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博士安家费
① 在海南大学读博士一个月有多少生活补贴
2000元左右。
通常来说是2000元左右,一个月再加上自己和导师一起做研究的话,也会拿到一些相应的补贴,博士,博士的年龄相对来说都比较大,至少在30岁左右了,对于生活经济上是有一定压力的,但是国家对于博士是有相应补贴的,每个月大概在2000元左右,有些导师还会每个月给博士发放一些补助金。
② 海南大学博士毕业去那里
海南大学博士毕业去省直单位
海南省公布了2021年录用的190名定向选调生名单,本省第一高校海南大学有16人被录取,毫无悬念地排在了首位,同时中国政法大学也有13人被录取,其余高校录取人数全部是个位数!录取人员中有7名北大、中山、浙大、同济的博士选择了省直单位,博士去当公务员越来越成为常态!
海南省目前还没有关注到男女生的录取比例这种问题,但是随着女生录取人数逐渐增大相信后面也有出台一些措施来保证男女生录取比例的,要么像重庆那样男生和女生直接分岗位报考要么像四川那样直接给出职位表的时候就限定性别,因此女生想要去好单位的抓紧报考海南省吧!
③ 海南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学金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大学各个专业研究生学费是不一样的。
参照《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八条第二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是每生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是每生12000/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分为两种,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法律硕士是每生12000元/年;翻译硕士、金融硕士、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国际商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会计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是每生10000/年。
参照《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八条第三点,海南大学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 (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3)海南大学博士安家费扩展阅读
参照《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条,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
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④ 海南大学人才引进标准与待遇
海南大学人才引进标准与待遇如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重要指示,以及海南省委省政府“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和“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
增强引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桐孙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国家级人才的引进力度,切实提高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琼人才办通〔2019〕13号),分为大师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五个层次类型,其他相当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学校会议审定,但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应具有博士学位。
引进大师人才一般不超过65周岁,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55周岁、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拔尖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或境外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 学校提供的待遇:
为破解学校国家级人才匮乏的瓶颈,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步伐,学校将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国家级人才的引进力度,实施精准引才,对引进的“四青”及以上国家级人才给予专门的人才津贴等待遇。(具体见以下第(一)、(二)、(三)款)
(一)学校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给予大师人才工资、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其他福利等待遇和150万元/年的人才津贴(含以学校举卜名义争取到的国家和海南省配套人才津贴)。学校支持配备不多于5名科研助手(预聘教师)和1名行政助理,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
【备注:大师人才的人才公寓最高200平方米,按2万均价折算400万元,另有安家费100万元;预计一级教授工资和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绩效等约30万元/年;首聘期折合年收入不少于(400万×0.8+100万)/5年+150万+30万=264万元(税前)。】
(二)学校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给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中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工资、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其他福利等待遇和90万元/年的人才津贴(含以学校名义争取到的国家和海南省配套人才津贴)。
学校支持配备不多于4名科研助手(预聘教师)和1名行政助理,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
【备注:杰出人才的人才公寓最高180平方米,按2万均价折算360万元,另有安家费70万元;参考二级教授工资和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绩效等约25万元/年;具有以上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杰出人才首聘期折合年收入不少于(360万×0.8+70万)/5年+90万+25万=186.6万元(税前)。】
(三)学校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给予中央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工资、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其他福利等待遇和60万元/年的人才津贴(含以学校名义争取到的国家和海南省配套人才津贴)。学校支持配备不多于3名科研助手(预聘教师),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
【备注:领军人才的人才公寓最高150平方米,按2万均价折算300万元,另有安家费50万元;参考三级教授工资和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年底绩效等约20万元/年;具有以上国家级人才称号的领军人才首聘期年收入不少于(300万×0.8+50万)/5年+60万+20万=138万元(税前)。】
(四)对相当于上述层次水平但无以上国家级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经学校同意后,可通过第三方评估认定人才层次等方式,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后给予相应级别的人才津贴等待遇。
(五)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与引进人才协商最终薪酬,除按职务享受学校相关待遇外,其他经费由二级单位自筹。
(六)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科研资助经费等其他待遇见《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
(七)夫妻双方均按高层次人才引进到我校的,其安家费和科研资助经费等按各自引进层次的待遇分别执行。
(八)引进人才的安家费首次发放一半,余下部份根据考核情况分5年发放。
第五条学校鼓励二级单位大力从境外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根据境外人才的学术水平给予相应待遇,其中外籍博士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享受人才津贴待遇的高层次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明确聘期任务,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人才津贴,具体以协议为准。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首个聘期(5年)届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按照校内人才支持计划聘用,除不再享受安家费、科研资助经费等引进待遇外,原则上其他待遇高于首个聘期。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引进人才。本办法印发前已上会通过但未正式报到的引进人才,引进标准及待遇原则上应按学校原有规定执行。本办法印发前已正式报到的引进人才,引进标准及待遇按学校原有规定执行;本办法印发后上会通过的引进人才,引进标准及待遇均按本办法执行,不再执行学校原有规定。
第九条管理人员、辅导员、实验教辅人员等非教学科研岗位人才的引进办法和程序另行制定。
第十条入选“四青”及以上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校内人才(大师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中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中央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人选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可参照本办法,通过签订工作协议,明确聘期任务,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的人才津贴和科研资助等经费,具体由校长主持专题会议审定。
⑤ 2018年海南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我校2018年继续在部分学科开展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要求
1、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及导师见《海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法学专业除外)。
2、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约37名,各一级学科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录取人数之和一般不超过该学科招生总人数的70%。
3、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博士生入学前需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
二、申请
(一)申请对象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得相应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申请,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允许在博士学习期间键搭能全脱产学习的证明,且入学报到前须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通过大学英语4级或六级考试,或TOEFL≥72分,或雅思≥5.5,或WSK(PETS5)获得全国英语考试五级合格证书。具御明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
3、综合素质较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
4、符合当年招生简章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同等条件下镇亮告,英语水平较高,或在SCI、CSSCI上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者优先。
(三)申请、审核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提出申请。申请材料装订成册,提交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如下:
(1)《海南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往届生)。
(4)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5)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6)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信原件-附件2(应届生)。
(7)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附件3)。
(9)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发表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 年3月5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审核”。所有报名“申请-审核”考生在申请材料提交前,必须登录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bszs.hainu.e.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网报成功后,考生打印《报考海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确认签字,和申请材料一起交(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报名费100 元/人。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截止前通过邮局汇款到我校,并务必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博士报考费+报名号。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招办安梦老师收,邮编:570228。
2018年1月31--3月3日学校寒假期间不进行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有问题的,等寒假完后再联系研招办处理。
3、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30日和2018 年3月5日-3月8日(送交或寄到研招办时间)。申请材料可以直接送达或用邮政特快EMS 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明“博士生申请-审核材料”),地址同上。EMS特快的请不要在寒假时间到达。
四、审核及确定拟录取
1、学院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现场认证。现场认证时间定于2018年3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确定。
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3)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往届生)。
(4)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
(5)英语水平证明原件。
(6)校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
3、复试名单确定
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公布。
4、审核及拟录取名单确定。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审核。审核时间安排在2018 年3月13--15日,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和考核的时间、地点。
(1)专家组审核
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成立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5-7人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认真审阅,并对其科研创新能力(40分)、学术潜质(30分)、综合素质(20分)和英语应用能力(10分)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按审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导师意见
导师综合考虑专家组的综合评价情况,就是否同意录取给出明确的意见。
(3)拟录取名单确定
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根据导师的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海南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1)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统一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
五、体检
时间:2018年3月16日, 地点:海南大学医院。
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六、其他
(1)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及时通知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现场认证、审核(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2)严格按照“择优选拨,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和导师招生的自主权选拨博士研究生。
(3)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于2018年3月8日前将本学院考核小组机构及名单、考核具体方案及安排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4)各相关学院在申请-审核的各项程序中务必做好相关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留存三年备查。
附件1:海南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信
附件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申请-审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材料
⑥ 海南大学引进博士待遇
海南大学引进博士待遇好,工资高。

应聘基本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
4、原则上,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学改侍历、学位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饥枝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