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博士奖学金
1. 请问湖南大学的专业硕士在奖学金、助学金方面与学术型有什么不同
湖南大学奖助学金政策未区分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按以下标准执行: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0元,获奖比例为40%;
二等奖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比例为30%;
三等奖每人每年3000元,获奖比例为30%。
每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未按时缴纳学费;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考试舞弊;本学年两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未按时返校;出国留学;自动退学。
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1)湖南大学博士奖学金扩展阅读:
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
1、思想品德方面:在思想方面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成绩方面:研究生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位和专业课程,并取得优良的成绩;
3、科学研究方面: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掌握良好的研究技能;
4、技能水平方面: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技能水平方面全面提高;
5、学术活动方面: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学术水平方面也全面提高;
6、社会活动方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2. 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及金额
对不起,从09年起没有公费了。
吉林大学2009级研究生奖助方案
(试行)
为适应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要求,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从2009年开始,本校所招研究生不再分计划内与计划外,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所交学费与学校的相关投入一起以奖助学金的形式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学费标准
我校博士生基础学制为三年,硕士生学制为二至三年。学费标准按学分折算到学年,博士生每学年为1.2万元;三年制硕士生每学年为1万元,二年制硕士生每学年为1.2万元。
三、奖助形式
奖助形式由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困难补助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
(一)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其它奖学金。
1、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1)资助标准与比例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学费,资助标准及比例见表一。
表一: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比例
类别 等级 资助标准 资助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00%学费 75
二等 50%学费 15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00%学费 40
二等 50%学费 40
(2)推荐免试研究生资助原则
我校将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给予一等或二等基本奖学金(一等基本奖学金占绝大多数)。
2、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以优异成绩进入我校的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标准及比例见表二。
表二: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
类别 奖励标准(元) 奖励比例(%)
博士研究生 10,000 10
硕士研究生 5,000 10
注: 只有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才有资格获得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及比例见表三。
表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
类别 奖励标准(元) 奖励比例(%)
博士研究生 5,000 10
硕士研究生 2,500 10
注: 只有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才有资格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4、其它奖学金
我校另设有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奖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奖励对象、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年3,000至6,000元,资助比例为90%以上。
(三)研究生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主要用于补助因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个人偶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特殊困难的研究生。申请办法详见我校有关规定。
四、有关说明
(1)本方案仅适用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除外),不适用于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2)2009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的奖助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大学
3. 湖南大学研究生每月补助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和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补助其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 就读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有哪些优惠政策
就读湖南大学研究生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主要有:
1、新生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生可根据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新生指南,提前在迎新系统网上办理绿色通道申请手续或在入学报到时现场办理。缓缴学费入学后,三个月内缴清学费或者办理助学贷款缴纳学费即可,缓缴金额为学生所在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和住宿费之和。
2、奖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校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覆盖全校100%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
3、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生享受2.8万/年的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享受0.6万/年的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现已成为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渠道,最高额度为研究生12000元/年,还款期限均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按照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及相关政策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借款学生凭银行出具的“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校后办理回执录入和相关审核工作。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可持《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本人、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人校后申请办理。
已成功办理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且已录入国开行贷款信息系统的研究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可走绿色通道,其手续相较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更为简洁、快速。

5. 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什么时候评定
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九月评审一次,全校奖励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学校根据实际分配名额到各学院。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在学制期间内在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六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一)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 参评学年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三)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第七条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学制期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资格。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名额分配
第八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处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第九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日常事务,统一保存全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十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和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其职责是: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根据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与学校在校研究生人数的比例,下达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并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十三条 学院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四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上交名单进行审查汇总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全校汇总名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中央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五章 发放与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同时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按评审程序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的学生,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 湖南大学奖学金是多少
学校设立了包括新生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在内的资助工作体系,实专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属生资助100%覆盖。现有国家奖学金、校设综合奖学金、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等79个奖学金项目;国家助学金、社会捐赠类助学金等31个助学金项目。2018年,学校面向全体本科生办理资助项目131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1000余个,办理资助业务6万人次,资助总金额达到了4296.1万元。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校一等奖学金为3000元,校二等奖学金为2000元,校综合奖学金为1000元每学年。
7. 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如下:

6、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御枣
8. 湖南大学奖学金怎么设置的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3、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15%,每人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25%,每人每学年1000元;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这些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咐雹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受到违纪处分等不良现象的学生则不能参与测评。
湖南大学还设置了许多其他的奖学金:
1、雅居乐地产奖学金(限于“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6个专业的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保险学专业“等相关专业的研二、研三在校硕士生。每学年总计奖励学生20名,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其中本科生15名,硕士研究生5名。)
2、朝阳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朝阳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猛罩设奖期限为10年。每年从“朝阳奖学金”基金中抽取5万元,奖励25名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其中1万元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等方面中有突出成绩的在籍衡知帆学生(含1名“寻访优秀校友志愿者”),每人奖励2000元,共奖励5人;4万元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
9. 请问湖南大学奖学金情况
研究生就分一等和二等两种,一等一年8000,二等4000,政策上讲是一年一评,但实际上很难操作,如内果容你不挂科或者你没做出什么科研成果,基本上就维持你入学时的奖学金,如果挂科了就不会有奖学金了,想从二等升一等,或者没有的想升二等,一般只有你做出什么科研成绩了或者有人挂科腾出名额了,然后再到学校申请
10. 湖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博士和工程博士奖助办法一样吗
一样。
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和申请哗档高条件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蠢哗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乱尺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