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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后招收计划表

发布时间: 2023-03-03 17:00:41

㈠ 厦门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 厦门大学 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厦门大学 (国标代码10384),现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和漳州校区。 厦门大学 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厦门大学 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漳州校区位于厦门湾南岸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

第三条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厦门大学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厦门大学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 厦门大学 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 厦门大学 招生的常设机构,在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厦门大学 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厦门大学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生。 厦门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厦门大学 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 厦门大学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教育资源享有情况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 厦门大学 招生网(http://zs.xmu.e.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将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单列批次录取的省份, 厦门大学 在该省份录取的以上三类考生不占用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

第十条 厦门大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厦门大学 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凤凰计划”农村专项自主招生,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招生计划投放比例。

第十二条 厦门大学 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培养”模式,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按照37个招生大类进行招生。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 厦门大学 本科招生大类(专业)设置一览表》。

第四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十三条 厦门大学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共同学习“学科通修课程”,二、三年级按照《 厦门大学 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确定专业(或方向)。

第十四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厦门大学 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制、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十五条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从2010年起, 厦门大学 成为国家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19所“985工程”大学之一。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优秀学生创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 厦门大学 以优势学科群为依托,搭建“本研一体化”教学平台,建立“本博直通车”机制,鼓励拔尖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十六条 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班。自上世纪90年代起, 厦门大学 经济学、化学、数学、生物科学、历史学、海洋科学等六个专业就已成为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经多年积累, 厦门大学 六个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批优秀拔尖人才。 厦门大学 对六个基地班以我校杰出校友(均为著名教授)冠名,分别为:“王亚南经济学班”、“卢嘉锡化学班”、“陈景润数学班”、“汪德耀生物科学班”、“傅衣凌历史学班”、“郑重海洋科学班”,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各基地班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拔尖人才培养。

第十七条 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 厦门大学 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建筑学等9个工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第十八条 国际化教学试验班。 厦门大学 选择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数学、海洋科学等优势学科,开设国际化试点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国际化教学试验班的教学计划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采用双语或英语教学。其中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化试验班由 厦门大学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共同承担教学和培养任务,采用全英文授课;该班的学生从录取的经济学院新生中进行选拔,在学期间有更多机会到国外知名高校交流。

第十九条 国内外名校交流。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 厦门大学 致力于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的活动。 厦门大学 与吉林大学、 山东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等签订了交换学生协议。 厦门大学 利用侨、台、特、海的区位优势,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27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厦门大学 每年选拔数百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境)外著名大学交流学习。

第二十条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注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 厦门大学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新生入学后为本科生配备导师,为学生提供思想、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厦门大学 要求本科专业课程由教授、副教授承担,形成了名教授、名师给本科生上课的校园文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能源学院的新生和国际学院爱尔兰都柏林项目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区,其它学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区。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 厦门大学 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 厦门大学 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 厦门大学 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二十三条 除外语类专业和国防生的招生专业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余招生大类(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厦门大学 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

第二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自主招生、“凤凰计划”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的考生,有关考核要求按相应的简章执行。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 厦门大学 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除国防生外,各招生大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 厦门大学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七条 厦门大学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按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05%-110%以内调档。

第二十八条 厦门大学 在各省份出档的考生中(除内蒙古外),根据公布的招生大类(或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

第二十九条 厦门大学 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三十条 厦门大学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 厦门大学 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注:在江苏的录取原则以第三十五条为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份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 厦门大学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高考卷面原始分高者优先,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者,文史类以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第三十一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 厦门大学 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时,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获外语类保送、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和“凤凰计划”农村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相应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安排在公共事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第三十三条 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南京军区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http://xpb.xmu.e.cn查询,或咨询南京军区驻 厦门大学 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2-2187802。

第三十四条 厦门大学 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为国家指导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 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报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 厦门大学 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 厦门大学 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 厦门大学 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 厦门大学 的出档线下80分。录取的预科学生需在教育部指定的预科阶段培养学校进行一年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 厦门大学 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学习成绩和操行情况折合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预转本志愿填报情况及 厦门大学 拟定的预转本招生专业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 厦门大学 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将退回生源地区。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升学招生工作由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面向江苏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A+折算成等级级差分2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 厦门大学 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三十六条 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 厦门大学 招办网页查阅,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七条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继续合作举办会计学、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其招生大类名称分别为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和金融学类(金融学专业)。该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放该项目招生计划的省份仅招收有填报该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该项目由 厦门大学 国际学院负责实施,由 厦门大学 国际学院和都柏林商学院共同承担教学培养和管理任务。该项目毕业证书上注明“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课程设置、师资组成、学位授予等事项详见《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 国际学院网址:http://liuxue.xmu.e.cn/。

第三十八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普通类专业学习;按照自主招生、“凤凰计划”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的由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所有录取在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所有录取在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个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九条 学费标准

1.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及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2.航空航天学院按航空航天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在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到机电工程系和自动化系各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到航空系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6760元;

3.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4.软件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

5.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每人每学年45000元,如第四年选择到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习则该年学费按都柏林商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约人民币14-18万元;

6.录取在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4个专业的学生免学费。其中,录取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的学生,三年级分流到预防医学专业的学生继续免学费,分流到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学生按 厦门大学 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第四十条 住宿费标准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4-6人/间。 厦门大学 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四十一条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厦门大学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厦门大学 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 厦门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xszz.xmu.e.cn)相关栏目查询。

第四十二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三条 厦门大学 奖、助体系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厦门大学 设立了“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校级和院(系)级奖学金; 厦门大学 还设立了包括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资助在内的完整的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四十四条 我校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2014届96.4%,2013届93.3%,2012届94.5%。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14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依次为:企业、升学、出国出境、金融单位等。就业主要地区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广东(不含深圳)、深圳、上海、浙江等省市。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 厦门大学 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 厦门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592-2188888(共5-8线),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zs.xmu.e.cn

㈡ 厦门大学分为哪几个校区

厦门大学现在有4个校区,分别为厦门大学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具体如下:

1. 厦门大学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的思明校区有90几年的历史,位于风光秀丽、气候宜人的厦门岛南端,面积约2500多亩。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已成为公认的中国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滨海风光,秀色可餐,建筑散落云雾之中,若蓬莱仙境;最妙海塘堤岸,红花绿影,仿佛珍珠翡翠,镶嵌于鹭岛之西,这是对厦门大学最美的概括。

2. 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南滨大道300号。漳州校区位于东南沿海闽南金三角的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面环山、东向大海,与思明校区隔海相望。校区于2001年4月6日开工建设,2003年9月投入使用,占地2568亩,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要建筑延续思明校区嘉庚建筑风格,中西合璧、恢弘大气,建有“一主四从”主楼群以及生化、理工、经管、人文大楼等,服务相关学科发展。

3.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沙美路附近。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北依香山山脉、南临翔安南路、东接沙美村、西连茂林村,内涵3个天然水库,两个人工湖,距思明校区34公里。校区总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总投资36亿元、占地总面积3645亩,比厦大本部(占地面积2600多亩)还大。预计到2021年,将有超过3万名的厦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在这里学习。

4.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XiamenUniversityMalaysia),简称厦大马校,于2016年正式办学,是第一所在海外设立的中国知名大学分校。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归厦门大学所有,由教育部直属,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培养要求的,颁发厦门大学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后招收计划表扩展阅读

厦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福建省和厦门市重点共建,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20所学位自主审核高校,入选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厦门大学被誉为中国环境最优美的大学之一,校园一侧是南普陀寺,一侧是白城沙滩与胡里山炮台,与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隔海相望,包括群贤楼群、建南楼群、芙蓉楼群以及厦门大学人类学博物馆在内的学校早期建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入选“首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

截至2018年5月,厦门大学下设6个学部、28个学院(含88个系)和14个研究院;拥有8家附属医院;学校占地9000多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0多万平方米;1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㈢ 提供关于厦门大学的研究生招生信息

厦门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1921年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学校位于厦门岛的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目前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十大门类。有10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个学科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165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12个博士后流动站,348名博士生导师,1400多名在校博士生。

热诚欢迎报考厦门大学2006级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81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530名左右(含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3-4年。在校年限3-6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3)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全国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或WSK 100分,或TOEFL 550分。

6、跨学科专业报考人员一般要求提供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报考的专业与原所学的硕士专业不属同一一级学科,或分属两个学科门类,还须事先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

7、我校不招收不能到校脱产学习的在职委培博士生。

五、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http://kszx.xmu.e.cn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12月10日,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网上相关说明。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在2006年1月1日前,向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寄(送)达以下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课题计划。

(5)跨学科专业报考者,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按“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在职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7)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的“体格检查表”。

(8)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证明。

4、缴纳报名考务费。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向我校考试中心缴交报考费每人250元。请于2006年1月1日前通过邮局寄至我校考试中心收(邮编361005)。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号。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到我校考试中心缴纳。

5、“提前攻博”、“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的选拔考试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网址http://yjsy.xmu.e.cn。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初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七、考试

1、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科(文科为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理科为自然辩证法)。

2、初试时间和地点:2006年3月25日、26日,地点为厦门大学。

3、复试内容和时间: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和业务能力考核。将采取笔试、口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同等学力和跨学科专业考生复试须加笔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复试具体时间根据不同院系要求,分为与初试同时进行和等初试成绩出来后进行两种,详见网上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中旬上网查询。拟录取为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1、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博士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须缴纳学费,全程39000元/人。

2、我校为全日制无工资收入的博士生提供助学金600元/月/人,并向博士研究生设置“三助岗位”(即助教、助研、助管)。博士生可向我校学生处申请。

3、我校为博士研究生设立校长奖学金等多项校级奖学金,各院系也为博士生设立了奖学金。有困难的学生亦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住宿条件与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生统一安排住宿。2005年录取的博士生住博士生公寓(单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每栋宿舍楼提供免费开水供应和自助洗衣机服务。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住宿费2400元/人·年。2006年住宿将与2005年相同,具体安排情况待复试阶段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一、招生考试咨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均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试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内嘉庚主楼三层。

3、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ia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zsb.xmu.e.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E-mail: 网址:http://kszx.xmu.e.cn

4、相关链接

㈣ 厦门大学化学博士后就业前景

很好,出路很多。
1、博士后毕业直接去企业工作,包括半导体、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环保检测、快消日化、能源电池行业。
2、博士后毕业后转行,去券商或投资公司做化工/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研究员。
3、博士后毕业直接去普通高校当讲师,或者去一线城市著名高中当老师。

㈤ 有关厦大统计系的一些资料

厦门大学计统系总览

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历史沿革

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厦门大学财经学院统计学系。统计学系的创办,体现了我国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校长面向实际的办学思想。王校长聘请了胡体乾教授担任统计学系第一任系主任。1955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厦大财经类各系并入经济系,统计学成为经济系下的一个专业,并更名为计划统计专业,由龙维一担任专业主任。从1950年到1966年,在全体师生员工的努力下,统计学科在教学、科研、社会调查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成绩,为以后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的复办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革"期间,厦大统计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直至1972年才开始复办计划统计专业,由郑沛伦担任专业主任,沈洪担任专业支部书记。并招收第一期"工农兵学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带来了教育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春天。1977年厦大计划统计专业招收了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本科生。1982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成立,计划统计专业升格为计划统计系,钱伯海出任系主任,颜清芳为系党总支副书记主持系总支工作。1984年11月,系领导班子换届,钱伯海续任系主任,苏宗科任系党总支书记。1987年3月,钱伯海教授调任经济学院院长,黄沂木担任系主任,苏宗科连任系党总支书记。1996年7月,黄沂木卸任,曾五一接任系主任。1997年5月,苏宗科退休,张兴国接任系总支书记。2000年厦门大学进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张兴国调任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郑树东任经济学院副书记分管计统系党务工作。2004年4月,杨灿担任系主任;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黄鸿德分管计统系党务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是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发展最快、取得成绩最大的时期。1982年,计统系开始招收统计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数量经济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统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于1987年被原国家教委评定为全国唯一的统计学重点学科,2001年再次被教育部评为统计学国家级重点学科。1983年,为了完成国家社科规划的重点课题,厦门大学专门成立了国民经济与核算研究所,由计统系代管,系所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1986年,计统系增设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并于1987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1994年,增设投资经济专业,并于当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1995年,原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硕士点改为投资经济硕士点招生。1999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新颁发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又改为国民经济学硕士点招生。2000年起,根据教育部新颁发的本科专业目录,计统系继续保留统计学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原投资经济本科专业改为统计学专业下的"投资决策分析方向"继续招生。1999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获得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起,计统系开始招收国民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此后又设立了计量经济学和经济信息管理学博士点。

50年来,在几代人的努力下,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已发展成为一个学科层次分明、体系完整、师资力量雄厚的教学科研单位。目前,拥有统计学(含经济统计与投资决策分析两个方向)、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2个本科专业,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和经济信息管理等4个硕士点,以及统计学与国民经济学博士点和博士后研究站,在校学生规模超过500人。全系现有教职员工33人,下设统计学、经济信息管理和投资经济三个教研室和国民经济与核算研究所。

在新的世纪里,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的全体师生,正满怀信心、群策群力,在校、院两级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为把计统系办成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的统计与信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地而努力奋斗。

领导班子和办公室人员及其分工情况

系主任: 杨灿(教授)

系副主任: 周永强(副教授)、朱建平(教授)

院党委副书记(分管):黄鸿德

科研秘书: 罗华玉

教学秘书: 丛 里

学生辅导员:王婉琼

设备技术管理:袁加军

办公室事务:薛志琳

联系地址、各职能办公室房号和电话

通讯地址:福建省 厦门市 思明南路 422号 厦门大学 计划统计系(邮编 361005)

办公地址:厦门大学 经济楼 B座4层

电话区号:0592

传 真:2188387

系办公室: B409,2182797,2186578

系主任室: B405,2186371

副主任室: B406,2186371

院党委副书记室:B407,2188389

教学秘书室: B408,2182396

科研秘书室: B409,2182797

学生工作办公室:B407,2188389

㈥ 厦门大学会计学研究生录取情况

冬眠解答:
厦大会计保送生确实很多,如09年招收70人,校外保送生就多达30人,在加上校内保送,几乎就没什么名额给统考生,所以竞争压力很大,每年也有500-600人在考,
参考书:
初试参考书目:
1.《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部分)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管理学》(第十一版)哈罗德.孔茨/海因茨.韦里克,经济科学出版社。

复试参考书目:
1、《中级财务会计学》(上、下册,葛家澍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版。
2、《管理会计》(余绪缨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第二版)。
3、《审计学》(陈汉文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第二版)。

㈦ 厦门大学0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啥时候出来

已经出来了!!全文如下:
厦门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岛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建校85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2005年,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目前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1个专业可招收博士研究生,217个专业可招收硕士研究生,70个专业可招收本科生,12个博士后流动站, 教授、副教授1308人,10591名在校硕士生, 1810名在校博士生。

热忱欢迎报考厦门大学2007级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及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75 个专业及MBA、法律硕士招收硕士研究生2900名左右(含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数)。我校200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作出适当调整。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2--3年。在校年限2-5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四、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高校非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非“211工程”高校、非“985工程”高校,但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前茅;

4、一般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其以上(或提供TOFE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书);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热忱欢迎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有意者请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厦门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于9月25日前先将填写完整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表格传真至厦门大学招生办:0592-2180256。具体的要求和选拔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http://zsb.xmu.e.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自筹或委培类别);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及其以上人员;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所报学科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

(2)国家英语四级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其以上;

(3)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报考委培和自筹类别的人员年龄不限。

5、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法律硕士( JM ) 联考的报考条件请阅相关的招生简章。(http //:zsb.xmu.e.cn)

(三)单考

我校2007年继续在部分专业定向招收与我校有产学研关系的单位推荐的单独考试考生95名以内。单考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另附备索。

五、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网报网址为:www.chinayz.com.cn,或www.chinayz.e.cn;网报时间预计为2006年10月10日-10 月31 日,准确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9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各考生须到自己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请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2006年11月10日—11月14日,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查阅网上相关通知。(http//:zsb.xmu.e.cn)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时间:约在2007年1月中下旬,准确时间请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我校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在4月上旬前结束,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网上另行通知。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最低复试分数线。

注意: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我校将在招生办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直接公布,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择优录取。一般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至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至50%。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上网查询。拟录取为定向、委培、自筹类别的硕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类别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调进我校。

具体录取原则请以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1、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培、自筹类别)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为: MBA (全脱产)全程55000元/人(不含教材费);MBA(半脱产)全程52000元/人(不含教材费);其余专业全程33000元/人(含法律硕士专业)。以上学费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我校为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类别的全日制无工资收入的硕士生提供助学金400元/人·月(每年发放10个月;在学籍延长期内不发放),并向硕士研究生设置“三助岗位”(即助教、助研、助管)。有困难的学生亦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三助岗位”和助学贷款的详细申请办法详见我校学生处的相关文件。

十、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标准一般为:双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住宿费1600元/人·年,物业管理费120元/人·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住宿具体安排情况待复试录取阶段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一、招生考试咨询

1、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试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内嘉庚三号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ia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zsb.xmu.e.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kszx.xmu.e.cn

十二、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7月

网站为http://zsb.xmu.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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