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7博士招生简章
⑴ 重大MBA怎么考
参考《重庆大学2017年MBA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重庆大学2017年MBA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专业学位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且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可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应届生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重庆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现场确认及采集本人图像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参见报考点公告。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0日-12日(8:30-11:30;13:30-17:00),过期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考点现场进行电子照像和报考信息确认。)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⑵ 博士研究生简介及详细资料
博士招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下达各招生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数,制定全国招生简章,并汇编《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也可以报考。
各招生单位要制定健全的招生工作制度,完成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考试成绩由招生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生单位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要当年入学。经过培养学习阶段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大学名单
武汉理工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武汉大学
南开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吉林大学 河北大学 延边大学 山东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南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东南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湖南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郑州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暨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江苏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西北大学 河海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北京邮电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辽宁大学 烟台大学 浙江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武汉科技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吉首大学 云南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华侨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宁夏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广西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河南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条件
《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施行。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二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历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⑶ 重庆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简章
重庆大学2017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宜创新拔尖人才的选拔机制,持续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重庆大学2017年将在“211”、“985”及境外高校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切实加强高校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方面的密切合作。下面,我为大家提供重庆大学2017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简章,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http://yz.cqu.e.cn/view.php?nid=923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申请者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申请者应为“211”、“985”及境外高校(如是获得境外高校硕士学位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申请资格由报考学院和学科审定) 2015年6月以来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已经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若干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3. 报考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重庆大学;
4. 由硕士指导教师和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共同推荐;
5. 申请者的健康状况应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详见“重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向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全部填写后按顺序装订并装入 ),共计8项: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 由学校研究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证明信,或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只有硕士学位证无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位认证书;
3. 由毕业学校研究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档案馆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
4. 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5.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申请报考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书(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表格);
6.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 英语水平与身体健康状况证明(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体检表表格);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材料请用A4 纸并按以上顺序,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封面格式见附件),以便审核。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1. 申请者应于2017年3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ate.cqu.e.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寄(送)申请材料到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材料收到截止日期:2017年3月6日。
2.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包括申请材料资格审查与综合考试)。审查申请材料合格的考生,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到校参加综合考试,并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3. 综合考试要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①外语水平、②专业基础和③专业综合知识的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范围涵盖公开招考的内容,考核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的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与公开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同时进行面试)。
4. 学院综合申请者的综合能力和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5.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商调档案和政审合格后,录取为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并在入学时查验其取得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奖助学金及其他
2017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相关文件执行。
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博士生助学金(助学金资助年限按不超过四年计算)。
重庆大学一直重视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单位。学校每年可派出100名以上的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科研、联合培养和攻读博士学位。
;⑷ 重庆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一所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综合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安徽省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之一。占地面积3200余亩,校园景色秀丽、环境优美,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和国家几代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工商管理硕士(MBA、在职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硕士(含软件工程)、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学、高校教师等6种专业学位授权点。2008年计划招收各类(不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00余名,其中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青年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应届本科生(必须获得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2003年7月底前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二年或二年以上;有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年龄一般40岁,委托培养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二、重庆大学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日-10月31日; 2、现场摄像(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 3、报名地点: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重庆大学属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报名地点: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大楼一楼大厅。 三、报名程序 1、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将试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还必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电子摄像与本人签字确认网报信息。 2、网上报名:考生应根据报名点规定的网报时间与网址,如实正确地填报考生基本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等。凡在我校报名的考生,具体的网上报名事宜以及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3、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届生凭学生证、身份证、报名费、打印的网报信息表;往届生凭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打印的网报信息表,于11月10日—11月14日到报名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本人当场进行电子摄像与本人签字确认网报信息,并提交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政治、外语、数学或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四门,具体内容详见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考科目: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政治;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所含内容及要求请详见国家考试中心编印的《考试大纲》。 2、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按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初试时间:2008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到各报名点咨询。)在报名点进行,入学考试各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设计科目除外)且为笔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校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自划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时间详见“复试通知书”。复试要求: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通知来我校参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复试内容请见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除复试上述内容外,同时还必须加试(笔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详见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加试科目。 3、强军计划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考试科目及代码:①111政治;②211英语(212俄语、213日语);③311高等数学(不考数学的专业考试科目同《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的第三科科目代码及名称);④考试科目同《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的第四科科目代码及名称。 4、各专业课的参考书目,详见《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五、专业名称前标有☆的招生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在此类学位授权点就读的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成绩优秀者,经过选拔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以及进行硕博连读。 六、重庆大学专业名称前标有★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七、我校设有多种优秀研究生奖励基金。对于参加全国统考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入学考试成绩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自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九、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 十、授位 修完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教育部学位办颁发的相应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在读研究生期间,凡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须收取一定的住宿费。 十二、我校将在9月下旬拟办不脱产考前复习班。复习班面向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复习科目:英语、数学、政治。凡要求参加我校举办的考前复习班的考生,请于9月上旬与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大楼一楼101室)联系。 。。。zyt0908
其实完全可以考虑读美国Churchman University的中英双语远程MBA课程,现在国内读这个的人很多,拿美国学位还学到实用技能,学位对在外企就业很管用,学费也不太贵,比出国留学或读国内大学的MBA要务实很多。
⑸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为保证上半年我院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位工作的顺利展开,请各位导师和同学合理安排论文工作进度,充分考虑论文评审与答辩所需时间,以免错过本学期授位。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现对2017年上半年学院答辩工作做出以下安排。下面,我为大家分享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www.cee.cqu.e.cn/anniversary/info_lid_1195_tid_1207_id_15553.html
一、学位授予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半年审核学位授予的时间定为6月底,学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期限为6月10日。
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点
(1)博士提交盲评论文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免学校盲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可延长到4月15日;
(2)学校盲评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由于学校服务中心盲评排版及上传需要5个工作日。
请在4月5日前准备好论文送审材料),免学校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可延长到4月15日;
(3)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4)所有学生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29日。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简介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原电机系、电气工程系)创立于1935年,是重庆大学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学院之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办学80多年来,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秉承“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和“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校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以国家需求和行业目标为导向,坚持人才培养为根本,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为中心,以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为己任,努力提升综合实力。
80多年来,在税西恒、冯简、闵启杰、吴大榕、刘宜伦、王际强、毛鹤年、江泽佳、顾乐观、孙才新等老一辈专家、学者的引领下,一代又一代的重大电气人将真情与汗水倾注给了祖国的教育事业,把智慧和责任溶进了共和国的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之中。结合社会对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需求,以“扎根重庆、服务全国、走向世界”为战略,以电气工程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和基础,以研究生教育为水平和活力,以培养电气工程专业人才为根本,确定了学院的办学定位。80多年来,已有近三万名毕业生从学院走向四面八方,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把学院延伸到了广阔的社会空间和时代的前沿。
学院现有教职工179人,其中专任教师128人,包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9人、教育部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7人、重庆市教学名师1人,教授47人。在专任教师中,83%以上具有博士学位,59%以上具有出国半年以上留学经历。目前,学院在校学生有2300余人,其中博士生约200人、硕士生约600人、本科生1500余人。
80多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单位,具备培养工学学士、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拥有“电气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2006年和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5;该学科涵盖5个完整的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及1个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拥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电工学科”博士后流动工作站、“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电压输配电装备安全理论与技术”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11”国家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工科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电工电子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电工电子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电路原理”和“高电压技术”国家精品课程、“电工学”和“高电压技术”重庆市优质资源共享课程等。电气工程本科专业2007年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以上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为学生的培养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学院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国家能源重大需求和电气工程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结合学科特色与优势,鼓励交叉,服务于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特高压和智能电网的建设与国防事业。学院逐步走向国际化,建成了以“输变电设备与系统安全”国家“111”创新引智基地为代表的国际交流基地。此外,学院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杜伦大学、华威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威斯康辛大学、密西西比州立大学、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相关学科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和常态化的学术科研交流机制,并建成了高压外绝缘与覆冰现场试验基地、大电网可靠性评估、可再生能源转换系统可靠性、智能信息处理等4个国际合作研究平台,为学院建设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重点学科打造了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Sacramento分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工程实践一体化的“1+1.5+0.5”硕士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进行电气工程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
面向未来,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正以建设国际一流学科为目标而努力奋斗!
;⑹ 2017重庆大学会计专硕学费
研究生一般收取费用为9980元/年,不同大学研究生院收取费用稍有不同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消息,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标准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每个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待重庆市物价局和学校审定后及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在职定向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部分研究生(定向培养、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4、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重庆大学2017博士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重庆大学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并于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研究生院。学校自1948年起开始招生研究生,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
1978年重庆大学成为教育部首批恢复研究生招生并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1981年在全国首批获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1988年获批国内第一个生物力学国家重点学科,1998年在全国首批获准机械工程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校现有硕士、博士研究生21000余人。
⑺ 重庆大学研究生
重庆大学继续招收2018年优秀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招生规模最多占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左右,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拟申请免试攻读重庆大学2018年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可登陆 “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6月1日8:00至2017年9月25日17:00(期间24小时开放)。
一、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18届优秀本科生,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二、招收专业
因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还未正式公布,申请者可参考《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此查看)和《重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自2017年6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招收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推免生者,请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2、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开放后,各院系将根据网上申请情况,分批安排审核申请信息,详情请咨询学院。申请者在网上申请后,请随时关注系统,查询申请进度。
3、申请者一般需在网申时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①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②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 成绩单扫描件);
③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扫描件。
4、我校各院系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多样化,详情请咨询学院。
5、2017年9月25日后,考核合格且获得母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我校相关专业(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
6、我校各院系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于申请者提交申请后的24小时内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
7、2017年10月中旬,我校将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奖励政策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鼓励优秀为目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推免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 入学第一年享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年8000元,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获得同等资助;
2. 在读期间享受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硕士每月500元,博士每月2000至32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3. 在读期间可参加“黄尚廉院士青年创新奖”等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
4. 在读期间可优先获得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支持;
5. 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五、其它说明
1.若在201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以上解释权归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2.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及学位,且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⑻ 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为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2009年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工作。招生计划为:380名,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第一类: 中学推荐
1、在各省级重点(或示范性)中学,由中学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文理科年级综合排名前20%(每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重本升学率较高的名校经我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的学生,原则上每所中学推荐名额不超过20名。
2、高中阶段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能力突出,获省级优秀学生或优干称号且年级综合排名达到(文、理科)前30%者(每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重本升学率较高的名校经我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
第二类:学生自荐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理、化、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二个学科省级三等奖者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获各种专利、科技发明,经我校专家组认定者;
3、高中阶段在文学和外语方面有突出成绩并可提供相应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认定者;参加第六届《高校招生》杂志社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参加《课堂内外》杂志社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或特等奖的获得者;
第二条、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先登录我校招生网站完成报名申请手续(报名时间从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 20 日止(网站地址:http://zhaosheng.cqu.e.cn/bmxt/index.asp ,进入重庆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包括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进行报名。
2、 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A.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手续并打印(必须用报名系统的打印功能打印)“重庆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 由中学出具的本人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C. 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优势特长、人生规划、公益活动等;1名本校教师或校长的推荐信(含联系电话)。
D. 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考试时验证)。
以上材料须真实可信。请用A4纸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
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0 (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邮寄材料有效时间1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3、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查询报名状况,审核通过的学生按要求作好考前准备工作;有关自主选拔考试等相关通知均通过本网站发布,敬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第三条、选拔程序
1、 重庆大学自主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自主选拔考核专家组,负责自主选拔考核及面试工作。
2、 资格审查:学校在收到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后立即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即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3、 考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9年1月10日左右在考生选择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12月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
考试地点:重大校内、四川成都、河南郑州、湖北武汉。
4、 考核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
笔试科目:理科: 英语、数学、物理 文科:英语、语文、历史
面试:报名材料评审、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每人15分钟左右)
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徒手画测试。凡徒手画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徒手画测试者均不能以自主招生方式录取到上述三个专业。
5、 结果公示: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拟录对象者,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时间7天)以及所在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合格学生。合格学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
第四条、录取原则
凡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
1、须于2009年6月30日前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功能中完成录取所需数据的补填工作(第一志愿或第一顺序志愿填报重庆大学、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必须填满5个有效志愿)。未按时填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2、2009年的普通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
3、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或第一顺序志愿)填报重庆大学;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校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
4、优惠政策
第一类、获得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即可录取,且加20分安排专业(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须徒手画加试合格)。
第二类、获得合格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将参考其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录取时的计划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第五条、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参与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选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8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