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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学生有关的法律

发布时间: 2023-05-30 12:44:39

大学生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0829
2、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是相关涉及大学生的法规、规章。

1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蚂激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20100504
2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弯源向长江大学“全国见义闷闹袜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 20091109
3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推荐使用《时事报告大学生版》进一步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20090714
4 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关于印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的通知 20090714
5 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的通知 20090318

⑵ 大学生最应该了解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大学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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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刑法》这两部法律贯穿日常生活
大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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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回法》《合同法》我觉得大答学生最需要掌握这两部法律,因为很多用人单位很不道德,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大学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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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个应该不用解释了
大学生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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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现在这个现象很普遍~大学生结婚也成了时尚
大学生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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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为什么强调这个法,因为很多大学生有自己的专利或者论文,要学着保护自己的权益

⑶ 有哪几部法律与大学生有密切联系

1、正常情况下

宪法

民法

物权法

合同法

婚姻、继承法(同等重要)

劳动法、公司法(对劳动者和投资者,两部法律的重要程度不一样)

行政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


2、发生日常纠纷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3、特殊情况下

刑法及刑事诉讼法



(3)与大学生有关的法律扩展阅读:

法的作用

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矫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预防作用: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最终作用:

1、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4、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5、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6、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⑷ 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具体一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0829
2、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是相关涉及大学生的法规、规章。

1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20100504
2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向长江大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 20091109
3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推荐使用《时事报告大学生版》进一步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20090714
4 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关于印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的通知 20090714
5 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的通知 20090318
6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08年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的通知 20090122
7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90110
8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积极推动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 20081230
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20081117
10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80716
11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80710
12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强国之路,青春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080421
13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县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80318
1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 20071228
15 教育部关于追授李莹同学“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20071122 16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70925
17 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712
18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印发《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70604
19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全国学联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的通知 20051028
20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20051024
21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协助组织“振兴之旅青春之约”中国(世界)大学生沈阳行系列活动的通知 20050913
22 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20050718
2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通知 20050628
24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20050426
25 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20050415

26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20050410
27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20050410
28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 20050408
29 关于公布首届大学生城市水情调查大赛评选结果的通报 20050316
3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使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习辅导材料”的通知 20050310

31 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20050308
32 建设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举办首届大学生城市水情有奖调查大赛的通知 20040726
33 教育部关于追授陈野平同学“舍己救人的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20031121
34 关于追授许志伟同学“舍己救人的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20030923
35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20030608
36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20010316
37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19980410
38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实施《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工作检查结果公告”的通知 19930201
39 关于号召高等学校广大学生向郭峰等四位张华式的优秀大学生学习的通知 19910424
40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01011
41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全国大学生体育竞赛的通知 19891013

⑸ 大学生基本法律常识

1.大学生法律小常识
法律小常识一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

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

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雀颤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法律小常识二1.如果公安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你可以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是公安机关的 *** 部门。 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

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缴纳50元到100元。

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缴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缴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缴纳;百万元以上,按0.5%缴纳。

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3.如果你面临着一场因你缺席而判决的对你不利的官司,那么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法院传唤方式不合法,即没有用传票,或者闭孙传票没有依法定方式送达给你,法院送达传票必须有回证。

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申诉,就可能赢得法院重审此案。 4.如果你是位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词严地大声 *** 。

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法律小常识三这些招聘行为被禁止: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2.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怎样的法律知识
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怎样的法律知识: 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

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顷态败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

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

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

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 *** 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一)进行普法教育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 *** 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

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

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

3,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
3.【某市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开展了对全市学生的普法教育活动.为
(1)通过观察频数直方图可以看出:参加全市法律知识测试的学生有0.1+0.7+1.3+2.8+3.1+4=12(千人);(2)将12000名同学的成绩按从小到大排列,则中位数是第6000、6001名同学的平均分,前三组的总人数为100+1300+3100=4500人,后两组的人数为2800+700=3500人,所以,数据的中位数应落在15.5-20.5之间;(3)本次测试成绩全市均分.x=0.1*3+1.3*8+3.1*13+4.0*18+2.8*23+0.7*2812=20712=17.25(分),所以全市均分约为17.25.。
4.校园法律知识
校园安全小常识

1、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学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上课要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等,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3、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把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6、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

7、午间用膳要服从教师的要求,不在用膳时讲话、嬉戏或做其他事情。

8、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

9、学生放学回家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10、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要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摩托车、三轮车、货动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

.活动要注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5.作为当代大学生为什么要学好法律基础知识
1.法律知识欠缺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基础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一个人掌握的法律知识多则他的法律意识就强,反之,法律意识就弱。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习过一些法律知识,但通过课上的提问和调查可知,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还是比较欠缺的。

比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各种纠纷,在问到“如果张三和李四发生涉及财产的纠纷时该怎么办”,很多学生认为应该上诉到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也就是说上诉是要有一审判决或裁定为基础的。

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被称为“起诉”而非“上诉”。概念的混淆说明学生对某些法律知识比较欠缺的,而没有相应法律知识为基础,何谈法律意识的提升? 另外,有些大学生虽然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但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

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烧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的案例就是明证。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

2.法制观念不强 法制观念同样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识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法律知识是法制观念的基础,并对后者起着直接的制约作用。

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比较欠缺,法律基础知识薄弱,造成他们的法制观念不强甚至出现一些错误的法律观点。 这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分不清,以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因此造成一些人已经触犯刑法却还以为自己只是简单的违法,从而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上述刘海洋案就是例证;第二,把握不住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往往过分地强调权利,而忽视了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权益的义务;第三,体会不到法律的作用,有一部分学生只知道法律是用来制裁犯罪的,而没有体会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保障作用;第四,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或者不相信法律的作用,从而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手段,“以牙还牙”讨回公道。

2003年,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因身体携带乙肝病毒被拒之门外后,对当地人事局的工作人员实施报复,造成一死一伤,结果被依法判处死刑。愤怒的周一超在法庭上当庭撕毁判决书,但是,判决书并不因为撕毁而失效。

我们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已经确立并在不断完善,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一年发生在安徽芜湖的张先著诉芜湖人事局一案,则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运用法律武器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第一案,给我们很多启示与思考。

3.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大学生是一个知识水平较高的群体,也应该是一个较好的遵纪守法的群体。但是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观点、法制观念都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因此出现了较多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情况。

据统计,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社会刑事犯罪的70%到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7%,在大学生犯罪率17%中,盗窃罪约占70%。[2]而有些学生已经犯罪了还没有认识到, 在这种状况下,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6.大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有哪些
大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有: 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

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

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

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

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 *** 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 *** 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

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

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

3,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

⑹ 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除劳动法之外还有

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除劳动法之外还有:《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

《劳动合裂迟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特别法。

《就业促进法》。营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⑺ 大学生出来工作需要了解哪些必备的法律知识

大学生毕业进入职场后,需要了解哪些必备的法律知识呢?以下是一桥隐些重要的法律条款,供大学生参考。

总之,大学生进入职场后,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签署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有效期、工资待遇等。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有助于大学生更好地融入职场,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⑻ 大学生需要了解的日常法律常识有哪些

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知法
,
懂法
,
用法
,更是对我们大学生的
基本要求

为了增强浙财学子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将普法宣传带进我们的校园,让法治教育深入我们的心里

今天,小会带着大家来共同学习一些与我们的

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01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法律会赋予某些权利以期间,在期间内不行使该权利,该权利就会丧失。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02

要随便在别人提供的空白纸张上签名
《施苏程、方晗民间借贷纠纷案》【(2017)最高法民申3858号】:“由于在空白合同上签名将会产生授权对方当轿嫌铅事人补记合同空白部分内容的法律后果,在本案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签名真实的情况下,不管方晗主张的本案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系对方当事人事后补写的主张是否成立,二担保人均应在借款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03
兼职或实习一定要签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闭好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所以,如果遇到黑心单位不签劳务合同,或者是想离职被威胁扣工资时,可以用这条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4
拾得遗失物品需归还原主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
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对于占有他人的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遗失人如有证据,可以起诉要求拾得人返还。《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05
定金和订金的陷阱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者散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
大家在消费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订金”和“定金”的差别哦~

⑼ 大学生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1. 大学生必知法律常识
大学生必知法律常识 1.有哪些大学生必须了解的法律常识
1、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

3、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

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橡圆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
2.有哪些大学生必须了解的法律常识
1、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3、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亏棚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

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
3.大学生应知道的法律常识是什么吧
法律常识是一些老百姓必知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我们应该且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

如今,法律已经渗透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梁空塌行、生老病死、教育就业、创业投资、邻里关系等各个角落,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即通常所说的“懂法”,才能增强法律意识,守法用法,以法护身:不懂法,则法律意识淡薄,容易以身触法,害己害人。正如一段普法三字经所言:“不懂法,害处大:如盲人,骑瞎马:学法规,长知识;心明亮,走天下。”

为了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理智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世、合法 *** ,《法律常识全知道》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自己就能轻松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必备的法律工具书。
4.大学生法律小常识
法律小常识一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

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

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法律小常识二1.如果公安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你可以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是公安机关的 *** 部门。 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

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缴纳50元到100元。

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缴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缴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缴纳;百万元以上,按0.5%缴纳。

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3.如果你面临着一场因你缺席而判决的对你不利的官司,那么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法院传唤方式不合法,即没有用传票,或者传票没有依法定方式送达给你,法院送达传票必须有回证。

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申诉,就可能赢得法院重审此案。 4.如果你是位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词严地大声 *** 。

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法律小常识三这些招聘行为被禁止: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5.大学生应该具备哪些法律知识以及获得法律的途径
首先是根本法——宪法。

一国之根本大法。不知宪法的人,即不知自己的权利及义务、不知自己的国体、政体,不配称呼自己为国民。宪法类法律也包括在内,比如选举法、组织法等等。

其次是基本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及行政诉讼法。

法律即为基本的道德。也就是说,了解法律就是明了道德的底线。

刑法不要求彻底的知道,但是法典里涉及到人身权利民 *** 利的罪名,起码应该了解大概。

民法也不要求彻底的通晓,泛泛了解,知道自己可以依法保护哪些权利。

行政法,主要是知道强制法、复议法、处罚法等几部并了解基本常识。因为行政权才是最强权——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碰撞里,起码要知己。

接下来是国际法。

包括我们签订的国际条约与移植接受的法律等等。不知国际法,就不知道为什么中日存在 *** 争端、琉球究竟是否属于日本、南海争端的起因依据是什么、菲律宾在国际法庭起诉中国是否合法合理等等。

最后,是经济法。劳动法啊之类的。。为了将来打基础。

PS:了解完之后,大概你可以尝试着考一下司法考试了。

⑽ 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平等,自由地获得就业机会,依法保有所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以及公平待遇权等。

大学生择业应注意的心理问题:

1、滑漏应充分了解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及就业对人才的最新要求,及时进行学生到职业人的角色转换。

2、应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正确认识自我,从个人兴趣着手,做好人生职业规划信晌烂的第一步。

3、积极把握方向,正确对待挫折。及时调适在择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卑心理、嫉妒心理、焦虑心理、高傲心理等。

4、树立学习心态,脚踏实地,从职场小事做起。

5、心怀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先就,后择”,先能养活自己,再谈理想。

6、焦虑与恐惧心理。焦虑是由心理冲突或个人遭受挫折以及可能要遭受挫折而产生的一种紧张、恐惧的情绪状态。

7、挫折与失败心理。挫折心理是指人在从事有目的的活动时,遇到障碍时,所表现出来的情绪反应。当一个人产生心理挫折后,就有可能陷入苦闷、失望、悔恨、愤怒等多种复杂的情绪体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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