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金融博士招生简章
1. 求!!!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
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 211 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1999年列入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38所大学之一。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另有包括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等在内的8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有4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并在16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有7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生命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1个教育部研究院(蛋白质组学研究院)和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2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3个北京市文科研究基地(各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培养基地介绍)。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700余人,硕士生导师1200余人,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一、报考条件 「返回」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a. 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c.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报考。
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请分别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返回」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网报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届时,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www.chsi.com.cn(公网);http://www.chsi.cn(教育网)。现场摄像、确认的时间为2007年11月10日-14日。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在9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3.报考艺术与传媒学院“音乐学”专业部分研究方向和“美术学”专业所有方向的考生请注意:(1)报考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艺术(钢琴、声乐)”方向者,需在2007年10月20日来我校艺术与传媒学院参加钢琴、声乐专业测试,合格后方可获得报考资格。未经测试或测试不及格者报名无效。有关钢琴、声乐的测试要求请在我校艺术与传媒学院网上查询。(2)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 “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且只能在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并参加考试,全国统考结束后的第一天即进行专业复试。报考点选择错误,报考资格无效。
4.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凡拟在北京地区参加初试的,必须在网报时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且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其他考生详见各省级招办网报公告。
三、考试 「返回」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08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招生院系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上述三个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科(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除外),其初试科目仍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MBA)初试科目为两门,即199- MBA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99- MBA联考英语(满分100分)。
(4)从2008年起教育部对农学门类招生的所有学科专业的初试业务课科目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考试范围和内容。两门业务课为农学门类公共基础[设①314-数学(农),②315-化学(农)]和农学学科基础综合[设①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②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以上科目均为新增全国统考科目,农学门类招生专业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5)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政治理论,199-MBA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299-MBA联考英语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 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 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以上仅为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试题。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为准。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10%至130%。部分专业根据其特点,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考生资格审查 「返回」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的少数民族名称及代码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北京师范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在读研究生如打算报考,必须先办理退学手续。
五、体检 「返回」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录取类别 「返回」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研究生;2、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
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后须与我校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
七、招生人数 「返回」
招生目录上各院系所、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计划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教育部下达规模数,我校根据生源及初试成绩适当调整各院系所及专业招生人数。
目录上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30%。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不招单考生。
八、住宿 「返回」
硕士生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的宿费标准为1800元/人年。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返回」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http://graate.bnu.e.cn。
2.北京地区考生须上网自行下载“准考证”,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寄发。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凡因通信地址未填写、填写不详、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准考证等未能及时收到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875。
2. 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0人左右,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生,研招办将在后期公布接收硕博连读生情况。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会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成绩等适当调整,可能出现个别研究方向或导师没有招生名额的情况。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裤毁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生(在报到之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08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13年12月31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交 费慧扒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时间:2013年12月1日至31日。
网址:http://grad.cnu.e.cn
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2.交费采取网上交费方式,标准200元/人。
报名费收取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见研招办网站后期通知。
四、入学考 试
1.初试
科目:外语及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科目。
时间:2014年3月22-23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
(1)考生报考材料综合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4)专业水平面试;
(5)部分院系加试笔试;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综合科目。
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五、资格审 查
复试前统一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 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时出示以下证件: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
(3)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注意: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胡碧备证件。
2.提交材料
考生需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并签字);
(3)两份专家推荐书(网上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还需提交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博士)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由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被录取后,须查看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硕士课程成绩单(由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六、录 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首都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招生单位签定三方协议。
4.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
5.体检在复试前统一进行,入学报到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博士生不调剂录取。
七、学费和奖助体 系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4级所有新入学博士生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收取,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
2.我校自2014级博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学金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津贴、学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人均3.5万元/学年,优秀者可获8-10万元/学年。
(1)所有学制年限内的博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1.2万元/生/学年。
(2)学校按博士生在学人数的70%设定校内“三助”岗位,按劳取酬。岗位津贴为2万元/学年。
(3)学业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奖学金覆盖率为学制年限内博士生数的70%,奖励额度为1.8万元/生/学年。
(4)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20%,奖励额度为2万元/生。
(5)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奖金标准为3万元/生,名额由北京市直接下拨。
(6)此外,我校还设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科研与实践创新基金、创业教育基金、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等,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八、其 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http://grad.cnu.e.cn )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3.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 http://grad.cnu.e.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48
4.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附件: 首都师范大学各博士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doc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
3. 北师大珠海校区博士都是非全日制吗
北京师范大学
搜索关键字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硕士生招生
博士生招生
港澳台招生
留学生招生
信息公开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其他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信息 » 详细页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专业目录
发布时间:2022-10-13阅读 22643 次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在职人员攻读圆山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人数
北京校区13人,培养地点在北京;
珠海校区50人,培养地点在珠海;
最终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唯毁要求。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珠海校区招生依据学科采取分组报名方式:
1.文科组:包括语文、思政、历史、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学校管理等,拟招收27人。
2.理科组: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心理、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等,拟招收23人。
请报考珠海校区的各位考生填写附件“分组报名表”,在上述两组中选择一个填报,初审、复试和录取都在所选组内进行。提交后不得更改组别。
四、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相关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领域、材料类别与详细项目名称)。
(2)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含注意事项的第一页无需打印)。
(3)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任教学科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同时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则不提供。
(6)两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名)。
(7)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内容需包含学习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简介、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8)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研究内容与方法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10)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的专著/编著/译著(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11)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提交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案例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12)教育博士分组报名表:报考珠海校区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填写分组报名表,提交之后不得更改组别。
提示:
①以上书面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无需装订成册;
②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还;
③提供不实材料者,橘亏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④纸质版材料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不得使用同城快递;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请见“联系方式”。
(二)电子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日报名截止前,在博士报名系统提交以下电子版(PDF文件)材料:
(1)个人自述;
(2)研究计划书;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无需单独上传摘要);
(4)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5)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提示:
①以上电子版材料内容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②初审选拔将以电子版材料为准,务必正确上传,未提交电子版材料者,不予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③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代表作1-3)、个人自述在报名系统中有分别上传路径;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三类放入压缩文件包上传。
五、申请-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组织专家委员会依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二)初审选拔
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能力与成果、实践能力与成就、综合素质。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北京校区根据初审成绩排序,珠海校区按学科分组后依据初审成绩排序,之后按不高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3月中旬左右在相关招生院(系)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对专业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热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将于2023年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布名单中通知。
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领域 考试科目 备注
学校课程与教学 课程与教学论 其中有一题为外语能力考查
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仅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名单将于2023年4月在相关招生院(系)网站上公布。
2. 面试
面试将于2023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在笔试合格名单中通知。
面试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成绩满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
面试专家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专家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成绩将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招生院(系)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北京校区将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珠海校区按学科分组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相关招生院(系)提出申诉,由相关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相关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疫情变化等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八、联系方式
(1)报考北京校区,请将书面材料寄往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253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40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赵娜
(2)报考珠海校区,请将书面材料寄往以下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北师大珠海校区励教楼F301-12
邮政编码:519087
联系电话:0756-36219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杨萍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部门:教育学部(教育博士) 电话:010-58804091 联系人:赵娜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导师 招生
人数 外语语种 备注
666教育学部(教育博士)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教育博士研究生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13 本专业领域拟招生13人
01不设方向 暂未定 1121英语(教育博士)或1122日语(教育博士)或1123俄语(教育博士)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励教楼F301-12 邮政编码:519087
联系部门:未来教育学院(教育博士) 电话:0756-3621966 联系人:杨萍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导师 招生
人数 外语语种 备注
669未来教育学院(教育博士)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教育博士研究生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50 本专业拟招收50人
01不设方向(珠海) 暂未定 1121英语(教育博士)或1122日语(教育博士)或1123俄语(教育博士)
珠海
附件列表
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分组报名表
常用链接
学校主页
教务部
科学研究
学部院系
组织机构
微信公众号
© 版权所有 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编:100875
4.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5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5个。
我校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接收全国蠢陪差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带皮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乱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物理学系、天文系、环境学院和水科学研究院部分实验室将入驻北京校区育荣校园,因此,上述4个院系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海淀校园和育荣校园统筹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
招生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4)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原文标题: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bnu.e.cn/detail/01f4cbfe-848f-48e0-92d4-0b79384dd134
5. 北京师范大学- 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北京师范大学 -(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 北京师范大学 ,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 北京师范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委员会还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录取进度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录取批次实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在广东省,实行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时,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执行我校《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
在广东省,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办相关规定及学校生源情况确定具体投档比例;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加我校入学测试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在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投档录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要求:
在全国,对除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符合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史类、理科类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但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
对于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一本线,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学校投档要求。
对于报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UIC入学测试为全英文的笔试(以英文方式考核学生理解能力、通识基础及写作能力)及面试。一般情况下,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时表现突出和入学测试表现优秀者可以降至广东本科二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分档顺序: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英语单科成绩的投档要求:
在全国以及广东省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考生,学校要求凡是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英语(应用翻译)、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新闻学(国际新闻)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8分或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
对于报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的广东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全英文入学测试并达到合格,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再另作要求。
本校为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对广东省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
对江苏省考生,录取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选测科目2B及其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第二十二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八万元人民币(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住宿费:文化小镇 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新文化小镇”6800元/人·学年(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第八章 奖学金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奖学金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除广东省以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新生。新生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条件及评定办法详见学校《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在广东省,我校设置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对于在广东省录取一本线或以上考生中文理科综合评价录取成绩排名各前20名的新生,我校给予一次性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入学奖励,奖励细则详见学校《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的在学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曾宪博教授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针对国际生)、联通奖学金、古楚璧伉俪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联系人:马老师,电话号码:(0756)3620332,传真号码:(0756)362088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hk/admissio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补充材料:
(注:该补充材料已于1月7日以公文形式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北京师范大学 -
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深化粤港教育的合作与探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鼓励UIC能在招生考试制度上有所突破,实现招生多样化。经学校深入研究、论证,从2013年起进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广东省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是按一定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和UIC入学测试成绩及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方式,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一、招生性质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方案经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收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通过本方案遴选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
学校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 -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招生代码:16401
招生批次: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考生须提前报名参加UIC综合评价录取入学测试,方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UIC。
颁发证书: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将获颁发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 北京师范大学 -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 -在广东省继续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批次,具体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
学部
专业
招生科类
工商管理学部
工商管理(财务)
经济学(应用经济)
会计学
工商管理(文化创意与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管理)
文理兼招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传播学(电影电视)
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
新闻学(国际新闻)
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与广告)
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
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英语(应用翻译)
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
文理兼招
理工科技学部
统计学
环境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应用心理学
金融数学
只招理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都达到C级或以上,且高考成绩估计在一本线以上,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申请时间
2月3日至6月14日
3.报名程序
网上提交申请表:登录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点击进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注册时须提交的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入学测试地点选择,个人陈述,一寸彩色证件照(用于制作入学测试准考证)以及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在线支付入学测试费:UIC入学测试费金额为人民币80元。缴交方式为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上注册时,或登录系统后进行在线支付。
逾期未缴交入学测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并退出选拔程序。所有已缴交入学测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6月17日,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2.6月21日,考生参加UIC入学测试。UIC在广东省内设立3个考点(广州、珠海、汕头),考生可选择就近参加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UIC入学测试将参考国际考试标准,旨在考核学生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3.6月26日,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4.6月末,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UIC。
5.7月上旬,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六、录取标准
参加我校入学测试的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
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UIC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成绩的比例构成:
序号
类别
权 重
1
高考成绩
60%
2
UIC入学测试成绩
30%
笔试
15%
以英文方式考核学生理解能力、通识基础及写作能力
面试
15%
全英文面试
3
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0%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计入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高考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UIC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225分,按实际成绩计入;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CCC及其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表:
等级
计入综合成绩的分数
AAA
75
AAB
71
AAC
67
ABB
67
ABC
63
ACC
59
BBB
63
BBC
59
BCC
55
CCC
51
备注: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C级对应17分。
一般情况下,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时表现突出和入学测试表现优秀者可以降至本科二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1.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开通入学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查询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同时,学校将有资格参加入学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入学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成绩。
3.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4. 考生应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若发现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考生的名单。
八、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2016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
学费:八万元/学年(待省物价局审批)
住宿费:文化小镇5000元/人·学年,“新文化小镇”6800元/人·学年(待省物价局审批)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2.我校设置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细则详见学校《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3.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九、重要日程
重要日期
事 件
2月3日-6月14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表,并缴交入学测试费用
6月17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6月21日
入学测试(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考点:广州、珠海、汕头。
6月26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6月末
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UIC
7月上旬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录取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
9月
新生开学
十、附则
1.我校在广东省高考招生录取中全部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广东省外执行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广东省外统招考生只须按当地省级招办统招填报高校志愿程序申请,不须另行向本校报名或面试;广东省外统招计划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录取规则见我校招生章程。
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委员会。
3.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
4.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电话:(0756)3620332。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uic.e.hk
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hk/admission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北京师范大学 -
12月11日 ;
6. 同等学力人员想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应满足什么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想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应满足什么条件?北京师范大学作为国内一所重点高校,进行不同阶段的人才培养,这里走出了大批有知识有能力、有创新意识的青年骨干,深受各界人士关注。很多在职人员也想在工作之余申请北师大博士学位,想了解同等学力人员想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应满足什么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老师介绍,该校开设了扰凳乎多个专业方向的在职博士课程招生,如国学、哲粗早学、文艺学、佛学等,学员如符合在职申请条件,通过审查,可向研究生院推荐考试,申请博士学位。具体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如果是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缓悉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单证专业硕士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如果是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所有人员都需要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同时,所有想申请北师大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是遵纪守法的,而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并且不能同时攻读两个方向的博士学位。
有关北京师范大学在职硕士或者是在职博士的相关信息,大家可咨询在职研究生教育网老师,以获得更为详尽的介绍。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7. 2010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网址:http://graate.bnu.e.cn/ZHAOSHEN/zsindex1.htm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全国统考硕士生招生简章
(双证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请点击此处查阅)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是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有特色的大学。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6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8个博士后流动站,另有包括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等9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有5个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9个二级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2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5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5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对外汉语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各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培养基地介绍)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820余人,硕士生导师164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19名,还有一批著名的资深教授。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一、招生人数 「返回」
我校2010年专业目录上各院系所、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微调。
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除明确标注的外,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一般在30-50%。我校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名单,请注意查看。
二、报考条件 「返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09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录取后不享受我校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返回」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
网报时间200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www.chsi.com.cn(公网);http://www.chsi.cn(教育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1)凡拟在北京地区参加初试的,网上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且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其他考生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网报公告为准。
(2)拟报考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请务必详尽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中该专业的备注内容,正确填写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
(3)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4)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入学考试 「返回」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政治理论、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30-150%左右。部分专业根据其特点,差额比例将适当扩大。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报考资格审查 「返回」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体检 「返回」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学习年限 「返回」
硕士生学制为2-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半。符合规定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毕业。
八、关于培养机制改革 「返回」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硕士生的录取类别只分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定向培养硕士生两类。人事档案和户口都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硕士生。
2、我校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用于资助非定向培养硕士生的全部学费和部分生活费。一般来说,非定向硕士生均可获得基本奖助学金,除免交学费(每年8000元)外,还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各院系所可以视经费筹措情况调高奖助学金额度。基本奖助学金实行动态评定,由各院系所根据其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综合确定。
定向培养硕士生、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不享受“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且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三年共计2.4万元。
九、住宿 「返回」
硕士生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十、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返回」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0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硕士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3. 生命科学学院与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联合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招收10名推免生,以硕博连读方式培养,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返回」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http://graate.bnu.e.cn。
2.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于考试前20天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寄发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875。
5.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硕士统考英语科目名称改为英语一,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二外考试科目代码由211英语、212俄语、213日语、214法语和215德语改为241英语、242俄语、243日语、244法语和245德语。
双证专业学位研究招生有关问题,请查阅201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招生简章。
单击此处查看硕士研究生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8. 北京师范大学2o1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2015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简章
我校学术型博士生选拔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申请-审核”、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四种方式。实行“申请-审核”方式的学部(院、系)有教育学部、心理学院、物理学系、天文系、生命科学学院、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化学学院、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等。硕博连读仅限本校在读的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生申请,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的9-10月进行(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
现将公开招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人数
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
2.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愿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良好。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见附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graate.bnu.e.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2.报名者须于2014年1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具体科目名称请查询专业目录。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初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培养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
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博士生均需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三年共计3万元。每年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0.8万元/生.学年,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 自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ate.bnu.e.cn)。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email protected],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