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目录
① 谁有2009年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09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850人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复试时确定并公布。招生人数包括全国统考、推荐免试等方式招收的人数,部分专业还包括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方式招收的人数。
二、推荐免试
我校以推荐免试方式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为全校招生总人数的30%左右,包括从校内和校外招收的推荐免试生。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办法见《兰州大学关于2009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另行发文,可从lzu.e.cn网页上招生栏目中查询)。
为吸引优秀生源,凡来源于“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学的推免生被录取后第一学年一般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为来源于“985工程”大学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优秀生源奖学金3000元,入学后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招生专业:行政管理。
(三)法律硕士(J.M)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四)工商管理硕士(MBA)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8月31日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8月31日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D.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考生首先在网上报名,11月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①报考兰州大学全国统考、推荐免试、法律硕士(J.M)联考的考生,到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②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MBA联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08年1月中旬,初试地点为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报考点指定教室。
六、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复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重要说明
1.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专业代码后有“★”者,表示该专业同时也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后有“※”者为国家重点学科;专业代码后有“●”者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2.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编码和名称”栏目中的①、②、③、④分别表示第一、二、三、四门初试科目的考试顺序。
3.考生报名时不填报指导导师,指导导师在复试时确定。
4.考生报考资格在复试报到时审查。复试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大学本科或专科成绩单(加盖单位或档案馆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考生在初试中,如初试科目有一门缺考或违纪,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6.经教育部批准,自2003年起,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
7.我校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规模的少部分专业,可以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调剂复试,届时请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调剂条件为:a.同时满足2009年教育部C线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最低要求;b.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在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
8.从2009年起,教育部提倡各招生单位不指定参考书目。我校少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相关参考书作为参考。
9.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10.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4年。
11.从2008年起,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其核心是: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在研究生培养中,创新是灵魂,科学研究主导是核心,导师负责制是基础。通过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起以促进学科建设为目的的招生指标分配体系,以激励创新实践为目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以强化科学研究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导师负主责的新型研究生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培养机制改革的资助对象原则上是我校录取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专业学位、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
培养机制改革后,建立起了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吸引优秀生源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构成。其中:
①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培养费,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全额培养费(100%),二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50%的培养费。博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总招生规模的90%(其中:一等占总招生规模的70%,二等占总招生规模的20%);硕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总招生规模的70%(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总招生规模的50%,二等占总招生规模的20%)。
②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研究生在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分为助研、助教、助管,统称“三助”。助教、助管助学金每个岗位每月750元,助研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4000元(硕士)、8000-12000元(博士)。
12.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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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兰州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09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② 2016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6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510人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联合培养招生人数),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时公布。招生人数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方式招收的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学业报考要求:
①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②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③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④达到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
4.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学位专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只能接收对应专业学位领域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
★各博士招生专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考生,请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确认。
(三)直接攻博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5〕45号)要求执行。
(四)申请考核
我校资源环境学院、大气科学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固体力学(080102)、工程力学(080104)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报考要求详见相关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五)少数骨干
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考试方式的所有考生。
3.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考试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红、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二)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6年1月9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到有关招生学院。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
(1)《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3)《兰州大学201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通讯评议书(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学位证明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④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硕博连读考生
除提交上述(1)、(2)、(3)材料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交:
③ 兰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下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 报名参加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口腔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护理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应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④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业目录中为什么没有招生人数,别的学校都
前几年的各专业报考人数 上线人数 录取人数都有 一般不会变动太大吧 可供参考哈
⑤ 兰州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哪些
0101-哲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201-理论经济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202-应用经版济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0305-马克思主义理权论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0401-教育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501-中国语言文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0502-外国语言文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504-艺术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601-历史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0709-地质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0801-力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0814-土木工程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827-核科学与技术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901-作物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904-植物保护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0905-畜牧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0907-林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1002-临床医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1003-口腔医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查看
1204-公共管理 一级学科博士点 查看
绝对权威,相信我。
⑥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化学招生情况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20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300人(各种考试方式、学习形式、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之和),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20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20年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二、推免生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请从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推荐免试”栏目中查询。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除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MPA,专业代码125200)以外的其他各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⑦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业都哪些
2020年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计划在中国语言文学、内科学、儿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版临权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艺术学理论、汉语国际教育、护理、公共卫生等专业招收单独考试方式研究生。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业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生理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理学等等。
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定向培养。考生被录取前必须与原单位、兰州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与全国统考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按照相同的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⑧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工科有哪些专业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工科有理论与应用力、微电科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等专业。
拓展资料:
兰州大学(Lanzhou University)简称“兰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教育部共建,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珠峰计划”、“2011计划”,强基计划试点高校。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其前身是清末新政期间设立的甘肃法政学堂;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6年定名为国立兰州大学。1952年,兰州大学被确定为国家十四所综合性大学之一;1954年开始研究生教育;2001年,教育部与甘肃省政府签订省部重点共建协议;2002年和2004年,原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兰州大学。
截至2019年6月13日,学校榆中、城关两个校区占地3545亩,下设42个教学科研单位、103个本科专业;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本科生19826人,硕士研究生10452人,博士研究生2442人;有教学科研人员2303人。
研究生(Postgraate)是高等教育的一种学历,一般由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开展,以研究生为最高学历,研究生毕业后,也可称研究生,含义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
在中国,研究生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通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举办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学制最少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在2017年以前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主要通过十月联考、同等学力申硕、一月统招在职研究生等方式进行招生。
从2017年(包括2017年)起,双证在职研究生统一命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一同参加12月底的全国统考,划定相同分数线,毕业时同样获得双证。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单位既有拥有硕士点和博士点的高等院校,也有相关科研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