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① 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
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的发放对象是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带齐申请表和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银行卡(或存折)、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证在户口所在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领)(以上证件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用人单位出具的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证明;③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毕业生提交补贴申请后,市人社局收齐相关资料后按批次进行审核、公示、审批、拨付等程序兑现补贴。
② 大学生就业补贴什么时候到账
大学生就业补贴一般在网络公示后3个月内就会到账。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2、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3、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③ 大学生就业补贴
你好。你所说的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回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大中答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有二种津贴对象及标准:⑴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连续津贴两年;⑵1999-2004年期间毕业的**户籍(同上)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岗位津贴。
2、“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由人事部门拟定,按文件规定,具体补贴办法及操作细则由人事部门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