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大学生4000元
A. 建卡贫困户大学生享受的政策
法律分析:2016年及以后被高校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照本法享有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
第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公民在依靠自身努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服务。
B. 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资助政策
法律分析: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学生每年可以自愿申请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区县)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无息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年·生。
2.学生进校后用贷款资料向学校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3000-5000元/年·生。
3.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补助4000元/年·生(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学生在四川省资助中心网站上申报,学校审核,省资助中心审批,区县资助中心发放。
4.新生入学资助:录取当年7月开始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5.绿色通道: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时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要求是建档立卡并品学兼优)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C. 建档立卡户上大学有补助吗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补助4000元/年·生(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学生在四川省资助中心网站上申报,学校审核,省资助中心审批,区县资助中心发放。
新生入学资助:录取当年7月开始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绿色通道: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时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要求是建档立卡并品学兼优)
(3)建档立卡大学生4000元扩展阅读:
1、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档立卡:就是建立贫困户的相关档案,把贫困户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顾名思义,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并获得贫困卡的贫困家庭。
2、建档立卡的目的
主要目的是,识别出农村贫困对象,搞清农村贫困户的分布情况、贫困状况、贫困类型、致贫原因,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档案。为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部门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共享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步骤: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见附件2),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