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联女大学生很爱他男朋友
1.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父亲拒绝1百万赔偿金,该案件中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关注社会新闻的小伙伴们应该了解到了这样一则信息,南京的女大学生被害一案在云南西双版纳进行开庭,犯罪嫌疑人也是被判处死刑,被害人的父亲在开庭之前拒绝了100万的赔偿金,坚决要判凶手死刑。那么这个案件中还有哪一些信息值得关注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不论案情怎样复杂,犯罪嫌疑人使出怎样狡猾的手段,法律都不会放过,任何罪恶的行为都会让罪恶付出一定的代价,只有犯罪行为被法律严惩,社会才能保持长久的和谐,相信有关机关也会依法办案,给受害人和社会一个合理的交代。
2. 南京失联女生遇害案4人被批捕,分别犯了什么罪
他们四个人犯了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事情是这样的,南京21岁的女大学生在经过其男友的诱骗之后,骗到深山老林里面。女子的男友和他的好朋友一起将女子伤害之后掩埋。当有人问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男子洪某却说,与自己的女朋友发生争吵之后,一气之下想要伤害了她。南京女大学生失联的案件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找不到这个女大学生,但是在之后就发现了女大学生的尸体。
很多的伤人案件都是一时的兴起,但女大学生的遇害案件究竟是蓄意谋杀,还是一时兴起,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只知道她的男友是因为与自己发生争吵,才将自己的女友一下子伤害了。在这次案件中,洪某犯了故意杀人罪。在法律上属于故意杀人罪,会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而且你在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一定要看准那个人是否值得你喜欢,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就在一块儿了。自己的性格符不符合别人相处相处,能不能相处的来都是个问题。所以在谈恋爱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经过南京女生失联的这次案件,我们可以知道,无论做什么都要注意对方的情绪。
3. 家属讲述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庭审,披露了哪些细节
南京21岁的女大学生李某月被与其男友洪某合谋的张某光、曹某青诱骗至云南勐海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1月28日上午8点半,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8日晚,受害人父亲李胜称,庭审结束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在庭审中,洪某否认了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表示张某光、曹某青的杀人行为与其无关,而张、曹二人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此外,李胜提到,在庭审中,张某光也作证,在看守所期间,洪某曾给他递纸条,让张某光与其一起坚决不认罪,但纸条被张某光当场交给看守所工作人员。检察官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杀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后的组织者、指挥者和资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于张、曹二人。

随后,该案曾被退回补充侦查。被害人父亲李胜也多次到云南询问案件进展和开庭时间,希望案子早日有结果,早日接女儿的遗体回家。女儿遇害对李胜一家而言是极大的打击,每逢过节或女儿的生日、妻子的生日,他都会在社交账号发帖怀念女儿。
本案今日开庭未当庭宣判 被害人男友洪某当庭否认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本案召开庭前会议,被害人父亲李胜提出希望庭审能进行直播,但未被采纳。此外,他把原本要求15万的民事赔偿降为10万元。他表示,他只希望被告人洪某被判死刑,为此,他本不想申请民事赔偿,为了获得旁听位置最后才提出民事赔偿,索赔不是他的目的。“等了一年多,希望能有个好结果,给在天堂的女儿一个交代。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直至28日19时许,庭审结束,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李胜在庭审结束后称,洪某在庭审中当庭否认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两个罪名,并表示张某光、曹某青二人的杀人行为与其无关,祁某强的盗窃行为也与其无关。而张某光、曹某青二人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但在检察官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杀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后的组织者、指挥者和资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于张、曹二人,洪某泯灭人性、无愧疚之心、无悔过之意,还犯有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建议判处死刑。对此,李胜表示,对检方的公诉建议很满意。
被害人父亲:洪某在看守所曾给另一嫌疑人传纸条串供 无悔过之心
李胜说,洪某的控制欲很强,可能因为其女儿不想被其掌控,洪某才起了杀心。“祁某强原本是一位健身教练,他也提到,洪某让他去偷东西也是一种考核,他因为担心被报复,才对洪某言听计从。对于我女儿的杀害过程,他们在南京提前演练了四次,张某光在前,曹某青在后,预演时洪某扮演我女儿在中间,还商定了动手暗号,听到暗号就动手、录像。”
李胜提到,洪某曾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身份指挥张、曹二人参与杀害被害人李某月,而张、曹二人其实不认识李某月,其中曹某青案发前是一位辅警,两人只是因为想进国家安全局,把洪某的话当命令,坚决服从其命令,将参与杀人当成为执行任务。庭审中,曹某青称,洪某自称国安局工作人员,并许诺“执行任务”后可进国安局。张某光称,原本他们计划的作案地点是国外,但因疫情原因,最后没有出境。对此,洪某当庭表示,张、曹二人是成年人,他未对二人进行洗脑。
此外,李胜称,在庭审中,张某光也作证,在看守所期间,洪某曾给他递纸条,让张某光与其一起坚决不认罪,但纸条被张某光当场交给工作人员。这也成为洪某企图串供、无悔过之心的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洪某感到愤怒时,可以看到他紧握拳手。”
李胜称,接下来他也不确定判决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应该不会留在云南过年。
4. 南京女大学生被男友杀害埋尸,男友信息是否应合理披露
8月4日傍晚西双版纳勐海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经过调查并且寻找。已经失联25天的南京大学的女大学生李某月已经在7月9日晚上被她的男友洪某伙同张某光,曹某亲又骗至勐海县城郊山林杀害并且埋尸。
不能使公众生出有关公正性的质疑。合理的披露嫌犯的信息是对案件的处理有益的。也会使大家的关注点集中在案件上,而不是过分的关注嫌疑犯的家庭背景,并且把家庭背景与案件联系起来使关系变得更加的复杂。
5. 有人说失联女大学生的轻生行为,是解脱了自己,伤害了他人,你赞同吗
我还是比较赞同这句话的!失联女大学生的这种亲身行为的确是解脱了自己,伤害了他人,更多是对于父母的伤害。孩子的离去,基本上也给父母今后的幸福生活画上了句号……
时间来到7月30日下午19时40分,我们最不愿意听到的噩耗还是传来:警方在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通过DNA比对,发现且确认了失联女大学生的遗骸。
黄雨蒙本该是一位正在南京就读的大学生,今年才24岁!暑假独自前往青海旅游,7月8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宁校区黄雨蒙的辅导员报警:学生黄雨蒙已经和学校家人及朋友失联超过24小时,疑似因为心情压抑而独自离校。
生活节奏加快的今天,其实更多的我们应该注重人的心理健康,快节奏的生活里面难免事情堆积过多,矛盾由此产生,没有做到及时的疏通,只能够是“雪上加霜”。
我相信每个人或多或少,曾几何时都会有这种极端的想法,没有去做的原因,就是因为无法放弃现在的生活,无法放弃自己的亲人!这就是责任感。
6.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中案”,除了杀了这名女生之外,他们还做了什么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中案”,除了杀了这名女生之外,这位凶手曾经预谋杀害多人,并且参与了抢劫案件。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判处死刑。这位女大学生和自己的男朋友认识一个月,可是因为两个人出现了矛盾,便起了杀心。
在研究这个案件的时候,大家会发现和男子的性格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他非常的喜欢军事内容,所以有着满满的军事色彩,他的每一步计划都非常的成功,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并没有重视生命,女孩子在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同时一定要注意他人的状态是否正常,千万不要选择和一个思想不正常,对朋友残暴的人交往。
7. 女大学生被男友杀害埋尸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现如今,在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却总有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而这些不和谐的现象,常常能够引发人们的关注,因为这些不和谐现象,是那么得骇人听闻,比如杭州女子失踪的案件,就让人感觉非常恐怖,因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丈夫,竟然会对妻子做出如此恐怖的事情,实在让人无法理解。但这并不是唯一的骇人听闻的案件,在这个案件之后,媒体还曝光了一个案件,就是一位女大学生李某,在云南失联,最终在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被发现这个女大学生已经被她的男友和两个同伙杀害并埋尸。很难想象,身为情侣的2个人,原本应该恩恩爱爱的2个人,最终却以女生被男生杀害告终,这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因为这个案件比较令人意外,毕竟年轻情侣往往是恩爱的,但为什么女大学生会被男友杀害呢?很多人在想这背后是不是另有隐情?接下来,冷眼就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看看这个案件背后,是不是真的有另有隐情。

8.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中凶手获死刑,凶手当初的做案手段是什么样的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中凶手获死刑,正义永远不会迟到,女大学生终于可以安息了。所以大家看一下。凶手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利用女大学生对自己的信任,将女大学生骗到了云南的一个山林中,将女孩残忍伤害,并且将女孩埋进了提前挖好的坑中。凶手并没有直接动手,而是联系了两个小弟,并且给了小弟一些钱,在此之前做了多次演练,有着很好的心理素质。
虽然凶手已经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但失去的是一条年轻的生命,对女孩父母造成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凶手的心中并没有法律观念,在整个行事过程中,过于丧心病狂,看起来十分冷漠,并不像是一个正常人。凶手在与女大学生相处的过程中,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并且还伪造了职业。人们在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需要有自己的主观意识,并不能够听之任之,并不能够轻信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