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群体性事件
① 大学生如何实现理性维权防止群体性事件
1 大学生维权的特点是什么?
大学生维权主要指大学生个人或相应的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我国法律以及政策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借助司法或其他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清除已有的侵害。从广义上而言,它包括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虽然大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渐觉醒,维权活动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但从整体而言,现状并不容乐观。主要呈现以下一些特点:首先,大学生群体较其他社会群体的维权起步较晚,规范性较差,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法律程序作保障,可以说相应的制度基本处于空白。第二,就大学生整体而言,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一方面,许多学生并不确切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具体权利,因此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即使一些学生意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绝大多数迫于压力,最终向损害方妥协或能忍则忍,维权不了了之。第三,校内维权组织过少,即使有也层次较低、作用不大。如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等,虽是天然的大学生维权组织,也开展了一些维权活动,但层次较低,仅局限于代表学生向学校反映一些有关学习、管理及后勤服务的问题,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维权职能。第四,高校及社会对学生维护自身权利的认识评价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客观而正确的标准,学生在实际维权中,缺乏相应的社会支持。总之,大学生整体维权意识还较为淡薄,维权活动极不普遍。然而,从社会的发展来看,大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强,维权活动的开展,应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它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那么,又何以呈现上述特点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传统的教育思想根深蒂固;学校管理理念相对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弊端较多;缺乏相应的救济渠道。现实的困难性直接制约了大学生维权的积极性,限制了其维权活动的普遍性。
2 大学生维权的手段有哪些?
一种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简称“消协”)投诉,由协会负责向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和调解,并最终促成事件的解决
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处理。
最普遍的是与商家协商
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时 首先去找商家理论或者协商赔偿 或者更换退货
3 各种手段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消协
优点:消协受理维权案件以后 积极与商家联系 并为大学生想解决办法
缺点:“消协”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法院:
优点:所裁定的结果是最公正的 并且执行力度最高
缺点:手续繁琐 所消耗的精力大
协商:
优点:大学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商家解释 并交涉协商事宜
缺点:完全取决于商家的诚信度 如果商家拒绝任何赔偿 没有办法
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依法维权、政府依法行政、公安依法处置的良性互动
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难度是由其成因的复杂程度和聚集群众情绪的激烈程度等因素决定的。因此,群体性事件能否预防得住,是否处置得了,往往并不完全或者说并不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始至终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环境。
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下大力抓根本、打基础,以最真诚、最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最博大、最宽厚的人道情怀,开展入户讲法专项活动、执法护法专项行动、以案说法专项教育,耐心地帮助群众积累知法懂性、依法守法、敬法畏法的内在动力,从而自觉服从法律的管辖。
开展“三个专项”以来,全市成功化解了几十起群体性事件,几起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群体性事件,由于入户讲法、执法护法、以案说法紧密结合,环环相扣,抓住最佳时机有时效性地做,聚合最大力量有目的性地做,运用最优方式有针对性地做,保持最大耐心有连续性地做,最终都由于群众情绪归于理性平和,环境和氛围回归依法守法状态而得到了较好处置。
由此看来,开展“三个专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既是帮助群众积累依法维权内在动力的过程,也是群众依法维权、政府依法行政、公安依法处置良性互动的过程,而这种良性互动正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宝贵的资源。这些,都是我们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上的有益探索和宝贵经验。
(作者系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② 大学生打架有什么后果
大学生打架的后果: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学生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流程
1、处理学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应遵循就近原则。任何目击此类事件的教职工均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报告。
2、各主管部门在接到上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抵达现场,处理现场并安抚学生情绪。若发生学生伤亡情况的应立即组织对受伤学生的救治。事态较为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请求就近的公安机关及医疗部门给予协助与配合。
3、晚间及节假日期间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的,首先发现此事件的教职工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协调组织在场教职工、班主任及学校保卫人员将参与斗殴的学生迅速分开,并及时对受伤的学生进行救治。
4、事件现场处理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在两天内将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和详细处理过程整理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存档。
③ 面对群体性事件,大学生该保持什么样的态度
遇事冷静思考,不能一时头脑发热就随大流,需要先分析事情利弊,以及这样做对事情的发展有神世凯游唤没有帮助,或者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虽然说这样说有点消极返携,但是在群体性事件中还是明哲保身最为明智。
④ 大学生在大学打架会怎么样
一、大学生在大学打架会怎么样? 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 故意伤害罪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晌茄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 正当防卫 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 战时自伤罪 论处。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 轻伤以下的 轻微伤 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 重伤鉴定标准 》和《人体 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的规定为准。 3、本罪主体的 刑事责任年龄 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手斗本罪。 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二、学生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流程 1、处理学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应遵循就近原则。任何目击此类事件的教职工均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报告。 2、各主管部门在接到上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抵达现场,处理现场并安抚学生情绪。若发生学生伤亡情况的应立即组织对受伤学生的救治。事态较为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请求就近的公安机关及医疗部门给予协助与配合。 3、晚间及节假日期间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的,首先发现此事件的教职工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协调组织在场教职工、班主任及学校保卫人员将参与斗殴的学生迅速分开,并及时对受伤的学生进行救治。 4、事件现场处理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在两天内将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和详细处理过程整理后形成书面材料上宴薯察报相关主管部门存档 在大学在校期间,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以不成熟的手段进行发泄或者伤害他人,而是通过文明方式和解。同时,大学城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应当明白自己在进行相关滋事斗殴期间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当然,每一个大学生都应将发扬积极向上的一面,实现自己的价值。
⑤ 大学生应该怎样看待群体性事件
第一、正确看待社会矛盾。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潮中,有了社会矛盾似乎社会就不和谐了,似乎就是当地政府的失职。其实在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社会各阶层不断分化,人们在经济大潮中的信仰缺失,不断形成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团体。以前那种简单的人民利益并不是很清晰,反而所谓的“人民利益”具体到了各个社会阶层和利益团体,但是他们之间往往存在这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其实这种矛盾的存在是很正常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阶层分化的必然结构。“屁股决定脑袋”,所谓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很不现实,现实上往往只能代表自己屁股所在的那一方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把社会矛盾当成一种常态,把社会矛盾当初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当我们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社会矛盾后,就不会把建立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作为政府职责,而是把发现矛盾解决矛盾,把平衡个方面利益作为自己的职责。
第二、要用大禹治水的思想来包容矛盾。既然社会矛盾是一种正常现象,那么就应该给与社会矛盾一个正常的发泄渠道。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示威罢工的权利,就是给释放社会矛盾一个正常的渠道。但实际操作中,这个渠道被堵死了,就像河流被堵死一样,发生灾难只是迟早的问题。通钢事件中,如果给工人一个罢工的渠道,来增加工人与管理者谈判的砝码,估计总经理就不会打死了。一个正常的河流是不会带来灾难的,只有被堵死的河流才会带来灾难。一个给予人民游行、静坐、示威、罢工的社会是和谐的,一个拒绝人民游行、静坐、示威、罢工的社会迟早要出乱子。
第三、不要动不动就给群体性事件扣上政治帽子。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都不挂心政治,群体性时间往往来自于经济利益和生存环境的破坏。部分部门把群体性事件扣上一个政治帽子或者破坏社会治安的帽子,往往是为了掩盖自己在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再看通钢事件,在官方资料只是说,工人拒绝建龙参与通钢重组,但是没有说工人为什么要拒绝建龙参与通钢重组。在后来其他媒体的调查中发现,工人拒绝建龙的原因是因为建龙把裁减工人作为增加效益的手段。所以工人们绝对不会让一个准备端掉自己饭碗的人来当总经理。其二,从媒体公开的资料得知,建龙集团对通钢并没有控股权,但是却拥有了对通钢实际控制权,而拥有控股权的吉林国资委为什么会放弃自己控制通钢的权利呢?这其中又有什么不可告知的内幕呢?但是官方媒体一再把舆论焦点放到打死人本身上,而对深层原因避而不谈。
⑥ 大学生打架该如何处理
教师在处理打架的事情上,一定要冷静,科学的处理,不能留下隐患。
⑦ 跪求:时势报告--大学生群体性事件论文,高分求够
【摘要】高校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关系非常密切,社会各种思潮矛盾汇集点。效预防高校群体性事件,维护高校稳定序教学环境,成新形势下构建谐校园项重要任务。本文从社会、心理、法律三个方面对高校学生群体性事件发生进行思考与探讨。
【关键词】高校 大学生 群体性事件
高校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关系非常密切,社会各种思潮矛盾汇集点。尤其大学生思维活跃,对国内国际政治经济与形势都比较敏感,心理素质却又稳定,同时面临着就业压力等系列问题,这些平时被隐藏问题,旦发泄机会,便会心情浮躁,引发高校群体性事件。近年,高校群体良事件时发生,如学生与校警、学生与承包方、校内外机动车与学生相撞等问题而发生高校群体性突发事件。究其,既社会素,高校素,大学生身素。
1 学生群体事件社会思考——社会发展中“阵痛”
前高校中群体性事件,整个社会发展变革过大桐搜程中深层次问题高等教育机构集中体。随着改革开放力度断加大,及市场经济转型社会利益格局调整,社会发展进程中新问题、新矛盾层出穷。社会分层加速贫富悬殊拉大避免导致相对剥夺感增加,这种其群体参照物形成心理感受情绪体验。从这个角度看,贫困问题形成满情绪与其主要绝对贫困,如更多相对贫困。这与传统“患寡而患均”心理定势关。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认,如果能消除社会绝对贫困同时,逐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贫富差距,那么这种“相对剥夺感”容易使倾向暴力。伴随着贫富分化及民主权利侵害等事件出,形成定消极社会心理社会舆论。而大学生正处群体意识独立思考能力断增强时期,社会期轮信望值社会参与意识断提高,但社会经验足,缺乏足够分析判断能力,这使得大学生群体产生较大思想扰动心理冲击,产生定迷惑失望情绪,并酝酿心理上安定素。
2 学生群体事件心理思考——“去个性化”心理素影响
学生群体暴力事件与“去个性化”着密切关系。“去个性化”又叫个性消失,只某些情况下,个体丧失其个体性而融合与群体中,时,丧失其控力,非典型、反规范方式行动。俗话“多胆子壮,恃众好逞强”、“众拾柴火焰高”。
个处群体中时,就个具体个体存,而群体成员形式而存,时个融化群体之中,个隐藏其个性,己行看成群体行,从而减少至丧失对其行果责任感。加上群体观念行趋同性,导致评价、体验标准歪曲控制能力功能下降,失去定理性,再约束己,增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规范行勇气,违反破坏社会准则过激行大大增加。而个单独行事时,则意识强,而更能保持从理性、伦理角度去看待问题,清楚己该做该做事情。般情况下,个体群体中采取行、提出建议,比个体独处时采取行、提出建议更激进、更冒险,就群体能增强个体冒险行倾向。
美国心理学家金巴尔多认,去个性化产生环境具两个特点:个匿名性。即个体意识己作匿名,没认识己,个体毫无顾忌违反社会规范与德习俗、甚至法律,做出些平时己个决会做出行。二责任模糊。个成某集体成员时,就会发,对集体行动责任模糊分散,参加者份,任何个个体都必集体行而承担罪责,感压力减少,觉得没受惩罚能,没内疚感,从而使行更粗野、放肆。
高校学生个高度集中群体,这使得特别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这个事件发生、演化过程中,大学生去个性化影响之下,极容易社会崇尚勇敢价值观、忠义观放入集体观念中,青少年强烈合群化倾向使能平时行、主张谨慎保守个体,群体中改变己态度,朝着冒险方向发展。作出过激行时,非常容易受同伴感染、暗示、模仿,争相表出己“勇敢”行,从而冒险行转化违法犯罪行。加之该事件旁观者参与者上千之多,责任广泛部全体参与者中,个体都认都份,责就无责,必要过份担心行果,这种“法责众”心理素驱使下,学生行更加胆大妄,恃无恐,作出违法行,从而使事件性质产生转变。
3 学生群体事件法律思考——法律信仰缺失
谓法律信仰,就社会主体对社会滚历法象种特殊主观握方式,社会主体对社会法象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种神圣体验,对法种心悦诚服认同感依归感,对法理性激情升华,主体关法主观心理状况上乘境界。法律信仰表神圣感,使如信徒办虔诚心态下,断完善身,定程度上将利益舍弃而达至法治理想,这种超越个体利益精神。正这种超越魅力吸引众多法律追随者,缺少这种精神魅力,谓法治就只个没灵魂躯壳而。正如,伯尔曼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广流传。,个社会公众对法律信仰生成相重要,它个国家法制化关键性要素。
法律目通过对犯罪制裁,对能犯罪起威慑作用,进而影响行动机。高校发生某些群体性事件中,执法员出时,非但没对学生行起威慑作用,反而使事情愈演愈烈。这明,学生心中对执法、法律经失去信任,进而再接受认同法律内涵价值。这其实种报复行,用违法行抵抗违法行。而代法律鼓励行执法,哪个国家法律允许群众集合起动用武力执行“正义”?
大学生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最高期望,对正义、民主、平等、、权及秩序等法律价值追求。这样法律信仰能维护己利益,而只通过非法途径才能实诉求,并且倚仗“法责众”心理,众多支持声援,这样事件足明民众法律信仰缺失。法律社会规则,虽然完善,但用任何谓崇高理无视它,能用破坏法律方式对抗法律公。依法治国国治国方略,要求整个国家及社会生活都要法律作管理国家、治理社会最高权威。注重学校法制教育同时共同努力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积极营造法依、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良好社会主义法治环境。
作国民教育体系个重要环节,高校学生国家社会宝贵财富,高校学生群体性事件其产生、发展消失特殊规律,应将其放社会大背景中去观察分析,学校小环境中去处理解决。高校学生群体性事件既能成高校内部破坏性力量,能演化高校内部建设性力量。,必须正视高校中这些冲突,促进高校谐发展。
⑧ 大学生打架如何处理呢

如何防止大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重视学生思想状态,提高学生人际交往能力。辅导员在整个事件中抓住了寝室冲突事件的深层次原因,发现了学生思想问题中比较普遍的问题,高校中寝室矛盾十分普遍,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是目前大学生感觉困惑的难点,这与目前大学生的整体思想素质有关,他们情绪易激动,自尊心强,习惯从自身角度看问题,再加上中学应试教育造成的人格教育缺失及家庭教育造成的人际交往能力欠缺,使高校寝室成为矛盾冲突发生的密集场合,这是亟待高校引起重视的深层次问题。
2、加强法制观念教育,消除冲突事件发生隐患。学生寝室冲突事件还暴露了学生对于打架事件的不惧怕心理,因此,应该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让他们认识到打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树立底线意识,明确不能逾越的界限,学会用冷静、克制、理性的眼光看待问题,不敢轻易触碰法律、校规校纪,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有效杜绝类似冲突事件发生的隐患。
3、注重学生品德建设,引导学生保持平静心态。学生间容易发生冲突,最根本的问题是做人,没有品德修养意识,自身的思想、品行、观念会发生偏移,看待人和事就会发生偏移,不平衡的心态就会产生,不冷静的行为就会出现,因此,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品德建设,引导学生学会做人,树立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是非观。在网络发达、各种信息大量涌入的形势下,高校品德教育的主阵地应发挥积极正面的宣传作用,研究新形势下的德育方式和途径,引导学生做诚信、文明、理性、谦虚的人,学会做人。大学生属于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大学生打架,给对方造成伤害,要承担民事赔偿。高校会对肇事方给予一定处分,包括警告、扣分等。打架情况严重涉嫌违法的,派出所会拘留涉事大学生,对其进行五日以下拘留。作为高校,应该在平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⑨ 高校辅导员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危机处置研究
摘要:随着现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关系也逐渐多元化起来,加上社会转型以及教育的改革,高校的群体性事件以各种类型发生,这种学生群体性的事件对高校的教学环境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所以,需要拟订一些措施进行应对。本文首先对处置高校学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处置有何意义,然后再对群体性事件进行特征分析。最后就如何处置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危机处置对策
一、高校群体性事件危机处置研究意义
经过三十余年的市场化改革,中国已初步完成经济体制的转型。这一转型不仅带来了经济制度的变化,还带来了以整个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整个社会生活的转型。
随着现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关系也逐渐多元化起来,加上社会转型以及教育的改革,高校的群体性事件以各种类型发生,这种学生群体性的事件对高校的教学环境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1998年~2010)显示,1998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仅有本专科在校生34.87万人,到2010加到2231.79万人;2010底,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23所,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3105万人。伴随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高校在校学生数量的增加,这同时也导致了对学生管理难度的加大,高校内部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偶尔也会发生。
高校的稳定和社会以及国家的稳定息息相关,也会对我国的现代化的建设有重要影响,因为高校是西方思想对我国思想攻击的一个主要的场所。社会的转型时期中有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也会促使高校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并有逐步增加的趋势,而高校是社会稳定的窗口,保持高校稳定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高校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一)事件的敏感性
作为高校内的学生都是有思想有热情有知识的大学学生,而群体事件主体则属于对国家以及社会发展的动向非常关切并且对此很敏感的一部分。可是高校学生是一群思想并不十分成熟的群体,又是人生处于热血沸腾的阶段,当看到一些关于社会发展的比较话题时往往容易走比较偏激的路线,甚至被利用。高校学生的这型败些特点在高信息化的浪潮中很容易发生群体性的事件,而且一旦发生就会快速扩散。
(二)突然性和难控制性
(三)、易发性和易扩散性
高校一向被视为社会稳定之窗,作为对社会事件最为敏感的大学生群体,他们能很快地接触到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一些消息,这些消息会在高校里引起反应。一旦发生危机事件,充满好奇心的学生就会聚焦起来观看,凯租梁互相讨论,甚至会参与到其中,并盯运且表达出强烈感情及冲动。是如今有高度发达的通讯技术,同学之间进行交流的方式和渠道很多,一旦事件发生,就会通过很这些渠道在短时间内快速地传播,造成很坏的影响。
三、辅导员应对高校群体性事件危机处置对策
(一)加强教育,掌握学生基本情况
作为一个高校的辅导员,要具备观察的能力,并且善于于此。要深入到学生中去,积极地捕捉学生的信息,对危机进行必要地预防。例如,辅导员要了解学生有怎样的家庭背景、以及学和的成长过程、思想状况、心理素质及个性特征。情况不同的学生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来预防。比如,开展法制教育,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再比如,加强事故容易发生时段及容易发生活动的管理力度。这是容易发生事故的时期;建立比较健全的安全教育机构及管理制度。 对安全事帮的处理进行必要的培训。建立学生会各部门、班级、各寝室周报和月报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重视思想动态估测,消除事件诱因,加大防范力度。
(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
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邀请校内或者校外的心理方面的专家,建立一个心理咨询中心,让那些有心理方面的问题的学生可以直接地进行咨询。或者让这些专家对学生进行关于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的培训。利用辅导员对学生学习、个性特点和人际关系都比较熟悉这一优势,可以让辅导员为心理咨询提供信息,以便他们能及时地把握学生的整体心理动向,这样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就可以及时接受心理专家的帮助。
(三)辅导员工作要增加前瞻性和主动性�辅导员要对可能对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