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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本科生考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2 02:52:54

1.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了解到,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一、“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录取类别

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悄卜亮培养方式:全日制。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弊衫6.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只限医药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生,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或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7.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型的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或已获得学术学位型医学硕士学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长期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2)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英语水平及科研成果要求

具体要求符合招生学院规定,详情见各学院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2)。《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见https://yjs.hbtcm.e.cn/info/1006/5147.htm。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严格对照报考条件,于2022年11月18日-11月27日登录研招网博士生网报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

2.学籍学历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报考资格审查的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本科(无本科学历,请提供专科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并确启宽保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在2023年3月前有效,否则不准报考。具体情况如下:

(1)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双证硕士)须提供本科(或专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本科(或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如湖北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网)。

3.上传材料

请按照以下顺序制作成一个含目录和页码的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报考导师+考生姓名”,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需上传材料内容如下:

(1)《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自查表》(附件3);

(2)《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包括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不超过1500字;

(3)《湖北中医药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5);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上;

(5)本科、硕士阶段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以及学籍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成绩单(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等);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附检索报告)、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9)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往届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6);

(11)报考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7),内容包括对考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基础和科研潜质等的综合评价,并明确表示是否同意其报考;

(12)报考学院招生细则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4.缴纳费用

报名费用190元,请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依次完成网报,上传材料与缴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1月18日-27日(如有更改及其他缴费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初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网报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复审

各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校、院、导师三级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3.确定入围名单

各学院组织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3)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六、学科综合审核

考核具体内容及方式详情见各学院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2)。

七、拟录取

1.学院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学科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2.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审核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校园网主页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并经体检、政审、签订毕业要求协议、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公示拟录取的考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往届毕业生入学当年4月份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如无法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3.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在录取前通过协议方式签订,须达到导师提出的毕业要求,且不低于以下要求:

(1)中医学学术学位型:有至少2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或B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论文)。

(2)中药学学术学位型:有至少2篇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A类论文。

(3)中医专业学位型:有至少2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或B类论文。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型博士生10000元/年;专业学位型博士生12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2.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助政策按国家、湖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三年内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中的报名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审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不予退还。

4.期刊范围、作者与单位署名要求及我校其他研究成果认定办法等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中医校〔2022〕87号)审定。

5.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申请人拟录取资格。

6.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普通招考的专业与“申请-审核”制报名一致。

7.如因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信息更新,以最新发表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8.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

邮编:430065

研究生处主页:https://yjs.hbtcm.e.cn/

联系人:郝老师;朱老师

电话:027-68890083;027-68890184

附件:2023“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科研计划书.doc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针灸骨伤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基础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中医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自查表.xlsx

原文标题: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hbtcm.e.cn/info/1025/5179.htm

2. 本科可以直接考博士吗

可以。本科可以直接考博士,但前提条件是本科毕业6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有进修过硕士课程的证明,及发表相当于硕士水平的期刊论文,报考时还要加考硕士生的自然辩证法。本科可以直接考博士,但是各个学校基本上都有相应的限制条件,具体需要以目标院校发布的通知为准。

1、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注:各招生单位根据不同专业,报考条件不同,具体条件应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什么是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生简称为直博生,是指在应届本科毕业后(本科毕业时要求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档案完整的移送),跳过硕士研究生阶段,直接以博士研究生身份攻读博士学位。

一般是本科生通过学校选拔获得保送生名额之后,再通过攻读学校直接对申请学生进行选拔(考试和笔试)而获得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资格的学生。

通常来讲拥有直博生选拔的学校实力都非常强,基本集中在985工程院校和极少数211工程院校的优势强劲学科。

要申请直博生,一般都是非常非常优秀的学生,首先他必须获得本校保送生资格,然后再通过攻读学校选拔获得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但是能够申请直博生的大都是应届毕业生。

以“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的申请条件为例“申请我校直博生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



3.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选拔模式。为适应我校“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优化生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以蔽漏下简称“直博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直博生约16名,拟招人数将根据直博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实际录取人数以我校2023年拟录取直博生毕并态公示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要求

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见下表: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考生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品行端正,学风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手源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同时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申请者须为获得当年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系)年级、专业排名前10%。

4.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突出的科研能力与发展潜质,有严谨的科学作风,不懈追求真理,百折不挠,有毅力有恒心。本科期间具有在实验室科学研究的经历、公开发表过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学术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50分。

②新TOEFL成绩≥90分。

③新GRE成绩≥305分。

④国家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⑤雅思成绩(A类)6.0分及以上。

6.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四、带教直博生的导师条件:

1.当年具有我校学术型博士生招生资格。

2.必须为我校校内或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博士生导师导师。

3.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4.每位导师原则上1名学生。

5.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材料及要求::

1.《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直博生申请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写明“仅用于推免报名”字样,不得压盖有效信息)。

4.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资料。

6.本科阶段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盖章)。

7.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8.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政治情况表(见附件)

提交材料格式与时间要求: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扫描电子版后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直博+报考专业(专业代码)+姓名【例:直博中药学(100800)张三)】,于2022年10月4日12:00前发送至相关学院指定邮箱(见附件)。

考生在复试时,须准备好上述文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网上申报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同学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基本信息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

(1)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2022年9月28日-10月4日中午12:00,填写报考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4日中午12:00。“招生类别”选“直博生”。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回复是否参加我校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我校复试资格。

温馨提示:建议同时再填报一条“招生类别”为“硕士”的信息,如经过考核未达到博士生录取要求,但达到了硕士生录取要求,可转为硕士生录取。

(三)复试考核

1.复试形式

考核小组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根据面试及答辩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由考核小组专家(申报博导需参加复试)对每名考生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如申报导师给分低于60分,则一票否决。

3.拟录取

根据申报考生人数多少确定拟录取方案。考生复试合格后,须自行前往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

4.公示

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复试结果,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考生,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监督保障机制

“直接攻博”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七、其他

1.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直博生的培养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需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授予标准。在培养过程中经学校考核认定,对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批准后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3.直博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4.直博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按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5.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

6.本简章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7.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研究生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301617

联系电话:(022)59596191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2: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申请表.doc

附件3: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4: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5:2023硕士推免接收(含直博)负责二级单位指定的电子信箱、联系电话.pdf

原文标题: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y.tjutcm.e.cn/info/2003/7467.htm

4. 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做好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及批次

(一)招生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

1.推免直博

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博士培养单位可在相关专业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2.硕博连读

从我校在读的研二、研三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考核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3.“申请-考核”制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实施程序包括: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具体要求以《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及各博士培养单位制定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二)招生批次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为两批次招生,一批次入学。即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和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入学时间均为2023年秋季学期。

1.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

该批次使用的招生计划为存量计划,均为普通计划,预计招生320余人,将于2022年11月中旬启动报名,12月内完成录取工作。招生方式为推免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

2.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

该批次使用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减去上一批次已使用完成的计划进行测算,包括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国际产学研、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等)、联合培养(科研博士)计划等,预计于2023年4月启动报名,陆掘斗5月内完成录取工作。该批次招生方式原则上仅为“申请-考核”制。散宴

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相应招生批次的通知。

三、招生专业、导师及计划分类

招生专业、导师及计划详见相应批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部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招生专业表示该专业是学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专业,毕业时学位证书上的“学位(专业)”名称以云南大学学位办规定和备案为准。

(二)招生导师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考生在报考前应与拟报考导师和学院联系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导师为外聘博导。

(三)招生计划分类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计划、专项计划、联合培养(科研博士)计划等。

1.普通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没有特别注明的招生计划均为普通计划。

2.专项计划

包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专项计划、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等。具体专业、导师、报考要求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信息为准。

3.联合培养(科研博士)计划

我校招收与中科院昆明植物所(由云南大学授位)、中科院昆明动物所(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授位)的联合培养(科研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导师、报考要求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通过推免直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硕早磨士加博士阶段学制一般为6年(“2+4”模式和“3+3”模式)。最长学习年限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大学及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一律不得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推免直博和硕博连读只能选择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考生根据专项计划要求选择报考类别,其他考生须根据各博士招生单位的具体报考条件,在满足报考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在各批次的博士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五、报考条件

考生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硕士学位(含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考生以境外硕士学位报考的,其学位获得时间须在学校相应批次报名日期截止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

注意:除达到以上基本报考条件,考生还须满足各博士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如前置专业、考生来源、报考类别、外语及学术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具体以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各批次招生通知为准。

六、报考流程

(一)以推免直博方式报考的考生,报考流程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执行。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报考流程按照《云南大学关于招收202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此文另发)执行。

(三)以“申请-考核”制报考的考生(含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流程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X批次)》(此文另发)执行。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2个阶段,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并向相关博士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七、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各博士培养单位将根据招生方式和招生批次,按照学校博士招生有关规定和各单位的博士招生实施方案,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的学生,各博士培养单位将组织专家导师组,根据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各博士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可采用学术报告、抽题作答、专家提问、实验操作以及笔试等方式,具体由各单位确定。综合考核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并提前通知到考生。

八、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各博士培养单位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二)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拟录取的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4年,总计40000元。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阶段)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3-4年,总计30000-40000元。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5年,总计50000元。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0元。

4.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元。

5.张文勋奖学金

张文勋奖学金申报对象包括云南大学在读文科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人,二等奖4名,奖金5000元/人。

6.岳虹研究生奖学金

岳虹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范围涉及物理与天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信息学院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等奖10名,奖金10000元/人;二等奖20名,奖金6000元/人;三等奖20名,奖金4000元/人。(因学校机构学院调整,申报范围会有所改变,以具体评奖时为准。)

7.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

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哲学、法学、历史学、民族学类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除外),优秀贫困研究生优先考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每年全校评选20名,每生奖金3000元。

8.其他奖学金

研究生的奖学金还包括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dxsc.ynu.e.cn/)查询。

十一、其他

(一)入学时间

两个批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正式入学时间均为2023年9月。

(二)档案调取和审核

录取类别根据考生填报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专项计划规定,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拟录取资格确定后,将对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非在职考生的考生进行调档和档案审核(应届考生档案在入学后进行审核),相关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大学。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不接收档案。录取类别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

(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如存在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考生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

(四)在职考生报考

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应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虚假填报工作状态信息造成不能报考、无法录取或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学校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联系电话:0871-6503383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grs.ynu.e.cn

微信公众号:ynu_grsyz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解释权归云南大学研究生院。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该章程相关内容,通过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如国家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原文标题: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www.grs.ynu.e.cn/info/1010/4186.htm

5.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饥链洞取得硕士学位);海外一流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仅可报考“0703化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或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核前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须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

2023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请登录大唤拦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网址:http://gs.dlut.e.cn/yjszs/bsszs1/zsjz/zszy_xsx_.htm。招生导师、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招生导师的个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师个人主页(http://faculty.dlut.e.cn)查询。

三、报考类别

我校学术型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简称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简称非定向)两种类型。我校理工科专业学术型博士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生(不含专项计划),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定向博士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部(学院)录取总数(不含专项计划)的5%。

四、考试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考试方式: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专业学位博士(工程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五、报名

我校全面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前,考生应与意向导师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1日间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202.118.65.123:8080/bswb/bswb/index.aspx)。

2、上传电子版材料

申请材料在申请阶段以电子版烂枯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2)格式要求按顺序以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3、网报信息审核

(1)报考导师审核是否同意报考(博导审核系统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zsgl/login.aspx;博导审核操作说明网址:http://gs.dlut.e.cn/info/1173/10705.htm)。

(2)研究生院审核考生网报信息及(2)-(12)项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外语是否免试。

(3)网报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下载打印第(1)项材料上传网报系统。

4、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申请者按顺序装订在2022年11月14日前提交或邮寄到报考院系(报考院系联系人网址http://gs.dlut.e.cn/info/1174/10655.htm)。申请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提交材料内容包括:

1、《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本人签字并上传系统)。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得硕士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4)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本科学历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5、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培养单位出具的成绩单,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6、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报考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专家,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与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导师非同一人,则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期间的导师(硕士导师职称不受限制)撰写。推荐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模板。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9、科研能力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申请专利、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

10、报考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请参照各专项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补充提交其他材料。

1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在职定向博士生报考申请表》(见附件模板)。

1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

备注: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陆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六、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1、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各学部、学院应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各学部、学院制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部、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

(1)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

仅限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外语各种考试成绩证明时间以2016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1日期间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的,或不符合免考的可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等安排详见招生网页通知),并需达到规定的录取成绩。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部、学院确定。其中,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须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教授(或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部、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部、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二)录取

1、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各学部、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结合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3年9月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新生入学须知为准),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

七、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博士阶段)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

八、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学费:全日制博士学费为1万元/年。

2、奖学金政策: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单项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特别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的助教和助管酬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多种奖助方式为核心的新型奖助体系,奖助学金额度大幅提高,博士生生活待遇水平显著提升。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基本标准为2250元/月,导师可以利用科研经费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标准,可达8000元/月。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第一学年标准为15000元/人·年;第二学年根据科研业绩等情况动态调整后,一等为18000元/人·年,二等为15000元/人·年。

每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公派项目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研究生到国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

九、相关信息查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http://gs.dlut.e.cn/yjszs.htm

2、研究方向及专业目录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

3、外语考试大纲下载:http://gs.dlut.e.cn/info/1174/10618.htm

十、其他

1、导师招收名额具体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应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3、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经现场确认后不予修改报考导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等信息。在报名或考试中,对违反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4、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请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项标记。少民骨干计划的报名和考核具体要求以《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6、对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将当依法予以撤销。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须获原定向单位同意或解除原定向关系。

8、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室(116024)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材料模板.doc

原文标题: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文章来源:http://gs.dlut.e.cn/info/1191/13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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