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救儿童溺亡
⑴ 大学生舍己救人,到底值不值呢
《谈舍己救人》
舍己救人的新闻,屡屡见于报端。那些英勇的事迹,确实令人感动,让人钦敬,也往往被媒体大肆宣扬。
然而,在感动和钦敬之余,我也常常思索:舍己救人,是否可取?
实际上,绝大多数因救人而牺牲的英烈,生前并非抱着舍命的决心:其死亡,乃出于意外,而非必然。
每每听闻此类消息,心中不免有些惋惜。冷血,则见死不救;热心,则临危易乱。热心之人,若不具冷眼,在助人脱险时,容易遇险。
义者当仁不让,仁者于心不忍——我希望仁义之士,在救援之前,先定心静神,考虑下自身的安危。若凶多吉少,宁可袖手旁观,也不要以身犯险。
救人而不存己,乃一命换一命:等于没救;不如不救。
所以,那些明知救人而难以自存,甚至必死无疑的人,并不值得效法。譬如:徒手接住高空坠落的人;不会水的,却下水救人;在浓烟中,把消防面罩取下让人。——这些事迹,也不值得宣扬。
对此,孔子也是持反对意见:
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出自《论语·雍也》)
为便于理解,姑且用直白而透彻的话,进行翻译。宰我问道:“对于仁人,如果告诉他:有仁人掉进井里。他会舍己救人吗?”孔子答:“何必如此呢?君子可以尽力施救,但不会舍命相救……”
其实,老子有句名言,经典之至;只可惜许多人悟不透,枉送了性命: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道德仁义礼,此高低之序。故礼备不如义重,义重不如仁深,仁深不如德厚,德厚不如道高:为人如此,处事亦然。
德厚者重身,道高者庸行。一命换一命,乃为取仁取义之举,却是不道不德之行。所以,道高德厚的人,对此不屑一顾。
世事如棋,有局中和局外之分。局外之人,将局中人换出,去下必输的棋,实无必要,也不应当。
救人不可舍己,济世不必倾家。若救人而需人救,济世而需世济,虽是高风亮节,却非明智之举。

⑵ 大学生救人溺亡捞尸价为材料写作文
1. 大学生为救儿童溺亡,老年男子打捞大学生遗体谈价要钱写一篇作文
湖北荆州三名大学生上月救人溺亡,在长江险恶的涡流处留下永久遗憾。
舍生取义的青年受到应得的尊重和礼遇,英雄长已矣,可这次见义勇为没有像惯常那样被迅速忘记。不久之后,捞尸人绑缚遇难者手臂、在船头疑似要价的照片广为传播。
一时间,悲痛、愤怒和羞耻将观众包围。除了悲剧的无力感,人们质疑当地 *** 的不作为,诘问幕后的黑色利益链条,而真相远未到来。
通过不同媒体报道的交叉印证,某些误解被扭转,比如渔民参与了救援,并非此前传闻的那样袖手旁观。更重要的是,证实存在一个垄断了江上捞尸生意的地下生态圈。
由于新闻暂时还没能触及核心信息,这个隐秘行业的全貌还不清晰。即便这样,他们冷酷的行事手段与钱财至上的规则已暴露无遗。
当尸体不幸沦为一门生意,潜伏背后的阴谋让人不寒而栗。存亡之间可能暗藏着图利的纵容,救人与捞尸如此刺目地并列在一起。
肩负保护职责的警察、海事和消防等部门空手来去,闪出一片空茫的江面,任由来路不明的捞尸人喊出生死定价。这种显而易见的意味令事件展示了多层隐喻。
救人于水火的朴素道德崩溃了,生命和哀求被金钱湮没,必须要自救的人得不到得力的救助,却眼睁睁看着它戳透人心,善恶中间魔鬼盘踞。一味进行道德讨伐被认为是不恰当的,因为“挟尸要价”场面所显示的还有 *** 部门责任懈怠,包括救援能力缺失,以及用司法彻查弄清原委,给生者一个交代等等。
道德谴责的确不能换回丧失的生命,可这一连串发生的龌龊却与各种道德的不振有莫大关系。道德从来不是虚幻的,它是或明或暗的事实,是奋不顾身的救人者,也是在太阳伞下论价的老板,映照着随时会被失敬的人生。
这起事故后,社会上流传着三个英雄的事迹。他们不仅救活了其他人,也提供了温暖更多人心的力量。
只是,假如“挟尸要价”背后的内情早一天被揭露,假如能断绝这种血淋淋的营生而代以公开的警示,假如之前的落难者能唤醒责任部门的公德心……假如这任何一个“假如”都实现过,就不必亲见英雄的牺牲。英雄的价值不该仅仅被颂扬,活着的英雄越多越好。
当地 *** 不该仅是颁发救人荣誉了事,更当反省对牺牲者的失职,弥补对隐患的失察。吞噬年轻人的江段暗流从未得到过真正监察,从毫无作为的表现看,当地 *** 部门实质上放弃了这段水面上的生死挣扎。
某种程度上,当地 *** 以为见义勇为颁奖的方式远离了义勇二字。而这又直接推动了捞尸生意的恶性及垄断。
公众心意难平,不惟恨捞尸者的冷血,更因见识了江面上的“无 *** ”乱象。如今看来,凶险的绝不只是江面。
在这片捞尸者的“狩猎”场所中,藏着未被公开的阴谋。如果 *** 部门不能给民众提供庇护,一旦尸体成为要价的筹码,死亡就异化成某些势力的生财之道。
荆州这起救人事件,出乎意料地没有按照好人好事的进程结束,却遵循类似血酬定律的逻辑向前发展,进而直接挑开悲剧中更广泛的悲情意识。谁也不知道,这种羞耻会在循环多少次后结束。
2. 渔民捞尸体要钱材料作文
例文 12月6日,攀枝花,两位小男孩在金沙江边玩耍时,发现一块石头上系着一根绳子,他们好奇地把绳子往岸边拉,发现绳子上竟拴着一具尸体。
死者叫邓树超,25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在11月30日跳江自杀。为何他的尸体被拴在江中?据了解,邓树超跳江4天后,当地的几名渔民打捞起他的遗体,索要1.8万元捞尸费。
因价格未谈妥,死者父亲邓钢明只能任由儿子的遗体在江中多漂了三天。12月6日,在支付渔民5400元后,邓钢明接走了儿子的尸体。
小伙子跳江自杀 渔民捞起尸体 “11月30日,这是我们见孩子的最后一面。”昨日,说起儿子的离去,邓钢明悲痛欲绝。
他介绍,11月30日上午,儿子回到老家,说要6000块钱,“我们问他拿来做什么,他说出租车的一年租期要到了,还有两个月的租金没着落”。因为邓树超的父母都是农民,暂时拿不出钱来,希望缓两天把水果卖了再给钱。
没要到钱,邓树超离家返城。 邓钢明介绍,儿子是从车主罗某手中承包了出租车。
12月2日,罗某打来电话称邓树超一直没有交接班。因为联系不到儿子,家人只好报警,最后找到了车,人却没有踪影。
“警方说,11月30日14时50分许,有人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密地桥上跳江自尽。” 邓钢明说,当地警方调取了监控请他们辨认,跳江男子正是邓树超。
12月3日下午,邓树超父母再次接到警方电话,说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有渔民打捞到一具尸体,请他们过去。经辨认,正是儿子尸体。
后经警方认定,排除他杀,邓树超系跳江自杀。
3. 渔民捞尸体要钱材料作文
例文
12月6日,攀枝花,两位小男孩在金沙江边玩耍时,发现一块石头上系着一根绳子,他们好奇地把绳子往岸边拉,发现绳子上竟拴着一具尸体。
死者叫邓树超,25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在11月30日跳江自杀。为何他的尸体被拴在江中?据了解,邓树超跳江4天后,当地的几名渔民打捞起他的遗体,索要1.8万元捞尸费。因价格未谈妥,死者父亲邓钢明只能任由儿子的遗体在江中多漂了三天。12月6日,在支付渔民5400元后,邓钢明接走了儿子的尸体。
小伙子跳江自杀 渔民捞起尸体
“11月30日,这是我们见孩子的最后一面。”昨日,说起儿子的离去,邓钢明悲痛欲绝。他介绍,11月30日上午,儿子回到老家,说要6000块钱,“我们问他拿来做什么,他说出租车的一年租期要到了,还有两个月的租金没着落”。因为邓树超的父母都是农民,暂时拿不出钱来,希望缓两天把水果卖了再给钱。没要到钱,邓树超离家返城。
邓钢明介绍,儿子是从车主罗某手中承包了出租车。12月2日,罗某打来电话称邓树超一直没有交接班。因为联系不到儿子,家人只好报警,最后找到了车,人却没有踪影。
“警方说,11月30日14时50分许,有人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密地桥上跳江自尽。” 邓钢明说,当地警方调取了监控请他们辨认,跳江男子正是邓树超。12月3日下午,邓树超父母再次接到警方电话,说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有渔民打捞到一具尸体,请他们过去。经辨认,正是儿子尸体。后经警方认定,排除他杀,邓树超系跳江自杀。
4. 关于大学生救人溺亡的演讲稿
关于校友们救人溺水身亡的事实……
下午两点多钟,在荆州市沙市区长江边两名十二三岁男溺水,当时十几名大一学生见势组成人梯下水救人,其中还有不会游泳的和女同学,当第二个小孩快救上岸时,由于体力不支和暗流,人梯散了,九名大学生落水,顿时救喊声一片,正好碰上冬泳队几名六十来岁的老人救起六名大学生,其他三名大学生溺水死亡,在溺水附近就有两条鱼船,船上还有人但没一个人去救,消防队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但说身上没潜水衣等救援装备就在江边打捞一会(新闻镜头)就上岸返回去的,被几名旁边的哭泣的大学生阻止,重新到江边观望并无下水捞人的意思,而海事局的船去看了下就走了,学校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才到现场,与刚才提到的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我在旁看了心里好难受,而尸体上来医生还拿氧气去抢救的假像,(新闻镜头)此时离事发都三个来小时了,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而这些新闻上却说是消防和海事局打捞尸体上来的,当你看了我说的一切你也许不太相信,但仔细看新闻画面就能看到消防队五六人在潜水里走,海事局的影都没见到过,国家养他们是干什么的,打捞尸体本身就是他们的责任,而而go-vern-ment却没人出来做,我以人格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太寒心了,我实在看下去go-vern-ment,渔船老板和小孩的家长。
他们本来都不会死的,当时傍边就有打鱼的船,那些同学哭着跪下求渔民下去救人,几个渔民无动于衷,据说哪里经常有溺水死的当地有打捞队,打捞一个尸体12000,一般是见死不救的!那是财路啊!
沉默,唯有沉默。
5. 关于大学生跳河救人的议论文
以下都是现场群众所言,可惜被媒体无情的回避了!!
本来都不会死的,当时傍边就要打鱼的船,那些同学哭着跪下求渔民下去救人,几个渔民无动于衷,据说哪里经常有溺水死的当地有打捞队,打捞一个尸体12000,一般是见死不救的!那是财路啊!
两名落水儿童救上岸后“失踪”了
救了你们去哪了? 还有没有良心,有没有天理了!还有点人性的你们就站出来!去向遇难家属致歉,哪怕一句谢谢也要讲吧!
怎么不报道事情最后几名大学生尸体泡在江里,消防队员拒绝打捞,说一万块打捞一个。。。逼的老师们下跪
到今天已经看了不少关于“长江大学大一学生救人英勇牺牲”的报道了,无非就是一些“救人英雄感动全国”,“沉痛哀悼献身大学生”云云,此事也给不少人增加了一个饭后谈资。身在荆州我有幸能了解一些传说中的“黑幕”!下面是一位身在现场的人所讲诉的:
下午两点多钟,在荆州市沙市区长江边两名十二三岁男溺水,当时十几名大一学生见势组成人梯下水救人,其中还有不会游泳的和女同学,当第二个小孩快救上岸时,由于体力不支和暗流,人梯散了,九名大学生落水,顿时救喊声一片,正好碰上冬泳队几名六十来岁的老人救起六名大学生,其他三名大学生溺水死亡,在溺水附近就有两条鱼船,船上还有人但没一个人去救,消防队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但说身上没潜水衣等救援装备就在江边打捞一会(新闻镜头)就上岸返回去的,被几名旁边的哭泣的大学生阻止,重新到江边观望并无下水捞人的意思,而海事局的船去看了下就走了,学校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才到现场,与刚才提到的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我在旁看了心里好难受,而尸体上来医生还拿氧气去抢救的假像,(新闻镜头)此时离事发都三个来小时了,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潜责声一片.最后老师门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而这些新闻上却说是消防和海事局打捞尸体上来的。
当你看了这一切你也许不太相信,但仔细看新闻画面就能看到消防队五六人在浅水里走,海事局的影都没见到过,国家养他们是干什么的,打捞尸体本身就是他们的责任,而而 *** 却没人出来做,太寒心了!
只是觉得我们更加了解事实真相,我们有责任让人们都知道所谓的“英雄”的由来是什么!剩下的交给世人来评论!
转自校内
这样的英雄,我们宁可不要。我们父母想要的,是健康,平凡的我们,也不是已经离去,烈士的我们《有良知的人看到后全都给我转载》
6. 关于挟尸要价的作文
挟尸要价的真相与被质疑 引发道德思考新闻背景: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因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竟然漫天要价,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的事情。 此事件曾被媒体广泛关注,舆论一致谴责挟尸要价的行为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羞辱了所有国人。
照片尺度的争议: 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指出照片与事实有出入 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揭晓,《挟尸要价》照片获得了记录类银奖,一时之间,网络上对这张获奖照片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挟尸要价》的素材来源于湖北荆州大学生为救溺水儿童壮烈牺牲,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竟然漫天要价的事情。
此事件在去年年底曾被媒体广泛关注,舆论一致谴责挟尸要价的行为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羞辱了所有国人。然而,反映该事件的这张新闻照片的获奖还是引起了舆论纷争。
该照片把人性的善和恶展现得一览无遗:水中是因勇救落水儿童而牺牲的青年的遗体,船上是用两根冰冷的绳索拉着英雄遗体正在讨价还价的两个中老年打捞客。很多人认为这幅照片不该获奖,因为再次展示英雄的尸体那是对英雄的不尊重。
一些网友直接质疑,如果死者的家属看到了这张照片,那该是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仅仅是为了警示一种“恶”,我们有必要以对逝者亲人的二次伤害为代价吗?从情感上讲,很多人都不认同这张照片获奖,因为它不够“人性”。 可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挟尸要价》照片第一次获奖了。
2010年1月23日,第18届金镜头比赛暨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结果揭晓,《挟尸要价》获得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2010年2月4日,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揭晓,《挟尸要价》获一等奖。算上全国摄影艺术展评选,这已是《挟尸要价》第三次获奖了。
一张引起巨大争议的新闻照片连连获奖,难道评委们真的“冷血”? 该照片连连获奖,即便是作者张轶本人也颇感意外,毕竟展示“负面的东西获奖的机会少之又少”。无论观者的感受如何异样,这张照片都真实地展示了当下社会的一种弊病,展示出来的痛如针芒一样直指人心。
不夸张地说,这是社会中一种真实影像的缩影。我们又有何理由拒绝它获奖呢?难道真实地反映现实、针砭时弊直指丑恶现象的作品不能获奖吗?难道真正的艺术必须脱离观者的朴素感受而高蹈吗? 说白了,我们对《挟尸要价》照片获奖的纠结,本质上可能还是对艺术之于社会关系理解得不透彻。
必须正视的是,有时候艺术在体现公共关怀时未必能够照顾到所有个体的感受,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样的矛盾也是不可消弭的。照片《挟尸要价》整体上试图通过展示一种丑恶来告诉 第二名遇难学生遗体也已经打捞上来 观者,失范的环境下究竟缺少了什么,其间无意识的对英雄的“伤害”,我们是不是该宽容一些呢? 我们可以理解观者在《挟尸要价》上的情感纠结,但是,动辄就以“通过展示国人的丑恶”或者以虚无的“伤害”为由抗拒《挟尸要价》获奖,这样的理由还是有些武断了。
官方调查结论: 荆州市人民 *** 2009年11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打捞3名大学生英雄遗体全过程。 根据荆州市委市 *** 领导的要求,市 *** 办、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 *** 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和长江大学组建了工作专班,10月31日至11月4日就部分媒体和网民质疑的见死不救、见利忘义等相关情况开展了联合调查。
调查组查明,当日14时40分左右,长江大学教师史千里接到电话,于15时20分左右赶到事发现场。他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艘蓝色船舷的铁皮船停靠岸边。
史千里上船请求船主马上打捞落水学生,并保证支付打捞费。 船上的人称要先和老板联系,史千里与陈波电话联系时,陈波称“捞一具遗体1.2万元,没捞上来6000元,而且要先交押金。”
直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汪书记等赶到现场凑齐4000元现金后,打捞船才开始工作。10多分钟后,捞起第一具遗体,因未交足1.2万元打捞费,打捞船只停止打捞。
后经过文理学院领导汪书记等做工作,打捞船在20多分钟后,捞起第二具遗体。之后,打捞船再次停止打捞,中间中断1个小时左右,文理学院会计潘林将筹来的2万元现金送到后,打捞船才继续打捞。
约半小时后,捞起第三具遗体。最后在18时左右打捞结束。
金镜头评委会调查组称不存在造假 获得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的《挟尸要价》真假引争议,23日上午针对《挟尸要价》图片所涉及的新闻事实的调查结论已出,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调查结论分三点分别为:1,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2: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虽不是主谋,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3:照片记录的过程是整个挟尸要价的一部分。
虽然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据现场目击者称,王守海他们是当事人,参。
7. 论生命的价值(围绕3名大学生救人事件)
两个孩子 与 三个大学生的 生命 哪个更珍贵?
论生命 , 没有 高低贵贱之分 ,
论学识 , 三个大学生经过 十几年的教育,比 两个孩子 花费了更多的 资源,
三个人的价值 理应大过 两个孩子,
但 见义勇为 是一种 可贵的品质,是一个民族的 优良传统,
三个有德有义的大学生 为了 他人的生命牺牲了自己,但 他们的精神 将 留芳百世,将
激励 千千万万的中国人 ,唤醒我们的良知, 唤醒社会的责任感,唤醒人们对 生命价值的不断追求!!
个人见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8. 大学生孟瑞鹏跳水救人牺牲自己为话题写作文
但是围棋改变了我。学习围棋,我看到了古往今来无数围棋高手,他们不管下棋遇到怎样的困难总能坚持到底。古力一生坚持着围棋事业,古力常说:“下围棋输赢不要紧,只要能坚持到底就是赢家!”爱迪生说:“无论什么时候,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绝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灰心丧气。”居里夫人说:“我们应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的天赋是要用来做某种事情的。”于是,我变成了坚持到底的我。
知识改变了我的态度,让我学会用认真负责的去对待每一件事;知识改变了我的行为,让我学会助人为乐、帮助他人;知识改变了我的想法,让我与众不同……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无论是昨天、今天还是明天,知识永远不会停下它的脚步,它永远在语文中朗诵,在数学中计算,在英语中朗诵……
是知识改变了我!是知识让我奋进!
9. 长江沉船事件救人英雄作文
0月24日下午,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最终,两名少年得救,但体力不支的大学生们却落入江中。
百米外的3位冬泳队员应声赶来,尽全力救起6名大学生,而3名大学生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不幸遇难。 随后,网上多个帖子指出,在学生们救人的时候,旁边停着两艘渔船,始终未予施救。
不仅如此,在此后的遗体打捞过程中,打捞者也坚持1.2万元捞一个,钱不到位不捞人。在相关报道中,也有参与救人的冬泳队队员直言:如果渔船施救,悲剧不会发生。
主动承担起江边救援责任的老年冬泳队,高价打捞尸体的、被视为冷血的捞尸人,陷于道德讨伐的江边渔民,声言“无能为力”的相关公职人员……未及走出对三位因救人而溺亡的大学生的感动,舆论开始聚焦于事件背后的善与恶、冷与暖、罪与罚。 两艘渔船是否见死不救? 出事的宝塔湾水域是一个回水区域,漩涡与暗流密布。
在溺水事件发生时,在宝塔湾的堤岸下停着两艘渔船。比起江岸,渔船离落水学生们更近。
一艘渔船上,是自称拉过一个落水少年和一个大学生的陈恒云,60多岁,船主,带着熟人的儿子许刚;另一艘船上,则是70岁的陈选德及其老伴熊韶香。 渔船上挂着渔网,下水救人的学生被发现有人失踪后,人们开始求渔夫捞人。
“我们没工具,捞不了人。”陈选德事后跟记者解释。
对于先前“见死不救”的指责,陈选德则坚称:当时水面上漂浮的两只游泳圈,一只是赶来救援的冬泳队扔下的,另一只则是自己抛出的。不仅如此,他还向江中伸出一支长篙,先后拉起了3名大学生。
但这一说法明显与众人及冬泳队员的叙述矛盾。学生入水时搭的“人梯”断裂落水后,一共有6名学生被救起,而3名冬泳队员韩德元、鲁德忠、杨天林分别救起了三人、两人、一人。
只有韩德元表示,在救第三人体力不支时,他曾向渔夫要求伸长篙帮忙,渔夫照做了。 而大学生和围观市民的态度则更为激烈:渔船一动不动,根本没救! 10月29日,荆州市公安局对网帖作出回应,称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渔船是否见死不救并借机牟取暴利。
由于官方的积极动作,民众视线开始关注有关“见死不救”、“高价捞尸”的真相。3名遇难学生的家属也递交联名信,要求查明关于渔船的真相。
10月28日,3名遇难大学生的追悼会举行,上万市民前往殡仪馆悼念。而在市区内,人们也自发聚到宝塔湾边,自行纪念。
这天上午,陈选德和熊韶香像往常一样,停靠在宝塔湾河边,准备卖鱼。谁知船刚靠岸,便迅速被市民认出。
有人大喊“这就是那天见死不救的渔船”。市民当时即将陈选德的渔船围住,开始砸船,夺走渔网。
紧拉住渔网的熊韶香被一并拉下船,上了岸。有人开始往船上扔石头,陈选德急忙开船走了。
留在岸上的熊韶香,在赶来的民警协助下,也很快离开。只有被市民抢走的渔网被烧了个干净。
这一事件在后来的几天被市民们四处传播,闻者拍手称快。支持作文我。
⑶ 大学生为救儿童溺亡,老年男子打捞大学生遗体谈价要钱写一篇作文
湖北荆州三名大学生上月救人溺亡,在长江险恶的涡流处留下永久遗憾。舍生取义的青年受到应得的尊重和礼遇,英雄长已矣,可这次见义勇为没有像惯常那样被迅速忘记。不久之后,捞尸人绑缚遇难者手臂、在船头疑似要价的照片广为传播。一时间,悲痛、愤怒和羞耻将观众包围。除了悲剧的无力感,人们质疑当地政府的不作为,诘问幕后的黑色利益链条,而真相远未到来。通过不同媒体报道的交叉印证,某些误解被扭转,比如渔民参与了救援,并非此前传闻的那样袖手旁观。更重要的是,证实存在一个垄断了江上捞尸生意的地下生态圈。由于新闻暂时还没能触及核心信息,这个隐秘行业的全貌还不清晰。即便这样,他们冷酷的行事手段与钱财至上的规则已暴露无遗。当尸体不幸沦为一门生意,潜伏背后的阴谋让人不寒而栗。存亡之间可能暗藏着图利的纵容,救人与捞尸如此刺目地并列在一起。肩负保护职责的警察、海事和消防等部门空手来去,闪出一片空茫的江面,任由来路不明的捞尸人喊出生死定价。这种显而易见的意味令事件展示了多层隐喻。救人于水火的朴素道德崩溃了,生命和哀求被金钱湮没,必须要自救的人得不到得力的救助,却眼睁睁看着它戳透人心,善恶中间魔鬼盘踞。一味进行道德讨伐被认为是不恰当的,因为“挟尸要价”场面所显示的还有政府部门责任懈怠,包括救援能力缺失,以及用司法彻查弄清原委,给生者一个交代等等。道德谴责的确不能换回丧失的生命,可这一连串发生的龌龊却与各种道德的不振有莫大关系。道德从来不是虚幻的,它是或明或暗的事实,是奋不顾身的救人者,也是在太阳伞下论价的老板,映照着随时会被失敬的人生。这起事故后,社会上流传着三个英雄的事迹。他们不仅救活了其他人,也提供了温暖更多人心的力量。只是,假如“挟尸要价”背后的内情早一天被揭露,假如能断绝这种血淋淋的营生而代以公开的警示,假如之前的落难者能唤醒责任部门的公德心……假如这任何一个“假如”都实现过,就不必亲见英雄的牺牲。英雄的价值不该仅仅被颂扬,活着的英雄越多越好。当地政府不该仅是颁发救人荣誉了事,更当反省对牺牲者的失职,弥补对隐患的失察。吞噬年轻人的江段暗流从未得到过真正监察,从毫无作为的表现看,当地政府部门实质上放弃了这段水面上的生死挣扎。某种程度上,当地政府以为见义勇为颁奖的方式远离了义勇二字。而这又直接推动了捞尸生意的恶性及垄断。公众心意难平,不惟恨捞尸者的冷血,更因见识了江面上的“无政府”乱象。如今看来,凶险的绝不只是江面。在这片捞尸者的“狩猎”场所中,藏着未被公开的阴谋。如果政府部门不能给民众提供庇护,一旦尸体成为要价的筹码,死亡就异化成某些势力的生财之道。荆州这起救人事件,出乎意料地没有按照好人好事的进程结束,却遵循类似血酬定律的逻辑向前发展,进而直接挑开悲剧中更广泛的悲情意识。谁也不知道,这种羞耻会在循环多少次后结束。
⑷ 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起因 经过 结果
荆州市委市政府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的调查结果,还原了大学生群体舍己救人的英雄壮举,情景真实可信震撼人心。 由荆州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信访局、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和长江大学组建的工作专班,10月31日至11月4日就事发现场的相关情况开展了联合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当天大学生舍己救人的壮举清晰地得以再现。 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40多名学生,在长江观音矶附近的沙市宝塔河段沙滩上秋游野炊。14时15分左右,附近2名儿童不慎落入江中,在场的10余名大学生立即开展施救,李佳隆、龚想涛率先冲入水中,徐彬程、方招、陈及时、张荣波紧随其后。 李佳隆救离岸较远的儿童,龚想涛救离岸较近的儿童。李佳隆救小孩时体力不支,徐彬程过去接应,把被救的小孩拖向江边的渔船,用肩将小孩托出水面,并由船上人员将获救小孩拉上船并转送上岸。 此时,何东旭、姜梦琳、黄检、孟亮雨、孔璇、李立科、昌子琪、万莉沙、贾云芸等大学生,手拉手组成人链伸至江中接应。人链最前端的何东旭抓住龚想涛所救儿童的手,开始往岸上拉时,脚下的流沙塌陷,人链瞬间断开,处在人链前端的何东旭、姜梦琳、孔璇等倒进深水中…… 听到呼救,附近韩德元、鲁德忠、杨天林3名冬泳队员闻讯赶来下水救人。韩德元抓住两人往岸上游,鲁德忠将救生圈扔给韩德元后,游过来一同将两人拖至停靠岸边的渔船边。之后,他将救生圈扔向仍在江中的学生,徐彬程抓住救生圈扔给李佳隆,自己游过去同他一起拉着救生圈游到渔船边,李佳隆手搭在渔船边休息一会儿后,有人抓住他的手,将他从江中拖到了岸上。 休息片刻后,徐彬程再次救起1名同学返回岸上,落水的孔璇在冬泳队员的帮助下爬上岸。 此时,韩德元又听到岸上有人喊叫:“水里还有一人”。他再次入水抓住一名落水者往岸边游动,这时停靠岸边的一艘渔船向韩德元救人的位置移动过来并伸出竹竿,韩德元一手抓住竹竿,一手抓住被救落水者,由渔船带到岸边。 长江大学学生高阳拍摄的视频显示:有人大声说:“没人了”。而在此期间,昌子琪与万莉莎已看到何东旭沉入水中,万莉莎给方招打电话无法接通。高阳和林泉在14时22分至14时25分时间段均发现何东旭失踪。通过清点人数发现方招、陈及时失踪。 此时,江面已恢复平静。两位落水少年获救了,而三位英雄已经沉入苍茫而冰冷的江水中…… 据当地冬泳队员介绍,“万里长江,险在荆江”,事发地观音矶又是荆江最险要的江段,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矶”,是历史上著名的险工险段。大学生救人现场被当地人称为“鬼门关”,水面看似平静,但水底却暗流涌动,旋涡成串,几乎每年都有人在那里溺水身亡,最多一年溺亡人数曾达到18人之多,因此,发现有人在此溺水,当地人一般不敢下水施救。
⑸ 湖北荆州大学生溺亡事件
11月7日电 7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据央视新闻和当地“荆州新闻网”报道,调查结果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事故事发现场的调查。结论为: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第二,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
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施救船主要是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船是王守海、圣德义。
最主要的是关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情况通报。这个公司2008年6月注册,在工商部门登记过,但是没有交过税。该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陈波一般会印发一些名片,发给长江一带的失踪落水人员周围的人,进行一些通知。如果提供给他一些信息,就会收到50-100元的信息费。价格没有谈拢之前,他们一般是不会开工的。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是12000元,没有捞到尸体也要交6000元。他们一般是付给二层的打捞业务的船的负责人1700多元,没有捞上来尸体付给800元。陈波把情况通报给陈兴,陈兴负责和这些渔民再分成。一般是剩下的钱陈波得30%,法人代表夏兵得到70%。
据目前调查组报告说,这个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的情况。但陈波在1990年时曾因抢劫被劳教3年,后来没有发现新的违法纪录。从工商的登记来看,这家公司虽然注册了,但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打捞沉船和沉物,是否具有打捞尸体的资格还需要进一步法律上的认定。目前看没有发现这个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
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除了他收取打捞费用外,他还趁学生处弱势的情况下,向师生索要额外的价值300元的烟、矿泉水钱。让这些老师去买烟和矿泉水,买来之前不开工。这个中间耽误了30分钟。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调查组得出的几个结论内容具体如下:
结论一:
事发时停靠事发现场的两艘渔船船主有协调、配合长江大学学生、冬泳队员施救落水人员的行为。在其他施救人员将被救人员靠近渔船的时候,伸了竹竿,帮助拉向渔船,并将落水者拉上了船,不存在见死不救的情况。渔船主人除许刚较年轻外,陈选德1940年3月出生,熊绍香1942年1月出生,陈恒云1946年1月出生,年龄较大。
根据调查情况反映,施救现场基本情况如下: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5091班、5092班的40多名学生,在长江干堤宝塔河段沙滩上秋游野炊。吃过中餐,部分学生离开现场。
下午14:15左右,在大学生活动地点附近的2名儿童,不慎落入江中,长江大学(简称“长大”,下同)学生在呼救的同时,在场的10余名长大学生立即展开施救,李佳隆、龚想涛率先冲入水中,徐彬程、方招、陈及时、张荣波紧随其后。此间,长大学生高阳用手机拍摄,自14:29至14:20:20,时长1分20秒。在此游玩的市民陆铭用相机拍摄了近20张照片,但其相机设置时间比北京时间超前55分钟,其拍摄的第一张照片显示大学生下水救人的时间为15:11,校正后应为14:16,与高阳拍摄时间基本吻合。
当时,李佳隆救离岸较远的儿童,龚享涛救离岸较近的儿童。李佳隆救小孩时体力不支,徐彬程过去接应,把被救的小孩拖向江边的渔船,用肩将小孩托出水面。根据船主的陈述和现场照片显示,获救小孩由船主程恒云和许刚接应将小孩拉上船,并转送到岸上。
结论二:
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根据目击者陆铭、高阳拍摄及报警时间和公安部门接处警综合推算,从学生溺水时间在14:16之前,14:22——14:25发现何旭东等三人失踪,14:23:51——14:31报警到接警处警,消防海事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间在14:36分左右,溺水学生已沉入水中14分钟以上,客观上已丧失施救的最佳时机,加上该水域水情十分复杂,导致警方施救无果。
结论三:
协助配合施救的2艘渔船与事后实施打捞的2艘船是不同的船只。通过调查组对4艘渔船的比对以及对现场照片(网上搜集)的研判,施救船主分别为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尸体船主是王守海和圣德义。
结论四:
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虽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但八凌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
10月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陈及时、方招、何东旭3名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该事件引起社会各界、舆论媒体高度关注。
媒体质疑“天价捞尸”事件 称仍然存在多个疑点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在7日的情况通报会上,调查组给出的结论主要是:
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第二,有关部门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第四, 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其中,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陈波除收取打捞费外,还趁人之危索要了价值300元的烟和矿泉水,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对于调查组给出的结论,中央电视台记者表示尚有不少疑问没能解开。这样一个缺乏资质,没有正式员工又数年不纳税不缴税的企业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有关部门有没有进行到位的监管?
这三名大学生的尸体最终还是由捞尸船打捞起来。根据笔录等综合分析,当时消防、水上公安以及海事等部门到达现场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时间。最佳救援时间应该是在5分钟之内。据调查组给出的报告,事发8-10分钟内,相关部门已赶到现场。也有目击者称是半个小时到位。这个上面有一些纠缠。但是不管是什么时间到位,他们已经错过最佳时间,他们的任务实际也就是打捞尸体。为什么最后还是由私家的捞尸船捞起来?当时,相关部门又在做什么呢?现在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答。试问如果陈波的船没有打捞三名学生的尸体,又应该由谁捞?还会不会捞上来?
该记者还有一个疑问,陈波等人是15点10分到的现场。因为烟、水问题纠缠了半个小时,15点40分开始打捞。消防的船是16点20离开的,也就是说在他们打捞过程中,消防(部门人员)还是在现场的。为什么却没有由相关部门来打捞?
记者在笔录中看到一点非常质疑,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提到,他当时得到这个信息是有个叫“蓝色家园”的餐厅人员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地方发生事故请他来打捞。在途中,水上派出所的所长也打了一个电话给他,让他马上到现场打捞。依此推断,公安其实是知道这个公司长期存在,从事捞尸业务。为什么这个时候,公安部门没有进行打捞,却主动求援于个体公司?
另外,据陈波说,当时他所在的位置距老师以及公安的人是非常近的。那么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是否被相关部门的人员所目击?他们当时是什么态度,这都是当时留下的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