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大学生落户政策
Ⅰ 武汉大学生落户,不在武汉工作的能享受政策吗
不可以的。
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要求规定: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专凭毕业证申属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放宽年龄限制条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

(1)武汉市大学生落户政策扩展阅读:
武汉大学生落户要求规定:
1、当年新招录的大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由学校集中办理落户。
2、往年招收的大学生,凭本人书面申请、录取通知书、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和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学校加盖公章),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3、对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Ⅱ 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
一是放宽年龄限制条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
二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三是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纳税证明等材料。
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具体办理条件、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按《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办理工作规定》执行(见附件1)。对有自有房屋的,应在房屋所在地落户;对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原《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武公规〔2017〕1号)对“在汉就业创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

(2)武汉市大学生落户政策扩展阅读:
“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和“在汉就业创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规定,与留汉大学毕业生试行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试行政策执行。其他未作调整的,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三、实行普通高校学生“全自由”户口迁移
全面放开普通高校学生户籍迁移的限制,大学生在就读期间可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当年新招录的大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由学校集中办理落户。
往年招收的大学生,凭本人书面申请、录取通知书、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和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学校加盖公章),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四、切实保障留汉大学毕业生“快落户”
各单位要不断创新突破,在“快”和“准”上狠下功夫,服务留汉大学生落户。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分局要根据大学生落户量的实际情况,合理增设户籍窗口,增配人员,完善服务设施,更新一次性告知书和上墙公示内容,确保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接待服务。要加强窗口民警及社区民警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和执行试行政策。户籍窗口要落实首接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做好预约、延时等接待服务工作。要落实“三办”要求,让大学生“少跑路、少证明、少排队”。要组织专家团队“进高校”、“进企业”为大学生现场办理落户。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此次调整放宽的政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分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解答大学生落户咨询,引导大学生办理落户。
Ⅲ 武汉落户口有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积分落户: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达到当年积分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Ⅳ 武汉大学生落户条件

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申请条件如下:
1、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可以申请落户。
2、上述毕业生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办事流程:
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审核→办结→派出所归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业务工作规范(试行)》、《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中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武汉落户启用电子迁移证:
启用时间:2020年12月15日起
预约入口: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
办理落户方法:
湖北省内
省内户口迁移人员只需提前在网上预约并提交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后,携带原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湖北省外
省外户口迁移提前在网上预约并提交完材料以后到指定窗口领取迁移证后回原籍地下户口,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Ⅳ 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是什么
在2022以前大学生落户政策为:
1、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申请落户;
2、毕业超过3年的,在武汉有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签订就业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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