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生当兵政策2017年
㈠ 大学新生入伍的政策是什么
大学新生入伍的政策有:
1、保留入学资格。高校新生入伍,高校保版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入权学。
2、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本科生享受4年,专科生享受3年)。
3、高校新生士兵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的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优待金等总计约60000元,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4、免修军事技能。退役后入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1)安徽大学生当兵政策2017年扩展阅读:
大学新生入伍身高要求: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
潜水员168—185cm。
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
空降兵168cm以上。
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
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
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165cm。
㈡ 大学生毕业去当兵有什么优惠条件
大学生参军入伍当兵享受的优惠条件:
1、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学费补偿代偿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考学升学优惠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4、就业安置扶持
国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2)安徽大学生当兵政策2017年扩展阅读:
大学生士兵退役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4、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5、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6、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㈢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是什么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是如下: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
一、优先报名应征。
二、优先体检政审。
三、优先审批定兵。
四、优先安排使用。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哪些就业安置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㈣ 大学毕业去当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本科生享受4年,专科生享受3年)。
2、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的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等总计约60000元,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的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4、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5、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按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的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的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6、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7、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在部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具体细则有:
一、经济补偿贯全程
1.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按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2.服役期间,享受部队发放的义务兵津贴每月900元。
3.服役期满退伍时,享受义务兵退伍费9000元(4500元*2年,部队发放)。
4.服役期满退伍后,享受批准入伍地地方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2016年度大连市向退役士兵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合计为82000元。按以上补偿金及优待金计算,我校本科大学生在校入伍,两年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如下:8000*4(学费补偿及减免)+900*24(服役期间津贴)+9000(退伍费)+82000(一次性经济补偿+优待金)=144600元
二、学业支持力度大
1.保留学籍: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内。
2.复学转换专业: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及已被我校录取的本科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允许其重新选择所学专业(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和未能通过新兵检疫复查或中途退役的学生除外)。萨里国际学院、国际商学院学生只能申请在学院内部调整专业。申请调整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不及格科目不得超过其应修科目的1/3,其他相关规定参照我校转专业相关政策执行。
3.服役期间自学完成学业: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有条件的可以自学本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类选修课,经本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后(需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准假),可以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期初重考或毕业生重修提前考试,并作为首次成绩记载,成绩及格,学分予以认定;对已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4.考研加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保送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复学的,且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如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推荐在本校免试(指初试)攻读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6.研究生专项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7.免修学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退役复学后可以免修部分选修课,原则上不超过10学分。
三、个人发展出路广
1.优先评奖评优:退役复学大学生在参评学校组织的各类优秀学生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优先推优入党:学校将大学生参军入伍纳入党建考评体系,党组织在研究退役复学或入学大学生申请入党时,如符合条件则可优先培养入党。
3.政法干警专项招录:各地方政府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4.公务员定向考录:辽宁省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中,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用于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部队服役时间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5.国有企业定向招收: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6.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役后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选择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资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
7.优先士兵提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年龄不超过26周岁,符合军委有关政策,可优先提干,在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8.优先参选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优先参选士官,在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9.服役期间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满一年,年龄不超过23周岁,可报考部队军事院校或士官院校。
四、大学生士兵留士官优惠政策
为加强对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我国将在大学生士兵选取士官时给予多项优惠政策,以鼓励大学生士兵留在部队长期工作。国家和军队给予大学生选取士官的优惠政策主要有5项:一是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二是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三是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
四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五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㈤ 在校大学生参军的条件及待遇
入伍要求:
1,身体基本素质要求(身高、年龄)。
2,品德要求(应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视力要求,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政治要求。第五,文化要求。
入伍待遇: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每月850元,第二年为每月950元。
2、服义务兵役期间,大学生士兵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为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
3、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4、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以2017年毕业的四年本科为例,服役2年,经济待遇约18.3万元(以上是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6、在校生参军入伍可以保留学籍,退伍后的两年内可以选择复学。
7、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我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
8、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每年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10、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1、在部队表现优秀的,满足一定条件可选拔为军官。
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
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 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