 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编制成果清单目录且与登记表中填写一致,按目录依次将成果证明排序汇编成1个PDF文档);

(5)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编制荣誉清单目录且与登记表中填写一致,按目录依次将证明排序汇编成1个PDF文档);

(6)两封专家推荐信(报考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两名专家推荐),模板为《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

考生务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上述材料1-5以“类别+姓名”命名的压缩包上传博士报名系统,同时按顺序打印整理一份纸质材料,于2022年3月7日-4月6日期间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到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材料(6)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于2022年3月7日-4月6日期间寄送至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收件人和邮寄地址: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任老师,电话0571-8828162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5室,邮编:310015。

(二)“申请-考核”阶段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招生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处根据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可于4月30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材料审核阶段。

2.2022年5月10日前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由学校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考学院(系)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本单位“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择优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3.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由学院(系)组织专家考核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程实践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同等学力(无硕士学历和学位)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以笔试形式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4.2022年5月30日前,各学院(系)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推荐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录取

1.按照教育部要求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2.2022年7月30日前,由工程师学院组织完成考生政审和定向协议签订工作,经学校审查备案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所有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学籍归属工程师学院。

六、培养和学位

所有录取学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分两年缴纳,入学后第一学年缴纳 9 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缴纳 6 万元人民币。

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将结合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着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学制4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条件后,学校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其他事项

1.研究生院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美青,电话0571-88981469,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2.招生学院(系)联系方式

学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0571)

邮箱

电气工程学院

金若君

87951691

[email protected]

建筑工程学院

赵华

88208680

[email protected]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程萌

88982192

[email protected]

环境与资源学院

武秀梅

88982448

[email protected]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黄运操

87951858

[email protected]

药学院

黄佩芳

88208418

[email protected]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陈丹

87952410

[email protected]

航空航天学院

朱燕君

87952899

[email protected]

机械工程学院

宋晓云

87951931

[email protected]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洁

87952876

[email protected]

能源工程学院

王咨元

87951008

[email protected]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王盎然

87951502

[email protected]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王亚纳

87953142

[email protected]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瑛

87951869

[email protected]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刘晶

87951572

[email protected]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于玲

87951921

[email protected]

海洋学院

袁雯静

0580-2092889

[email protected]

地球科学学院

姜俊辉

87953809

[email protected]

微纳电子学院

张守起

82990603

[email protected]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2年2月25日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楼
联系电话:0571-87951349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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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工程师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陆』 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好考吗

医学院一般都是本硕连读的。不是特别好考。

招生科目:
100201▲☆内科学
A组:(心血管病)
01冠心病高血压防治研究02心律失常的基础与临床03心血管介入性诊断与治疗04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B组:(消化系病)
01胃肠炎症性损失疾病发病及诊治研究02胃肠癌及癌前期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研究03肝、胆、胰、腹腔及肠系膜疾病的诊治研究04先天性异常和血管性胃肠疾病的诊治研究05消化系疾病诊治能力培养和技术训练
C组:(血液病)
01白血病基础与临床研究02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实验与临床研究03恶性血液病实验与临床04血液免疫学与分子生物学05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06职业病有害因素所致血液病
D组:(内分泌与代谢病)
01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发病机理早期诊断及防治研究 02甲状腺疾病的基础和临床研究 03骨质疏松症的基础和临床研究04代谢综合征的基础和临床研究05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E组:(呼吸系病)
01哮喘、COPD发病机制及防治研究02呼吸道感染病原耐药性研究、抗感染治疗及呼吸重症监护03肺癌分子生物学研究及早期诊断04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F组:(肾病)
01肾小球疾病基础与临床研究02泌尿系感染性疾病发病机理及防治03糖尿病肾病04肾性骨病发病机理及防治05急慢性肾衰的病因及治疗06血液净化技术07肾移植基础与临床08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G组:(风湿病)
01自身免疫性疾病02红斑狼疮的免疫发病机理与临床03类风湿性关节炎病因及治疗04强直性脊柱炎发病机理和临床05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H组:(传染病)
01病毒性肝炎的病原学、发病机制、诊断和防治新技术研究02艾滋病的发病机制与防治研究03肠道微生态与感染的关系研究04细菌耐药机制及防治研究05肝纤维化发病机制与防治研究06系统生物学在传染病诊治中的应用07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治08信息技术与疾病诊治09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建议你找浙大医学系的人问一下

『柒』 浙江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第十一条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调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十二条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浙江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二十条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六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

第二十七条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捌』 浙江医科大学招生要求

具体可参考当年学生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符合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等第为“优秀(A)”或者“好(B)”,学科特长突出,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浙江大学医学院是隶属于浙江大学的医学院校,前身浙江医科大学是中国最早的医学院校之一,1952年由老浙江大学所属的医学院、浙江医学专门学校合并成立。1960年浙江医学院更名为浙江医科大学。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与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合并成立新的浙江大学,并于次年重组成立了浙江大学医学院和药学院。

『玖』 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生毕业年限

普博三年半,直博五年
根据《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是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4年。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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