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学生医保怎么用
Ⅰ 西安市大学生医保报销政策
一、参保缴费标准如何?
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费,每人350元/年。陕西省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大学生以及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配扮纤人缴费金额为90元/年,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25日之前持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证明在大学生医保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案通过的学生可以享受医保费政府资助政策。咨询电话:82668213。
二、2023年度参保缴费成功的大学生待遇享受期如何计算?
根据市医保发[2022]97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医保待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9月入学的新生及2022年度没有参保的在校老生,在校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350元)后,待遇享受期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2023年度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三、哪些人可以参保?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博研究生(在职人员和留学生除外)均可参加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四、2023年度年大学生医保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陕西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1、我校线上集中缴费10月31日截止,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在线缴纳医保费:
1财务缴费平台: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网站(http://www.xjtu.e.cn),点击“综合信息服务→财务缴费平台”,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并根据相关提示进行缴费;登录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2财务微信平台:通过微信添加“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入“智能财务”根据相关提示进行缴费。登录名及密码同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
2、我校线上集中缴费结束后,12月20日之前如有学生需要缴纳医保费,请咨询大学生医保办,进行线下缴费。咨询电话:82668213。
五、在家已购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学校是否需要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陕西省内统一征收不能重复参保。选择在家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按照参保所在地医保政策进行报销(具体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六、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及费用如何报销?
大缺返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门诊紧急抢救、住院(包含生育)。
1、门诊统筹(普通门诊)报销:指定就医医院为校医院,当因病情严重需转院治疗时,须先在校医院就诊并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具转诊单(急诊除外),就医返校后报销。
2、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及报销:包含4大类,41种病。 2021年1月1日前已通过西安市大学生医保慢性病资格认定的学生,在西安就诊医院直接报销。2021年之后在西安市住院的参保学生,在医院培仿直接办理慢性病资格认定,申请通过后次月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西安的就诊医院直接报销。参保学生住院资料是异地的,需在西安市医保中心认定慢性病资格。
3、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在西安市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和报销。西安市以外就医,需要在西安市医保中心备案,备案后发生费用可以报销。
4、门诊紧急抢救及住院(包含生育)费用报销:1西安本地住院报销:参保学生在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出示身份证告知工作人员登记医保信息,出院时在就诊医院按照现行的医保政策直接结算。2门诊紧急抢救和异地住院报销:参保的大学生发生的门诊紧急抢救费用和寒暑假、实习、休学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学生先自行垫付,回校后持报销所需资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住院(抢救)全套病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我校大学生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Ⅱ 大学统一交的医保怎么报销
医疗保险是我们国家颁布的一个福利政策,现在医疗保险涉及到了很多的人了,大学生也是不例外的。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流程一般都是需要看是从哪里看的病,如果是从学校当中看的病的话需要去学校的机构进行申请报销,如果是从校外的话我们可以拿着出诊证明去学校的医务处进行报销。
学生住院零星报销医保需提交的材料:
1.发票报销联原件(若已报销过其他保险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赔付方公章并写明原件留存,另需提供报销分割单原件);
2.诊断证明原件(如报销过其他保险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赔付方公章);
3.住院资料(包括病案首页、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
4.住院费用总清单(即汇总单),若就诊医院无汇总单,需要求医院出示证明(写明本院无汇总单),并出示每日清单;
5.若在西安市外医院住院,需提交就诊医院等级证明;
6.在校期间在异地就医的,需提交校医保办开具的异地就医说明并盖章;
7.大学生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统筹支付单)、身份证复印件;
8.已报销农合费用需提供农合相关资料(农合证首页和统筹支付单,只限一年级的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