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抢劫案例
⑴ 20岁大学生抢劫被抓后说了什么
4月6日晚,富阳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园沙路一带时巡逻时,发现一个年轻男子,一见到警察,神情惊慌,转头就跑。民警连忙上前拦住他,发现男子说话时怀里抱着一个双肩包,眼神盯着包,又看看警察。经过检查,民警在包里发现电击手电筒、伸缩甩棍、辣椒水、绳子等物品。

其中一页写着:目标,随机,首选奔驰、宝马、奥迪,路口不准(下手)、停车场不准(下手)、超过一人不准(下手),先喷后电,时间不超过1min(分钟)。
原来日记本上仔仔细细书写了小克预谋抢劫的作案过程及心得!此人有极大的抢劫作案嫌疑!
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小克曾经去过富阳鹿山街道水印林语小区,而他的日记本上也记录这他要去水印林语踩点作案。城东派出所立即对小克进行审查,他终于承认,自己坐火车到杭州后,花了200块钱买了这些作案装备,准备“搞点大事情”,好好赚一票。
民警问他,你看上去一个挺文气的大学生,为什么不好好找个工作,要做这种事?
小克说,他从江苏去了山东、然后来杭州旅游,身上的积蓄花的差不多了,就想去弄点钱。
“为什么不找份工作打工赚钱呢?”民警问。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我一个大学生,我有我更远大的理想!”
⑵ 抢劫大学生案例分析
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案例:
2005年9月下旬,浙江温州警方宣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告破。令人震惊的是,干下抢劫杀人重案的犯罪嫌疑人罗吉军和卓科,竟是从长沙岳麓山下某知名高校走。
天之骄子”。而他们作案的动机,则是为了获取创业的“第一桶金”,早日实现当老板的梦想。他们此前还在深圳劫杀了一名的哥
沉迷程序设计误了学业今年27岁的卓科,1978年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1998年,卓科以优异成绩考入长沙某知名高校的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成为村里走出来的第一名大学生。
读大二时,卓科还保持着勤奋的本色。但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从1999年下学期开始,卓科便很少参与班上的集体活动,甚至和同寝室的同学都很少交流,整天沉溺于网络之中,琢磨着那些在外人看来极其乏味的程序代码。读大三那年,他设计编写的“企业资源计划软件”,令国内多家知名软件公司的老总刮目相看,纷纷邀请他去工作。
由于卓科一门心思想着自己的程序设计,导致学业每况愈下。2002年6月大学毕业时,由于差了0.5个学分,他没能拿到毕业证书。
尽管如此,他还是在一家高科技公司找到了工作。老总对他非常赏识,打算只要试用3个月就办理转正手续。可惜3个月后,他因拿不出大学毕业证书,只得选择主动辞职。
结识损友劫杀的哥 就在卓科的人生陷入低谷的时候,他遇上了一个所谓的朋友——罗吉军。罗吉军也是四川人,1998年同样毕业于长沙那所知名高校的化工系。由于校友兼老乡关系,两人很快便成了“铁哥们”。
罗吉军当时系广州一家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子过得非常滋润,公司还为他配了专车。但没过多久,随着该公司原负责人因经济问题出事,罗的日子便不好过了干脆辞掉工作,和卓科来到深圳
“闯世界”。可他们在外面奔波了好些天,也没有找到工作,两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
2004年9月的一个夜晚,罗吉军专门将卓科约到海边,两人作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罗吉军鼓动卓科和他一起找有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当老板。
两人一拍即合。此后一段时间,罗吉军和卓科悄悄地跟踪那些坐名车的老板,伺机寻找下手的机会。可这些老板大多带有保镖,防范非常严密,令他们无法得手。于是,两人只得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为了方便跟踪那些老板的车辆,罗吉军和卓科决定先搞辆汽车,他们将作案目标瞄准了司机。2004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他们携带水果刀、电击棍和绳索等作案工具,在深圳桂芳苑小区打了一辆非法营运的“黑的”,伺机杀死了司机,抢得100多元现金、40多元港币及一台手机。他们连夜赶到广东省中山市,将尸体埋到一座荒山上,然后迅速逃离。 由于呆在深圳担心案发,罗吉军和卓科决定转移“根据地”,到有钱人比较集中的温州干一桩“大买卖”,以便在30岁前弄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 富翁死于“得力干将”手中 2005年春节前夕,罗吉军和卓科窜到温州。卓找到了一份网络管理员的工作,罗则到温州富商林某的公司做销售员。他很快获得林某的赏识,成为林某的“得力干将”。罗见林某的生意做得很大,知道他家非常有钱,心中起了歹念。
4月底,罗吉军偷偷地配了林某家的钥匙。为了掩人耳目,他不顾林老板的苦苦挽留,以“回老家做生意”为借口辞职。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罗吉军和卓科在温州市龙湾区租了一间房子,由卓跟踪监视林某,摸清他每天的生活规律和活动去向。7月28日凌晨1时许,见林某从外面回家,在附近守候多时的罗吉军和卓科用丝袜套在头上,戴上了口罩,用钥匙打开林家房门,像幽灵一样溜了进去。
在三楼的卧室里,已经熟睡的林某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罗、卓用绳子反绑了双手双脚,并用胶带纸蒙住了眼睛。他们在林某家里搜得1000多元现金、一台手机和一台DVD机。之后两人逼林某交出信用卡。但林某说信用卡放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而且钥匙一直由秘书保管。罗不相信,便拿了林某身上的一串钥匙跑到邻近的林某公司办公楼试了一番,卓则在原地负责看守林某。罗发现钥匙真的打不开办公室的门,又跑到林某的车上去寻找,结果也不见钥匙踪影。
罗吉军回到林某的住处后,继续逼林某讲出藏放钱物的地点,可林某始终一言不发。这时,卓科说“就这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一个人”,但罗不同意。两人最终用绳子将林某活活勒死,并掩埋了尸体。
第三桩“买卖”提前流产 尽管已夺去了两条人命,但由于没抢到多少钱物,罗和卓又在继续物色新的目标,准备选择时机干第三桩“买卖”,幸而在动手之前案发。
7月30日,温州警方接到林某家人报案,称林某已失踪多日且音讯全无。 8月下旬,警方在对林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的过程中,一个曾在林某公司工作过的名叫
“罗辉”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调查,“罗辉”就是罗吉军,而此人在进入该公司工作时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伪造的。同时罗吉军和一名叫卓科的人来往密切。 9月14日晚,民警在一家网吧将卓科抓获。卓如实交代了伙同罗吉军两次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循迹追踪,将罗吉军抓获。
二、案例分析
人都有自卑感,人人都追求成功与优越,这是构成人类精神生活的必要要素,罪犯也不例外。低劣的社会经济条件是引起个人自备感主要因素之一。案例
中的卓科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是属于社会经济低的人。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很可能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过度的补偿行为来克
服自备感。这样做往往会触犯社会禁律,导致犯罪。特别是当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这个是他犯罪
的潜在心理因素。
犯罪是有需要和动机的。卓科大学毕业证书没拿到,工作不顺,并且罗在深圳奔波了好些天,也没有找到工作,两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这就形成他对最基本的需要---生理需要的缺乏。两人去海边商讨。需求激起人进行活动并维持这种活动。于是需求变成了活动的动机。可以说这是有一定强度的需要促使形成的犯罪动机。
卓科和罗这次的犯罪是预谋型犯罪行为。预谋型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是一种基本的、典型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模式。这种模式从犯罪动机的形成,到作案的准备,实施犯罪,都是犯罪人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卓科和罗的犯罪目的都很明显---找有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当老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积极创设寻觅发现犯罪情景,以实现犯罪动机。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在进行作案准备的时候就实施了第一次犯罪。在杀害的哥后,他们表现为不安与恐慌。因此逃了深圳,转移作案地点。
但是他们的犯罪目的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犯罪动机依然存在。犯罪动机具有维持和调节功能。如果犯罪没有达到目的(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他们就不断进行调整,使之不偏离原来的方向。它将驱使个体维持(或加强)这种犯罪行为,或转换方向以达到目标。因此,罗和卓科逃到温州,并找上温州富商林某实施犯罪。
从上文可以总结出,卓科本来也是个勤奋上进的大学生。他受到的教育使他在犯罪过程中出现心理的对立面。他说“就这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一个人”。
这是产生心理冲突并是犯罪心理向良性转化的动力。可是由于不良诱因的刺激,卓科不但没有接受进一步的教育是犯罪心理向良性转化,反而因同伙(罗)
的拉拢、教唆,实施了第二次犯罪(杀人)。让犯罪心理进一步向恶性转化。 杀害林某后,由于夺得的金钱不多,卓科和罗的犯罪目的依然没有得到实现,于是他们继续密谋第三宗作案。相信如果他们没有被警方人员捉获的话,他们会一直实施直到达到他们的犯罪目标。
学校方面,应该在大学生毕业前对他们进行正确的择业和创业教育,要让他们认识到成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无任何捷径可走。而作为用人单位,要善待刚毕业的大学生,多考虑他们的感受,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和提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大学生犯罪率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其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毕业后的心理
失衡而引起的。
罗吉军和卓科之所以犯下如此重案,并不是由于一时冲动,而是有着更为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他们的出身都比较卑微,然而他们周围的生活圈子都比较优秀。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极想有一番大的作为。但现实社会中能干出一番作为来的,毕竟只是极少数人。罗吉军和卓科渴望创业,但又不愿脚踏实地,而是不惜铤而走险,其实,学会享受平淡生活的幸福该有多好啊!
⑶ 求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要带图片的!!
一、案例:
2005年9月下旬,浙江温州警方宣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告破。令人震惊的是,干下抢劫杀人重案的犯罪嫌疑人罗吉军和卓科,竟是从长沙岳麓山下某知名高校走出来的“天之骄子”。而他们作案的动机,则是为了获取创业的“第一桶金”,早日实现当老板的梦想。警方同时查明,他们此前还在深圳劫杀了一名的哥。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此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沉迷程序设计误了学业
今年27岁的卓科,1978年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1998年,卓科以优异成绩考入长沙某知名高校的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成为村里走出来的第一名大学生。
读大二时,卓科还保持着勤奋的本色。但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从1999年下学期开始,卓科便很少参与班上的集体活动,甚至和同寝室的同学都很少交流,整天沉溺于网络之中,琢磨着那些在外人看来极其乏味的程序代码。读大三那年,他设计编写的“企业资源计划软件”,令国内多家知名软件公司的老总刮目相看,纷纷邀请他去工作。
由于卓科一门心思想着自己的程序设计,导致学业每况愈下。2002年6月大学毕业时,由于差了0.5个学分,他没能拿到毕业证书。
尽管如此,他还是在一家高科技公司找到了工作。老总对他非常赏识,打算只要试用3个月就办理转正手续。可惜3个月后,他因拿不出大学毕业证书,只得选择主动辞职。
结识损友劫杀的哥
就在卓科的人生陷入低谷的时候,他遇上了一个所谓的朋友——罗吉军。罗吉军也是四川人,1998年同样毕业于长沙那所知名高校的化工系。由于校友兼老乡关系,两人很快便成了“铁哥们”。
罗吉军当时系广州一家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日子过得非常滋润,公司还为他配了专车。但没过多久,随着该公司原负责人因经济问题出事,罗的日子便不好过了。罗干脆辞掉工作,和卓科来到深圳“闯世界”。可他们在外面奔波了好些天,也没有找到工作,两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
2004年9月的一个夜晚,罗吉军专门将卓科约到海边,两人作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罗吉军鼓动卓科和他一起找有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当老板。
两人一拍即合。此后一段时间,罗吉军和卓科悄悄地跟踪那些坐名车的老板,伺机寻找下手的机会。可这些老板大多带有保镖,防范非常严密,令他们无法得手。于是,两人只得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为了方便跟踪那些老板的车辆,罗吉军和卓科决定先搞辆汽车,他们将作案目标瞄准了司机。2004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他们携带水果刀、电击棍和绳索等作案工具,在深圳桂芳苑小区打了一辆非法营运的“黑的”,伺机杀死了司机,抢得100多元现金、40多元港币及一台手机。他们连夜赶到广东省中山市,将尸体埋到一座荒山上,然后迅速逃离。
由于呆在深圳担心案发,罗吉军和卓科决定转移“根据地”,到有钱人比较集中的温州干一桩“大买卖”,以便在30岁前弄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
富翁死于“得力干将”手中
今年春节前夕,罗吉军和卓科窜到温州。卓找到了一份网络管理员的工作,罗则到温州富商林某的公司做销售员。他很快获得林某的赏识,成为林某的“得力干将”。罗见林某的生意做得很大,知道他家非常有钱,心中起了歹念。
4月底,罗吉军偷偷地配了林某家的钥匙。为了掩人耳目,他不顾林老板的苦苦挽留,以“回老家做生意”为借口辞职。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罗吉军和卓科在温州市龙湾区租了一间房子,由卓跟踪监视林某,摸清他每天的生活规律和活动去向。7月28日凌晨1时许,见林某从外面回家,在附近守候多时的罗吉军和卓科用丝袜套在头上,戴上了口罩,用钥匙打开林家房门,像幽灵一样溜了进去。
在三楼的卧室里,已经熟睡的林某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罗、卓用绳子反绑了双手双脚,并用胶带纸蒙住了眼睛。他们在林某家里搜得1000多元现金、一台手机和一台DVD机。之后两人逼林某交出信用卡。但林某说信用卡放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而且钥匙一直由秘书保管。罗不相信,便拿了林某身上的一串钥匙跑到邻近的林某公司办公楼试了一番,卓则在原地负责看守林某。罗发现钥匙真的打不开办公室的门,又跑到林某的车上去寻找,结果也不见钥匙踪影。
罗吉军回到林某的住处后,继续逼林某讲出藏放钱物的地点,可林某始终一言不发。这时,卓科说“就这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一个人”,但罗不同意。两人最终用绳子将林某活活勒死,并掩埋了尸体。
次日,两人分道扬镳。罗吉军先后逃往江苏、上海等地,卓科则于几天后在温州江滨路一家网吧找了一份工作。
第三桩“买卖”提前流产
尽管已夺去了两条人命,但由于没抢到多少钱物,罗和卓又在继续物色新的目标,准备选择时机干第三桩“买卖”,幸而在动手之前案发。
7月30日,温州警方接到林某家人报案,称林某已失踪多日且音讯全无。
8月下旬,警方在对林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的过程中,一个曾在林某公司工作过的名叫“罗辉”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调查,“罗辉”就是罗吉军,而此人在进入该公司工作时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伪造的。同时罗吉军和一名叫卓科的人来往密切。
9月14日晚,民警在一家网吧将卓科抓获。卓如实交代了伙同罗吉军两次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循迹追踪,将罗吉军抓获。
罗吉军向警方交代,他自从进入林某的公司后,便凭着自己的能力迅速赢得了林某的赏识,几乎成了林某的“心腹”,后来还住进了林某的家中。面对老板的信任和赏识,罗吉军并没有知恩图报,而是企图继续完成自己和卓科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的计划……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国忠 吴栋梁 日期:07-02-13)
二、案例分析
根据奥地利精神病学家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理论,人人都有自卑感,人人都追求成功与优越,这是构成人类精神生活的必要要素,罪犯也不例外。低劣的社会经济条件是引起个人自备感主要因素之一。案例中的卓科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是属于社会经济低的人。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很可能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过度的补偿行为来克服自备感。这样做往往会触犯社会禁律,导致犯罪。特别是当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这个是他犯罪的潜在心理因素。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犯罪是有需要和动机的。卓科大学毕业证书没拿到,工作不顺,并且罗在深圳奔波了好些天,也没有找到工作,两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这就形成他对最基本的需要---生理需要的缺乏。两人去海边商讨。需求激起人进行活动并维持这种活动。于是需求变成了活动的动机。可以说这是有一定强度的需要促使形成的犯罪动机。
卓科和罗这次的犯罪是预谋型犯罪行为。预谋型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是一种基本的、典型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模式。这种模式从犯罪动机的形成,到作案的准备,到实施犯罪,都是犯罪人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卓科和罗的犯罪目的都很明显---找有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当老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积极创设寻觅发现犯罪情景,以实现犯罪动机。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在进行作案准备的时候就实施了第一次犯罪。在杀害的哥后,他们表现为不安与恐慌。因此逃离了深圳,转移作案地点。
但是他们的犯罪目的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犯罪动机依然存在。犯罪动机具有维持和调节功能。如果犯罪没有达到目的(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他们就不断进行调整,使之不偏离原来的方向。它将驱使个体维持(或加强)这种犯罪行为,或转换方向以达到目标。因此,罗和卓科逃到温州,并找上温州富商林某实施犯罪。
从上文可以总结出,卓科本来也是个勤奋上进的大学生。他受到的教育使他在犯罪过程中出现心理的对立面。他说“就这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一个人”。这是产生心理冲突并是犯罪心理向良性转化的动力。可是由于不良诱因的刺激,卓科不但没有接受进一步的教育是犯罪心理向良性转化,反而因同伙(罗)的拉拢、教唆,实施了第二次犯罪(杀人)。让犯罪心理进一步向恶性转化。
杀害林某后,由于夺得的金钱不多,卓科和罗的犯罪目的依然没有得到实现,于是他们继续密谋第三宗作案。相信如果他们没有被警方人员捉获的话,他们会一直实施直到达到他们的犯罪目标。
《当代教育论坛》杂志社执行总编辑胡国强认为,罗吉军和卓科给社会留下了太多的教训和反思。首先作为校方,应该在大学生毕业前对他们进行正确的择业和创业教育,要让他们认识到成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无任何捷径可走。而作为用人单位,要善待刚毕业的大学生,多考虑他们的感受,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和提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大学生犯罪率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其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毕业后的心理失衡而引起的。如何面对压力?如何面对挫折?如何面对社会?这已经成了在对年轻人进行高等教育后所面临的又一个新课题。
湖南师大教育心理学硕士研究生石梦良表示,罗吉军和卓科之所以犯下如此重案,并不是由于一时冲动,而是有着更为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他们的出身都比较卑微,然而他们周围的生活圈子都比较优秀。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极想有一番大的作为。但现实社会中能干出一番作为来的,毕竟只是极少数人。罗吉军和卓科渴望创业,但又不愿脚踏实地,而是不惜铤而走险,希望学电视剧里面那些“老大们”的发迹史,先用血腥来积累一定的原始资本后,再从黑转白开始所谓的上流社会生涯。只可惜现实就是现实。其实,学会享受平淡生活的幸福该有多好啊!
⑷ 大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事例
大学生安全已成为一个比较重要的社会问题,大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危害逐年增多,大学生遭抢劫、被伤害、被骗、财物被盗、骚扰等案件时有发生,大学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时有发生。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打架斗殴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大学生打架斗殴案例篇1
5日20时40分下晚自习后,学生都回到寝室准备就寝。在寝室里, 八年级 学生贺某(12岁)、谢某(13岁)与同班同寝室学生林某(14岁)因发生矛盾纠纷,贺某、谢某对林某施行了拳打脚踢。两学生对林某施暴大约1分钟。同寝室两名同学将躺在地上的林某抬到床上。
21时,班主任到寝室里查寝,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也没有学生向老师反映情况。21时15分许,与林某同床的同学周某发现情况不对,喊了林某三声,不见应声,马上将情况 报告 给寝管员。寝管员了解情况后,迅速报班主任、校领导,同时拨打120、110。校领导、班主任迅速赶到寝室进行紧急处理,并协助澧县第四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对林某进行抢救。21时35分,林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将此案件向上报告,并和家长取得联系。澧县县委政法委、县 教育 局主要领导马上赶赴案发现场,并成立了案件侦破组、维稳组、案件协调组,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大学生打架斗殴案例篇2
台湾谢姓大学生20日清纳棚晨前往打工途中,因对向车道有摩托车司机越过双黄线逆向而来,他吓得按喇叭,却遭分别骑5辆摩托车的七八名恶煞追打成重伤,警方循线查缉中。
谢姓大学生20日在网上写下惊魂记,并公布4张他的卧床照,画面上的他全身挫伤、大片瘀血,以及四肢肿大、脖子装设颈部固定器,伤势严重,网友留言纷纷抱不平,质疑难道桃园县出现飚车族?
谢姓大学生表示,他20日清晨5时骑摩托车时发现对向车道有摩托车司机跨越双黄线,逆向差点撞上他,因此下意识按喇叭。
未料对方竟掉头,向他追赶而上,他警觉加速向前,却发现后方另4辆摩托车、共七八名恶煞全掉头追他,不巧遇到路口红灯,他车速放慢,竟遭孝衫其中一名男子以球棒打倒在地。
谢姓大学生赶紧弃车逃跑,无奈被追上,遭众恶煞拳打脚踢、咒骂脏话,他隐约看到共4支球棒,短短3分钟挨揍50多下,因路人发现,报案将他送医,经诊断全身多处挫伤,幸无生命危险,已出院。
大学生打架斗殴案例篇3
为了争抢小区夜市的经营权,南昌两伙人相约斗殴,其中一方纠集的人均是大学在校学生。混乱中,一名大学生被车撞倒不治身亡。9月11日,南昌经开公安分局通报这起夜市聚众斗殴案。
8月26日晚10时28分左右,南昌市局110接到报警,在经开分局冠山派出所辖区的金牛小区北侧夜市摊,有人被车故意撞伤。两名伤者送医后,经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其中一名伤者张某某在8月30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针对这起恶性案件,南昌经开分局组成了专案组进行侦破工作。经工作查明,嫌犯李某在金牛小区经营夜市多年,因争夺夜市经营权问题,李某与张某相约8月26日晚斗殴。当晚10时许,李某纠集了死者张某某等11人(均为大学在校学生)到现场,发放了鱼叉、铁棍后等着另一方来。晚10时20分许,另一方张某纠集了一批人开两辆车赶到现场。约5分钟后,张某一方的车辆进入夜市。冲突中,张某一方的一辆车将张某某等两人撞倒后逃跑。另一辆车上的人与李某一方对持几秒后也乘机逃离。
目前,专案组已经将双方7人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查。
大学生打架斗殴案例篇4
本月16日晚,网友“沈pearl”发微博爆料称自己的表妹在厦门兴才职业学院“无缘无故”遭到同学殴打,导致脸上有明显的伤疤,身上也有多处挫伤。网友纷纷转发,评论,表示出对该事件的关注及对校园暴力的思考。巧茄腔
该网友称自己的表妹小绿是一个乖巧善良的姑娘,是厦门兴才职业学院 毕业 班的学生,平时待人友善,没想到会被宿舍同学殴打至此。
⑸ 广西大学生因赌债入室抢劫杀2人,庭审过程中他都说了哪些令人发指的话
“当时主要是想体验一下杀人那种感觉。”
“人本来就是动物,杀人也只是动物之间相互厮杀。”
“别人又不是我亲人,关我什么事呢?”
这些是该名广西大学生嫌犯在庭审现场的原话,也一度激怒了现场的死者家属和受害人,导致庭审中止。

⑹ 女大学生被害案回顾:少女遭恶魔劫杀,恶魔母亲竟还帮其埋尸,结果怎样
出门在外,女生最要注意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世界上对于女性的恶意完全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发生在江苏的高秋曦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例子。
高秋曦是南京理工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2014年的暑假她一直在南京打工,她赚到钱回家买了东西孝敬爷爷奶奶,老人很高兴,但没有想到,这也是她最后一次回家。
2014年8月9日,在南京打暑期工的19岁女孩高秋曦坐火车回到了老家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她准备趁着假期的结尾回家看看父母,看看从小就很疼爱她的年迈的爷爷奶奶。

事后,他将高秋曦的物品放回自己宿舍,便打电话给了他的母亲,想让母亲帮他出个主意,令人愤怒的是,母亲不仅没有责怪他,也没有让他去自首,而是和他一起回到了案发现场,将高秋曦的尸体掩埋!
2014年9月10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王国庆依法逮捕。
2015年4月27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国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王国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5年11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6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一审、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王国庆的死刑裁定。
高秋曦遇害的事告诉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己的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尤其是本身就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孩子们,千万不要让恶人有机可乘。
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让在乎我们的人担惊受怕,世上最悲哀的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对于本案案犯,品质恶劣,上梁不正下梁歪,犯罪后母亲居然也帮助其掩盖事实,这也证明了教育到底是多么重要,有一个恶魔,身边人都是恶魔。愿逝者安息,天堂没有恶魔。
⑺ 抢300元杀2人,广西19岁大学生被判死刑,他为何会因为300元杀人
广西一名年仅19岁的大学生,因为沉溺于网络赌博不能自拔,欠下巨额赌债无力偿还。一时头脑发热,竟然决定入室抢劫他人财物,偿还自己欠下的赌债。
19岁的大学生,本来应该呆在校园里好好学习,为自己的将来努力和拼搏。可是他却选择了辍学,而且还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入室抢劫杀人是一个重罪,他的生命只能永远定格在19岁了……

何某在这次抢劫案中抢到了不到300元,为了区区300元,何某残忍杀害了两个无辜的人。一开始何某只是为了偷盗财物,如果他能够及时收手,不至于犯下滔天罪行,归根结底,这都是何某性格太残忍导致,何某简直就是天生的“恶魔”。
一个本该在大学校园里享受美好校园生活的大学生,却迷上了赌博,因此犯下了命案,葬送了自己的一生。何某完全是咎由自取,只是被害人一老一少太可怜了,何某被判处极刑是罪有应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