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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投毒事件反思

发布时间: 2023-05-13 16:15:08

大学生杀人案反思_对大学生杀人事件的反思

近年来,因人际关系处理问题引发各类恶性事件,诸如轰动社会的灭门惨案、大学同宿舍同学伤人、杀人、毒害等危机事件层出不穷,让人惊叹。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大学生杀人案 反思 ,欢迎参考。

大学生杀人案反思篇一

静谧的星空下,我徘徊在宁静祥和的校园里,享受着大学这所“神圣的知识殿堂”带给我的满足感与自豪感,畅想着自己将来如何在纷繁尘杂的社会扬名立万,豪言着我的未来定然不一般。然而就在这时一条不速的信息“武汉某高校一大四学生,从宿舍跳楼自杀,据说是考试挂科太多担心不能正常拿到学位......”,简短的一句话又再一次完全扰乱了我充满野心的心,把我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拖回了布满荆棘的现实。

在看似平静的大学殿堂里像我这样的小角色又不得不重新审视我的未来,此时一系列不该出现的名字也悄然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马加爵、郭力维、药家鑫,就是那些宁愿抛弃了自己美好前程、冷视他人与自己宝贵生命的一群人,一群大学生。他们轻轻离去了,留下了小部分学生的缩影,同时也抛给了我们无尽的困惑:到底谁戕害了我们本该年轻有为的“国家栋梁”?是什么导致了大学生频频发生攻击性与自毁性行为?又是什么使得大学生对自己乃至他人的生命如此漠视?

自我们泱泱大国入世以来,这头曾经一直沉睡的东方雄狮似乎将要觉醒:经济蓬勃发展,科技飞速进步, 文化 、生活百花齐放„„;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伟大的而且可以让我们国人普天同庆的、完全骄傲的时代,究竟给这些处于“金字塔”塔尖的大学生们带来了什么?是财富,满足感,或者还是些其他的一些东西?

其实我们可以看几组数据,答案就不言而喻了。从1999年高考考生不足300万到2005年的880万,再到2008年的1050万,我想着不仅仅是几个数据那么简单的问题。事实上,在国家进行逐年高考扩招、一步步普及高等 教育 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踏上了这条通往“罗马”的捷径。然而当我们走在这条看似平坦的路上时,我们才不经意间发现,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而且错的一塌糊涂,因为从一开始根本就不存在叫做那个叫“罗马”的地方。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下,接受高等教育无可非议,毕竟这是我们中国孩子最简单的出路,然而令人心寒的是在我们真正步入大学,等到 毕业 之后,现实回报给我们的是什么?我们这群80、90后的大学生被公认为“天之骄子”,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承载着父母、社会的无尽期望,因为我们将是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和行动楷模,为了获得父母的笑容、老师的夸奖和同学的重视,我们一直努力着,可明亮的天空依旧不能支撑起我们灰暗的心,大学过后我们有什么?我们又要什么?谁陪我们走过?百转千回的思索后,是残酷的社会现实把这群人推向了高高的云颠,然后把他们重重的摔下——粉身碎骨。

我们可以简单的分析一下,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大学生残暴杀人、自杀现象。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来自穷困的农村,而且家里子女较多、家境贫寒,导致求学是他们唯一的出路。因此在这种特定的家庭环境下,社会大环境的急速发展,虽然带来了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然而它的快节奏、高风险、强竞争在激发和调动我们潜能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曾几何时,我们用美好的青春去奋斗,不惜一切地去经历高考的厮杀,当

我们懵懂地踏进大学殿堂,模糊地走出这座静穆的“象牙塔”时,我们才清醒地发现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现实:在今天的中国,一个主张“先富带动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官僚权贵、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他们的子女,即大批的官二代、富二代们一出生所得到的社会财富,可能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天之骄子”们奋斗终生、竭尽全力去谋取却最终也可能无法获得的。与此同时更让人痛心的是,和我们一起去争抢这些“牛奶”、“面包”的却仍然还是些纯粹的或是高级的大学生,像研究生、博士之类的,甚至与我们年龄相仿接近10岁的都会来抢一杯残羹。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社会反差严重的扭曲着大学生的心理,最后一部分人连我们最基本的信念——“有付出总有回报”都抛弃了,他们不再去改变自己,而是去控诉别人。当强者对弱者暴力撒野的同时,弱者也曾经彷徨过、呐喊过,而最终疲倦的时候他们选择了对强者的极力暴力报复,导致了一幕幕惨剧的出现与重演......

虽然大学生杀人或者自杀事件仅仅是极少数,但它可以很好地给我们传达一个信息:目前很多的大学生他们生活的并没有社会所想像的那么完美,他们的群体是要特殊关照的。当今文化殿堂里学术文明的萎缩与物质追求的过度已严重的侵蚀了大学的教育体系,这也直接成了很多大学生产生畸形心理、甚至心理危机、出现过激行为的始作俑者。

在当下这已经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了,社会还在进步出现问题在所难免,关键是我们如何去净化这个有点儿浑浊的社会。有些人说

是现在的大学生自己要求的太多了,步入社会了,大学生却什么也不会,还老是好高骛远。我想这不是根源,目前的问题是社会的公平、公正、道义已有所丧失了,如何找回我们对社会的公信力,才是要解决的关键。当 “知足者,常乐”“有付出必有收获”这些简单的道理重回到广大学子的怀抱的时候,我想所有的问题也就不将在是什么问题了。

大学生杀人案反思篇二

1995年清华朱令被用铊盐投毒,1997年,北京大学化学系王小龙用铊盐向同学投毒;2004年云大马加爵锤杀舍友;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常某用铊盐向三同学投毒;2012年,凤冈一学生将高效氟氯氰菊酯农药投放到桶装水内;2013年复旦黄洋被舍友投毒,2013年南航彭某被舍友刺死„„

一个个年轻生命在大学校园逝去。这绝不只是个体生命的陨落,而是整个社会的伤痛。类似极端事件透出的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要成才应先成人,我们是否过多注重学业,而忽视了人格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的本质,不仅在知识的传授,更在于心智的健全、人格的丰满。教育不应该视为简单的技能培训,切不能忽略人品而重于技能;培养健全的品格和健康的思想是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一切都是舍本逐末。因为品德不全而技能超众的所谓人才,一旦误入歧途,高学历高智商的罪,更恶更毒,所以,干起坏事来危害性就越大。

复旦投毒事件中,林某不择手段地清理掉品学兼优的黄洋,“廉价”地使用卑鄙手段来清理掉自己的对手,其实,恰恰影射我们社会的现实。比如我们社会中的“逆淘汰”现象,说明人们不再顾忌手段的卑鄙了,让自己捞到实际好处才是王道,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小人得势、恶人当道”的社会。

著名的“路西法效应”告诉我们:人们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而作恶。即一个恶的环境,再好的种子也受之影响,最终开出恶之花来。

作为国人,都争名夺利,乐此不疲:争着发财,争着买房、争着 出国 、甚至要争自己的墓地„„其实,这些人们要争的,正是权力者制定并抛出来的,就像抛出肉骨头一样,给大家来争,互吠互咬,大家一嘴狗毛才好。竞争就这样激烈起来的!

作为校园也概莫能外,学生也要面对各种竞争:入党要争、奖学金要争、贫困生名额要争、荣誉要争、选调生要争、先进分子要争、连当个班,级小小干部也要争,学校推荐工作的名额也要争„„学生们就是在为争这些荣誉,弄得耳红面赤。

而这些各种竞争的名目,也是学校抛出来的,美其名曰是“激励”。许多竞争的名目,实则无关人品,甚至无关学术,只是有利于学生们将来的就业与升迁。所以,这种机制根本没法培养出什么大师级的人物。相反,培养出一大批思想有问题的人,他们非常功利,又喜欢万事都做绝,以确保自己在竞争中处于优势。

例如黄洋与林某之间的恩怨,可能缘于两人之间的竞争:两人成绩很好。不生惺惺相惜之感,反生既生瑜何生亮之叹!林某可能是为了能够出一口被黄洋盖住“光辉”的恶气,选择的 方法 并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超越竞争者,而是通过违法的不正常手段干掉竞争者。如果林某投毒属实的话,那么这一事件毁灭的,将是两个风华正茂的高学历人才,以及他们背后原本满怀期待的父母家人,争来争去,竟争得一场空。

目前,关于这类事件各种疑点的争论,在网上已如火如荼地展开。在各种议论中,最让我感到惊异的是一些网友对此事件和自身处境的感叹,让人寒毛倒竖,有很多回帖称:“我也曾想干掉过我的室友”;“幸好我杯子随身带,否则早没命了”。这些半真半假的跟帖背后,隐藏着的是大学生们在寝室人际关系中的紧张和焦虑感。

一项针对大学生寝室关系状况的问卷调查显示,在12所高校的数万名大学生中,仅四成

“90后”大学生对寝室关系满意,三成大学生对寝室矛盾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而另有三成则认为,在学校里最不开心的,就是寝室里与室友们相处时产生的矛盾,这些矛盾包括睡觉关不关灯,起床的轻重,性格冲突和财务纠葛,或甚至是别人莫名其妙的成功对自己的伤害…… 教育专家认为,造成大学生寝室关系紧张的原因大致有: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个性比较自我、以自我为中心不习惯别人的生活方式,不善于处理新的人际关系。这些作为人生的新课目,有的人在各种磕碰中逐渐磨合、学习并适应下来。有的,虽然不适应,但最终隐忍下来。但还有的人,没有这么幸运,他们不适应更不隐忍,最终以惨烈和尖锐的方式表现出来了,甚至引发各种悲剧。曾经引人注目的马加爵和朱令事件,就是其中最令人痛心的两起。而还有更多没有这么轰动的事件,还在校园中悄然发生。而最令人感到担心的是,包括学校在内的管理机构,都认为大学生和研究生们已经是成年人,不需要像对小孩子们那样,在这类生活细节和琐事上投之以过度的关注。 大学投毒事件一再发生,无疑是给全社会提了个醒。虽然,这代价,似乎太有点大了。 教育的本质,不仅在知识的传授,更在于心智的健全、人格的丰满。从当年的朱令到今天的黄洋,频繁的杀人案出现在大学,我们该反思的不仅是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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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复旦投毒案事件对我们有何启示或警示,从法律和道德两个角度

你好,这也算是先前的热点事件了;
首先、说明敏逗皮当代教育体系的失败,对于培养学生处理生活中琐事能力缺失;
二,道德品质无从谈起,缺乏爱心和人文精神的缺失;
三,法律底线几经失守,社会环境与家庭教育落后法制观念淡薄;
四,当今社会国人整体的(包括各行各业各阶层)道德品质处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最低点桥差,这么一个社会环境中出现任何怪事都是正常的;
五,我们要好好反思,重塑民族的魂魄,在这个问题上指掘要推行综合治理而且是全方位的;

⑶ 复旦投毒案反应了哪些方面的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社会环境竞争日趋激烈,在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衡量人才质量的重要参数之一。近年来,关于高校大学生群体由于人际沟通问题引发的心理问题也愈发严重,“复旦研究生黄洋疑遭室友饮水机投毒身亡”案件再一次引发了我们对高等教育体制的思考。
一、塌腔纯大学生人际沟通能力的重要性及现状分析
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是在社会互动中不断变化着的,大学生人际沟通能力也不断随之变化。沟通指将某一信息(或意思)传递给客体或对象,以期取得客体作出相应反应效果的过程,即信息交流。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较以前相比,复杂性、广泛性增大,各种心理需求也随之扩大,人际沟通能力缺失对于大学生可能会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引发一系列心理问题,影响身心健康。
从1994年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案,到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再到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到最近的复旦研究生投毒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因琐事发生口角致一人死亡……这些案件无一不反映出大学生因人际沟通能力缺失引发的社会问题。今年1月,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新闻专业学生针对大学生寝室关系,在华中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做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43%的大学生对寝室关系表示满意。调查发现,容易引发寝室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性格、生活习惯以及沟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郑晓边表示,团咐一些大学生缺乏人际交往能力是近年来高校死伤事件频频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人际沟通是社会服务的基本要求,信息社会的沟通需要,事业成功的重要艺术,社会服务的必备素质,有利于充实自我,包装自我,完善自我,服务自我,实现自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里提出,人际沟通的最终目的是学会共处。以上校园死伤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人际关系处理不当,缺乏有效的理解和沟通,都是导致惨案发生的原因。马加爵惨案的发生贫困不是直接的原因,与他人沟通不良导致精神孤独,自我封闭以至于最后漠视个体生命的存在才是深层次原因。
二、影响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因素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一项调查显示,40%的大学新生、50%的毕业生有不同的心理问题,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四大主因。
所谓沟通的障碍,就是信息沟通不通畅,因为信息必须与接受者所知道的范围相关联,如此才可能使信息为接受者所了解。引起沟通障碍的因素有移情(同理心)、控制程度、自我表露、信任程度等其他因素,如生理、情绪、智力、社会、感觉与态度、目标以及性格因素。调查表明,在当前的大学生人际沟通过程中,明显存在着社交回避、社交焦虑、愤世嫉俗、自我中心等问题。在社交回避与社交焦虑这个问题中,大学生特别是来自农村的大学生表现得比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更加突出,原因是生活环境的不同、接受信息量的差异。沟通心理压力增大,嫉妒心理的破坏效应也增加了人际沟通成本。所以,大学生的人际沟通障碍,信息不通畅是表象,根本原因还是一个深层次的心理问题。
相互作用分析理论将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影响因素划分为四个层次。从社会层面说,不同的文化环境、知识素养、价值观念,都会影响人们在实践中目标的确定和行为的选择。在校园层面看来,大学生在人际认知上的偏差及处理人际关系技能的缺失是导致人际关系不和谐的内在根本原因。复旦投毒案中,学校主要偏重于对学生遵守纪律和制度方面的管理,而对于学生之间在人际关系方面出现的问题并不重视。在家庭层面看来,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和父圆悉母应激方式异常也会导致子女人际关系不良。在个体层面,个体的认知、情感、性格等主观因素影响了个体对别人的认识。
三、建立有效沟通人际关系的理论方法及实践意义.
相互作用分析(Translational.analysis,TA)作为一种人格理论与治疗方法,从人格与心理治疗的视角对人际交往进行了全新的解读。伯恩认为,人格结构的PAC分析理论包括父母(parent)意识、成人(alt)意识、儿童(child)意识三部分,分别代表3种心理状态:父母意识特征(以权威和优越感为特征)、成人意识特征(以客观和理智的行为为特征)、儿童意识特征(像婴儿般冲动)。人们在相互交往中都要表现出某种人格特征的某种心理状态,通过按照对方期望作出反应,即可以建立友好的人际关系;然而交往中出乎对方期望,容易导致友好关系的中断。由此可见,成人心理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因此,其实践意义有以下三点:
(一)完善人格,以成人心理处理人际交往问题是成功人际交往的重要条件。人格特质的完善是三种心理状态的平衡。强化成人意识特征的主导地位,在成人心理状态的调节下,适时、合理地采用不同的心理状态处理实际问题。
(二)自信、尊重是良好人际交往的基本前提。在自信的基础上尊重他人,与他人在相互交往中进行良性互动,形成“双赢”模式,有利于良好健康人际关系的形成。
(三)互补沟通是人际关系的目标途径。不断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以自我良好的成人意识特征,辅助采用其他人格特征,满足他人的需求,互补互惠,促进有效沟通是良好人际关系形成的重要途径,也是最终目标。
总之,TA理论可以帮助我们很好的了解自己的自我状态和心理地位,从而在与人沟通时有意识的掌控自己的心理地位,达到有效灵活沟通的效果。这对人际交往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学生处理人际关系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善于运用人际沟通的技巧和方法。在当今人际关系广泛的社会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交际观和交际技巧,克服在人际沟通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对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有重要意义,为大学生尽快地融入社会,更好地工作和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望采纳。【高考蜂背,听着背】

⑷ 复旦大学投毒案原因

问题一:复旦大学投毒案件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 楼主求采纳~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伍尺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3]
作案动机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
毒物来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林森浩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到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3]
投毒剂量
检方指控,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4]
案件经过编辑
投毒经过
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得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医学动物实验后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带离该室。
2013年3月31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趁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后将银渣试剂瓶等物装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丢弃于宿舍楼外的垃圾桶内。
2013年4月1日9时许,黄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4月2日下午,黄洋再次到中山医院就诊,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遂留院观察。4月3日下午,黄洋病情趋重,转至该院重症监护室锋橘悄救治。
警方调查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林森浩在此前,包括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时,
林森浩在法庭上接受二审宣判
始终未说出实情。
2013年4月12日零时许,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作案嫌疑并对其传唤后,林森浩才如实供述了其向421室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正式逮捕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诿避责,官僚作风。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无精神异常。
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市检察院二分院对嫌疑人林某的公诉已被该院正式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案件审理编辑
一审审理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

问题二:复旦大学投毒案林森浩为什么要投毒 一、复旦林森浩为什么投毒?
林某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上承认投毒行为,但表示这是个巧合。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与同学一起做实验,当天想起了上次实验中留下来的药品。正好那天在宿舍,黄洋和其他同学打游戏时说起愚人节快到了,他要想个节目整人。林森浩当时看他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听说其他学校也有过用毒来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先投毒“整”黄洋,而投毒是为了给受害人开个愚人节玩笑,让他难受些。
上述是林的辩解,事实上,林是蓄谋已久!
二、检方将动机被归纳为“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
但警方、检方始终未明确“琐事”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
三、林森浩其人
1、林森浩(林沐,林木),复旦附属中山医院超声科,学生会副主席,中山大学免推生,得到过第一三共制药奖学金。研究趋向是肝脏这面,业绩也相当优秀。本科中山大学医学院,分到中山医院读博。
在林的性格中,自尊、上进、好强、善良的一半,始终没有停止与苦闷、自责、充满挫败感的那一半的战争。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与外界沟通,却始终难觅出口。这场一个人的战争最终以毁灭的方式结束。
2、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决定下毒。目标是他的室友、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
此时,复旦大学医学院西苑20号楼421室里没有其他人。常住的两个人――林和黄洋――都长年在医院实习,少有同学来这里串门。
林取出试剂瓶,里边是从实验室偷带回来的N-二甲基亚硝胺溶液。这是一种浅黄色油状液体,高毒、无味,易溶于水。这瓶致命的毒药,林储藏已久。
他熟悉这种试剂,过去3年里,林先后将这种试剂注入数百只大鼠体内,制造肝脏纤维化的样本,然后处死它们,以采集数据。
毒药被注入寝室门边饮水机的水槽,致死的将不再是大鼠。
3、在同学与朋友的回忆中,林曾是本科学生会学术部部长,科研能力惊人,论文发表数远超一般学生,热心同乡会的活动,爱打篮球,玩三国杀,甚至擅长讲冷笑话。
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积极规划人生、在公开场合略带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里擅长沟通合作的瘦高个男生。但即便身处林的圈子,绝大部分人也从未留意林的另外一些特质。很少有人知道林一直在用独特的方式处理与异性沟通上长期积累的挫败感;也少有人留意林在网络上习惯使用的极具攻击性的侮辱性语句――无论是对自己的同学,还是公共人物;至于林的家庭――其实相当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乡,则被林更加小心翼翼地隐藏在与人交流的话题之外。
更少有人体会过,迥然相异的两面,在林的内心长期煎熬、发酵――尽管林始终在述说和排遣,以难为人察知的方式。这些不为人知的特质共同构成了一个隐匿于视线之外的林,杀死室友的,是否正是这个看不见的人?
4、饮水机与水票
其实连警方也一直困惑于林投毒的动机。在被警察带走后,林对投毒过程供认不讳,但对动机一直闪烁其词。林曾对警方自称投毒是一个愚人节玩笑,令办案人员很难采信。但林至少向警方提及一次与饮水机有关的争执。
林与黄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过争执。黄和葛提出三人平摊购买桶装纯净水的费用,但林拒绝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摊的方式不合理。
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但这次争执应该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早在半年前,林就从QQ好友列表上删除了“五官科-黄洋”,而黄洋当时也将林删除。两个共处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对方的网络联系人之中。
葛林也回忆不起当时两人为什么网络“绝交”,但从另外的消息渠道能够确认,......>>

问题三:你那个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教育只在于知识不在于人心和关怀的失败

问题四:复旦大学投毒案林森酿成悲剧的原因 我认为这与他嫉妒、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缺陷和处理人际关系及情绪调节能力低有关。具有这些不良因素的人在生活中容易遭遇挫折,而挫折往往使他产生愤怒、怨恨、敌视等消极情绪体验

问题五:复旦林森浩为什么投毒 黄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贡荣县人,是家里的独子。2004年,黄洋参加四川高考,考出600分(满分750)。因为想读北大金融,他选择了复读,并在次年考出了690分的高分。但在填报志愿时,家人认为报考北大有点风险,于是选择了复旦,就读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专业,之后转专业到临床医学。其后,黄洋获得直研资格,成为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在放弃直博机会找工作未果后,不久前他又通过考试考取了博士。黄洋同学因喝饮水机里的被投放有毒物质N-二甲基亚硝胺的水,经抢救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新华社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获悉,复旦投毒案已移送至该院,进入审查批捕阶段。4月11日,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引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警方19日向记者证实,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送医救治无效于4月16日下午去世。
黄洋的最后一条微博更新于3月13日,他引用了《黑暗骑士》里的歌词:别问我恶类或善类,我只是渴望飞的哺乳类。善恶的分界,不是对立面,而是每个人,那最后纯洁的防线,都逃不过考验。
嫌疑人林森浩,广东汕头潮阳去和平镇人,微博@大汉漠北,博客practical。大汉漠北微博原文:有时候挺痛恨这个行业的,名义上叫做医生,但是面对病人,尤其面对那些急切想从这里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不能帮到底,好比带一个问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后跟他说,你找别人帮忙吧。尽管超声介入如火如荼,还是有不少局限性,经常只是干些搭把手的活。而且,离开了机器,就没办法为病人解决一丁点问题。
有网友发现:一个叫“诛姜成”的ID曾于2012年在网络知道提了数个关于“氢氟酸怎样让人毫无察觉”“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方法”等问题,让网友推测嫌疑人#林森浩#本来是想杀害同寝室室友姜成,误被#黄洋#喝下错算计量的水导致其死亡!
版本一:直博竞争说
一种猜测是两人在直升博士生竞争时发生了矛盾,而最终黄洋胜出,林森浩怀恨在心。
不过医学院老师否认了这种说法黄洋是来自四川的贫困生,平时学习很努力,成绩也很不错。但是他和林森浩并不在一家医院,也不是同一个专业,因此即便都在考博,也不可能因为名额竞争而产生瓜葛。
黄洋的同学也证实,投毒者与被害者两人成绩都很好,他们在两家医院不同科室研究不同方向,不存在竞争。复旦大学方面有关负责人也否认他们存在考博竞争的传言。
版本二:为情杀人说
昨日,有人在网络上称,黄洋和林森浩曾一起追求过一个女生,最终这个女生选择了黄洋,这让林森浩难以接受,所以对黄洋进行报复。
针对这个问题,黄洋的父亲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据他所知黄洋并没有女友,在同学中人际关系很好,应该不会因此惹来杀身之祸。复旦大学方面也否认两人因争夺女朋友而产生矛盾的说法。
版本三:误杀说
网上流传的另一说法为林森浩下毒目标本为同寝室的另一位同学,他们所住的宿舍共有三人,不想被黄洋误食。
对此,记者从多种渠道获悉,林森浩、黄洋所住的寝室确实是三人间......>>

问题六: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 投毒案件 林浩杀害黄洋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 南方周末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林与黄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过争执。黄和葛提出三人平摊购买桶装纯净水的费用,但林拒绝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摊的方式不合理。
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
葛林没有否认这一细节,他只是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不做评论。”
但这次争执应该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南方周末记者查证,早在半年前,林就从QQ好友列表上删除了“五官科-黄洋”,而黄洋当时也将林删除。两个共处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对方的网络联系人之中。
居然因为水费引起的,亮瞎了。。。

问题七:复旦大学投毒案林浩森杀害黄洋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 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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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复旦大学投毒案反映了当代大学生怎样的价值观 “前生回首今生缘,数载同窗情义坚。”同窗之谊从古代传颂到现在,为何现在却屡屡出现“同室操戈”的现象?最近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热议,有人说最可怕的不是毒药,而是人心。本该是国之栋梁的天之骄子们,又是因为什么走上了不归路?
细细盘点近年来的在大学校园内发生的种种惨案,从1994年清华大学女生朱令铊中毒事件,到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再到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连杀4名同学;同年,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案,副教授投毒毒害上司;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发生3名大学生铊中毒事件;2010年,四川大学曾世杰因被人嫌丑,杀1人,砍伤2人;再到最近的复旦大学黄洋案。
5月8日晚,“@人民日报”“你好,明天”栏目表达了对逝去生命的反思:“黄洋,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令人扼腕。相同的痛惜,给逝去的生命,也给那个迷失的灵魂。该是何等的仇恨,怎样的扭曲,才忍心对同窗下此毒手?教育的本质,不仅在知识的传授,更在于心智的健全,人格的丰满。从当年的朱令,到今天的黄洋,该反思的不仅是校园。因你,我们今夜难安。”
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郑晓边表示,一些大学生缺乏人际交往能力是连日来高校死伤事件频频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背后是长期以来相关教育的缺失。无论是学生自身还是学校、社会,都应该尽快亡羊补牢。此外,郑晓边建议,设置相应的服务机构,对大学生提供危机干预,及时为大学生提供心理疏导方面的帮助。
大学生投毒案真正该引发的是我们对当代大学生的思考,我们该看到事件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一面。虽然近些年来对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关注度日益增强,但远远没有将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提到与学习成绩同等的高度。学习,先学做人,再学做事,最后学做学问。但是由于社会等诸多压力,几乎所有的学校老师家长都把做学问放在了第一位,从而忽略了对学生人格的教育。大学校园中的争执与碰撞的原因何在?在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后曾有一家杂志做过一次问卷调查,在大学中最容易引起摩擦的问题就是,同寝室的室友来自四面八方,生活习惯的不同和价值观的差异。又因为当代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遇到不满、打击容易偏激,说出过激的语言和作出过激的行为,导致了校园惨剧的发生。
如果要从黄洋案谈中国教育的缺失,那大概不只是专业性的“关注大学生心理问题”。 一味地注重知识的填鸭,忽视对学生的人格教育,是中国整个教育机制的弊病。但是中国的教育机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场投毒案,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各大高校该思考的,该做到的应是把大学生心理教育融入到整个教育体系中去,而不是只是打着旗号,喊着口号,却一无作为。而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我们该思考的,能做到的就是,努力端正自身心态,充分认识生命的可贵。正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与同学室友的交往中,要学会换位思考,要能看到自身的错误,不要一味的指责他人。
一场投毒案,不单单是给大学校园,而是给整个教育机制敲响了警钟,重视学生的心理、人格教育刻不容缓。

问题九:大学生投毒事件原因 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作案动机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
毒物来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林森浩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到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
投毒剂量
检方指控,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

问题十:分析复旦大学投毒案的犯罪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2犯罪主观方面,3犯罪客体,4犯罪客观方面。

⑸ 复旦投毒案应带给人们哪些反思

该案体现我国法律意识、规则教育淡薄。虽然我国大中学校课堂中,都有法律知识的教育,但很多学生并没有树立法律意识,没有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责任感。就像复旦投毒的学生,反复辩称自己是开玩笑,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严重犯罪。事实上,在中小学中,涉嫌违法犯罪的恶性恶作剧,也确实不少,比如,银没同学上课站起来回答教师问题,有同学悄悄把凳掘闷子移走,结果导致同学在坐下时严重摔伤。而对于判搏弯这些恶作剧,往往都被学校从保护学生出发淡化处理。而实质上,这是严重伤害事故,应该追究当事学生的法律责任。由于没有严肃追责,结果学生并没有形成牢固的法律责任意识,也不把规则当回事。

⑹ 复旦大学投毒案,你怎么看

对复旦大学投毒案的看法:
复旦大学投毒案,使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成为关注热点。但在数据上看,一次次的关注没有显著改善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和北京高校学生心理素质研究中心在2002年的一次大规模调查中的数据表明有16.51%的大学生存在中度以上的心理健康问题。而十年后,据《2010-2011年度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报告》显示:分别有27%、66%的大学生认为自己经常或偶尔有心理方面的困扰,近九成学生心理出现困扰。
两个调查的统计口径不一,但数据表明大学生心理问题确实是持续和普遍存在的。为应对这些学生的心理问题,各高校都配备了心理咨询室,可力度显然过于单薄。这方面,美国大学的架构或可学习:内容上看,美国的心理健康教育有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生活指导,生涯辅导等;而实施途径上看,有学生自我心理保健教育,校园生活的渗透作用、进行社会服务,设立健康图书馆等。这些远较国内简单的心理咨询室或者几个课时的心理健康课更系统和全面。
而面对寝室矛盾,哈佛大学的经验也十分值得借鉴。新生入学第一年,校方新生主任就会刻意将不同文化背景、社会阶层、兴趣爱好的学生安排在同一寝室,让他们迅速体验文化冲突、生活习惯冲突和个性冲突等带来的强大压力,为他们走上社会提前锻炼适应能力。

复旦投毒案
复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2015年6月26日消息: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阶段的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也就是复旦投毒案,又现新进展。昨天上午,林森浩重新委托的辩护律师谢通祥向最高法提交了7份申请 。
上海复旦投毒案,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再有新进展。7月31日,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及其新任代理律师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及10余项鉴定申请。《意见书》中林森浩父亲及其代理律师认为,两审法院认定的毒物分析结果与案发之初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的鉴定存在重大矛盾。
2015年8月上旬,备受媒体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再度引起热议--被告人林森浩父亲林父请求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并与最高法法官为此见面了数个小时的消息引爆了舆论。专家表示,死刑复核阶段,法官见被告人家属是非常罕见的,但对其意见,最高法可答复也可不答复。林父的代理律师谢通祥则介绍,林父的意见对案件有重要意义,他们近期将提交《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二)》。

⑺ 如何看待“复旦投毒案”问题

2013年4月16日下午15时29分,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通报,该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上海警方证实,和黄洋同寝室的林某有重大嫌疑,现已被刑事拘留,作案原因和动机还在调查当中。

在校学生伤人事件已非独例,多年前的校园铊中毒案、马加爵事件还让我们记忆犹新。我们要对其反思,分析其背后的社会和教育等问题,如果不能深刻的反思,寻找出解决方法和对策,也许还会有类似的事件发生。

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之死,突显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问题。当下,不管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只重视智育而轻视德育,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等教育缺失,到处充斥着虚荣、享乐、拜金主义,有的老师甚至说不挣够多少钱就别来见我之类的话。

应试教育使学校和家长只关注孩子的分数,不重视他们的道德教育,将孩子培养成只会读书的机器,到最后也许会培养成如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所说“培养的人越有知识,越可能成为社会的祸害。”

现在应该将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扭转,还原教书育人的本质。正如教育家陶行知所说:“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当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 只有这样才能使老师和学生各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减少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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