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王洪
Ⅰ 有大学生道德品质高尚的案例吗急!!!!
12月8日消息(记者左艾甫)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7时47分报道,在湖北咸宁,一对不会游泳的母子失足坠入5、6米深的河中,来自咸宁学院及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的3名大学生不顾河水冰冷,纵身跃入水中施救,最终母子脱险,救完人以后3名大学生悄然离开。
6日下午,咸宁市民李军沿着淦河边散步时,忽然发现前面的水面上有一只手在拼命摇晃,李军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好,有人落水了”。由于不习水性,李军一边赶紧奔向事发的河边,一边大声呼救。李军的呼救声很快得到回应,他当时看到好几个小伙子飞快地往这边跑过来,前面的两个小伙子个头不高,一下子就扎进水里,往事发水域游过去了;紧接着,又下去了一个小伙子。3名小伙子不顾一切地游向落水者,靠近后才发现落水的是一名中年妇女及一个6、7岁的小男孩。为了救母子俩,三人好不容易才把母子俩人连推带拉弄到河边。聚在河边的其他市民和学生手挽手组成人梯,将他们拉上来。
据被救母亲介绍,当时她的儿子不慎掉入河里,自己情急之下去拉,结果失去重心也掉入河中。3名大学生把人救上岸后就直接离开了。
在岸上目睹了全过程并与3名大学生有过简短交流的李军介绍,他们分别是咸宁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昨天下午,3名大学生在学校都被找到。当天没来得及离开现场的吴超的身份也已核实,吴超是咸宁学院动画设计专业08级学生,黄冈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为了寻找隐身的救人的两名学生,利用广播台播发寻人启事,经一名学生“举报”后,该校财经系09级来自贵州遵义的学生王洪和来自湖北天门的刘康两位同学才现身。当天两人上岸后,因浑身都是青苔和泥巴,未多作停留,便步行回到距此约一公里的校区寝室洗澡换衣服。
目前,两所学院都表示,将对见义勇为的大学生给予相关表彰
Ⅱ 故事再次发生在湖北。在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人链救人”后,2009年12月6日,咸宁淦河...
救人的人看到的都是他人的生命,根本没机会去思考该不该,值不值得。
Ⅲ 如何加强大学生维权意识
加强大学生维权意识应做到:
1、在学生层面上,应做好:
(1)强化大学回生的主体性地位。普答遍开展大学生维权活动,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身权利,认识自身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实现权利的行使,通过维护权利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精神。
(2)建立和完善学生维权机构。维权机构是学生行使权利的代表,它的作用应包括宣传正确的权利知识、维护正当的法定权利、使用合理的维权方式、确立优质的服务理念。
(3)培养大学生现代法治观念。学校应当针对大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而大学生也应发挥主体性,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培养自己的法治观念。
2、在管理者和教育者层面上,应做好:
(1) 推动学校、教师主动学习先进理念,改变传统观念。大力支持大学生维权活动,形成学校内部尊重学生权利、认识学生权利的良好氛围。
(2) 及时审查、清理学校现有规章制度。分析近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例,主动审查、清理现有的学校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师在法律上的主动地位。
(3)建立畅通的申诉制度和其他有关奖惩制度。学校应勇于承担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侵权带来的损害问题,将维护学生权利作为工作的重要目的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