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招生简章
A. 辽宁大学2013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经政治审查合格者;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国外学历学位者,报名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且须在入学前取拍衡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普通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的12门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时间为2012年12月1~30日,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详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所有报名者必须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者。
3.现场确认:
时间为2012年12月3~9日和2012年12月20~30日(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确认)。
消贺巧现场确认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8室。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凭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获得硕士学位时间证明和介绍信报名。报名时应缴纳报名及考务费,并提交1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3张。
现场确认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辽宁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在报名网站下载);
(3)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答辩评议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获得硕士学位时间证明和介绍信;
(5)政治审查表;
(6)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以上第(1)、(3)、(4)、(5)项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考生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要空项。
4.辽宁省外考生无法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于2013年3月11~13日进行补确认。
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者按定向(或委托培养)报考。定拿键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录取前应与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准考证打印:2013年3月10~17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时间
2013年3月16~17日。
2.初试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3.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后的一周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口语等。复试时请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两篇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由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制定。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上述考生须在复试通过后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3.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学制为脱产(非定向和自筹考生)学习不少于3年,在职(定向和委托培养考生)学习不少于4年。
五、其它说明
1.从2013年起,我校博士入学考试中的外语科目将开始采用标准化试卷进行考试。具体要求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2.考生可登录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网址:http://grs.lnu.e.cn。
3.考生来函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10036),联系电话:024-62202349,传真:024-62202715。
六、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七、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B. 请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如下: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东北师范大学神祥银于1946年宴档建校,原名东北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50年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易名东北师范大学,隶属教育部。1953年,学校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1958年划归吉林省管理,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1980年重新划归教育部,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据2022年9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有自由校区和净月校区,占地面积约5512.16亩;设有21个学院(部),开设本科专业82个;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4000余人。
C.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有限制么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复生院招生没有限制的制。
东北师范大学是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之一;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111计划”即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高校之一;教育部“援疆学科建设计划”40所重点高校之一;教育部直属的六所综合性师范大学之一;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截至2014年5月,学校有本部和净月两个校区,23个教学单位,71个本科专业,4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点覆盖了除军事学和医学以外的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综合性学科格局,是全国重要的师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26627人,其中,本科生14,55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488人,外国留学生588人。
D. 东北师大研究生院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6所直属高等师范大学之一,国家“211工程”“九五”期间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自1953年起,学校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96年被批准为自行组织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单位。2000年被批准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被正式批准设立研究生院。
学校有19个培养研究生的学院。有9个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137个硕士点,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有6个“十五”“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4个国家高等学校重点学科、18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博士后流动站。具有8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研究中心。这些都为学校的研究生培养和科学研究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平台。
具体招生办法如下: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146个,2009年拟招收硕士生2000人左右。所列招生人数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4.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报考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⑴毕业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⑵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⑶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4)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以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做此项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取得本科毕业证。
5.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6.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二、学习年限我校所有专业均实行弹性学制,具体学习年限以各招生学院(所)培养方案规定的为准。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31日,网址为: 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 。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报考美术学院所有专业、音乐学院舞蹈学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长春市报名点,必须到长春市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 4.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长期有效的通信地址和邮编。因通信地址不详等所造成的信件延误丢失,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地点 :由报名点统一安排。4.初试科目: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外国语、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综合、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数学)、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综合及体育理论基础、运动人体科学综合基础知识、体育教育训练学基础理论、普通生物学基础满分均为300分。 5.报考外国语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美术学院所有专业、音乐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研究方向。 6.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等。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单。
8.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9.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六、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包括:1. 非定向: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东北师范大学,培养经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2. 定向:不调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3. 委托培养:不调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4. 自筹经费: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东北师范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单位或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合同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根据我校规定,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若录取须缴纳培养费。录取为自筹经费的考生录取前须缴纳培养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类别只能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七、录取等级及交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全额为24000元/生(艺术生为36000元/生),收费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学费全免,学校发放生活补助。B等级交学费全额的三分之一学费,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C等级交学费全额的三分之二学费,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D等级交全额学费,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调剂考生、破格考生收费等级为D级。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等级,各等级的录取比例将在复试前公布。除了A级外,其他三个等级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三助岗位即助研、助教、助管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八、其他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可上网查询)中有关考试科目等的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经阅读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2. 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3. 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办理专业课参考书的邮寄业务。4. 各学院(所)简介请上网查询。5. 2009年各专业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考生报名、考试情况作适当调整。6.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入学后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报考点说明:我校报名点只接受本校推荐免试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须经学校审批获得报考资格者)。九、我校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招生权,招生工作按照国家“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1.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3)其他报考要求参见本简章第一条。2.其他说明(1)考生报考前必须将加盖省教育厅民教处(有的省市为高教处)公章的登记表(2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2)考生录取后必须与所在省教育厅签订协议,须交回招生单位1份。(3)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集中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培训地点由教育部民教司指定。
E. 东北师范大学 招收 在职博士吗
招,东北师范大抄学袭拥有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硕士一级学科覆盖点),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博士一级学科覆盖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985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5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或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修业年限
我校仅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其他专业均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F. 申报博士点的条件
① 内蒙古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有英语专业的博士点吗需要最新消息,想考离呼市近的大学的英语博士
内大英语在南区吧,没听说过博士点。你可以给招办或者学院办公室或者系办公室打电话问,电话网上有,打不接就多打几遍。
② 一个学校申请博士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学科范围及申报数额1、项目类别200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1)博士点基金项目;(2)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2、学科范围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手册》“附录一:学科代码表(国标)”的学科分类,请写明每一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和三级学科,以便专家评审。3、申报数额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的申报不限学校、不限数额。博士点基金项目限部委重点院校申报(名单详见附件),并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你校申报博士点基金项目的限额为 项。二、申报条件1、博士点基金项目限有关重点院校文科博士学科点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申报。2、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获得非高校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3万元以上),预期成果可为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申报时须提供资助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资助证明。3、博士点基金的基础研究项目应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利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项目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对研究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4、凡作为第一负责人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只承担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任务研究项目。5、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本人已获批准的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相同或为其中的子课题。三、在线申报程序1、4月15日前,项目申请人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sinoss )”(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申请评审书》的WORD表格,按照本通知及《申请评审书》要求,设计项目论证。2、4月15日起,社科网《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网络版)将正式启用,请学校社科(科研)处按本通知有关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后,在线录入《申请评审书》,按有关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后,在线确认项目申报;然后用A4纸打印《申请评审书》并按要求加盖公章。3、5月12日为学校科研处在线申报的截止日期。5月13日社科网将关闭在线申报窗口。4、各项目申报学校请按社科网的要求,提供本校社科(科研)处的公用E-mail地址1个,以备网上通讯评审使用。四、申报材料的报送1、5月13日起,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省属高校和其他部委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线确认、打出《200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本单位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一起,特快专递至: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129室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钱选 同志收,邮编100875。2、受理邮寄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5月20日,各申报单位应保证邮出的申报材料于此之前收到。从5月21日起,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将停止接受邮寄的申报材料,并开始进行申报材料汇总。申报材料报送的其他有关事项详见该中心的通知。3、需要同时报送项目结项材料的各申报单位,亦可于5月19-20日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派人送往上述地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遇具体问题,请与我司科研处联系,联系人:魏怡恒,联系电话:010-6609-6895。附件:社科博士点基金项目申报学校名单
③ 中国计量学院有没有博士点如有分别是什么专业招生要求最好有链接!
没有博士点的,只有硕士点。但是有老师是博士后!我是计量毕业的,对这个消息还是有把握的
④ 怎样学校拥有硕士,博士点
高校获得硕士点,要有一定的条件和申报程序。
比如二级学科,也即某专业硕士点的主专要条件:一是属学术队伍,至少有4名以上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水平和能力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二是科学研究,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基础,有2个以上相对稳定、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且近5年来科研成绩突出有一定数量的学术专著、论文、技术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三是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校在相应学科领域有比较丰富的培养本科生的成功经验,能够为硕士研究生开出较高水平的各类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合理,且教学质量较高。四是工作条件,能提供研究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所必备的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 五是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等。
⑤ 考研要求是211或985的学校
简单点说,211,985代表的是学校的水平,211是重点,985是重点中的重点,研究生回院是指大学里专答门设置的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学院,研究生院里会和本科一样分不同的专业,但是比本科的专业更细,自划线是某些大学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自主命题自主划线,不受国家线的影响,但是一般情况都是高出国家线,全国这样的院校有34所,当然都是985. 博士点是指该校有某个专业的博士教育资格,当然不是每个学校每个专业都有博士点,这个就比研究生专业更少了。一般有博士点的肯定有研究生点(就是硕士点),有硕士点的不一定有博士点,你要报哪个学校的研究生或者博士首先要确定那个学校有对应的点才可以。当然还有一些非院校的研究所之类的也是有硕士点博士点的。
⑥ 一般高校的博士点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申请审批一次
原来国家学位委在这一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2005年审批了一批,后面的这一批一直等回到2013年,前后等答了八年。至从去年教育部换了教育部长后,大学学位点的审批年限定为三年,2017年刚审批公示了一批,估计最近要发文确认硕士博士点和新增硕博单位。下一批应该会在2020年省学位委向国家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2021年才会有批文下来。
⑦ 请问什么时候会宣布2007年新一批211工程的名单
2007年新增211大学的详尽分析
(一).遴选第一层次:(9个)
1. 现既无部属211,又无省属211的省:(4个)
宁夏 海南 青海 ***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宁夏大学 海南大学(或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青海大学 *** 大学,上述四校最有可能进入211的是宁夏大学(前提是211评选前四校不进行合并,现在看来合并是不可能了),宁夏大学是上述四校中唯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有3个博士点),并且实力大大超过其他三校拥有博士点是申请进入211的一个硬性条件,如果其他三校不合并(原来的关于海南大学的合并现在看来已不可能),将没有资格申请进入211。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虽有博士点,但是缺乏海南省的大力支持,因为海南省重点支持的是海南大学。宁夏大学虽实力不如其他省的竞争者,但是因为其全区至今无211大学,这应该是教育部“一省一校”原则下的国家政策照顾,就像贵州大学2005年一样进入211,这是其政策优势。据内部消息透露,本次4个211名额中有一个是从以上四校产生的,如果是那样的话,这所应该是宁夏大学。
2. 现有部属211,原有省属211,后因省属211被合并,现无省属211的省:(2个)
山东 浙江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消息,山东省推荐的高校是山东农业大学,从硬性指标来看,山东农业大学有一级博士点6个,并有博士点41个,还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可以说其实力是空前强大的,同时其又是具有100年历史的老校。原来山东省属211山东工业大学被山东大学合并,所以其理论上还有一个省属211的名额,由此可见,山东农业大学进入211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其不利方面是山东省已有3所部属211(山东大学<教育部>中国海洋大学<教育部>中国石油大学<教育部>)。
另外是浙江工业大学,其是浙江省除浙江大学外唯一一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100的大学,有博士点12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3个;浙江省级重点学科21个,其中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7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实力也是十分强大的。况且,原来浙江省属211杭州大学被浙江大学合并,理论上也有一个省属211的名额。其不利方面是其博士点不多(才12个)。
3.现只有部属211,历史上一直无省属211的省:(3个)
甘肃 重庆 湖北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或重庆医科大学) 湖北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甘肃省重点大学。其拥有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 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也是一所历史悠久的高校,实力不容小觑。甘肃省省属211的名额也一直未用。但是,西北师范大学是师范类大学,而非综合性大学,又非教育部直属,学科面过窄。目前,已有9所师范类211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的6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已与西南农业大学合并为西南大学),以及省属的3所:南京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特别是2005年增加了华中师范大学进入211。
重庆市2005年推荐了西南大学和重庆医科大学进入211,后来重庆医科大学败给了西南大学,西南大学进入211,随后,从重庆医科大学内部消息透露,重庆医科大学将于重庆直辖10周年之际即2007年6月并入重庆大学,那么,重庆医科大学将不会再度申报211。西南政法大作为老牌重点大学,一直对自己未进入211耿耿于怀,1978年,其由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
谣传:
07年共增加5所211学校
为 河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
此次增加为最后一批,以后不再增加211院校。
2007新增211大学
注: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
2、《“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流程:
1)、高校提交申请报告,省教育厅厅务会议研究确定推荐高校名单,并向省 *** 提出推荐意见;
2)、省 *** 研究确定申报高校名单并商教育部对申请“211”的学校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由教育部会同省 *** ,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家发改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目标和标准,地方和院校资金落实情况,以及中央专项资金的安排,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下达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立项批复。
申报条件:
1).申报高校应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条件和水平较高;
3).能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
(一).遴选第一层次:(9个)
1.现既无部属211,又无省属211的省:(4个)
宁夏 海南 青海 ***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宁夏大学 海南大学(或华南热带农业大学)青海大学 *** 大学
上述四校最有可能进入211的是宁夏大学(前提是211评选前四校不进行合并,现在看来合并是不可能了),宁夏大学是上述四校中唯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有3个博士点),并且实力大大超过其他三校拥有博士点是申请进入211的一个硬性条件,如果其他三校不合并(原来的关于海南大学的合并现在看来已不可能),将没有资格申请进入211。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虽有博士点,但是缺乏海南省的大力支持,因为海南省重点支持的是海南大学。宁夏大学虽实力不如其他省的竞争者,但是因为其全区至今无211大学,这应该是教育部“一省一校”原则下的国家政策照顾,就像贵州大学2005年一样进入211,这是其政策优势。据内部消息透露,本次4个211名额中有一个是从以上四校产生的,如果是那样的话,这所应该是宁夏大学。
2.现有部属211,原有省属211,后因省属211被合并,现无省属211的省:(2个)
山东 浙江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消息,山东省推荐的高校是山东农业大学,从硬性指标来看,山东农业大学有一级博士点6个,并有博士点41个,还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可以说其实力是空前强大的,同时其又是具有100年历史的老校。原来山东省属211山东工业大学被山东大学合并,所以其理论上还有一个省属211的名额,由此可见,山东农业大学进入211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其不利方面是山东省已有3所部属211(山东大学<教育部>中国海洋大学<教育部>中国石油大学<教育部>)。
另外是浙江工业大学,其是浙江省除浙江大学外唯一一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100的大学,有博士点12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3个;浙江省级重点学科21个,其中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7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实力也是十分强大的。况且,原来浙江省属211杭州大学被浙江大学合并,理论上也有一个省属211的名额。其不利方面是其博士点不多(才12个)。
3.现只有部属211,历史上一直无省属211的省:(3个)
甘肃 重庆 湖北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或重庆医科大学)湖北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甘肃省重点大学。其拥有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 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也是一所历史悠久的高校,实力不容小觑。甘肃省省属211的名额也一直未用。但是,西北师范大学是师范类大学,而非综合性大学,又非教育部直属,学科面过窄。目前,已有9所师范类211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的6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已与西南农业大学合并为西南大学),以及省属的3所: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特别是2005年增加了华中师范大学进入211。
重庆市2005年推荐了西南大学和重庆医科大学进入211,后来重庆医科大学败给了西南大学,西南大学进入211,随后,从重庆医科大学内部消息透露,重庆医科大学将于重庆直辖10周年之际即2007年6月并入重庆大学,那么,重庆医科大学将不会再度申报211。西南政法大作为老牌重点大学,一直对自己未进入211耿耿于怀,1978年,其由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当时司法部部属五所政法院校中惟一一所重点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是西部地区惟一一个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另有6个省(市)部级重点学科。又是西部地区最早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有14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其中10个为法学博士点)。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设置单位,为西部地区惟一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该校社会知名度较高,但是作为政法类的大学,其学科面过窄,局限性很大,况且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政法类大学刚进入211,这次进211有点难度。重庆市理论上有一个市属211名额,因为现在进入211的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都是教育部直属院校,重庆作为一个直辖市,西部大开发的龙头,国家为打造长江中上游教育高地,肯定会有政策倾斜,但是2005年西南大学刚进入211,这次重庆再进211的可能性不太大。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长期以来,因为湖北省的部属院校太多,湖北大学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压制,生存空间受到了排挤,导致其无国家重点学科,无国家重点实验室,只有一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无一级学科博士授予点,博士点才9个,太少,本来处于高教重地的武汉的他应该有很大发展的,一直以来,湖北省属211的名额都未用,原211院校武汉水利水电大学直属原水利水电部,原211院校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直属于国家测绘局,上述两校于2000年8月与湖北医科大学一起并入武汉大学,理论上湖北还有一个省属211名额,但是2005年湖北一省就有3所大学进入211,这已经引起了全国部分省份的不满,从湖北大学的实力等方面来看,其进入211不太可能。
(二).遴选第三层次:
现有部属211,但只有一所省属211的省:(11个)
北京 上海 天津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安徽 福建 湖南 四川 陕西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首都医科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湘潭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这个层次的高校,因为安徽,黑龙江,陕西2005年刚刚增加完211大学(分别是合肥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05年末进入>),这次再增加不太可能,实际上,上海是现有部属211,但有两所省属211(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2005年被上海交通大学合并>)的省,不属于这一层次,但是其现在只有一所省属211(上海大学)。从各个方面来看,这些大学中最有可能进入211的是湘潭大学,一方面是实力,另一方面是政治优势。
(三).遴选第四层次:
现有部属211,同时又有多所省属211的省:(2个)
江苏 广东
对应省所推荐的大学:江苏大学(或扬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或深圳大学)
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所进的2所省属211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是广东省所进的2所省属211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后被上海交通大学合并)是上海所进的2所市属211大学,教育部的所谓“一省一校”原则(即省属的大学一省只能有一所大学进入211,而该省内的部属大学进211则没有数量限制)已经被打破,这层次的大学,因为该省已有2所省属211,不太可能再进211了。
综上所述,这次新增的211最有力的竞争者是(16所):
宁夏:宁夏大学
甘肃:西北师范大学
山东:山东农业大学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
河北:河北师范大学(或河北大学)
山西:山西大学
内蒙:内蒙古农业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河南:河南大学
云南:昆明理工大学
湖南:湘潭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
四川:成都理工大学
上海:上海师范大学
福建:福建农林大学
其中最有可能成为211的应该是:
宁夏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湘潭大学
⑧ 哪里有康复医学的博士点就业如何报考要求如何
高职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越来越多的高职生成为职场黑马,因其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心态平和广为用人单位称道。不少毕业生还创业成功,自己当起了老板。究竟秘诀在哪里?如何考察优质的高职类院校?有什么好的专业更值得推荐呢?听听以下毕分办主任的说法。 综合类 就业是报考的风向标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分办主任 孙洪涛 职业教育的核心是市场教育,是以市场为导向培养市场需要的合适人才。因此,就业是学校的生命线。建议考生在选报志愿时,充分预测报考的专业在你毕业时的就业形势,以便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如我们学校机械类、土木类、电气类的专业以及信息类、管理类的部分专业,就业形势持续看好,招生的分数也是居高不下。 考生在选择学校时不妨仔细考察该校是否有完整的就业工作体系。其中有几个方面是比较重要的:首先,学生入校后是否可以重新选择专业。只有充分尊重学生的求学意愿,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才能使其更好地发挥潜能。其次,在教学过程中能否施行学业导师制。我校连年98%以上成功就业的经验说明,学业导师制可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改进、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帮助学生在能力、沟通、合作、勤奋、创新等方面形成良好的素质。 最后,“个案式”就业指导对学生发展也具相当意义,已被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所重视。从我校实施的情况看,这能够切实提高就业的几率和质量。对求职失败的毕业生也能进行原因分析,帮助他们制订更加客观的“个体”就业方案,结合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医学类 专业设置“适销对路”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阎希青 在目前人才供需矛盾较突出的情况下,医学类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比较乐观,我校已连续多年就业率达到90%以上,而且有些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良好的就业情况带动了招生市场,该校连续几年的生源情况都非常理想。 选择一个好的专业对学生将来的发展意义非常。医学类专业设置可谓门目繁多,热门专业也在跟着市场走。我校首先在药学等专业试行了“宽基础、活模块”的模块式课程结构改革,先后对原有的药学、检验等传统优势专业进行了全面嫁接改造,停办了社会需求萎缩以及与卫生服务需求水平不相适应的专业,先后创办了放射治疗技术、口腔治疗技术、卫生信息技术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等十多个“适销对路”的新专业,形成了以培养独具特色的医学技术类人才为目标的新型专业群。对于这些专业发展背景,考生要考察清楚。 据分析,将来从事老年人医学人才十分走俏,保健医生、家庭护士、社区医疗人员也将成为热门人才。另外,专门为个人服务的护理人员的需求量也将增大。这都是良好就业的明显信号。 尽管医药类专业就业前景广为看好,但考生还应该考虑到自身的能力、特长和性格特点,热门未必适合自己。此外,还应对这个专业具体要做的工作做一个初步的了解,考量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兴趣来长期从事。 交通类 行业跨越式大发展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刘军 副处长 交通建设目前正处于跨越式大发展阶段,整个行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基本形成了稳步递进的良好局面。从我校就业情况看,2004、2005年高职专科就业率都在92%、93%以上。 高职院校在教学和实训上更看重的是学生动手能力的锻炼和培养,以我院为例,汽车系、公路系、管理系、机械系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都很好,求
⑨ 合工大建筑学为什么不申请博士点难道不能申请博士点具有怎样条件才能申请希望知道情况的人能说一下
有些时候不是想申请就能申请上的,需要钱的。
⑩ 大学里硕士点、博士点、院士分别指的什么还有重点学科是什么
博士点,也可称为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专业点。教育部官网指出:“从1995年开始,逐步实行新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
硕士点,是指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点增列以应用型硕士为主。
重点学科一般是指高校或学术性科研机构,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某些学科,以实现人才和技术上的突破,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专科建设与发展的一席之地,这些专科被称为“重点学科”。
(10)申报博士点的条件扩展阅读:
一、重点学科具备的基本条件
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学术队伍:有在所在学科学术造诣高、有一定国际影响或国内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
人才培养:培养博士生的数量和质量于全国同类博士点前列;
科学研究:已形成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特色,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且承担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条件建设:教学、科研条件居全国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与相关学科相互支撑的能力和获取国内外信息资料的先进手段;
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二、博士点与学位授予单位区别
学位授予单位是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批准可授予学位的高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包含中央党校)。军队系统各级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的审定办法,由总政治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依据学位条例,内地任何单位要在某一学科专业授予学位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定并取得授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1年2月颁布的《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是审定各级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是否具备授予单位条件的重要依据。
G. 博士研究生简介及详细资料
博士招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下达各招生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数,制定全国招生简章,并汇编《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也可以报考。
各招生单位要制定健全的招生工作制度,完成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考试成绩由招生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生单位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要当年入学。经过培养学习阶段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大学名单
武汉理工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武汉大学
南开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吉林大学 河北大学 延边大学 山东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南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东南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湖南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郑州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暨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江苏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西北大学 河海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北京邮电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辽宁大学 烟台大学 浙江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武汉科技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吉首大学 云南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华侨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宁夏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广西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河南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条件
《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施行。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二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历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