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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8-26 03:23:51

❶ 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到底要哪些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❷ 请教,大学本科交换生项目分几种

分为两种。

1、国际学生交流

国际学生交流计划是将学生作为交换生送到自己选择的国家去,在当地高中或大学就读一年,交换生可以选择交换到美国、加拿大、韩国、法国、德国、英国、荷兰、意大利、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士、捷克、斯洛伐克、墨西哥、日本、泰国、中国台湾、巴西、新西兰、澳大利亚等。

交换生在当地学校上学、交 新朋友,学习规定的科目,参与学校社团活动。在一个最优秀的教育系统中,得到不平常的经验。再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能让学生在这么快的时间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更难能可贵的是,通过在一年的国外交流生活,学生在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磨练,丰富了学生的人生经历,这些通过参与国际交流计划所获得的宝贵经验,往往被世界各国的一流大学和一流企业所看重。

因为这些经历不仅会造就学生健全的人格和成熟的思想,还会造就将实际经验和书本知识融会贯通的优秀人才。

2、学术研究交流

是将学生作为交换生送到相同研究方向的学院进行共同学习、探讨、研究,交换生可以选择到和自己所就读的学校有学术联系的学校上学,或者可以称作插班生。

(2)csc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扩展阅读:

主要项目:

非盈利政府项目,源于二战之后,目的在于加强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增进互相了解、文化沟通与友好往来。由于其公益性质、合理的费用和严谨的境外管理,在欧洲风行40多年,70年代由中国教育部引进中国。

15-18周岁之间的初、高中国际生将持J-1交流访问签证入境,就读于美国公立学校一年,并寄宿于美国居民家庭,让学生在增进英语能力及学习新知识的同时,提高自身独立思考及应变能力。

提前适应美国生活及学习环境 每一位参加交换生项目的学生同时也肩负着做一名文化交流小使者的重任,培养国际视野,成为世界公民。

中美高中交换生项目最近几年才正式开展,每年总数在600人左右,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南、湖北、江苏、辽宁、贵州、河南、河北等地区,得到具有国际视野的学校、学生及家长的广泛关注。

❸ 留学基金委CSC公派留学批准概率

1.这个基本上都不会太卡人的

2.一般都是看综合能力筛选的

3.步骤一般都是先看学校,在看个人能力如平时成绩和表现等

交流方面卡的很松,80%可以去的

本机构专注美国留学,有问题请追问

❹ 2022csc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2022csc结果什么时候出来的解决方法如下:
csc通常是每年5月中旬公布结果。CSC全名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是国家政府针对优秀学子出国留学建立的资助项目,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不同的项目申请时间和结果公布时间不同。
csc主要项目的申请、录取时间一、3月20日-4月5日申请且5月公布录取结果的项目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二、其它申请和录取时间的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11月15日-25日申请,次年5月、10月公布录取结果。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4、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5、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❺ 海德堡大学csc项目名额

各学院不超过5名。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海德堡大学毕业设计交流项目申请工作启动。申请要求各学院推荐不超过5名同学。
海德堡大学,于1386年始建,坐落于德国海德堡,是德国最古老的大学,也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继布拉格和维也纳之后开设的第三所大学。海德堡大学不少科系享誉世界,历史仅次于捷克的布拉格大学和奥地利的维也纳大学。

❻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cn查阅)。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八、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❼ 2017国家公派海外留学生申请更难吗

近日从国家留学网获悉,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经公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2017年包括的主要项目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35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10000人);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800人);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5000人);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3900人);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选派3400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2300人);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选派300人);国外合作项目(选派3300人)。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项目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❽ 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是什么

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是什么

随着留学热潮的到来,使很多人选择了出国留学,那么怎样才能公费出国留学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公派出国留学条件,欢迎参考!

公费出国留学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留学项目(如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等)。

怎么申请公费留学?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2、申请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其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3、受理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高校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高校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申请受理方式请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4、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各项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3年7月份公布。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3)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于2013年5月份公布;第二批于2013年11月份公布。

(5)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等其他奖学金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5、派出及管理: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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