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博士转硕士
发布时间: 2024-04-18 07:05:34
1. 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学习年限
硕士起点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硕士—博士连续培养的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博连读生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年限。具体年限由各学位分委会确定,列入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博士研究生可以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其它
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从硕士入学起在校学习的时间最长不得专超过8年。
硕博连读研属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如果不宜继续培养,经导师建议和院系研究生培养负责人同意后可转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或按博士肄业结束其学籍。
本文未涉及的内容按照《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实行硕博连读办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专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本规定参照1992年11月20日第311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连续培养的试行办法》,于2006年7月重新修订,若原办法与本规定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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