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大学生去世
⑴ 曝西安一高校19岁学生死在宿舍,致其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西安一高校19岁学生死在宿舍,警方正在调查该生死亡的原因。
1、西安一高校19岁学生死在宿舍

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男生死亡的原因还不明,初检认为男生符合疾病死亡的特征。或许男生是突发心脏病去世,或许男生是突发其他疾病去世,一切都要以警方的通告为准。
4、大学生要避免经常熬夜,要早睡早起
大学生突发心脏猝死滚氏离世的病例有很多,希望大学生能引以为戒,如果警方认定男生符合疾病死亡的特征,就可能是男生发生了心脏猝死。大学生要避免经常熬夜,经常熬夜就会导致心脏猝死,大学生要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早睡早起身体好。如果大学生觉得身体不舒服,就要及时就医,平时要多参加体育运动,避免吃过多的垃圾食物,要多吃青菜和水果,要多喝水。
⑵ 大学生救人溺亡捞尸价为材料写作文
1. 大学生为救儿童溺亡,老年男子打捞大学生遗体谈价要钱写一篇作文
湖北荆州三名大学生上月救人溺亡,在长江险恶的涡流处留下永久遗憾。
舍生取义的青年受到应得的尊重和礼遇,英雄长已矣,可这次见义勇为没有像惯常那样被迅速忘记。不久之后,捞尸人绑缚遇难者手臂、在船头疑似要价的照片广为传播。
一时间,悲痛、愤怒和羞耻将观众包围。除了悲剧的无力感,人们质疑当地 *** 的不作为,诘问幕后的黑色利益链条,而真相远未到来。
通过不同媒体报道的交叉印证,某些误解被扭转,比如渔民参与了救援,并非此前传闻的那样袖手旁观。更重要的是,证实存在一个垄断了江上捞尸生意的地下生态圈。
由于新闻暂时还没能触及核心信息,这个隐秘行业的全貌还不清晰。即便这样,他们冷酷的行事手段与钱财至上的规则已暴露无遗。
当尸体不幸沦为一门生意,潜伏背后的阴谋让人不寒而栗。存亡之间可能暗藏着图利的纵容,救人与捞尸如此刺目地并列在一起。
肩负保护职责的警察、海事和消防等部门空手来去,闪出一片空茫的江面,任由来路不明的捞尸人喊出生死定价。这种显而易见的意味令事件展示了多层隐喻。
救人于水火的朴素道德崩溃了,生命和哀求被金钱湮没,必须要自救的人得不到得力的救助,却眼睁睁看着它戳透人心,善恶中间魔鬼盘踞。一味进行道德讨伐被认为是不恰当的,因为“挟尸要价”场面所显示的还有 *** 部门责任懈怠,包括救援能力缺失,以及用司法彻查弄清原委,给生者一个交代等等。
道德谴责的确不能换回丧失的生命,可这一连串发生的龌龊却与各种道德的不振有莫大关系。道德从来不是虚幻的,它是或明或暗的事实,是奋不顾身的救人者,也是在太阳伞下论价的老板,映照着随时会被失敬的人生。
这起事故后,社会上流传着三个英雄的事迹。他们不仅救活了其他人,也提供了温暖更多人心的力量。
只是,假如“挟尸要价”背后的内情早一天被揭露,假如能断绝这种血淋淋的营生而代以公开的警示,假如之前的落难者能唤醒责任部门的公德心……假如这任何一个“假如”都实现过,就不必亲见英雄的牺牲。英雄的价值不该仅仅被颂扬,活着的英雄越多越好。
当地 *** 不该仅是颁发救人荣誉了事,更当反省对牺牲者的失职,弥补对隐患的失察。吞噬年轻人的江段暗流从未得到过真正监察,从毫无作为的表现看,当地 *** 部门实质上放弃了这段水面上的生死挣扎。
某种程度上,当地 *** 以为见义勇为颁奖的方式远离了义勇二字。而这又直接推动了捞尸生意的恶性及垄断。
公众心意难平,不惟恨捞尸者的冷血,更因见识了江面上的“无 *** ”乱象。如今看来,凶险的绝不只是江面。
在这片捞尸者的“狩猎”场所中,藏着未被公开的阴谋。如果 *** 部门不能给民众提供庇护,一旦尸体成为要价的筹码,死亡就异化成某些势力的生财之道。
荆州这起救人事件,出乎意料地没有按照好人好事的进程结束,却遵循类似血酬定律的逻辑向前发展,进而直接挑开悲剧中更广泛的悲情意识。谁也不知道,这种羞耻会在循环多少次后结束。
2. 渔民捞尸体要钱材料作文
例文 12月6日,攀枝花,两位小男孩在金沙江边玩耍时,发现一块石头上系着一根绳子,他们好奇地把绳子往岸边拉,发现绳子上竟拴着一具尸体。
死者叫邓树超,25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在11月30日跳江自杀。为何他的尸体被拴在江中?据了解,邓树超跳江4天后,当地的几名渔民打捞起他的遗体,索要1.8万元捞尸费。
因价格未谈妥,死者父亲邓钢明只能任由儿子的遗体在江中多漂了三天。12月6日,在支付渔民5400元后,邓钢明接走了儿子的尸体。
小伙子跳江自杀 渔民捞起尸体 “11月30日,这是我们见孩子的最后一面。”昨日,说起儿子的离去,邓钢明悲痛欲绝。
他介绍,11月30日上午,儿子回到老家,说要6000块钱,“我们问他拿来做什么,他说出租车的一年租期要到了,还有两个月的租金没着落”。因为邓树超的父母都是农民,暂时拿不出钱来,希望缓两天把水果卖了再给钱。
没要到钱,邓树超离家返城。 邓钢明介绍,儿子是从车主罗某手中承包了出租车。
12月2日,罗某打来电话称邓树超一直没有交接班。因为联系不到儿子,家人只好报警,最后找到了车,人却没有踪影。
“警方说,11月30日14时50分许,有人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密地桥上跳江自尽。” 邓钢明说,当地警方调取了监控请他们辨认,跳江男子正是邓树超。
12月3日下午,邓树超父母再次接到警方电话,说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有渔民打捞到一具尸体,请他们过去。经辨认,正是儿子尸体。
后经警方认定,排除他杀,邓树超系跳江自杀。
3. 渔民捞尸体要钱材料作文
例文
12月6日,攀枝花,两位小男孩在金沙江边玩耍时,发现一块石头上系着一根绳子,他们好奇地把绳子往岸边拉,发现绳子上竟拴着一具尸体。
死者叫邓树超,25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在11月30日跳江自杀。为何他的尸体被拴在江中?据了解,邓树超跳江4天后,当地的几名渔民打捞起他的遗体,索要1.8万元捞尸费。因价格未谈妥,死者父亲邓钢明只能任由儿子的遗体在江中多漂了三天。12月6日,在支付渔民5400元后,邓钢明接走了儿子的尸体。
小伙子跳江自杀 渔民捞起尸体
“11月30日,这是我们见孩子的最后一面。”昨日,说起儿子的离去,邓钢明悲痛欲绝。他介绍,11月30日上午,儿子回到老家,说要6000块钱,“我们问他拿来做什么,他说出租车的一年租期要到了,还有两个月的租金没着落”。因为邓树超的父母都是农民,暂时拿不出钱来,希望缓两天把水果卖了再给钱。没要到钱,邓树超离家返城。
邓钢明介绍,儿子是从车主罗某手中承包了出租车。12月2日,罗某打来电话称邓树超一直没有交接班。因为联系不到儿子,家人只好报警,最后找到了车,人却没有踪影。
“警方说,11月30日14时50分许,有人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密地桥上跳江自尽。” 邓钢明说,当地警方调取了监控请他们辨认,跳江男子正是邓树超。12月3日下午,邓树超父母再次接到警方电话,说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有渔民打捞到一具尸体,请他们过去。经辨认,正是儿子尸体。后经警方认定,排除他杀,邓树超系跳江自杀。
4. 关于大学生救人溺亡的演讲稿
关于校友们救人溺水身亡的事实……
下午两点多钟,在荆州市沙市区长江边两名十二三岁男溺水,当时十几名大一学生见势组成人梯下水救人,其中还有不会游泳的和女同学,当第二个小孩快救上岸时,由于体力不支和暗流,人梯散了,九名大学生落水,顿时救喊声一片,正好碰上冬泳队几名六十来岁的老人救起六名大学生,其他三名大学生溺水死亡,在溺水附近就有两条鱼船,船上还有人但没一个人去救,消防队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但说身上没潜水衣等救援装备就在江边打捞一会(新闻镜头)就上岸返回去的,被几名旁边的哭泣的大学生阻止,重新到江边观望并无下水捞人的意思,而海事局的船去看了下就走了,学校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才到现场,与刚才提到的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我在旁看了心里好难受,而尸体上来医生还拿氧气去抢救的假像,(新闻镜头)此时离事发都三个来小时了,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而这些新闻上却说是消防和海事局打捞尸体上来的,当你看了我说的一切你也许不太相信,但仔细看新闻画面就能看到消防队五六人在潜水里走,海事局的影都没见到过,国家养他们是干什么的,打捞尸体本身就是他们的责任,而而go-vern-ment却没人出来做,我以人格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太寒心了,我实在看下去go-vern-ment,渔船老板和小孩的家长。
他们本来都不会死的,当时傍边就有打鱼的船,那些同学哭着跪下求渔民下去救人,几个渔民无动于衷,据说哪里经常有溺水死的当地有打捞队,打捞一个尸体12000,一般是见死不救的!那是财路啊!
沉默,唯有沉默。
5. 关于大学生跳河救人的议论文
以下都是现场群众所言,可惜被媒体无情的回避了!!
本来都不会死的,当时傍边就要打鱼的船,那些同学哭着跪下求渔民下去救人,几个渔民无动于衷,据说哪里经常有溺水死的当地有打捞队,打捞一个尸体12000,一般是见死不救的!那是财路啊!
两名落水儿童救上岸后“失踪”了
救了你们去哪了? 还有没有良心,有没有天理了!还有点人性的你们就站出来!去向遇难家属致歉,哪怕一句谢谢也要讲吧!
怎么不报道事情最后几名大学生尸体泡在江里,消防队员拒绝打捞,说一万块打捞一个。。。逼的老师们下跪
到今天已经看了不少关于“长江大学大一学生救人英勇牺牲”的报道了,无非就是一些“救人英雄感动全国”,“沉痛哀悼献身大学生”云云,此事也给不少人增加了一个饭后谈资。身在荆州我有幸能了解一些传说中的“黑幕”!下面是一位身在现场的人所讲诉的:
下午两点多钟,在荆州市沙市区长江边两名十二三岁男溺水,当时十几名大一学生见势组成人梯下水救人,其中还有不会游泳的和女同学,当第二个小孩快救上岸时,由于体力不支和暗流,人梯散了,九名大学生落水,顿时救喊声一片,正好碰上冬泳队几名六十来岁的老人救起六名大学生,其他三名大学生溺水死亡,在溺水附近就有两条鱼船,船上还有人但没一个人去救,消防队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但说身上没潜水衣等救援装备就在江边打捞一会(新闻镜头)就上岸返回去的,被几名旁边的哭泣的大学生阻止,重新到江边观望并无下水捞人的意思,而海事局的船去看了下就走了,学校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才到现场,与刚才提到的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我在旁看了心里好难受,而尸体上来医生还拿氧气去抢救的假像,(新闻镜头)此时离事发都三个来小时了,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潜责声一片.最后老师门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而这些新闻上却说是消防和海事局打捞尸体上来的。
当你看了这一切你也许不太相信,但仔细看新闻画面就能看到消防队五六人在浅水里走,海事局的影都没见到过,国家养他们是干什么的,打捞尸体本身就是他们的责任,而而 *** 却没人出来做,太寒心了!
只是觉得我们更加了解事实真相,我们有责任让人们都知道所谓的“英雄”的由来是什么!剩下的交给世人来评论!
转自校内
这样的英雄,我们宁可不要。我们父母想要的,是健康,平凡的我们,也不是已经离去,烈士的我们《有良知的人看到后全都给我转载》
6. 关于挟尸要价的作文
挟尸要价的真相与被质疑 引发道德思考新闻背景: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因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竟然漫天要价,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的事情。 此事件曾被媒体广泛关注,舆论一致谴责挟尸要价的行为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羞辱了所有国人。
照片尺度的争议: 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指出照片与事实有出入 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揭晓,《挟尸要价》照片获得了记录类银奖,一时之间,网络上对这张获奖照片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挟尸要价》的素材来源于湖北荆州大学生为救溺水儿童壮烈牺牲,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竟然漫天要价的事情。
此事件在去年年底曾被媒体广泛关注,舆论一致谴责挟尸要价的行为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羞辱了所有国人。然而,反映该事件的这张新闻照片的获奖还是引起了舆论纷争。
该照片把人性的善和恶展现得一览无遗:水中是因勇救落水儿童而牺牲的青年的遗体,船上是用两根冰冷的绳索拉着英雄遗体正在讨价还价的两个中老年打捞客。很多人认为这幅照片不该获奖,因为再次展示英雄的尸体那是对英雄的不尊重。
一些网友直接质疑,如果死者的家属看到了这张照片,那该是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仅仅是为了警示一种“恶”,我们有必要以对逝者亲人的二次伤害为代价吗?从情感上讲,很多人都不认同这张照片获奖,因为它不够“人性”。 可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挟尸要价》照片第一次获奖了。
2010年1月23日,第18届金镜头比赛暨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结果揭晓,《挟尸要价》获得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2010年2月4日,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揭晓,《挟尸要价》获一等奖。算上全国摄影艺术展评选,这已是《挟尸要价》第三次获奖了。
一张引起巨大争议的新闻照片连连获奖,难道评委们真的“冷血”? 该照片连连获奖,即便是作者张轶本人也颇感意外,毕竟展示“负面的东西获奖的机会少之又少”。无论观者的感受如何异样,这张照片都真实地展示了当下社会的一种弊病,展示出来的痛如针芒一样直指人心。
不夸张地说,这是社会中一种真实影像的缩影。我们又有何理由拒绝它获奖呢?难道真实地反映现实、针砭时弊直指丑恶现象的作品不能获奖吗?难道真正的艺术必须脱离观者的朴素感受而高蹈吗? 说白了,我们对《挟尸要价》照片获奖的纠结,本质上可能还是对艺术之于社会关系理解得不透彻。
必须正视的是,有时候艺术在体现公共关怀时未必能够照顾到所有个体的感受,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样的矛盾也是不可消弭的。照片《挟尸要价》整体上试图通过展示一种丑恶来告诉 第二名遇难学生遗体也已经打捞上来 观者,失范的环境下究竟缺少了什么,其间无意识的对英雄的“伤害”,我们是不是该宽容一些呢? 我们可以理解观者在《挟尸要价》上的情感纠结,但是,动辄就以“通过展示国人的丑恶”或者以虚无的“伤害”为由抗拒《挟尸要价》获奖,这样的理由还是有些武断了。
官方调查结论: 荆州市人民 *** 2009年11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打捞3名大学生英雄遗体全过程。 根据荆州市委市 *** 领导的要求,市 *** 办、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 *** 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和长江大学组建了工作专班,10月31日至11月4日就部分媒体和网民质疑的见死不救、见利忘义等相关情况开展了联合调查。
调查组查明,当日14时40分左右,长江大学教师史千里接到电话,于15时20分左右赶到事发现场。他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艘蓝色船舷的铁皮船停靠岸边。
史千里上船请求船主马上打捞落水学生,并保证支付打捞费。 船上的人称要先和老板联系,史千里与陈波电话联系时,陈波称“捞一具遗体1.2万元,没捞上来6000元,而且要先交押金。”
直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汪书记等赶到现场凑齐4000元现金后,打捞船才开始工作。10多分钟后,捞起第一具遗体,因未交足1.2万元打捞费,打捞船只停止打捞。
后经过文理学院领导汪书记等做工作,打捞船在20多分钟后,捞起第二具遗体。之后,打捞船再次停止打捞,中间中断1个小时左右,文理学院会计潘林将筹来的2万元现金送到后,打捞船才继续打捞。
约半小时后,捞起第三具遗体。最后在18时左右打捞结束。
金镜头评委会调查组称不存在造假 获得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的《挟尸要价》真假引争议,23日上午针对《挟尸要价》图片所涉及的新闻事实的调查结论已出,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调查结论分三点分别为:1,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2: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虽不是主谋,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3:照片记录的过程是整个挟尸要价的一部分。
虽然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据现场目击者称,王守海他们是当事人,参。
7. 论生命的价值(围绕3名大学生救人事件)
两个孩子 与 三个大学生的 生命 哪个更珍贵?
论生命 , 没有 高低贵贱之分 ,
论学识 , 三个大学生经过 十几年的教育,比 两个孩子 花费了更多的 资源,
三个人的价值 理应大过 两个孩子,
但 见义勇为 是一种 可贵的品质,是一个民族的 优良传统,
三个有德有义的大学生 为了 他人的生命牺牲了自己,但 他们的精神 将 留芳百世,将
激励 千千万万的中国人 ,唤醒我们的良知, 唤醒社会的责任感,唤醒人们对 生命价值的不断追求!!
个人见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8. 大学生孟瑞鹏跳水救人牺牲自己为话题写作文
但是围棋改变了我。学习围棋,我看到了古往今来无数围棋高手,他们不管下棋遇到怎样的困难总能坚持到底。古力一生坚持着围棋事业,古力常说:“下围棋输赢不要紧,只要能坚持到底就是赢家!”爱迪生说:“无论什么时候,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绝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灰心丧气。”居里夫人说:“我们应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的天赋是要用来做某种事情的。”于是,我变成了坚持到底的我。
知识改变了我的态度,让我学会用认真负责的去对待每一件事;知识改变了我的行为,让我学会助人为乐、帮助他人;知识改变了我的想法,让我与众不同……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无论是昨天、今天还是明天,知识永远不会停下它的脚步,它永远在语文中朗诵,在数学中计算,在英语中朗诵……
是知识改变了我!是知识让我奋进!
9. 长江沉船事件救人英雄作文
0月24日下午,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最终,两名少年得救,但体力不支的大学生们却落入江中。
百米外的3位冬泳队员应声赶来,尽全力救起6名大学生,而3名大学生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不幸遇难。 随后,网上多个帖子指出,在学生们救人的时候,旁边停着两艘渔船,始终未予施救。
不仅如此,在此后的遗体打捞过程中,打捞者也坚持1.2万元捞一个,钱不到位不捞人。在相关报道中,也有参与救人的冬泳队队员直言:如果渔船施救,悲剧不会发生。
主动承担起江边救援责任的老年冬泳队,高价打捞尸体的、被视为冷血的捞尸人,陷于道德讨伐的江边渔民,声言“无能为力”的相关公职人员……未及走出对三位因救人而溺亡的大学生的感动,舆论开始聚焦于事件背后的善与恶、冷与暖、罪与罚。 两艘渔船是否见死不救? 出事的宝塔湾水域是一个回水区域,漩涡与暗流密布。
在溺水事件发生时,在宝塔湾的堤岸下停着两艘渔船。比起江岸,渔船离落水学生们更近。
一艘渔船上,是自称拉过一个落水少年和一个大学生的陈恒云,60多岁,船主,带着熟人的儿子许刚;另一艘船上,则是70岁的陈选德及其老伴熊韶香。 渔船上挂着渔网,下水救人的学生被发现有人失踪后,人们开始求渔夫捞人。
“我们没工具,捞不了人。”陈选德事后跟记者解释。
对于先前“见死不救”的指责,陈选德则坚称:当时水面上漂浮的两只游泳圈,一只是赶来救援的冬泳队扔下的,另一只则是自己抛出的。不仅如此,他还向江中伸出一支长篙,先后拉起了3名大学生。
但这一说法明显与众人及冬泳队员的叙述矛盾。学生入水时搭的“人梯”断裂落水后,一共有6名学生被救起,而3名冬泳队员韩德元、鲁德忠、杨天林分别救起了三人、两人、一人。
只有韩德元表示,在救第三人体力不支时,他曾向渔夫要求伸长篙帮忙,渔夫照做了。 而大学生和围观市民的态度则更为激烈:渔船一动不动,根本没救! 10月29日,荆州市公安局对网帖作出回应,称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渔船是否见死不救并借机牟取暴利。
由于官方的积极动作,民众视线开始关注有关“见死不救”、“高价捞尸”的真相。3名遇难学生的家属也递交联名信,要求查明关于渔船的真相。
10月28日,3名遇难大学生的追悼会举行,上万市民前往殡仪馆悼念。而在市区内,人们也自发聚到宝塔湾边,自行纪念。
这天上午,陈选德和熊韶香像往常一样,停靠在宝塔湾河边,准备卖鱼。谁知船刚靠岸,便迅速被市民认出。
有人大喊“这就是那天见死不救的渔船”。市民当时即将陈选德的渔船围住,开始砸船,夺走渔网。
紧拉住渔网的熊韶香被一并拉下船,上了岸。有人开始往船上扔石头,陈选德急忙开船走了。
留在岸上的熊韶香,在赶来的民警协助下,也很快离开。只有被市民抢走的渔网被烧了个干净。
这一事件在后来的几天被市民们四处传播,闻者拍手称快。支持作文我。
⑶ 为什么大学生死亡案例增多原因是什么
大学生犯罪增多的原因分析
内容提示
近来大学生犯罪的报道越来越多,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关注。按理说,大学生是在接受高等的教育,守法意识应当比较强,但往往不是这样的。因此,大学生犯罪应当引起关注。本文将重点分析目前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专家提出的解决意见,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作法。
一、大学生犯罪现象不容忽视
从北京市大学生服务中心组织的一次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讲座中获悉,当今社会中,大学生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17%,其中盗窃约占七成。这一数字来自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值得重视的是,在大学生犯罪中,盗窃案约占70%。
康教授认为,现今社会环境比较复杂,对社会交际广泛又没有固定收入的大学生来讲,想法弄"钱"的问题,是大学生多发盗窃案的原因。和普通人群相比,大学生属于素质较高的群体、前途光明,其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强,但因其年轻、不成熟、意志薄弱,加之家庭、学校管理力度不足,一时糊涂就很容易走向犯罪。因此,社会和学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生活环境的管理。
另据消息,近年来,在校女大学生(包括研究生)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批捕处袁春菊处长介绍,今年1-8月,该院侦查监督处共受理14件17人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同往年比增长了110%。此类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
1.犯罪嫌疑人年龄偏小、学历较高,但阅历浅、家庭背景各异。
从年龄结构上看,17名犯罪嫌疑人,最大年龄24岁,最小年龄才19岁。从文化程度上看,研究生学历3名,本科学历10名,专科学历4名,与社会普遍水平相比属高学历范畴。她们的经历均为从学生到学生,没有正式走上过社会。从家庭状况看,6人来自农村,7人来自城镇,4人来自大城市。17名嫌疑人中7名来自干部家庭,6名来自农民家庭,4名来自工人家庭。
2.罪名单一,手段简单,作案目标、对象确定,较易破获。
从犯罪性质看,1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名为盗窃罪,5名为涉嫌故意伤害罪,2名为涉嫌包庇罪,1名为故意杀人罪。盗窃的主要目标系同宿舍同学,对象主要为活期存折。有1名是利用计算机入侵金融系统,窃取别人的存款。行窃时都是利用出入自己居住宿舍的生活便利,乘无人之机,秘密窃取。案发后,学校保卫处接到报案追踪到银行,查看银行录像带予以破获。
3.犯罪动机、目的各不相同,但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
在这些犯罪嫌疑人中,3名犯罪嫌疑人因家庭经济困难,盗窃目的是为了减轻父母负担。2名犯罪嫌疑人是为了追求享受,盗窃目的是为了挥霍。其余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均因父母寄来的生活费偏低,不够花,本人又好逸恶劳不愿打工挣钱而盗窃。发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均能积极退赃,表示悔罪改过。
4.嫌疑人在校表现较好,校方态度偏向于从轻处理。
在这些犯罪嫌疑人中,15名嫌疑人所在的学校都向司法机关出具了书面材料,材料中反映她们在校表现良好。根据嫌疑人在校的表现,对12名犯罪嫌疑人,校方积极要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另3名犯罪嫌疑人,校方要求依法处理。
5.多数被害人能够原谅犯罪嫌疑人,希望对其从宽处理。
在这些案件中,有8名被害人报案,但当侦查机关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后,被害人向司法机关写函,有的坚决要求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有的要求从轻处理犯罪嫌疑人。
二、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
1、社会竞争持续加大
据调查显示,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大,大学生承受的压力也在持续加大,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心理问题,而且出现了一些新的苗头。一项对此进行的专题调查于本月启动,专家学者就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拟制定相应措施,以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案例:浙江大学生落聘杀招考人 429人恳请法院给生机
今年即将毕业的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周一超参加公务员应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后,用尖刀行刺浙江嘉兴市劳动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造成1死1伤。6月23日,浙江嘉兴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凶杀案发生在办公室里
4月3日下午3时左右,浙江嘉兴市秀洲区行政中心。在511办公室斜对面的洗手间,周一超度过了22岁生命中最紧张的几分钟。
3时05分,秀洲区110接报,"秀洲区行政中心511办公室,杀人啦!"
3时08分,3名秀洲区公安干警赶到现场。秀洲区刑侦大队教导员张忠惠看到犯罪嫌疑人的一瞬间,脑子里闪过三个字,"可惜了。"
犯罪嫌疑人高大而健壮,学生模样,蹲在走廊上,沾满血迹的水果刀扔在边上。
511办公室,一个女人卧倒在地上,30多岁,脸色发白,心脏中刀,鲜血直流。胸部、脸部、背部、腹部和手臂被刺了十多刀。一个瘦瘦的男人身上被刺7刀,血流如注。伤者很快被送到最近的医院。女被害人抢救无效,男被害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受害人张某,女性,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科长。干某,男性,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据起诉书称:今年1月23日,周一超报名参加秀洲区政府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经笔试、面试,周排名第八。4月1日体检,周被检查出有乙肝"小三阳"。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招考条例,未被录取。周遂对招录工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起意报复。案发当天下午,周携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到秀洲区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511办公室,找到干某询问公务员招收录用情况。在得到没被录用的明确答复后,周到洗手间拿出了藏在包中的水果刀。
之后,周返回511办公室,一言不发对准干某拔刀就刺。坐在对面的张某见状上前劝阻,也被已丧失理智的周一超猛刺数刀。
庭审持续了一天
庭审于6月23日上午9时正式开始。前一天晚上,记者见到了周一超的母亲和朋友。周的母亲个子瘦小,脸色苍白。她畏缩地坐在角落里,心事重重。记者了解到,周出身于单亲家庭,12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在上班时突发脑溢血死亡。读书的时候,周一超的表现一直很好,是同学及老师心目中的优秀学生、班干部,还多次受到奖励。这次,他的妈妈为了救周一超,替周一超向受害人赎罪,打算卖掉他们母子惟一的一套房产。
当周一超从羁押室走上法庭时,旁听席上骚动了。他的同学都扬起头,试图用眼神和他打招呼。而周的母亲却将头趴在椅背上,想看而不敢看。而就在前一天晚上,她还怯生生地问辩护律师,万一一超被判了死刑,她还有没有机会再看到他。
在审理完周一超故意杀人案后,法庭还审理了两位受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案件。干某提出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张某的家属提出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对受害人的赔偿要求,周一超在法庭上再三表示了自己的忏悔之心并一口答应。
至下午4时许,法庭审理宣告结束。
大墙隔内外母子两地书
周一超的辩护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宓雪军说,这是一起典型的法与情交织在一起的案件。想必,主审法官也体会到了这一点。因为,主审法官应该已经看到了太多为周一超求情的信,也看到了周一超表达忏悔之心的明信片。
周一超在6月16日从看守所寄了一张明信片给他的妈妈。他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妈妈:见信好!我在里面想了很多,我非常后悔由于一时冲动铸成大错。我太对不起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了。为了表示自己的心意来赎罪,请求母亲把家中的房子变卖赔偿给受害者的家庭,你可以委托律师去办理!
周一超的妈妈也写了一封请求书给法官。她在信中写道:此时此刻愧疚心碎的我,不能自禁地怀着一线希望,冒昧地写信给您(你)们,请求您(你)们听一听一个母亲发自内心的呼救的声音。自从一超出事至今,我就像一直在做噩梦。但别人噩梦醒来是早晨,我却永远也醒不过来,永远生活在无穷无尽的噩梦中。……为了儿子我省吃俭用;为了儿子我不再嫁人,含辛茹苦抚养他。也许我家特定的环境给一超幼小的心灵过早地播下了忧伤的种子,增加了他心理上的压力……
法官收到很多信
周一超的班主任、辅导员,还有60位农学系的同学联名写信给法院要求给其一次生的机会。121位嘉兴市民写信给法院要求给他留一条生路,同时也好给他绝望中的母亲留一线生的希望;40位周一超母亲的同事写信给法院也表达了同样的心声。还有208位周一超一直生活所在的建设街道瓶山社区的居民联名写信给法院恳求法院给周一超一线生机。
一份不是证据的调查
嘉兴学院法律系科研协会接受周一超母亲的委托,对周一超杀人案进行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卷被调查人范围为嘉兴市企业职工、公务人员、教师学生、医务人员、个体户、无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等,回收有效卷954份。这份民意测验卷的结论是,83.4%的民众认为,给大学生一条生路,判处死缓,以观后效。10.9%的民众认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有的民众建议,修改公务员选拔的规定,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以平等的待遇。有的民众建议,加强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加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庭审时,宓雪军揭示了导致案件发生的深层次的社会根源,比如对"小三阳"患者的歧视。宓雪军还认为,周一超对这次公务员考试一直寄予厚望,几个月来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他是长期以来就业精神压力过重导致精神错乱从而引发报复杀人动机的。据此,宓雪军提出对周一超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申请。法庭最后表示,合议庭评议后再告知是否同意对周一超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2、贫困生生活所迫,从事盗窃行为
据解放日报的消息:两年前,小董从遥远的湘西山区考到上海求学,成为全村人的骄傲;两年后,她因在校园里多次盗窃,锒铛入狱……据市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统计:1997年至1999年,两院批准逮捕涉嫌犯罪的在校大学生14名。2000年至2002年,因涉嫌犯罪被批捕的大学生达48人,较前三年增加243%。
在这些校园刑事案件中,盗窃案占七成。难以遏制的"物欲",令一些大学生误入歧途。前文提到的小董家境贫寒,靠每月家中寄来有限的生活费,几乎没有余钱买学习资料和娱乐。眼看同寝室同学穿着时髦,出手阔绰,她的心理逐渐失衡。一次,室友外出时将手机拉在书桌上,结果被小董"顺手牵羊"。此后,她又接连多次盗窃同学手机,甚至在打工做家教时,将学生家里的笔记本电脑也拎走了。
犯罪大学生,大部分是低年级学生,自控能力较差,往往一时意气用事,铸下大错。其法制观念之淡薄,常令办案人员惊讶。某大学学生小顾在学校踢球时跟对方队员发生争执。遭到殴打后,他气愤难平,召来三个同学,乱刀将对方三人砍伤。大学生小丹在食堂窃走另一用餐同学的书包及包内财物后,对自己的行为毫无认识,居然公开背着赃物在校园里行走,结果被失窃学生发现,当场扭送学校保卫处。而另一起诈骗案的作案人小任更令人扼腕叹息。为了筹措考研资金,他竟找来两件只值人民币30元的仿古花瓶和塑像,冒充古董以7000元卖出。
在校园盗窃案中,来自农村地区、困难家庭的学生占相当大比例。个别困难学生面对同学间生活水平的强烈反差,心理上很受刺激,一旦自我调适不当、道德品质薄弱,就可能抵御不住诱惑,铤而走险。但也有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小刚家境优越,根本无需为生活费、学费操心,但他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盗窃作案十多起。原来他性格孤僻,平素极少与师生交流。为寻求刺激,大三时他头一次将手伸进同学书包。作案时提心吊胆、得手后兴奋莫名的心理体验,竟让他"甘之如饴",有了癖瘾,结果一发而不可收拾……
检察机关调查认为,在校大学生犯罪数量的走高,提醒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在加强学生道德品质、行为规范以及法律知识教育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对于为数不小的困难大学生,除了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及学生贷款等制度外,还应对心理问题加以重视关心。
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杨雄教授认为,大学生犯罪出现上升趋势,有着复杂的社会大背景。目前的在校大学生几乎都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强,但从小缺乏谦让、合作精神的培养。由于社会竞争激烈,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往往"重智轻德",这些都在年轻人价值观形成、人格健全过程中留下烙印。大学生活对大部分学生来说,是走向社会的开始。能否顺利融入校园社会,与学生是否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大有关系。事实上,一些学生就是因为初次遭遇校园生活中的各种挑战、矛盾、反差,而产生心理不适,从自以为是,心高气傲,变为苦闷、自卑、自我放弃,个别甚至滑向犯罪。
3、生活空虚,贪图享受
5月4日至6月14日,北碚某高校一学院的办公室和实验室电脑相继被盗。短短40天内,犯罪嫌疑人疯狂作案,盗窃八台电脑、一台投影仪和一张视频采集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十万元。
北碚区分局刑警支队的办案民警通过认真勘查现场和案情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对现场环境非常熟悉,案件应为"内贼"所为。办案民警通过大量摸排,将侦查视线锁定在学生丁某身上。经过比对,丁某的掌纹与现场遗留的掌纹完全一致。6月15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了丁某,丁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遂前往朝天门、较场口等地,捉获了两名销赃犯罪嫌疑人,并追回7台电脑的主要部件,以及没有来得及销赃的投影仪和视频采集卡。丁某是该高校2001级的学生,其父母贷款两万余元供丁某上大学,又辛苦打工挣钱供给儿子上学的花销。丁某却吃喝玩乐,父母给的一点血汗钱已满足不了享受之欲,便把贪婪之手伸向学校的电脑。
4、自我封闭,缺乏沟通
去年12月21日晚上11点左右,浙江教育学院2000级大学生周英民与同学洪某到西湖苏堤锁澜桥附近散步,聊天谈起了两性问题。其间,周英民将女友的隐私透露给洪,洪露出嘲笑的神情。周恐洪回校后将隐私透露给其他同学,遂起杀心,趁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裁纸刀猛割洪颈部致其倒地。周逃离现场后担心洪不死,途中又返回现场,并利用拾得的绳索将石块绑在洪身上后将其抛入西湖。12月29日,周英民在得知洪亲友因洪失踪在学校附近寻找后,又多次打电话到洪家流露出勒索钱财之意,企图伪造洪被绑架的假象。
5、精神空虚,寻找刺激
李枚,女,21岁,我市某师范学院成教院学生。今年3月1日上午,偷走同学正在充电、价值1790元的手机。案发后归还手机,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3000元。
张平,男,22岁,我市某重点大学学生,担任系学生会主席,曾以抚顺市理科第一名成绩考入我市,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同学们学习的榜样。去年,他盗窃大量手机、数台电脑,价值3万余元,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
李军,男,沙坪坝某大学学生,母亲生意人,父亲是一法院法警队队长,同学心目中的大款,曾创造3个月花掉2万元的记录,今年年初,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沙坪坝法院刑庭法官王新立昨日称,大学生犯罪,以前比较少见,今年数量猛增6个,其中多数为盗窃他人手机。
据他介绍,6名大学生中,4名是成教或者自考类,2名是国家计划内统招。除1个家庭比较贫困,另5个家庭殷实,不缺钱花。
王法官认为,这些大学生作案动机有三:报复,自己手机或值钱东西被盗后,产生偷一部补偿自己的想法;爱慕虚荣,成绩比人家好,吃的穿的却比别人差,于是偷窃,弥补物质生活的差距;心态失衡,受武侠小说神偷等角色影响,模仿偷窃。
法官呼吁,应当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尤其是成教、自考和委培类大学生。(文中大学生人名系化名)
三、专家意见
道德观念、良好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所以说,学生违反校规,应该教育为主,处分为辅。除开除学籍之外学校还有许多对于学生的处分等级,如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保留学籍的前提下的处分,都是一种教育的辅助手段,也就是说,学校在做出这样的处分之后仍然实行对学生的教育义务;而开除学籍则不同,是学校单方终结与学生共同达成的上述契约关系,不再履行对学生的教育义务。因此开除学籍必须合法,有理、有情,还要有依据。
学院的管理者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学生不遵纪守规,也是学校缺乏传导有效性、教育者缺乏教育艺术的表现。如果传导失败,学校应当检讨失败的原因并加以改善。我不否定从严治校。但从严治校不是动不动就开除学生。宪法规定公民具有受教育的权利,一个人经过规定的程序,譬如考试录取等程序就可以享用这种权利。开除学籍是对于这种权利的一次剥夺,因此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学生违反校规,难道学校管理者、老师就没有一点责任?咋就开除学生了事?
德国历史学家迈内科说:"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与道德界限的诱惑。"规范权力,制约权力,是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所以说,大学管理者的权力也必须规范,建立约束机制,不能是管理者说开除就开除,否则,这类随意开除学生的现象就会继续发生。
1、犯罪学专家:这仅仅是开始
综合北京市各类大学近几年的情况来看,违法犯罪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这种变化与大学教育、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紧密相关。
从大学教育的发展规模与速度来看:一方面,随着大学教育的开放,民办大学等各类大学的增多,在校大学生数量在急剧增多,伴随学生增多的同时,大学内部对学生的管理弱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学校并没有提供相关的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使大学生无法得到全面有效的教育。
从经济发展来看,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同时,也在不断强化金钱观念、个人主义意识。越来越多的学生无法"两耳不闻窗外事",特别是家境状况不好的学生,不得不考虑上学的经济来源等问题。
从社会结构的变化来看,价值观念处于一个新旧交替的时期,整个社会很长一段时期内将处于价值失范状态。各种规章制度、各种道德规范的控制力越来越弱,特别是随着大学亚文化的发达,强化了学生的越轨心态、浮躁心态,使他们越来越追求功利化的目标。
2、教育专家:大学生法制、道德教育亟待加强
中央财经大学伦理学专家韦彦凌教授就如何预防、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提出以下三点:
(1)加强品德教育,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大学生的可塑性非常强,受环境影响非常大,有时因一念之差就可误入歧途。院校应引导学生加强道德修养,使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自尊、自爱和互爱的意识,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不在生活中相互攀比,自觉抵制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侵袭。同时要特别注意对一些平时表现不错的同学的教育和培养,不能使其成为了品德教育的死角。
(2)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目前,我国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仍很薄弱。有些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都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对此,各大专院校应增设法制宣传栏、宣传刊,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另外,各大专院校应与司法机关加强联系,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所办案件,对学生进行现实的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结合起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3)针对大学生犯罪应实施挽救和教育的政策
国家培养一个拥有丰富文化知识的大学生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我们应尽可能地对犯罪的大学生进行挽救,使其仍能够成为国家的栋梁。由于大学生犯罪,相对于社会一般人员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也容易改造,且犯罪后认罪态度一般都较好,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退赃。因此,笔者建议对大学生犯罪应当区别对待,充分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解决问题的途径
1、成立"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
3月28日,南京市"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在南京浦口区检察院成立。
据检察日报消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在成立大会上,一些高校的领导对检察机关的这一尝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据悉,这是中国第一家专为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而成立的机构。
据介绍,这个"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由南京浦口区检察院牵头,公、检、法与政府、学校、社区联手创建,以研究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的途径以及处理在校大学生犯罪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交流预防处置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成功经验,并选取典型案例到学校开公开庭,研究对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的处理及帮教问题。
2、在校大学生失足暂免起诉的争论
以前在校大学生犯罪后,即被学校开除,而现在面对这些失足青年,政法机关为了挽救他们,采用了人性化的帮教手段,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重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才。这一新举措,是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浦口检方刚成立的全国首家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获悉的。
随着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的转变,对一些具有可塑性的学生做出暂缓不起诉决定,通过帮教,公平、公正地处置犯罪的在校大学生。为此,浦口区检察院牵头成立了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并制定了在校大学生犯罪后处理实施意见,使对在校大学生犯罪后的处置有章可循,并加强与高校的协调、联系,共同做好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处置工作,从而降低在校大学生犯罪率。(3月31日《江南时报》)
正方:应适度宽忍
正方从近四年来的统计数字分析,在校大学生犯罪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犯罪类型趋于多样化。从处罚上看,多数是被单处以罚金,少数被处刑罚。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些学生有的确无逮捕的必要,而学校往往对学生一开了之。从情理上说,每个大学生都是未来社会的精英人才。有些同学涉嫌犯罪完全是一念之差,按照校规、校纪,这些在校生可能面临开除的窘境。
很多人做的事也只是现行法律没有禁止而已,并不一定对,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个机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他们就此被开除,在社会上混,没准就真成了祸害,给他们一个机会,把他们挽救回来,量刑可以在法定的准许下适当进行,但学籍还是应该保留的,不能就此踢出校门。(静宇)
⑷ 曝“120延误救治大学生去世”,此事的真实情况如何
据官方媒体报道,这一事件正在调查中。郑州市卫健委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情况,调查结果将对外公布。所以,请大家保持耐心,注意自己在网络渠道上的言辞。毕竟事实的真相和结果还没有出来,网友们不要太激动。很多网友表示对这些相关人员的处罚不满意,受害者家属知道后也表示不公平。这些人中只有少数人失去了工作,受害者都是在年轻时失去了生命。

很不幸,这个女学生很不幸。任何医院都应该以救死扶伤为宗旨。当女孩拨打120急救电话时,两人已经形成交易。120应尽力排除障碍,将患者送往医院抢救。而这个调度员不仅搞不清对方目前在哪,就连他说话的态度都让人感到寒心。女孩死前被骂了。很难想象她当时有多绝望。
⑸ 成都大学大四学生在洗澡时倒地身亡,死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成都大学还是受关注,随着某些事件的水落石出,人们的关注度稍有降低。但是又出现了一件事,让人们重拾对成都大学的关注。疑似成都大学又出了一学生在寝室洗澡时意外身亡,而校方的做法很不妥。

结语:
“成都大学”和“成都一大学”明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希望有关网友在互联网上传递信息时,一定要依据事实,太过于天马行空!
在这里你能看到不一样的观点,不一样的逻辑,不一样的视角,如有雷同,不胜荣幸。文章内容,只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冒犯请多多包涵。(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⑹ 19岁湖南大学生离世捐器官救下5人,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呢
19岁的湖南大学生因为自己的病情原因,决定将自己离世后的器官捐赠给其他人,在这名大学生死后,医生通过他的器官救下了五人,这种精神值得令我们去学习,也正是因为这名大学生的做法,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了世间依然还会有爱,只要我们对生命充满希望和对生活充满热爱,未来总是美好的,虽然说这名大学生的遭遇的确是令人悲伤,但是当他死后将自己的器官捐赠于其他人,也实现了对自己生命的延续,相信接受他器官的人群,从心底里也会非常感激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