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云南遇害
Ⅰ 南京女大学生被骗云南口岸遭杀,为什么女大学生容易上当
社会阅历太浅。女大学生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对很多事情充满好奇和新鲜感,容易被坏人利用。
Ⅱ 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某云南失联25天,过程发生了什么
在失联了25天之后,刚刚大学毕业的南京女孩月月(化名),终于被警方找到了。
遗憾的是,这位生于1998年,年仅21周岁的漂亮姑娘,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发现她的地点,是离家2600多公里的陌生县城郊外的山林里。

李某的被害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不管男女选择伴侣一定好好看看这个人的为人怎么样。
Ⅲ 女学生遇害案二审将20日宣判,这起案件的详情始末是怎样的
女学生遇害案二审将20日宣判,这起案件的详情始末是怎样的?据了解被告人和被害人两人是恋爱关系发生矛盾之后,被告人就想杀掉被害人。并且还约着自己的好朋友一块商议,怎么杀掉这个女孩子,目前这个被害女孩的父亲告诉大家,二次审判将会在云南高院宣判,他会去往昆明等待判决的结果。

二审将会在云南高院宣判,后期也会等待判决结果
这位女大学生遇害案的二审将会在云南高院里面进行宣判,那么这位父亲也会到当地进行评判,并且听从这个判决的结果。他们也会相信法律会给予大家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而案件的代理律师也会陪着这位大学生的父亲一块去往法院。任何理由都不是想要杀人的理由,这样的想法坚决不能有,否则会受到惩罚。
Ⅳ 南京遇害女大学生和男友是如何认识的
南京遇害女大学生和男友是在社会上认识的。
南京21岁女大学生李某月和男友吵架后,在云南失联20余天。8月4日警方通报南京女大学生在云南失联称李某月已遇害,系被其男友伙同另外两人杀害埋尸。此前李某月父亲表示,女儿失联后,其男友曾陪同一起去报案。两人不是同班同学,是在社会上认识的。
据李某月的一个远房亲戚介绍,洪某经常出差,曾自称在保密单位上班。在李某月失踪后,洪某曾声称家里丢失了数万元人民币,“他意思是李某月拿了钱,然后走了。”
同时,李某月的远房亲戚表示,她与洪某虽然见面次数不多,但能感觉出这是一个“可怕的人”,“在跟他聊天的时候,会很明显感觉到他是一个很极端,很偏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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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表示李某月从来不是一个悲观的人:
朋友说,李某月从来不是一个悲观的人,也从来不是一个让悲伤常驻的人。他经常与李某月在网络上聊天,但却从来也没发现过她的异常,“她没有说过,自己会去勐海,我觉得她没有必要隐瞒这件事。”
李某月的朋友与李某月最后的一次见面,是在半年前过年的时候。他说,自己无法接受半年前都还活生生的李某月,就这样永远消失了。他也无法想象到底是怎样的原因,会让人对她下毒手,“她或许会有小脾气,但并不是那种会让人讨厌的人。”
对于李某月生前的男友,也是案件嫌疑人的洪某,李某月的朋友并没有什么印象,而这个人也从未出现在李某月的社交平台上。
Ⅳ 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某云南失联25天,过程发生了什么
7月9日晚,张某光和曹某清去勐海县,诱使李某跃进入县城郊外的森林中杀害并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南京的张某光,曹某清同谋。从开始失踪起就是遇害的开始了。南京大学失踪女生李的父亲李先生说,李是今年6月毕业于江苏大学(该校位于南京)。毕业后,女儿与男友租了一所房子,住在南京。据她的男朋友洪说,两人在7月8日发生争吵。虽然李先生说不是很清楚,但估计争吵很激烈,否则女孩就不会离开。
7月10日,李先生和妻子从家乡赶往南京。他们找到了女儿有可能去的所有地方,但什么也没找到。7月13日,李先生和妻子向南京市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报案。根据警方的反馈,李某月于7月9日开始从南京乘飞机抵达云南昆明,并于7月9日从昆明乘飞机抵达西双版纳。下飞机后,他于9:16 到达兴海县检查站,之后没有任何线索。可能之后便遇害了!李先生说,这个家庭目前的最希望是可以尽快得到法律公平公正的审判。
Ⅵ 家属讲述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庭审,披露了哪些细节
南京21岁的女大学生李某月被与其男友洪某合谋的张某光、曹某青诱骗至云南勐海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1月28日上午8点半,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8日晚,受害人父亲李胜称,庭审结束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在庭审中,洪某否认了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表示张某光、曹某青的杀人行为与其无关,而张、曹二人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此外,李胜提到,在庭审中,张某光也作证,在看守所期间,洪某曾给他递纸条,让张某光与其一起坚决不认罪,但纸条被张某光当场交给看守所工作人员。检察官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杀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后的组织者、指挥者和资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于张、曹二人。

随后,该案曾被退回补充侦查。被害人父亲李胜也多次到云南询问案件进展和开庭时间,希望案子早日有结果,早日接女儿的遗体回家。女儿遇害对李胜一家而言是极大的打击,每逢过节或女儿的生日、妻子的生日,他都会在社交账号发帖怀念女儿。
本案今日开庭未当庭宣判 被害人男友洪某当庭否认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本案召开庭前会议,被害人父亲李胜提出希望庭审能进行直播,但未被采纳。此外,他把原本要求15万的民事赔偿降为10万元。他表示,他只希望被告人洪某被判死刑,为此,他本不想申请民事赔偿,为了获得旁听位置最后才提出民事赔偿,索赔不是他的目的。“等了一年多,希望能有个好结果,给在天堂的女儿一个交代。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直至28日19时许,庭审结束,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李胜在庭审结束后称,洪某在庭审中当庭否认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两个罪名,并表示张某光、曹某青二人的杀人行为与其无关,祁某强的盗窃行为也与其无关。而张某光、曹某青二人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但在检察官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杀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后的组织者、指挥者和资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于张、曹二人,洪某泯灭人性、无愧疚之心、无悔过之意,还犯有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建议判处死刑。对此,李胜表示,对检方的公诉建议很满意。
被害人父亲:洪某在看守所曾给另一嫌疑人传纸条串供 无悔过之心
李胜说,洪某的控制欲很强,可能因为其女儿不想被其掌控,洪某才起了杀心。“祁某强原本是一位健身教练,他也提到,洪某让他去偷东西也是一种考核,他因为担心被报复,才对洪某言听计从。对于我女儿的杀害过程,他们在南京提前演练了四次,张某光在前,曹某青在后,预演时洪某扮演我女儿在中间,还商定了动手暗号,听到暗号就动手、录像。”
李胜提到,洪某曾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身份指挥张、曹二人参与杀害被害人李某月,而张、曹二人其实不认识李某月,其中曹某青案发前是一位辅警,两人只是因为想进国家安全局,把洪某的话当命令,坚决服从其命令,将参与杀人当成为执行任务。庭审中,曹某青称,洪某自称国安局工作人员,并许诺“执行任务”后可进国安局。张某光称,原本他们计划的作案地点是国外,但因疫情原因,最后没有出境。对此,洪某当庭表示,张、曹二人是成年人,他未对二人进行洗脑。
此外,李胜称,在庭审中,张某光也作证,在看守所期间,洪某曾给他递纸条,让张某光与其一起坚决不认罪,但纸条被张某光当场交给工作人员。这也成为洪某企图串供、无悔过之心的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洪某感到愤怒时,可以看到他紧握拳手。”
李胜称,接下来他也不确定判决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应该不会留在云南过年。
Ⅶ 南京女大学生被诱骗至勐海县遭谋杀,洪某为何对同居女友下此毒手
这起案件目前已经成功告破,可惜的是,南京失联女大学生李倩月已经被害,是其男友伙同他人将李倩月骗至云南边陲残忍杀害,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发布的通报来看,经警方调查寻找之后,他们已经成功的破获了这起案件,经过初步调查之后得知,是其男友洪某伙同张某光、曹某青,将李倩月诱骗至勐海县城郊山林杀害并埋尸。

当然,这起案件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李倩月有可能发现了洪某的秘密之后遭到洪某的灭口,因为,李倩月的另一个朋友接受采访时表示,洪某这个人好的时候 极好,但坏的时候极坏,这就不能排除李倩月可能发现了洪某的什么秘密,而要想李倩月守口如瓶的话 就只能将其灭口,这一点,可以从洪某伙同另外两个人早有预谋的杀害李倩月的这件事情当中就能够看出,如果李倩月与洪某之间只是普通的小矛盾,也不至于遭到灭口,从这个角度来看,就不能排除李倩月可能知到了洪某的秘密之后遭其灭口,当然,这也只是两种可能性,最终的结果 还要等到这起案件彻底查清楚之后 才能够彻底解开。
Ⅷ 南京女生为什么会被杀,三名嫌疑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云南相关部门通报南京女大学生在云南失联这一案件,受害女学生李倩月,已经调查出这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男朋友以及男朋友的两个朋友共同杀害李倩月。
2020年7月18日, 公安局接到关于一位女子的失踪报案,这个案件经过调查将近半个多月的时间,警方终于根据一些线索调查出这个案件的重大作案嫌疑人就是李倩月的男朋友洪某,洪某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将自己的女朋友李倩月骗到孟海县城郊外的山林中进行杀害并埋尸。

这杀人动机绝不会是情感纠纷那么简简单单的,是想一下,如果按照情感纠纷,用得着其他男性参与吗?用的着杀人吗?还是等待最终确定的吧!情感纠纷?费那么大劲到云南去杀人?看来动机不能讲,就像杭州那个案件,作案地点和细节不能说。谁有这么铁的哥们啊,帮朋友杀女友,还跑到云南去杀,女方还是直线直奔遇害地点,逻辑根本说不通,不说到处都有天眼了,这件事简直太不拐弯了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