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2008
Ⅰ 2008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报名条件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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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数量、对象和条件
经中央组织部等部门核定,我省2008年度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聘生”,下同)总数为640名。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重点是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获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参加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和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心理健康。
二、选聘任职
选聘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同时,中央财政另按选聘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年度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逐年按规定的比例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应重点录用服务期满的选聘生,也可专门面向选聘生招录县乡机关公务员。连续任职满两个聘期的,经考核合格,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优先聘用。
(6)选聘生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报考省内院校研究生的,享受增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8)选聘生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转往父母户籍所在地,或随高校派遣通知一起转至任职村所在县(市、区)。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组织报名(5月25日前)。高校毕业生根据省里核定的县(市、区)选聘名额,一般按照其原籍所在的县(市、区),实行定向报名。在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所就读的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查后,由省教育厅审核上报;省外高校的皖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其原籍所在地的县级组织部门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审核上报;毕业生原籍所在区没有选聘计划的,可报考所在市的其它县(市、区);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由省人事厅和团省委推荐报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且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其任职地的县级组织部门考察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核上报。各地选聘数与毕业生报名数的比例达到1:2时,方可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由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简称“省选聘办”,下同)商有关地方进行调剂。
报名时,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四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8张,并填写《安徽省2008年度选聘生报名登记表》。非中共党员、获得院(系)、校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报名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5月下旬)。报名时,各高校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和审核,重点审查年龄、学历、政治面貌、个人意愿和原籍所在地、现实表现等情况。省里对报名人员进行复审。
(3)笔试(6月中旬)。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张试卷)。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面试(6月下旬)。根据各县(市、区)选聘生名额和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市统一组织,分县(市、区)进行。
(5)体检(7月上旬)。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分县(市、区)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省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公示(7月中旬)。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省里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农组园地网”(www.ahxf.gov.cn/nzyd)和“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ahbys.com)公示5天。
(7)培训上岗(7月下旬)。选聘生上岗前进行集中培训;县级组织部门与选聘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由省里统一印制文本),并办理任职手续。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将通过“安徽农组园地网”和“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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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大学生村官这一制度什么时候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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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是指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工作多为社区(村)事务。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到快速发展,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发展过程。
大学生村官政策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95年江苏省丰县的“雏鹰工程”,1995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先后组织招聘大学生“村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较少,但形式多样,逐步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流到农村的正式渠道,为后来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求职。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村官”,拉开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序幕。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5年内实现全市5200个行政村都有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国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市区发展到10个,主要分布在东、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到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与探索阶段。
200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此后,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范围试验阶段。
从2005年起,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省市区先后启动大学生 “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
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一个全面的发展时期。
自2008年3月全面启动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以来,共有130万多名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各地共选聘15.9万名大学生“村官”,加上2008年以前部分省区市自行选聘的,目前共有20万名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一线干事创业。
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以后,充分利用自己的所学和特长,积极为建设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作出贡献,同时自身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 据统计,目前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占24.1%,其中担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的占12.3%;有创业项目的19527人,其中独立创业的5916人,合作创业的13611人。
2010年4月29日,中央组织部下发通知,5年内选聘10万大学生村官增长为5年内选聘20万大学生村官,2010年全国选聘3.6万名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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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请问2008年北京招考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是几年有具体的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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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一般为两年,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后面临第二次就业选择。具体有以下优惠政策。
(1)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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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山西晋城08年村官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
2008-04-15 08:19:1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根据全国、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8]1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就我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5、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2008年,全市共选聘600名大学生村干部。其中,城区26名,泽州县169名,高平市56名,阳城县119名,陵川县159名,沁水县71名。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至1990年4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四、选聘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15日8时开始,到4月30日18时截止。
2、报名地点:在全市6个县(市、区)各设一个报名点。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城区: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电话:2022943
泽州:泽州县委党校院内 电话:3031521
高平:高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5223711
阳城:阳城县人才市场 电话:4225640
陵川:陵川县总工会二楼会议室 电话:6203320
沁水:沁水县委办公楼114房间 电话:7021683
3、报名对象: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报考人员在县(市、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本人先在晋城在线网(www.jconline.cn)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山西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村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好后到所报志愿县(市、区)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08年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应提交学校出具的鉴定材料。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志愿填报到县),考生须到所填报志愿的县(市、区)报名点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考录资格,3年内不能参加全市任何公开招录考试。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资格审查责任人的责任。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08年5月19日至2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在高校报名的考生到报名所在高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4)以县(市、区)为单位,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方可进行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8:30—11:00。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应知应会。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凡属参加团中央等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等有关厅局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团中央、团省委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服务合格证),在笔试成绩中统一加5分排队。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聘名额的1:1.5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察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聘名额的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考生名单,并统一组织进行考察。
因故需要递补的,由市选聘领导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并安排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体检
考察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选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之后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因故需要递补的,由市选聘领导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并安排进行考察、公示和体检。
(五)分配和聘任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填报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学合理分配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地点,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办理有关聘任手续,协调本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所选聘的大学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
(六)培训和管理
选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并于9月1日前到岗。正式到岗后,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委负责对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进行培养和管理。
五、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考生录用后,由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没有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考生录用后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3、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4、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
(二)待遇
1、考生录用后的人事关系,由各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并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按照“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运作模式,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3、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担任村干部的,解除聘用合同,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加10分。
六、咨询电话:0356—2198559、2198533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