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学本科 » 劳动法与大学生

劳动法与大学生

发布时间: 2023-02-08 09:38:53

1. 在读大学生能否成为劳动法所指的劳动者

在读大学生一般不能成为《劳动法》所指的“劳动者”。其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大学生毕业之后才能与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 劳动法对大学生兼职的保护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其本身不算是正常劳动者,其仍属于学校统一管理,不具有出卖人力资源换取报酬的资格,其兼职主要是为了增加社会实践经验,一般而言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签订实践用工协议或实习协议、勤工俭学协议什么的,这是属于劳务合同的一种,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3. 大学生是劳动者吗

是的。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见参考资料)大学生主要是全日制学校的大学生,除极个别例外情况,基本上已经年满16周岁,特别是大三大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由于社会需求、个人发展、就业压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离校之前就已经入职用人单位的情况屡见不鲜。我们国家对劳动者具有特殊的保护,此类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都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保护。

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的规定,也并未否认在校生成为劳动者,该规定指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显而易见,此规定仅仅适用于“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特殊条件,对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固定劳动关系的在校生而言,不应适用这一规定。正确适用《劳动法》规定,依法认定在校大学生属于《劳动合同》主体,在校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因劳动者在校生的身份而无效,在司法实践中屡有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发的“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便是一例。认定在校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在校生是否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在校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年满16周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四条仅规定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学生排除在外,学生身份并不当然限制他们作为普通劳动者加入劳动力群体。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资格

1、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如果实际上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其已经基本完成自身学业,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应届毕业生,拿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说明学校鼓励其积极就业,不反对其和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4. 劳动法关于大学生兼职的规定

大学生兼职《劳动合同法》肯定是会保护的,此法条是保护任何一位劳动工作者;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就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如果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
一、大学生兼职劳动合同法保护吗?
大学生兼职是受法律保护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兼职需要签合同吗?
1、尽管我国劳动法并未要求兼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必要签订兼职合同。签订的兼职合同中要注意写明:双方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工作内容、报酬及给予方式等一些信息。如果是单次工作的,最好要写上完成工作的日期。这样一来双方的权利义务事先确定,兼职过程中也比较放心。
2、合同作为法定的书面证据之一,对于维护兼职工作人员的利益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如不签订合同,当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侵犯兼职人员利益的事情时,兼职人员将难以举证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鉴于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法律也为要求兼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如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且发生纠纷的,可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三、兼职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建议签订合同,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兼职只能签劳务合同,不用缴纳社保公积金。
3、兼职如果是长期的工作,需要签订协议,不是临时用工协议,就是兼职劳动合同,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及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等即可。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民兼职也算是付出了劳动力,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就可以受到合法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的行为,那么劳动者也是有权利直接走法律程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保护每一位弱者是我国法律坚持的原则。

5. 大学生受劳动法保护吗

1、大学生在校期间,选用课余时间参加工作,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如果上班,与公司建议的是劳务关系,是受《合同法》的调整;
2、如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将其纳入正式员工管理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其间因工作发生的事故伤害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3、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技校学生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马鞍山市劳动保障局:
你局《关于技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因工受伤能否认定工伤的请示》(马劳社〔2008〕4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市技师学院学生在某单位顶岗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将其纳入正式员工管理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其间因工作发生的事故伤害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二○○八年九月一日

抄送:各市劳动保障局

6. 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吗

法律分析:学生受劳动法的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学生不能从事全日制工作,但可以兼职,做见习生或实习生,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从事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务协议。即便是非全日制的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领取了工资,也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资双方都要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和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7. 在校大学生是否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属于。

我国的劳动法并没有排除在校大学生的劳动者资格《意见》第四条规定了五类不适用于劳动法的人群,即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并不包括在校大学生。且在校大学生满足劳动法中对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要求,因此,在校大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

虽然我国劳动法没有排除大学生的劳动者资格,即大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但是大学生具有学生和打工者的双重身份,是否受劳动法保护要依大学生与用人单位间的工作关系而定。《意见》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大学生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同样,实习行为也非以就业为目的,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对于准毕业生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因其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要求,且以就业为目的,因此视为建立了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大学生在读期间在校外从事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劳动。我国劳动法缺乏对这一群体的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他们应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应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范畴。

8. 在校大学生是否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在读大学生无法成为《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劳动者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支出者,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通常又被称为职工、雇员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只有在满足了年龄、健康、智力、行为自由等方面的要求后才能成为劳动法主体,即劳动者。
在我国,最低就业年龄规定为十六周岁,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为文艺工作者;
运动员和艺徒外,任何单位都不得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发生劳动关系。
同时,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对于在读大学生而言,一般观点认为,在校学生在行为自由方面受限,一般不得成为招工对象,仅在寒、暑假期间可被招为兼职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