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招生简章
Ⅰ 博士研究生简介及详细资料
博士招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下达各招生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数,制定全国招生简章,并汇编《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也可以报考。
各招生单位要制定健全的招生工作制度,完成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考试成绩由招生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生单位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要当年入学。经过培养学习阶段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大学名单
武汉理工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武汉大学
南开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吉林大学 河北大学 延边大学 山东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南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东南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湖南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郑州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暨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江苏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西北大学 河海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北京邮电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辽宁大学 烟台大学 浙江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武汉科技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吉首大学 云南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华侨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宁夏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广西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河南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条件
《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施行。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二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历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Ⅱ 工程硕士国可以报考博士吗国外承认这个学位吗
可以。需要符合所报考院校的一些条件。比如说:
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含单证和双证)(含应届生和往届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由各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博士招生简章
攻读MBA、MP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的非学历教育(毕业时没有毕业证书、只有学位证书)应届生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核心刊物目录查询:文科(点击查询);理科(点击查询)。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北京师范大学2010博士招生简章
如果所报考院校没有特别提到专业硕士考博的条件,那只要有硕士学位就可以了,例如:南京大学的2010年博士招生简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提到这些条件,只要有手术学位的人员就可以报考。
当然其他的条件和普招的一样例如以下的条件也都要具备。
a.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该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b.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c.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d.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
目前我国很多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际上是不被认可的。这个工程硕士具体要看你是选择报考哪所院校了,如果这所院校有取得相关的国际认证的话,那么在这个国际认证体系内都是会被认可的。
Ⅲ (江苏)南京理工大学201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南京理工大学2014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笑首拦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
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全年招收博士生380 名左右(包括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考生
报名考试情况和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作调整。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我校报考情况,我校各学院2014 年招收“定向”和“委托培养”博士生不
超过相应限额,各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请报名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再报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
等学力的人员;
(2)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或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以上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
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
(3)需进修与报考专业相关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院(部、处)出具进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将(1)、(2)、(3)项资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进行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
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四、报名日期
网报:2013 年9 月10 日~10 月7 日
五、报名手续(以网上的“报名须知”为准):
我 校 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 网址为
http://219.230.65.173/zs/bswb/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即报名系统中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考试
方式采用“申请考核”形式。申请考核的具体要求请查看《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
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http://gs.njust.e.cn/zsw/a/zszc/20130906/89.html)。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即报名系统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考试方式
采用“公开招考”形式。
以上两种考试形式,在网报时选择的都还是“公开招考”,但提交的材料不同,请查
看“报名须知”。
六、考试日期及地点
-2-
1、“公开招考”考试日期: 2013 年11 月2 日~3 日
2、考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复试由学院系安排
七、初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
3、业务课(二门:专业基础、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中的数学为:高等线性代数、数理方程、计算方法、数理统计 四门科目中的任意一门参
加考试:
专业综合:各学院根据学碰胡科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 分,具体
有关事宜请直接与学院及导师联系。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试及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由学院组织复试,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规模及考生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在职博士生在录取前将由我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所有拟
录取博士生须经政审合格后方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专项招生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芹滚;报考“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 的
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十、学习期间待遇
1、根据国家政策,2014 年起,我校将执行新的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办法,待另行公布。
2、我校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研究生全额资助赴国外参加合作科研,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博士生学术
会议等。
3、我校低年级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
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4、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南京理工大学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基金,其中成绩突出者,还可获得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十一、毕业生就业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根据国家需求计划双向选择
就业。委托培养生、定向生毕业后回委托、定向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生由学校推荐就业。
十二、其他
如教育部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我校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凡在报考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及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
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带*号的博士生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
单位代码:10288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 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部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15498 传真:025-84438725
Ⅳ 亲们,谁给一份南京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到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6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21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美术、戏剧)、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审计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5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00左右,原则上非定向类别录取(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1500名,原则上非定向、定向培养类别录取,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二)、日语、俄语,西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c.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e.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现场确认地点: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五、单独考试
1、除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工程管理学院外,其他院系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2、报名条件
(1)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
(2)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只能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先于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我校现场报名。请准确填写考试科目代码(业务课代码与统考科目代码相同,公共课代码为:政治111,英语241,数学一、二605,数学三606)。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南京大学安排。
六、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硕士学位项目
1、自2006年开始,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联合招收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生,学制2年。
2、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推荐免试。
3、报考条件:学士学位获得者(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新TOEFL成绩100分以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4、招生人数:20名。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计划招收65名硕士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将分别划线,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2013年11月20日前将盖有教育厅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210093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招办。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1、报考条件
一般而言,符合全国统考(含推荐免试)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而且不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但是: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研究生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2)法律硕士(非法学)要求:非法学专业毕业(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要求:法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才能报考)。
2、录取类别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在职攻读)原则上只能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其他类别专业学位原则上非定向或定向培养,非定向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研究生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按照全国统考(含推荐免试)或单独考试的办法于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九、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设立“助学金”,每年6000元/人;对新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最高额度10000元;对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设立“学业奖学金”,额度5000元;在硕士研究生中,教育部设有“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
十一、其它事项
1、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
2、我校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grawww.nju.e.cn。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检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4、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5、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Ⅳ 南京大学申博需不需要四六级
南京大学申博需要四六级。在南京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态拦章里,南京大学申博的条件是: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所以南京大学申博需要四六级。南京大学,简称“南大”,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帆态胡管副部闭绝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
Ⅵ 南京大学科研博士计划是怎么回事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探索基于国家高水平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我校 2021 年继续探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
报名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和考核办法按照研究生院和院系的有关规定执行)。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Ⅶ 南京大学博士申请条件
南京大学博士申请条件如下:
南京大学博士含金量很高,因为南大是全国排名前十的大学,拥有很多知名的教授,社会知名度,因此含金量很大。
拥有博士学键或搭位或博士学位同等学力,意味着一个人有能力由学习阶段进入学术阶段。具备出原创理论成果稿拿的能力或学力是博士学位的核心内涵,也是拥有博士学位的人的最本质特征。

南大一般指南京大学。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团银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Ⅷ 江苏: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东南大学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等工程类以及临床医学类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包括工程类专业博士和临床医学类专业博士)招生工作预计安排在2023年春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招生另行安排。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吵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
4.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两封,其中一封推荐信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5.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6(合格)或CET-4≥497(良好)或IELTS≥6.0或TOEFL≥85;
②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誉碰尘(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注: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即单证)申请者在报名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庆禅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要求。
(6)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医学硕士往届生,必须在报名前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医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专业方向原则上与报考方向一致)。
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报名时须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③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者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原则上规格化均分不低于80分;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申请专业一般应与硕士专业相同;如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须提供书面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4)我校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东南大学硕士学位。
7.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学生按《东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执行。拟录取为本科直博的学生,请在报名期间与拟录取学院确定导师。
8.根据《东南大学关于推进硕博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2021级进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且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学生,拟录取为2023年入学方式为春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硕博贯通培养申请导师,须按照本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9.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申请者须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3)申请者如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二、工作程序
1.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报名,同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2.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定。
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一般直接转博,不做硕士学位论文;拟申请硕士学位的,须经报考导师同意,并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转入博士生阶段后,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基本学制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6.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23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度有效。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入学时间,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7.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类别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考生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关于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专项计划除外)。
2.非理工科学院允许少量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全日制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在职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如被录取,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4.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评奖助学金。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各专项计划招生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后随报名材料一起上传。
2.报考对口援建西部院校等专项计划考生由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推荐,按申请考核方式报考,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待教育部正式下达专项计划后再确定拟录取名单。
3.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所)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所)的研究生招生情况。若对学院(所)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所)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所)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说明
1.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查询,在线申请学位查询,打印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登录“www.cscse.e.cn”,进入服务大厅,办理认证报告。
2.档案审核
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3.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学费标准如下:
4.我校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特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暂定50名。奖励标准2万元/人。可参考《关于2022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5.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7.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8.若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经查实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9.学校将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原文标题: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b.seu.e.cn/2022/1031/c6677a425217/page.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