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对象
① 大学生征兵政策2020
大学生当兵新政策: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四个优先”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国家资助学费等等。

2020年发布的大学生当兵最新政策是对于入伍的高校大学生给予国家资助,如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减免学费等,现在以甘肃省为例,具体规定如下:
《关于印发甘肃省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服役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6〕67号)
二、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三、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四、对组织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积极且效果明显的省内高校,在下年度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每征集1名大学生入伍给予所在高校500元经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省教育厅拨付。
五、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甘肃省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人数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
七、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免息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八、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由县市区人武部核报发放。
(1)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对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
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② 大学生入伍的征集对象
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 月5 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 月6 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网上登记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③ 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条件
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条件如下:
一、应征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含2022届毕业生)
二、应征条件
(一)政治条件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2014年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2.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4.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21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年龄条件(作为参考,以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审核为准)
2022年度应征报名年龄说明:年龄的计算:年龄=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1.男兵
(1)本科生
在校生:18至22周岁(2000.1.1-2004.12.31出生的)
应届毕业生:18至24周岁(1998.1.1-2004.12.31出生的);
(2)研究生
在校生、应届毕业生:18至26周岁(1996.1.1-2004.12.31出生的)
2.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年龄)
(1)本科生
在校生、应届毕业生:18至22周岁(2000.1.1-2004.12.31出生的);
(2)研究生
在校生、应届毕业生:18至26周岁(1996.1.1-2004.12.31出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