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14
Ⅰ (江苏)南京理工大学201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南京理工大学201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笑首拦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
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全年招收博士生380 名左右(包括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考生
报名考试情况和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作调整。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我校报考情况,我校各学院2014 年招收“定向”和“委托培养”博士生不
超过相应限额,各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请报名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再报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
等学力的人员;
(2)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或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以上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
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
(3)需进修与报考专业相关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院(部、处)出具进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将(1)、(2)、(3)项资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进行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
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四、报名日期
网报:2013 年9 月10 日~10 月7 日
五、报名手续(以网上的“报名须知”为准):
我 校 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 网址为
http://219.230.65.173/zs/bswb/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即报名系统中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考试
方式采用“申请考核”形式。申请考核的具体要求请查看《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
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http://gs.njust.e.cn/zsw/a/zszc/20130906/89.html)。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即报名系统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考试方式
采用“公开招考”形式。
以上两种考试形式,在网报时选择的都还是“公开招考”,但提交的材料不同,请查
看“报名须知”。
六、考试日期及地点
-2-
1、“公开招考”考试日期: 2013 年11 月2 日~3 日
2、考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复试由学院系安排
七、初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
3、业务课(二门:专业基础、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中的数学为:高等线性代数、数理方程、计算方法、数理统计 四门科目中的任意一门参
加考试:
专业综合:各学院根据学碰胡科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 分,具体
有关事宜请直接与学院及导师联系。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试及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由学院组织复试,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规模及考生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在职博士生在录取前将由我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所有拟
录取博士生须经政审合格后方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专项招生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芹滚;报考“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 的
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十、学习期间待遇
1、根据国家政策,2014 年起,我校将执行新的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办法,待另行公布。
2、我校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研究生全额资助赴国外参加合作科研,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博士生学术
会议等。
3、我校低年级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
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4、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南京理工大学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基金,其中成绩突出者,还可获得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十一、毕业生就业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根据国家需求计划双向选择
就业。委托培养生、定向生毕业后回委托、定向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生由学校推荐就业。
十二、其他
如教育部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我校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凡在报考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及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
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带*号的博士生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
单位代码:10288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 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部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15498 传真:025-84438725
Ⅱ 关于报考南京大学博士点 英美文学
南京大学博士点 英美文学 考试科目:
①俄语或日语或德语或法语版
②基础英语
③英美文学或现权当代西方文艺批评理论或理论语言学或3335翻译理论与批评
招生简章上明确指出:
11.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历年试题及资源可以去考研论坛上看看哦。
关键还是看自己的知识积累,有付出必有收获。
祝你考博成功!
Ⅲ 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方式的报考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人员:
(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
(2)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9.本年度数学系、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以“申请-考核”制形式开展,具体申请审核要求届时参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数学系、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烂悉氏
2013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12月10日(网上报名)。
2.考试时间:2013年3月16-17日(复试安排在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和通知为准)。
入学时间:2013年9月。
四、报名手续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全部通过网上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具体报名、交费、准考证发放等事项请到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相关通知。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选拔人才方式,我校继续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的办法,考试科目按学科、专业统一设置,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加强复试,择优选拔。
2.考试科目以《南京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若有选考科目时,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确定选考的考试科目名称,否则由我院指定。
3.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其中,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必考,政治理论为同等学力人员必考科目(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考。
所有考生都要进行一次综合性复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饥散由我校各院系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院系指定)。
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向报考院系提供相关的评价材料: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考试(初试、复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带学士学位证书)“三证”原件进入考场,以便核查。
5.入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上网查询。
六、其它
1.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为招生规模,包括陆颂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招生名额。关于导师在本年度招收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考生的情况,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或导师。
2.考生报考类别有四种: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非定向博士生和定向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工作,非定向博士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学校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 或按自筹经费合同就业。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原则上不超过国家生均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在录取环节,南京大学将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非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
3.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定向培养专向招生计划40名。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满足我校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4.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该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根据“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5.为提高高等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在管理和教育教学领域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高的实际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以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对高层次实践性人才的迫切需求,南京大学从2010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该专业在初试后两天内进行复试,其中包含专业外语笔试(外语与汉语互译),专业外语成绩与初试外语的成绩共同计入外语总分,各占50%。详情请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
6.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
7.我校将优化笔试、强化复试,突出科研创新能力的评价,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有能力和条件在规定年限内获得学位的考生报考非定 向 博士生,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
8.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
9.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10.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11.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1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13.有关网上报名及复试等相关事宜请及时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awww.nju.e.cn)及报考院系网页。
Ⅳ 南京大学硕博连读有什么条件
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
为保证博士生生源质量和提高博士论文的水平,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如下:
一、选拔对象:
就读于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中期考核优良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目前文理学科之间报考博士生生源严重不平衡的现状,硕博连读一般在理工科专业中选拔(文科专业如有特别优秀者,也可以申报)。
1、理工科类有一级学科授权的院系推荐参加硕博连读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系二年级计划内硕士生的1/2,其它院系不超过相应二级学科二年级计划内硕士生的1/3。
2、硕博连读的选拔总量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计划内招生数。硕博连读在有一级学科授权的院系可跨二级学科进行,其他院系一般不跨二级学科进行。
3、为支持我校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心、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和长江三角洲研究中心等三个国家级研究基地的建设,相关院系若要选拔优秀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院可以在名额上加以保证(每个基地一般不超过5人)。
4、少数成绩优秀的计划外硕士生如有硕博连读需要,也可在上述名额范围内申报,但不得改变委培或自筹的性质(其中委培生必须事先得到单位的同意)。
三、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中期考核成绩优良;
3、撰写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5、对部分有突出才能,如在专业上有创造性成果,在读期间获得过省部级奖的研究生可不受成绩和名额的限制。
四、选拔方法:
1、各院系在对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后,确定初选人员和有突出才能的研究生,并组织他们申报硕博连读;
2、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并取得导师同意后于三月初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
3、各院系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合格者于九月份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
五、说明:
1、硕博连读者不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
2、硕博连读者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硕士学位;
3、硕博连读者的选拔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4、取消原有的提前攻博,同时停止“南字发(95)188号”《关于试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的暂行规定》的执行。
Ⅳ 亲们,谁给一份南京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到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6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21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美术、戏剧)、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审计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5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00左右,原则上非定向类别录取(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1500名,原则上非定向、定向培养类别录取,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二)、日语、俄语,西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c.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e.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现场确认地点: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五、单独考试
1、除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工程管理学院外,其他院系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2、报名条件
(1)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
(2)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只能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先于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我校现场报名。请准确填写考试科目代码(业务课代码与统考科目代码相同,公共课代码为:政治111,英语241,数学一、二605,数学三606)。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南京大学安排。
六、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硕士学位项目
1、自2006年开始,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联合招收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生,学制2年。
2、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推荐免试。
3、报考条件:学士学位获得者(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新TOEFL成绩100分以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4、招生人数:20名。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计划招收65名硕士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将分别划线,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2013年11月20日前将盖有教育厅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210093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招办。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1、报考条件
一般而言,符合全国统考(含推荐免试)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而且不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但是: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研究生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2)法律硕士(非法学)要求:非法学专业毕业(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要求:法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才能报考)。
2、录取类别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在职攻读)原则上只能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其他类别专业学位原则上非定向或定向培养,非定向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研究生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按照全国统考(含推荐免试)或单独考试的办法于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九、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设立“助学金”,每年6000元/人;对新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最高额度10000元;对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设立“学业奖学金”,额度5000元;在硕士研究生中,教育部设有“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
十一、其它事项
1、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
2、我校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grawww.nju.e.cn。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检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4、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5、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Ⅵ 南京大学申博需不需要四六级
南京大学申博需要四六级。在南京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态拦章里,南京大学申博的条件是: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所以南京大学申博需要四六级。南京大学,简称“南大”,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帆态胡管副部闭绝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
Ⅶ 南京大学普通本科2014年招生简章(江苏)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新形势下,南京大学以“办中国的本科教育誉锋州”为目标,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考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基团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为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庆蔽(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江苏省为1、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且加分不高于20分。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和相关规定录取。
6.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7.保送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8.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
(3)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
(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
(1)江苏省目前正在对高校学费标准进行整体调整,我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将按照江苏省调整后的有关学费标准的新规定另行公布。
(2)地理科学类(专业方向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中外合作办学)单独在江苏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将与江苏省招生计划一起公布。
(3)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学费标准按江苏省调整后的新规定执行,第三、四学年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年。
3.奖助学措施: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各类奖学金70余项,各类助学金40余项,总金额达2600余万元。
五、组织机构
南京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南京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六、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南京大学在今年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警惕招生诈骗。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监督电话:025-8359258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博:@南京大学本科招生(新浪)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Ⅷ 南京医科大学2014年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江苏)
南京医科大学2014年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江苏)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已获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仔纳颤;
(三)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即2012年9月1日之前获硕士学位);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五)已获本专业西医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六)报考跨学科联合培养类型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须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二、学制及学习安排
学制3-8年,录取的专业学位博士在博士课程结束后,需脱产至少18个月在导师所在课题组或科室从事临床科研或临床技能训练,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者主要进行临床科研能力培养,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下者主要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具体学习安排参见《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细则》。
三、报名
(一)报名材料:详见当年我校研招网报名通知
(二)网报时间:2013年11月20日-12月10日
报名网址:http://yjszs.njmu.e.cn/
(三)现场报名: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汉中路140号2号楼250室)
(四)报名费:250元(含代收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费120元)
四、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英语。
2014年3月8日(暂定)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准考证在考试前3天内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关于跨学科联合培养
我校鼓励各临床专业和非临床专业导师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大力提倡以转化医学和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临床学科和基础学科(含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等)博念败士生导师跨学科联合培养招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仅限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考生报考,着重培养学生的临床研究能力。
攻读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计入基础学科导师的名下。基础学科的导师主要由临床学科的导师推荐确定,按照三方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后,围绕本领域的转化医学研究课题,临床导师负责对博士生进行临床能力培养,基础导师负责临床研究能力培养,博士生须在基础学科导师课题组脱产从事不少于18个月的科研训练;基础导师作为第一导师,临床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发表论文博士生作为茄瞎第一作者,基础导师作为通讯作者,临床导师可作为并列通讯作者。
六、录取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者,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英语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学习费用
学费每人每年15000元?3年,共计45000元。
八、特别说明: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为非学历教育,只招收从事西医临床/口腔工作的在职考生,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博士专业学位,但不能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巧陈丞
联系电话:025-86862689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29
Ⅸ 南京大学科研博士计划是怎么回事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探索基于国家高水平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我校 2021 年继续探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
报名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和考核办法按照研究生院和院系的有关规定执行)。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