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学本科 » 海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15

海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15

发布时间: 2023-09-12 19:29:24

❶ 【2018年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考博网免费发布2018年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更多2018年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信息请访问博士入学考试网。

【导语】大范文网考博频道将发布各招生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以下是《2018年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公告


海南大学2018 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71名(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为做好本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茄脊业或取得硕士学位);2018年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颤谈渗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现场认证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海南大学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校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申请-审核”制招生结束后人数确定,其中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0%。


招生专业见《海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完成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的导师,不再招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请根据“申请-审核”录取情况再确定报考专业。(3月20日左右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申请-审核”拟录取情况)。


二、报名


2018 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 年3月16日—2018 年4月16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报名流程:


① 考生注册并登录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为.cn)网报页面,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交数码登记照;


② 网报成功后,考生打印《报考海南大学2018 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确认签字,并于网报截止前送达或用邮政特快EMS 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3.说明:


① 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② 考生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200 元/人。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截止前通过邮局汇款到我校,并务必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博士报考费+报名号。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 号海南大学研招办安梦老师收,邮编:570228。


(三)现场认证


1.时间:2018年侍饥5月7日。


2.地点: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309室)


3.流程:① 现场资格认证→ ② 提交相关材料(附后)→ ③ 领取准考证(我校不寄发准考证)。


4.要求:


① 现场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②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相关报考材料。


③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④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5.须提交的相关材料(相关表格文档可在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内下载):


①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②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③ 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⑥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须在现场认证时,提交由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该生被我校录取后全脱产学习且把该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证明。


三、考试


2018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加试和面试三个阶段进行。初试、加试的考试方式均为闭卷考试,每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 分。具体科目名称见招生专业目录。


(一)初试科目:


①公共英语(代码为1101)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上午8:30-11:30;


②一级学科综合(代码为2XXX)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下午14:30-17:30;


③专业课(代码为3XXX)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上午8:30-11:30。


具体初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二)加试


硕士研究生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但没有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要加试,加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不用加试。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面试)


1、复试人选确定


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2、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安排在2018年5月12日至5月13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将各学科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在本学院网上,供考生查阅


3、复试内容


复试(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的潜能。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的复试安排、面试考核要求及分值分布等提前设计并制作好面试打分表。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相关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及面试成绩,计算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4、体格检查

❷ 询问海南大学法学研究生录取情况

海大是C区!!!

我是海大的,不过不是很清楚我们学校的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我觉得这个不重要。海大不难考的,你别担心太多。我把法学的招生简介给你:
法学理论(030101)
法学理论主要研究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与方法论,涵盖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律文化以及法律教育等研究领域,体系博大,内容精深。
海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起点高,现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职教研队伍,研究人员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4人。本学科现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一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出版专著多部,发表论文100多篇。
海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主要培养法学基础理论领域的研究性人才,下设三个研究方向:1、法学基础理论;2、法哲学;3、法律文化。
联系人:阮老师(电话:0898-66270162)
下面还分了很多具体的法学,都是联系这个老师的。
、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 ③专业基础(含刑法和民法)④综合考试(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
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试卷满分值各为100分,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专业基础和综合考试满分值各为150分,命题由教育部委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承办。
2、入学考试业务课参考书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考试地点为准。
电话:0989—66279166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❸ 往届研究生如何报考博士

具体要看所报学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往届生一般是可以参加审核的。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2015年“版申请权入学”(即审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申请条件为:
1.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在高校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不含专业学位);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国内重点院校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生;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新TOEFL≥90分或IELTS≥6.0。
说明:①对不满足上述两条件,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经所报考的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或以上的资深教授本人提出,相应学科招生委员会综合考核,成绩优异者也可以“申请入学”。②国内重点院校一般指“985工程”高校。招生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

❹ 海南大学报考要求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一)、(二)、(四)、(五)和(三)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人员,且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一)、(二)、(四)、(五)和(三)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人员,且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即专科生),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生)跨专业报考。(五) 我校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委培或自筹类别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与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n,或 http://yz.chsi.com.cn),
3、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请查看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 http://www.hainu.e.cn/zy_yjs/)招生信息栏目公告。
4、考试地点以报名点通知的地点为准,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为准。
5、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460100)、公共管理硕士(490100)和美术学(050403)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海甸校区报考点(4603)报名,且须到我校海甸校区报名点进行确认、考试。 四、联系方式: (一)海甸校区:
1、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2、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儋州校区: 1、通信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571737)
联 系 人:李老师

❺ 博士研究生简介及详细资料

博士招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下达各招生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数,制定全国招生简章,并汇编《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也可以报考。

各招生单位要制定健全的招生工作制度,完成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考试成绩由招生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生单位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要当年入学。经过培养学习阶段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大学名单

武汉理工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武汉大学

南开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吉林大学 河北大学 延边大学 山东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南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东南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湖南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郑州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暨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江苏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西北大学 河海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北京邮电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辽宁大学 烟台大学 浙江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吉首大学 云南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华侨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宁夏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广西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河南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申请条件

《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施行。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二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历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